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5月16日

檔案全文

江西省推進養老服務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進我省養老服務提質升級,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高質量養老服務需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品質
(一)增加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嚴格落實新建居住區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工作規則,對緩建、縮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的,在整改到位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確保配建達標率100%。結合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補齊既有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具備條件的閒置辦公用房、學校、培訓中心、賓館、療養院、醫院、廠房等改造建設為養老服務設施。開展城市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專項治理,組織摸底並建立整改台賬,確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政府投資建設或居住區配建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無償或以成本價委託社會力量運營,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連鎖化、品牌化發展。(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各市、縣〔區〕政府。以下責任單位中均包含各市、縣〔區〕政府,不再列出)
(二)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構建城市15分鐘“養老服務圈”,到2025年底,所有市轄區街道和縣(市)城關鎮至少建有1個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具備照護托養、日間照料、康復護理、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中心。根據老年人口發展趨勢和分布密度,統籌建設社區嵌入式養老院,老年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應當增加設施布點。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實現全覆蓋,提供日間照料、助餐、文化娛樂等服務。整合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中央廚房、社會餐飲企業等資源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利用農村閒置校舍、老村部、民房等資源,因地制宜發展“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為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安、助醫、助娛等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三)加強社區資源和功能整合。推動養老、文化、教育、體育、醫療衛生等公共設施場所和功能相對整合,具備條件的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積極拓展養老服務空間,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照料護理、學習教育、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健康管理等服務。推進老年開放大學建設,依託社區教育三級辦學機構,大力開展老年教育活動。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支持和引導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及黨員幹部、社區工作者、專業社工、志願者、熱心民眾、親屬鄰里等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到2025年底,月探訪率達100%。(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文明辦、省委政法委、省委老乾局、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省紅十字會)
(四)推動居家養老服務方便可及。制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清單,明確服務內容和標準,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家庭養老延伸服務,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助娛等上門服務。到2025年底,為經濟困難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3萬張以上,對6萬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慈善組織公益培訓、網路公開培訓課程等方式,開展家庭照護者技能培訓,幫助老年人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殘聯、省紅十字會)
二、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能力
(五)科學合理布局養老機構。各地要保障養老用地需求,根據本地區老年人口發展趨勢以及特困供養人數,準確摸清養老床位供需底數,將養老機構安排在合理區位,科學確定床位規模,有效滿足養老需求。(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六)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需求。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推動實現評估結果互認、按需使用。優先發展專業化、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到2025年底,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0%以上。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所設施齊全、服務專業、管理規範的失能失智專業照護機構,60萬以上人口的縣(市、區)可適當增加床位,並按標準配備養老護理員,確保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失能人員全部實現集中照護,有效滿足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加強失智老年人社區干預、機構照料、社會宣教等工作。(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七)打造鄉鎮敬老院升級版。實施鄉鎮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各縣(市、區)要最佳化區域養老服務資源配置,因地制宜設定區域性中心敬老院,對床位規模小、收住人數少的鄉鎮敬老院,人員妥善安置到縣級福利院或中心敬老院,原有設施不得改變養老服務用途,用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或可通過公建民營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深化鄉鎮敬老院改革,確保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實現集中供養。盤活現有床位資源,將剩餘床位向社會老年人開放,到2025年底入住率達60%左右,並積極向周邊老年人提供短期托養、日間照料、家庭養老床位、居家上門等養老延伸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支持社會力量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八)建設面向社會大眾的普惠性養老機構。落實土地、規劃和報批建設、財政補貼等系列支持政策,開展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試點,激發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積極性,支持符合條件的普惠養老項目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開展普惠養老機構簽約工作,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養老服務機構。推動普惠養老服務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服務價格水平顯著低於當地市場化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同等服務價格水平。支持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建設運營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推動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養老服務設施,提升國有經濟對養老服務體系的支持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民政廳、省國資委)
(九)培育發展社會化養老機構。落實養老服務優惠扶持政策,著力培育養老服務龍頭企業,到2025年底,打造30家以上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服務企業或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可憑登記機關頒發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用地,鼓勵以出讓、租賃等方式供應。加大融資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請“財園信貸通”貸款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按核定護理型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其中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的床位每張補助不少於10000元,租賃房屋改建的床位每張補助不少於4000元,以實際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為基準,按照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結果實行1-1.25倍的差異化運營補助。通過補貼保險費等方式,支持養老機構投保綜合責任險。(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
四、提升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深入推進醫養結合。支持養老機構內部設定醫務室、護理站等,實行備案管理。2023年,支持30家市縣福利院設定醫務室、護理站;到2025年底,實現市縣福利院內設醫療機構全覆蓋。有條件的鄉鎮敬老院、社區嵌入式養老院等根據實際情況設定醫療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支持醫療機構依法依規在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服務站點,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整合最佳化醫療衛生和養老資源,建立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業務協作機制,開展簽約合作,開通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綠色通道。推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老年人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
(十一)加強服務質量管理。開展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公開監督檢查信息。加強養老機構預付費管理,防範化解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開展建築、消防、食品、醫療、特種設備、衛生防疫等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全面建立養老機構入院評估、服務協定、風險告知制度和糾紛協商調解機制,依法懲處欺老虐老行為。建設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提供養老服務需求和供給對接、信息查詢、政策諮詢、網上辦事等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
(十二)開展養老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貫徹落實養老服務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在居家社區養老、機構養老、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應急處置等領域,推動出台一批適應服務管理需要的養老服務地方標準。按照國家等級評定標準,全面推行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製度,到2025年底,全省80%以上的鄉鎮(街道)敬老院等級評定達到一級或二級,80%以上的市、縣福利院達到二級或三級。對民辦養老機構參與等級評定獲評二到五級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資金獎補。(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養老服務要素支撐
(十三)強化組織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老齡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研究部署並推動解決養老服務重要事項、重大問題。加強重點工作任務跟蹤調度,每年制定工作要點,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加強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完善相關基礎數據,加強部門間涉老數據信息共享。完善養老服務工作市縣綜合考核、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資金分配、試點示範等掛鈎。(責任單位:省直相關單位)
(十四)加強資金保障。各級財政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狀況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通過一般公共預算、福彩公益金等形式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省本級和地方各級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要將55%以上用於養老服務。各地要足額保障公辦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運轉經費。加大政府在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探訪關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等方面的購買服務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養老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加強養老服務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保障養老服務資金安全,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十五)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養老機構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屬於小微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稅費減免優惠。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養老服務的機構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
(十六)強化專業人才支撐。指導有關地方和院校與國內養老服務專業知名院校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學校增設養老服務類專業,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推進江西管理職業學院新校區建設,著力打造以培養養老服務人才為特色的職業院校。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到2025年底,每個設區市至少建成1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實習實訓基地,全省養老機構院長和養老護理員培訓上崗率達100%。將養老護理員納入本地區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參加職業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完善人才激勵政策,對在我省養老服務機構專職從事養老護理工作連續滿3年的本科及以上、專科(高職)、中職畢業生(不含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分別給予不低於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入職補貼。對取得初級、中級、高級、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護理員,在養老護理崗位從事工作滿2年後,分別給予不低於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每年選樹宣傳一批“最美養老院院長”“最美養老護理員”。(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十七)發揮志願服務組織和慈善公益力量。培育各類為老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隊伍,引導低齡、健康老年人等“銀髮資源”參與志願服務,建立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和回饋制度,到2025年底,為老服務志願組織(隊伍)達8000支以上,志願者達60萬人以上。創新完善“五社聯動”機制,實現鄉鎮(街道)有社會工作服務,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連結、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支持慈善社會組織面向養老服務機構、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等打造一批養老服務幫扶項目,鼓勵設立養老服務專項基金。支持紅十字會開展為老志願服務、養老照護、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培訓等工作。(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文明辦、省紅十字會、省慈善總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