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2020—2022年)

 《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2020—2022年)》是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2020—2022年)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推動全社會綠色發展為核心、落實生活垃圾源頭分類為基礎、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為關鍵,加快構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體系,形成“市場運作+分類處理+智慧監管”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機制,助推瀘州建設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二)工作目標。
  我市主城區和縣城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農村因地制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2020年,主城區積極推廣垃圾智慧型分類模式,以區為單位開展一體化收運體系建設, 基本建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收運處理體系,主城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以上。每個區創建不少於2個垃圾分類示範街道,其他街道各創建不少於1個垃圾分類示範社區;縣城至少創建1個垃圾分類示範社區。各區縣在長江及其一級支流沿線選擇2個鄉鎮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全市公共機構率先實行垃圾分類。
  2021年,主城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進一步規範;縣城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2022年,全市人民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基本養成,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體系規範運行;縣城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省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特色小城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宜居鄉村達標村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顯著提高。
  二、推動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新風尚
  (三)大力開展宣傳發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形成強大、互動的宣傳聲勢,切實提高全市人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引導全市人民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積極開展校園教育活動。以中國小為重點,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貫穿到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建設、社會實踐等環節,每學期開設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宣傳、主題班會、主題演講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特色課程,讓生活垃圾分類融入學生的日常生活,逐步培養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五)廣泛開展青少年志願活動。鼓勵青少年深入基層、深入社區、深入民眾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實踐活動,各區縣至少培養1支青少年生活垃圾分類志願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願活動,將青少年志願者培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的生力軍和突擊隊。(責任單位:團市委、各區縣人民政府)
  (六)深入實施家庭主題活動。組織廣大家庭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和主題實踐活動,通過各類家庭生活垃圾分類培訓、論壇、趣味活動,讓生活垃圾分類成為鄰里生活的重要內容,引導家庭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和推動者。(責任單位:市婦聯、各區縣人民政府)
  (七)公共機構先行先試。在各級黨政機關和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參照公共機構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擴大2019年市級黨政機關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成果,市、區縣兩級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創建一批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示範單位。(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八)切實發揮基層組織力量。把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等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培養成為基層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者和推動者,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融入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定期開展垃圾分類主題黨建活動,廣泛發動社區黨員骨幹和物業公司,建立現場督導隊伍,落實好垃圾分類的各項措施要求,不斷推動垃圾分類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
  三、切實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
  (九)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標誌》,我市城鎮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也可稱餐廚垃圾)、其他垃圾”為分類類別,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逐漸提高家庭廚餘垃圾分類準確率,不斷提高可回收物單獨投放比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並向社會公布生活垃圾具體分類目錄和投放指南,明確垃圾分類的標準、標識、投放規則等內容,指導單位和個人準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會展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嚴格執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就是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垃圾分類責任人負責配置責任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投放時間、地點、方式,指導和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產生者分類投放,對生活垃圾產生者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進行糾正;負責將責任區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運到指定地點。(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一)規範設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制定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設定規範,對垃圾分類容器設定標準、收集容器顏色、圖文標識進行統一。主城區各場所按照新出台的容器設定規範合理配置垃圾分類容器,原“三分法”容器和標識與新規範不一致的,於2020年9月底前更換完畢,其中主城區城市公共道路、廣場、公園和機關事業單位於2020年7月底前更換到位。居民住宅小區公共區域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設定收集容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辦公場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設定收集容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區域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類垃圾設定收集容器。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可成組設定,也可結合實際分類設定。(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二)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推廣瀘縣雲龍鎮“二次四分法”分類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各地農村特點的生活垃圾分類方法。把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作為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村莊保潔精細化,整合農村公益崗位,配足配齊農村保潔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施村莊保潔市場化,細化明確保潔員職責和考核辦法,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和引導。2020年各區縣在長江及其一級支流沿線選擇2個鄉鎮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2021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2022年省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特色小城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宜居鄉村達標村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取得明顯成效。(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會展局、市供銷社、各區縣人民政府)
  四、加快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體系
  (十三)新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轉運處理體系。各區參照杭州“虎哥回收”模式、廣元模式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特殊有害垃圾收運模式,以區為主體,通過購買服務或整合現有資源等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理體系。(責任單位:三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會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四)升級完善現有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轉運處理體系。逐步擴大主城區餐廚垃圾收運範圍,因地制宜新增餐廚垃圾接收點,居民小區廚餘垃圾投入就近的餐廚垃圾接收點,納入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因地制宜將“其他垃圾”由現有轉運模式升級為“直收直運”模式,對老舊城區擾民嚴重的垃圾收集站(庫、點)進行升級改造。高標準規劃建設環衛靜脈產業園,加快推進瀘州市第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前期工作,加快建設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處理、有害垃圾處理等垃圾處理設施為一體的固廢協同處置利用基地,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三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五)提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按照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逐步升級現有其他垃圾運輸車輛,不斷提高餐廚垃圾收運能力,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網路。分類運輸車輛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誌》,噴塗統一規範的標誌標識,明示所運輸的生活垃圾種類。城區(縣城)生活垃圾壓縮中轉站必須符合垃圾分類運輸、暫存條件,做到密閉、環保、高效。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區域共享,配足配齊轉運車輛,構建城鄉一體的垃圾轉運處理體系。加強運輸環節監管,建立主管部門執法監督、收運單位和責任單位相互監督、新聞媒體和熱心市民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後混”。規範有害垃圾分類收集、貯存、分揀和運輸,嚴格環境風險管控。規範餐廚垃圾收運行為,堅決打擊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行為。嚴禁工農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園林綠化及建築垃圾、污泥等固體廢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會展局、市供銷社)
  (十六)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水平。根據瀘州市城區再生資源利用規劃,最佳化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中心建設,整合規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兩網”融合,建設兼具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服務站點,並向居民小區延伸。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村莊設定資源回收筒點,打通農村生活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渠道,建立以區縣、鄉鎮為基礎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鼓勵建設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二手交易市場,運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有效提高廢舊家具、家電的回收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會展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社、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七)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智慧化監管。升級環衛智慧型監管平台,推進城鄉一體的環衛智慧監管平台建設,採取安裝GPS、運用數字城管、推廣物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對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作業信息、行駛軌跡進行實時監控,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運輸過程監管。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將智慧型回收裝置、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有害垃圾收運單位、餐廚垃圾收運、大件垃圾收運單位等生活垃圾分類收運信息進行整合,實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信息“一鍵呼叫”智慧型預約回收。(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
  五、強化工作保障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定期研究、統籌推進、督促考核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分別牽頭負責城市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統籌、推進、考核,具體承擔生活垃圾分類相關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明確相關機構承擔生活垃圾分類的管理職責,明確專門人員從事相關工作。
  (十九)落實工作責任。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細化責任分工,堅持條塊結合,落實屬地責任。市級有關部門負責做好頂層設計、完善標準規範、加強行業指導、牽頭推進和檢查考核。市城管執法局作為牽頭單位,要做好工作統籌,細化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責任,按照目標要求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要認真牽頭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工作,制定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把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與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市機關事務管理、教育體育、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民政、文化廣電旅遊、商務會展、交通運輸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印發所屬行業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方案,督促所屬行業單位認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作為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研究制定本區縣實施方案,安排部署生活垃圾源頭分類、督導、投放、轉運、處理全流程工作,督促垃圾分類責任人履行責任,抓好生活垃圾分類各項任務屬地落實。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應於2020年6月底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並於每季度末月25日前報送工作進展。
  (二十)健全制度體系。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運行標準,細化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操作規程及保障措施等內容,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地落實。適時出台《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明確生活垃圾分類主體的責任義務和相關部門監管職責,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規範長效。
  (二十一)創新激勵機制。主城區範圍生活垃圾分類投入納入市、區兩級財政預算,明確垃圾分類財政支出責任,區政府作為實施主體,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投放環節的宣傳培訓、分類督導、分類收集容器配置等支出,同時負責以區為單位委託第三方建立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市本級負責餐廚垃圾、其他垃圾轉運和末端處理,建立健全垃圾分類“以獎代補”機制,建立以區為單位的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市級補助資金掛鈎。四縣作為生活垃圾分類實施主體,全面負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理全過程體系建設,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區縣積極探索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積分兌換等激勵機制,逐步將公共機構、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情況納入環境信用體系。
  (二十二)嚴格監督考評。推進建立政府依法監督、第三方專業監督、社會公眾監督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監督體系,健全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監督檢查機制,強化日常監管,確保分類實效。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我市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績效目標,明確考核分值,細化量化評價指標,對各區縣、部門進行量化考核。定期引入第三方機構對主城區和縣城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考核得分、資金補助掛鈎,定期通報各區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

印發的通知

瀘市府辦發〔2020〕1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已經市八屆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4日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際,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印發了《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依據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
(三)《生活垃圾分類標誌》。
二、工作目標
我市是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和省級垃圾分類示範城市,按照省上方案對瀘州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要求,《方案》細化確定了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年度目標任務:
2020年,主城區積極推廣垃圾智慧型分類模式,以區為單位開展一體化收運體系建設, 基本建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收運處理體系,主城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以上。每個區創建不少於2個垃圾分類示範街道,其他街道各創建不少於1個垃圾分類示範社區;縣城至少創建1個垃圾分類示範社區。各區縣在長江及其一級支流沿線選擇2個鄉鎮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全市公共機構率先實行垃圾分類。
2021年,主城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進一步規範;縣城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2022年,全市人民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基本養成。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體系規範運行,縣城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省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特色小城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宜居鄉村達標村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顯著提高。
三、重點內容解讀
《方案》由五個部分組成:一是提出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二是推動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新風尚(大力開展宣傳發動、積極開展校園教育活動、廣泛開展青少年志願活動、深入實施家庭主題活動、公共機構先行先試、切實發揮基層組織力量)。三是切實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規範設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四是加快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體系(新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轉運處理體系、升級完善現有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轉運處理體系、提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水平、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智慧化監管)。五是強化工作保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健全制度體系、創新激勵機制、嚴格監督考評)。重點內容包括:
(一)建立高規格的領導責任體系。成立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建立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落實條塊結合的部門管理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形成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聯動的工作體系和監督檢查機制。
(二)明確了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模式。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誌》和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市城鎮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也可稱餐廚垃圾)、其他垃圾”為分類類別。
(三)明確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建設模式。《方案》確定了以區為主體,通過購買服務或整合現有資源等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理體系。不斷升級完善現有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居民小區家庭廚餘垃圾與現有收運處理體系的有機銜接。進一步升級其他垃圾轉運處理體系,因地制宜將“其他垃圾”由現有轉運模式升級為“直收直運”模式。
(四)明確了我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的重點任務。《方案》要求把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與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明確了到2022年省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特色小城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宜居鄉村達標村等重點鄉鎮和村莊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取得明顯成效。
(五)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方案》提出參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明確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區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就是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垃圾分類責任人負責配置收集容器,開展分類知識宣傳,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投放時間、地點、方式,指導和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產生者分類投放。
(六)明確了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的保障措施。明確建立健全垃圾分類“以獎代補”機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我市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績效目標,明確考核分值,細化量化評價指標。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法規,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目錄和投放指南,適時出台《瀘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四、管理要求
本《方案》自2020年6月4日起實施,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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