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養老床位

家庭養老床位

“家庭養老床位”是指依託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家庭專業照料、遠程監測等居家失能養老服務,相當於把養老機構的床位設在家裡、把專業服務送到家。

2021年全國“兩會”上,有關家庭養老床位建設的話題引發社會各界積極討論。民政部表示,“十四五”期間,將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和發展家庭養老床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庭養老床位
  • 所屬行業養老服務
  • 定義:指依託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家庭專業照料、遠程監測等居家失能養老服務
出現背景,發展情況,各地情況,重要意義,

出現背景

隨著時間推移,過去的養老服務模式面臨著新問題、新挑戰。最突出的是供需不匹配、所供非所需。表現在機構養老方面,是普通床位大量閒置與護理型床位一床難求形成的鮮明對比。表現在居家社區養老方面,矛盾更加突出。過去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多由居(村)委會提供,能力水平有限,為健康老人提供休閒娛樂服務尚可應付,為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他們最迫切需要的醫養結合服務,則顯得力不從心。

發展情況

“十三五”期間,國家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民政部、財政部自2016年至2020年,連續5年在全國開展了五批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江蘇省南京市2017年率先開展了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探索。此後,隨著國家政策的激勵扶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擴展到全國203個地區,各地通過探索創新,開展了一系列家庭養老支持工作。
2019年9月,民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在“積極培育居家養老服務”的部分明確: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要為居家養老提供支撐,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務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進一步做實做強居家養老。該意見明確提出:“探索設立‘家庭照護床位’,完善相關服務、管理、技術等規範以及建設和運營政策,健全上門照護的服務標準與契約範本,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技能培訓,普及居家護理知識,增強家庭照護能力。”
2021年2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民政部表示,“十三五”期間,全國203個地區進行了居家社區養老的改革試點,家庭養老床位這一創新舉措極大緩解了家庭養老的難處,符合當下養老服務需求以及養老行業發展現狀,受到廣大老年人的好評。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四五”期間,將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提高家庭養老床位在中心城區或老齡化程度較高地區的覆蓋面,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進一步規範服務。
2022年,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2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該項目通過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經濟困難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10萬張家庭養老床位、提供20萬人次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2023年12月,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發布《2022年度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公報》。公報顯示,截至2022年末,全國共有各類養老機構和設施38.7萬個,養老床位合計829.4萬張。

各地情況

綜述
截至2021年3月,北京、上海、青島、廣州、蘇州、杭州、西寧、成都等多地紛紛探索“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模式。
青島
2019年12月,青島市出台指導新一輪改革的統領性檔案《關於深化養老服務改革全面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提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轉型”等目標任務。隨後,又陸續出台行動計畫、用房規劃、服務補貼、隊伍建設等8個配套性檔案,構成青島養老事業發展“1+8”新政體系。根據新政,只要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屬或監護人與街(鎮)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簽署服務期1年以上的三方協定,並從醫療服務、護理服務、康復服務、生活照料、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助潔助浴等項目中選擇三個以上的內容,即可視為“家庭養老床位”。
家庭養老床位
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表示
南京
截至2021年2月,南京市已經開設了5701張家庭養老床位。如果按照100張床位中等規模的養老院來算,相當於建設50箇中等規模的養老院。

重要意義

“家庭養老床位”不僅節省了機構養老的床位費,也使老年人得到了機構養老的專業服務,還可以讓其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受到專業化服務。從養老服務的供應方來說,節省了機構養老要進行的建設和土地的費用。相關試點城市發現,當達到一定規模後,投入一個家庭養老床位的費用是投入一個機構養老床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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