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阜陽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阜陽市政府同意,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7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7日
  • 發布單位: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指導全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不斷提升城市品質和文明程度,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根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1〕85號)及《阜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底,阜城主城區範圍內建成運行並完善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廚餘垃圾處理系統;潁泉區城市建成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潁州區、潁東區至少一個街道城市建成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到2023年底,阜陽中心城區(包括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市城南新區)城市建成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力爭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城市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分類設施建設和布局
1.合理設定分類投放設施。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要求,合理布局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站點等設施設備。加快推進居民小區和公共機構“撤桶並點”工作,設定垃圾分類引導指示牌。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誌》(GB/T19095-2019)的規定,統一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識,做到標識正確規範、醒目清晰、協調美觀。(市城管執法局、市管處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市城南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並持續推進。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市城南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並持續推進,不再列出。)
2.構建垃圾分類回收體系。積極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的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轉型升級,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品交投網點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或集散場地。(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分類收集設施建設。修訂完善《阜陽城區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辦法》。全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和設施建設內容納入相關規劃,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加強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使其兼具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功能。(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加快配備滿足“四分類”需求、密閉性良好、標識正確規範、節能環保的專用運輸車輛,建立與分類投放、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運輸體系。淘汰敞開式收運設備和車輛,杜絕收集運輸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現象。(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統籌推進分類處理設施建設。規劃“鄰避產業園區”或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最佳化技術工藝,分類處理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大幅提升,五縣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進一步完善。統籌推進大件垃圾、建築垃圾等處理設施建設,補齊廚餘垃圾、有害垃圾處理設施短板。(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全鏈條管理
1.推進源頭減量。推動單位、家庭和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鼓勵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上設定醒目的垃圾分類標識,逐步推行生態設計,提高產品可回收性。實體銷售、快遞、外賣等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有關規定,避免過度包裝。加強各類產品包裝回收處置,減少二次包裝。依法禁止或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推廣套用環保布袋、紙袋等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旅遊、住宿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倡導“光碟行動”,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推行淨菜上市和潔淨農副產品進城,有效減少廚餘垃圾產生量。提倡綠色辦公,鼓勵使用再生紙製品,加快推動無紙化辦公。(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菜籃子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管處、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範分類投放和收集。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設定投放站點值守崗,做好現場引導,糾正不規範投放行為。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確保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單獨投放,實現四類垃圾有效分開。鼓勵線上線下相結合等回收模式創新,進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廢舊物資便利水平。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網路與再生資源回收網路通道,實現“兩網融合”。公開各類垃圾收運時間、作業規範,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生態環境局、市管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規範分類運輸。嚴格落實垃圾分類運輸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健全垃圾收運台賬管理制度,科學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時段和路線,加強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作業信息、行駛軌跡等的動態監控。指導物業公司等管理責任人與有資質的收運單位簽訂收運服務契約,加強與物業單位、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有序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做好重大疫情等應急狀態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工作。(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數據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範分類處理。加強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處理,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化回收中心進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備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至具備專業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規範處理,廚餘垃圾24小時之內及時清運並密閉運輸至廚餘垃圾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其他垃圾直接運輸至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就地處置居民區和單位廚餘垃圾的做法。(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資源化利用。探索並推廣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式,研究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產品套用,促進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打通產品出路。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的低價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全民參與
1.加大宣傳力度。宣傳和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和有關政策法規,提高社會認知水平,激發民眾自覺參與。督促公共媒體和戶外廣告按照有關要求,在重要版面和黃金時段進行垃圾分類公益宣傳。注重正面引導、選樹典型,客觀報導生活垃圾分類措施和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統籌居(村)委會、物業單位、業主委員會各方力量,定期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引導,充分聽取居民意見,逐步提高居民分類意識並轉化為自覺行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先行先試,組織幹部職工和志願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引導、監督等工作,推動全員共同參與。(市城管執法局、市管處、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堅持黨建引領。著力構建以單位、社區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垃圾分類為載體,通過分片包乾、“路長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市、區(縣、市)、街道、社區四級聯動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發動民眾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將垃圾分類納入黨員志願服務活動內容,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城管執法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教育陣地。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內容,在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理論課等相關學科和主題班會、隊會中加強垃圾分類教育,培養青少年文明習慣。鼓勵編寫地方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依託少先隊、共青團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類微宣講”等知識普及和社會實踐活動,動員孩子、家庭共同參與,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的良好社會效應。鼓勵各級各類學校建立青少年志願服務隊,就地就近開展活動。(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發揮示範作用。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要進一步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率先開展垃圾強制分類,不斷鞏固提升分類成效,經常開展宣傳培訓,定期組織自查評估,對不正確分類的行為及時督促提醒。開展全市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志願者活動,舉辦多種形式培訓,通過志願者在單位和家庭帶頭踐行生活垃圾分類,帶動養成主動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選樹先進典型,總結經驗做法,發揮示範引領,提高工作成效。(市管處、市城管執法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5.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動員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鼓勵產品生產、實體銷售、快遞、外賣和資源回收等企業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主動開展社會服務。鼓勵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網際網路、移動端APP等技術手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產業發展。鼓勵採用“積分兌換”、“綠色賬戶”、榮譽獎勵等激勵形式引導居民實施分類投放。(市城管執法局、市文明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管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探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引導農村民眾轉變生產生活方式,探索具有農村特色的垃圾分類模式,推進源頭減量和資源化處理利用,建立以鄉鎮為基礎的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配套政策
1.加強法治保障。大力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以及《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法治和政策制度建設,適時修訂《阜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加強執法力度和執法檢查。(市城管執法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科技支撐。支持和鼓勵企業、高校院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科學技術研究,促進相關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技術裝備研發,重點解決飛灰處置、滲濾液處理、廚餘垃圾處理等工藝和技術問題,構建從源頭到末端、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分類技術支撐體系。(市科技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收費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結合實際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和建議,修訂《阜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逐步建立非居民廚餘垃圾計量收費制度,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高位推動,加強組織領導。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由市級負總責,各縣(市、區)負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調整阜陽市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強化市級統籌協調。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形成“一把手”親自抓、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續推進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成立專班,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成立市縣(市、區)兩級工作專班,專門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基層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市城管執法局要充分發揮阜陽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牽頭協調作用,其他部門按職責積極參與,加強協作聯動,形成合力,推動公共服務、社會資源下沉到社區,使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到基層、深入民眾。(市城管執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投入,落實資金保障。市級財政統籌各類資金,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各項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全國文明典範城市創建範疇,按照一定比例撥付各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資金,向潁泉區傾斜補助經費,向潁州區、潁東區適當補助經費。(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明辦、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壓實責任,嚴格績效評估。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完善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考核制度,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將各級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並作為全國文明典範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無廢城市等創建內容。具體考核辦法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另行制定。(市城管執法局、市管處、市財政局、市文明辦、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督查考核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屬檔案:1.阜陽市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阜陽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分解表

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切實推動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動綠色、循環和低碳經濟發展,保護城市生態環境,不斷提升城市品質和文明程度。
根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1〕85號)及《阜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檔案精神,按照劉玉傑市長2022年1月6日、4月8日簽批精神,市城管執法局起草了《阜陽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市城管執法局組織人員到合肥、銅陵、蕪湖等省內地市學習考察並形成調研報告。及時與阜城三區政府就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座談,充分徵求意見建議並對居民小區、公共場所等基本信息進行摸底統計,預估建設資金。深刻分析我市存在問題:一是垃圾分類工作宣傳力度不夠、氛圍不濃,志願活動和公益活動開展較少。二是居民小區、公共機構、經營區域、公共場所分類投放收集設施不完備,標識存在不清晰、不規範現象,設施布局、配置及管理不夠便民、不夠人性化。居民小區生活垃圾覆蓋率較低。三是尚未建立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的體系,有害垃圾、廚餘垃圾的分類處理存在短板,資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四是尚未建立可回收物收運體系,“兩網融合”需要進一步推進,低價值可回收物未得到有效回收和利用。五是尚未建立黨建引領機制,也未將垃圾分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六是單位、社會、個人垃圾分類法律責任落實不到位,垃圾分類執法力度不足。為解決以上問題,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起草了該《實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起草《實施方案》(草稿),先後經三次專題會議研究,於2022年3月16日形成徵求意見稿,徵求各縣(市、區)政府,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等共40家部門意見。共收到意見33條,採納30條,未採納3條,出現的不同意見經過溝通協商,已經達成一致。5月10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審查,無修改意見。8月16日,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9月7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
四、工作目標
2022年底前,阜陽建成廚餘垃圾集中處理系統。2023年底前,阜陽主城區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力爭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
五、主要任務
一是加快分類設施和布局。加快推進居民小區和公共機構“撤桶並點”工作,統一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識。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或集散場地。加快配備滿足“四分類”需求、密閉性良好、標識正確規範、節能環保的專用運輸車輛,統籌推進大件垃圾、建築垃圾等處理設施建設,補齊廚餘垃圾、有害垃圾處理設施短板。
二是建立閉環管理。推動單位、家庭和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建立健全垃圾收運台賬管理制度,加強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作業信息、行駛軌跡等的動態監控。
三是推動全民參會。通過分片包乾、“路長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市、區(縣、市)、街道、社區四級聯動的工作體系。宣傳和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和有關政策法規,提高社會認知水平。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內容,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的良好社會效應。
四是完善配套政策。適時修訂《阜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加強執法力度和執法檢查。支持和鼓勵企業、高校院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科學技術研究,促進相關科技成果轉化。修訂《阜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逐步建立非居民廚餘垃圾計量收費制度。
六、創新舉措
一是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要求,合理布局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站點等設施設備。二是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的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體系。三是建立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
七、關鍵字詮釋
1.廚餘垃圾:廚餘垃圾是指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家庭廚餘垃圾,相關企業和公共機構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餐廚垃圾,以及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產生的其他廚餘垃圾。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蔬菜水果、果皮茶渣等。
2.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紙類、塑膠、金屬、玻璃、織物等。
3.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廢燈管、廢電池、廢藥品、廢溫度計、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廢油漆及其包裝物等。
4.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除廚餘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未進入生活垃圾焚燒或填埋設施進行處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數量,占生活垃圾總量的比例。
6.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可回收物回收量+焚燒處理量*焚燒處理資源化折算係數(爐排爐0.8;流化床0.5)+廚餘垃圾處理量*廚餘垃圾資源化折算係數(0.9)+衛生填埋處理量*衛生填埋處理資源化折算係數(0.1)]/(可回收物回收量+生活垃圾清運量)
7.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無害化處理能力/(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無害化處理能力+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無害化處理能力+其它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能力)x100%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總能力包括焚燒設施無害化處理能力、衛生填埋場無害化處理能力以及厭氧、堆肥等其它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停用填埋場、封場填埋場以及應急備用填埋場處理能力不計入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範圍。
八、保障舉措
一是形成“一把手”親自抓、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快成立市縣(市、區)兩級工作專班,專門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三是落實資金保障,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四是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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