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支部 一集》中,佛陀說: “諸比庫,凡比庫將非法說為法者,諸比庫,這些比庫的行為,將導致眾人無益,導致眾人無樂,導致眾人無利,給天與人帶來損害和痛苦。諸比庫,這些比庫將生起許多非福,他們還能使此正法隱沒。 諸比庫,凡比庫將法說為非法者,諸比庫,這些比庫的行為,將導致眾人無益,導致眾人無樂,導致眾人無利,給天與人帶來損害和痛苦。諸比庫,這些比庫將生起許多非福,他們還能使此正法隱沒。 諸比庫,凡比庫將非律說為律…… 律說為非律…… 非如來所說、所言,說為如來所說、所言…… 如來所說、所言,說為非如來所說、所言…… 非如來所行,說為如來所行…… 如來所行,說為非如來所行…… 非如來所制,說為如來所制…… 將如來所制,說為非如來所制者,諸比庫,這些比庫的行為,將導致眾人無益,導致眾人無樂,導致眾人無利,給天與人帶來損害和痛苦。諸比庫,這些比庫將生起許多非福,他們還能使此正法隱沒。” 接著又說: “諸比庫,凡比庫將非法說為非法者,諸比庫,這些比庫的行為,將為眾人帶來利益,為眾人帶來快樂,為眾人帶來福祉,為天與人帶來利益和快樂。諸比庫,這些比庫能生起許多福德,他們還能使此正法住立。” 對於法說為法、非律說為非律、律說為律等,亦是如此。 如果佛弟子打著所謂圓融、慈悲、方便、適應、發展等藉口,“法說非法,非法說法;律說非律,非律說律;佛說說為非佛說,非佛說說為佛說”,篡改佛法,這是導致聖教衰敗、正法消亡的原因。唯有依照佛陀所說、所教,“法說為法,非法說為非法;律說為律,非律說為非律;佛說說為佛說,非佛說說為非佛說”,如此才能給人天帶來真正的利益,給眾生增加真正的福樂,使佛陀的正法長住世間。 那么,我們又應該如何來判別與驗證佛法的真偽呢?在《
大般涅槃經》中,世尊對諸比庫宣說了四種印證方法: 若有比庫說他親自在世尊處聽受、在某僧團處聽受、在某些長老處聽受、或者在某位長老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言教。”你們既不應贊同,也不要反對,而應該在善持其文句後與經和律對照核實。如果與經和律不符,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確實不是世尊的言教,這位比庫、那個僧團、那些長老或那位長老誤解了。你們應拒絕它。如果符合經和律,則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確實是世尊的言教,這位比庫、那個僧團、那些長老或那位長老善持佛法。 南傳上座部的巴利語三藏聖典分別是: 1、《
律藏》(Vinaya-pitaka),乃世尊為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誡和生活規則。 依照緬甸的傳統,《律藏》分為五大冊。第一冊叫《
巴拉基咖》、第二冊叫《
巴吉帝亞》。這兩個部分統稱為“
經分別”,主要是解釋比庫、比庫尼的戒本。這二冊偏重在“止持”,即為佛陀所禁止的行為,比如不能殺害動物,不能非時食,不能接受金錢等等。 第三冊叫《
大品》(Mahàvagga),第四冊叫《
小品》(Cullavagga)。這兩冊一共有二十二個篇章。篇章,古代翻譯為
犍度,偏重在應當作的,比如有人來請求出家時,應該如何讓他出家;僧團誦戒要怎樣進行;袈裟應當怎樣裁剪,怎樣縫製,怎樣保護;對於缽食,哪些是允許,哪些是不允許的食物;住所應該怎樣建造,哪些是允許的,哪些是不行的。這些應當做的叫“作持”,收錄在篇章的《大品》與《小品》裡面。 第五冊叫《
附隨》(parivàra),相當於附錄,一共分為十九品,以不同的方式解釋前面的戒律內容。 律藏是所有的比庫與比庫尼都應詳細研讀並認真遵行的。 2、《
經藏》(Sutta-pitaka),為世尊以及聖弟子們的言行集。《經藏》共有五部,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和《小部》。 ⑴.《長部》(Dighanikàya)。因為收錄的經文篇幅比較長,所以稱為《長部》。共收錄《
梵網經》等34部。 ⑵.《中部》(Majjhamanikàya)。因為收錄的經文篇幅不長不短,中等的,所以稱為《中部》。共收錄《根本法門經》等152部。 ⑶.《相應部》(Saüyuttanikàya);相應的意思是按內容分門別類,比如把佛陀所說的五蘊法編為一相應、六處法編為一相應、
界法編為一相應、四聖諦編為一相應、緣起法編為一相應相應等等,所以稱為《相應部》。一共有56相應,收錄《越渡暴流經》等7762部。 ⑷.《增支部》(Anguttaranikàya)。增(uttara),是增加、更上的意思;anga的意思是支、部分、因素。增支的編輯方法有點像法數,將佛陀所講的跟數目有關的經文彙編在一起。將一法編為一集,將二法編為一集,將三法編為一集。比如說“二法”有止、觀,名、色等等。“三法”有三種受:
苦受、
樂受、
不苦不樂受;
三界:
欲界、
色界、
無色界。由一法一直編到十一法,因此《增支部》共有十一集,收錄《心遍取經》等9557部。 ⑸.《小部》(Khuddakanikàya)。這裡的“小”並非指篇幅小,或者微不足道,而內容龐雜的意思。《小部》把前面四部以外的所有經典都收編進去。比如說《法句》,如果要編在前面四部的話,不知道應該編在哪一部,於是就編在《小部》。《小部》是《經藏》五部中數量是最多的,凡是不屬於前面四部的,全部都歸在《小部》裡面。 《小部》一共有十五部,它們是《
小誦》、《法句》、《自說》、《如是語》、《
經集》、《天宮事》、《餓鬼事》、《長老偈》、《長老尼偈》、《
本生》、《義釋》、《
無礙解道》、《
譬喻》、《佛種姓》、《
所行藏》。在緬甸,則再加上《彌林達問經》、《導論》和《藏釋》,成為十八部。 3、《
論藏》(Abhidhamma-pitaka),乃對世尊教法要義的精確及系統的分類與詮釋。 阿毗(abhi)的意為上等的、殊勝的、卓越的。達摩(dhamma)的意思是法。法有很多種意思,有時候指一切,例如說
一切諸法;有時候指
有為法,例如說諸法由因生;有時指法所緣、
法界、
法處、
善法、佛陀的教法等等。因此,法在不同的場合,表達的意思也不同。在這裡,法的意思是指究竟真實的教法,特別是指佛陀所教導的教法。 南傳上座部佛教的《論藏》一共有七部,稱為上座部七論或者南傳七論,它們依次是:《
法集論》、《
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論事》、《
雙論》和《發趣論》。 ⑴.《法集論》,或稱《法聚論》。聚集、集合在一起的法。 ⑵.《分別論》,意思是分別、分析。在這部論里,把蘊、處、界、根、諦等法義分為經分別、論分別和問分三種方式來討論。經分別是把經藏的內容列出來討論,然後又以論的方式進行分析,再用問答來反覆抉擇。 ⑶.《界論》 ⑷.《人施設論》這部論主要討論不同種類的人。 ⑸.《論事》。這一部《論事》是在第三次結集的時候由摩嘎離之子帝思所造的,目的是批駁當時流行於阿首咖王時期混入僧團的那些外道的邪見。 ⑹.《雙論》。《雙論》的目的是為了解除種種術語名相含糊不清的地方,再解釋它正確的用法。因為這部論所提出的問題都是以一對一對的方式來討論,比如說:“是否一切善法都具有善因?是否一切善因的都是屬於善法?”以這種方式來提問,所以稱為《雙論》。 ⑺.《發趣論》。此論在《論藏》里是最重要的一部論。在傳統上稱它為《大論》。此論跟前面的六部論稍微有點不同。前面的六部論側重在分析諸法的名相,這一部論則用
二十四緣的方法貫串一切諸法。緣的意思就是關係,把前面所講的諸法都貫串在一起。如果把前面這幾部論所講的諸法比喻為珠寶,而這部《發趣論》就是用二十四緣這一條金線把全部珠寶串在一起,所以它的價值和意義就可貴在這裡。上座部佛教的正統傳承把這部論視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的證明。因為這部論非常複雜,必須先通透前面的那幾部論,才有可能通達這部論。它屬於組織法,把前面幾部論里所講到的諸法整理、統合起來。 除了律、經、論三藏之外,上座部佛教尚保存有內容非常豐富的三藏義注與復注,以及許多重要的藏外典籍,如《
島史》、《
大史》、《
小史》、《
清淨道論》、《
入阿毗達磨論》、《
攝阿毗達磨義論》等。 上座部佛教的所有教法都是依據三藏聖典及其註疏而來的。如果對教法的理解出現分歧時,就唯有“依法不依人”。凡是接受上座部傳統教育的佛教出家人,在
沙馬內拉[14]階段就必須背誦許多佛教經論。時至今日,上座部佛教國家尚有為數不少的能夠背誦出所有三藏聖典的大長老[15]。上座部佛教的特點之一就是特重佛陀所說,特重傳統的巴利三藏聖典[16]。在廣大上座部教區,雖然聖賢輩出,然而卻沒有一例因倡議特殊教法而另立的宗派。當然,上座部僧團也存在著一些宗派,但那也只是在
持戒鬆緊等枝末方面的分歧,在經典與教理方面還是一致的。 在中國漢地、西藏、韓國、日本等北傳大乘佛教地區,佛教徒們幾乎都根據所處的具體情況,適當地把佛教作出一定的改變與調整,以適應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政治制度以及不同的信眾根基。然而,上座部佛教僧團以及歷代的護法諸王,無不是以維護佛法的純潔為己任。自從上座部佛教傳入斯里蘭卡以後,大寺派的比庫們就以師徒代代相傳的巴利三藏聖典為依據,抵禦各種外來的思想學說。 佛滅七百年左右,印度次大陸一種梵語稱為“外度量”(Vaitulya) 的學說陸續傳入斯里蘭卡,從大寺分離出去的無畏山寺僧人承認並接受了這種學說,而大寺派僧人卻依據傳承下來的三藏聖典,判定“外度量”學說為“非佛說”,進行嚴格的抵制。馬哈些那王(Mahàsena,公元334-362年)在位時,支持無畏山寺派,迫害大寺派,強行禁止信眾供養大寺派僧人,違者罰錢一百。面對國王的迫害,大寺派僧人表示:為了保持佛法的純潔,寧可餓死,也不接受“外度量”學說。堅持傳統的大寺派僧人在此後的上千年時間,始終都同各種思想學說特別是無畏山寺的“外度量”派進行不屈不撓的鬥爭。從上面的例子可知,上座部佛教在維護傳統、保持佛法的純潔性方面,具有“保守”的特點。 假如有位佛教學者或歷史學家想撰寫一本所謂《上座部佛教思想發展史》之類的著作的話,他可能會發現有關資料將異常缺乏,以至於不得不回來研究巴利三藏及其批註。因為在上座部佛教的整個傳播歷史過程中,雖然經歷了將近兩千三百年的漫長歲月,但其教義、思想的發展及改變卻微乎其微,自始至終皆以巴利三藏及其批註為教法之根本。[17] 註:[13] 佛陀入滅之後,則以菩提樹、
舍利塔或佛像來代表佛陀。 [14]沙馬內拉:是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漢傳佛教依梵語訛略為“沙彌”。 [15] 從1953年至2003年為至的五十年間,緬甸已經出現九位能夠背誦巴利三藏聖典的三藏持者,現在有四位已經去世。 [16] 上座部佛教似乎並不注重歷代祖師大德的論著。 [17] 受到西方思維模式的影響,上座部佛教的古老傳統在近百年來也開始面臨著挑戰。如有些受西式教育者開始懷疑甚至否定代表上座部佛教傳統的
阿毗達摩以及三藏義注,有些人鼓吹恢復業已斷層的比庫尼傳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