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西雙版納州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3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30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9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把加強科學管理放在首位,把形成長效機製作為保障,把推動習慣養成作為關鍵,切實抓牢抓實垃圾分類工作。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範圍,努力促進我州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目標任務
(一)景洪市
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年底,要實現主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到2022年底,實現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0%。
(二)勐海縣、勐臘縣
各縣應結合文明城市、“美麗縣城”、園林城市和衛生城市等創建工作,因地制宜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團組織,賓館、飯店、購物中心、商用寫字樓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居民社區、城鄉結合部農村社區等區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宣傳力度;鄉鎮、農村按照《中央農辦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農社函〔2018〕3號)有關要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上述區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目標任務由屬地人民政府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三、重點工作
(一)編制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州部署要求,組織編制生活垃圾處理規劃,結合實際科學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系統謀劃設施設備、經費投入及運行管理等制度建設,確立年度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配套政策、具體措施,積極推進“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州、縣(市)、街道(鄉鎮)、社區(包括城郊結合部行政村)及其他區域四級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
(二)開展重點區域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建成區範圍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省級駐景單位、國有企業、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旅遊景區等公共場所,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農(集)貿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人員密集場所,以街道(鄉鎮)、社區(包括城郊結合部行政村)為單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類法”開展強制分類,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其餘縣城和開發區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原則上參照“四分類法”開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軍地協作,參照黨政機關標準,共同推進軍隊營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建立前端垃圾分類收集投放體系
1. 建立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站(點)。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誌》(GB/T 19095-2019)中的類別、圖形符號、說明、顏色等,配備標誌清晰的“四分類法”垃圾收集容器,最佳化布局垃圾箱房;鼓勵黨政機關、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安裝集智慧型垃圾桶、積分兌換機、監控系統於一體的智慧型化垃圾分類投放設施,提高職工、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2. 建立分類投放制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間上推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模式,因地制宜採取固定式或流動式(使用流動垃圾車或臨時定點定時收集點)投放。
3. 開展實時監督指導。在居民區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採取社區宣傳欄、統一配發垃圾分類桶(袋),在垃圾收集點配備督導人員等方式,對垃圾分類投放現場執行“實時監督指導”。督導員在規定的垃圾投放時間段內,負責在現場檢查、驗看居民的分類垃圾,並指導破袋投放,確保只要有人投放垃圾就要進行宣傳、指導、監督,使居民逐漸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各縣(市)垃圾分類負責部門要與轄區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旅遊景區等公共區域簽訂生活垃圾分類責任書,明確責權利,由各單位、企業和組織安排專人負責公共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督導。
4. 認真落實初步分揀。督導人員對居民所投垃圾進行初步分揀,按照“四分類法”將生活垃圾進行初步區分,嚴格分揀有毒有害垃圾,並實施分類轉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旅遊景區等公共區域由各單位或組織的垃圾收集人員負責生活垃圾初步分揀,確保達到垃圾分類的要求。
5. 實施掛牌公示。垃圾分類投放站點要設定公示牌,公布收運企業名稱、聯繫方式、垃圾分類指導員和督導員等信息,便於居民監督,做到分類投放、分類運輸,杜絕“混裝混運”現象。
(四)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運輸體系。加大城區現有垃圾房、中轉壓縮站改造力度,使之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暫存要求。配備密封性能好、分類標誌清晰、節能環保,安裝有定位系統的專用收集運輸車輛,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解決垃圾分類投放後出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等問題;規範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濕垃圾)收集暫存點布局和中轉運輸及處置,廚餘垃圾(濕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生活垃圾運輸服務單位應當建立管理台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每月向縣(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部門報告;各縣(市)要研究制定對運輸單位的監督管理辦法,對未按要求對分類垃圾進行安全、合理的運輸時,依據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五)加快建立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要引入市場化模式,加快推進建設餐廚廚餘垃圾、有機易腐垃圾等再生資源化回收利用項目,合理布局建設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規劃建設大件垃圾處理設施,進一步規範並充分利用現有的廢品資源回收筒點,長短結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同時積極探索“網際網路+資源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回收網路和生活垃圾分類網路“兩網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資源分類、回收、儲存、中轉、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範化、專業化管理。
(六)加快建設終端處理設施。各縣(市)要採取長期布局和過渡安排相結合、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方式,統籌規劃建設餐廚垃圾、農貿市場垃圾等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嚴禁餐廚垃圾直接飼餵生豬;鼓勵支持餐廚廢棄物(泔水)產生量較大的黨政機關、賓館飯店、大中專院校、餐飲企業等建設分散式處理設施,減輕運輸成本;縣(市)間要加強區域間協商統籌,加快推進以焚燒為主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轉型發展;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填埋、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促進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州府所在地城市(景洪市)要按照要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和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濕垃圾)、建築垃圾處理設施,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緩解生態環境壓力,規避“鄰避”風險。
(七)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和監督力度
1. 夯實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礎。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6部門印發的《關於在學校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8〕2號)要求,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相關工作制度,依託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台,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探索合力共建協作機制,強化國民教育基礎性作用,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引領整個社會的良好氛圍。
2. 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各縣(市)要建立培訓教員隊伍、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建立指導員隊伍、以社區為單位組建以志願者為主的督導員等宣傳培訓“三支隊伍”,對各類管理人員進行垃圾分類知識的專業培訓。組織街道、社區、婦聯組織、共青團組織以及志願者隊伍與小區物業、轄區內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聯手共商,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全民行動日”等活動,讓綠色、環保、文明,自覺分撿垃圾的宣傳活動“到單位、入小區、進家庭”,提高廣大市民知曉自覺踐行垃圾分類的意識。要積極製作公益廣告、公益宣傳片向市民介紹開展垃圾分類的效益及意義,引導市民廣泛參與垃圾分類,形成“綠色靠大家,環保在手下,文明貴行動,幸福你我他”的理念和“家家齊上陣、人人動手分”的氛圍,讓垃圾分類活動變成市民的自覺行動。
3. 建立監督機制。各縣(市)要藉助廣播電台、電視台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民眾輿論監督平台,開通投訴監督電話熱線、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及時對未進行垃圾分類、未按標準進行垃圾分類等進行曝光反饋,切實接受社會監督。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省級統籌協調、州級組織推動、縣級抓好落實的工作原則,成立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籌協調推進全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縣(市)要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組織機構和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制定實施方案,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責任,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推進和督促指導縣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務實舉措,以保障垃圾分類工作投、收、運、處系統閉環為目標,明確分工任務,強化上下聯動、定期分析工作進展情況,解決存在困難;州直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指導,發揮行業主管優勢,按照部門職能職責分工,制定有關標準規範,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各縣(市)人民政府負實施主體責任,結合目標任務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加大財政投入,拓寬投融資渠道,強化管理措施,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穩步推進。西雙版納旅遊度假區、景洪工業園區垃圾分類工作由景洪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
(三)強化法制保障。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體系,推動地方立法工作,依法規範生活垃圾分類行為,明確城鎮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和有關設施建設,以及源頭減量、監督管理、保障措施、責任義務、公民行為規範、獎懲機制等,使生活垃圾分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強化資金保障。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根據財力情況,切實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加大投入推動項目建設和隊伍建設,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推進。
(五)完善政策措施。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市場化模式,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協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全體系工作;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費用品,推進垃圾源頭減量;發揮中央、地方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建設,最佳化布局生活垃圾處理處置設施,保障用地需求。
(六)嚴格督促指導。州文明辦、州發展改革委、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要將生活垃圾分類績效考核納入文明城市、“美麗縣城”、園林城市、衛生城市、全域旅遊示範區和世界旅遊名城等創建活動中。州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上下聯動,牽頭組織州直有關部門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表揚工作推進有力的城市,通報或約談工作滯後的城市。

解讀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西雙版納州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西政辦發〔2020〕6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於2020年11月 日印發實施,為加快推進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圓滿完成《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9號)明確的目標任務,助力世界旅遊名城、美麗縣城建設和衛生城市(縣城)創建,現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啟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制定並印發《雲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根據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我州實際,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起草了《西雙版納州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並報請州人民政府審定印發實施。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落實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濕垃圾)、其他垃圾(乾垃圾)四類劃分,加快完善分類收集、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設施,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和公眾參與機制,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堅持把加強科學管理放在首位,把形成長效機製作為保障,把推動習慣養成作為關鍵,切實把垃圾分類工作抓牢抓實。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範圍,努力促進我州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目標任務
按照《雲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不加碼、不減碼”的原則,方案確定了我州各縣市的年度目標任務:
(一)州政府所在地景洪市。到2020年底,要實現主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2022年底,實現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20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0%。
(二)其他縣城。勐海縣、勐臘縣結合文明城市、“美麗縣城”、園林城市和衛生城市等創建工作,因地制宜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團組織,賓館、飯店、購物中心、商用寫字樓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居民社區、城鄉結合部農村社區等區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鄉鎮、農村。按照農業農村部門有關要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四、重點工作
《工作方案》第四部分是重點工作,共確定了7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是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系統謀劃設施設備、經費投入及運行管理等制度建設,確立年度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配套政策、具體措施。
二是開展重點區域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重點對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建成區範圍內各重點區域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前端垃圾分類收集投放體系。建立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站(點)、建立分類投放制度的、開展實時監督指導、認真落實初步分揀、實施掛牌公示等。
四是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運輸體系。加大城區現有垃圾房、中轉壓縮站改造力度,配備專用收集運輸車輛,建立管理台賬,研究制定監督管理辦法。
五是加快建立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化回收利用項目建設,積極探索“網際網路+資源回收”模式,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範化、專業化管理。
六是加快建設終端處理設施。督促指導各縣(市)採取長期布局和過渡安排相結合、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方式加快建設終端處理設施,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銜接。
七是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和監督力度。夯實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礎、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建立監督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接受監督的良好氛圍,落實推動習慣養成作為關鍵的工作目標。
五、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提出了“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法制保障、強化資金保障、完善政策措施、嚴格督促指導”的6個方面的保障措施,確保《實施方案》有效實施的具體要求。
六、其他事項
為確保《實施方案》取得實效,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誌》(GB/T 19095-2019),結合我州實際,《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存儲及處置方法》作了進一步明確,同時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州直部門、縣市人民政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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