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鷹潭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已經鷹潭市政府同意,鷹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3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鷹潭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 鷹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贛府廳發〔2022〕3號)、《鷹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鷹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鷹府發〔2021〕7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三五”時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間,我市養老服務工作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決策部署,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強剛需、補短板、擴供給、促消費、防風險”,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考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同時還將“黨建+農村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市縣鄉三級黨委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和村黨組織書記“雙述雙評”內容。市委將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聚焦解決的六個重點突出問題之一加以推進。為切實加強我市養老產業發展(全面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深入推進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市政府成立了鷹潭市養老產業發展(全面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工作領導小組,各區(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將養老服務工作擺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養老服務政策進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間,我市出台了《鷹潭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19-2021年)》、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推進城鄉一體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等政策檔案,編制了養老服務設施布點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市級層面明確了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規劃建設等,各區(市)結合實際普遍出台了相關配套落實政策。
——養老服務設施不斷完備。深入貫徹市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聚焦解決農村養老服務中特困失能人員護理能力不足、空巢留守老人養老服務設施落後等突出問題,加大了市、區(市)級公辦養老機構特困失能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建設,市本級已建成鷹潭市社會福利中心、貴溪市已建成四個區域性養老中心、餘江區福利院已完成改擴建、月湖區醫養結合照護中心正在加快建設中,各區(市)集中照護機構護理型床位不斷增加,並已實行有意願的農村特困失能人員集中照護;按照“四助五有”標準建設“黨建+農村互助養老中心”350個,覆蓋99.4%的行政村;聚焦敬老院基礎設施薄弱的重點難點,共投入資金9000多萬元,實施鄉鎮敬老院改擴建,夯實兜底保障基礎,全市敬老院已完成二輪改造提升;全面貫徹省委、市委關於黨史學習教育“我為民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工作部署,聚焦解決老年群體 “急難愁盼”問題,打造以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為重點、以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為補充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95個,基本實現城市所有街道和區(市)城關鎮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全覆蓋。
——養老服務模式不斷創新。創建月湖區“老鄰居·一家親”居家養老品牌,其模式在2017年第33期的《江西改革動態》上刊登推廣;為滿足特困對象“離家不離鄰,離戶不離村,離土不離鄉”的需求,貴溪市在特困對象較多的村委會整合資源,建設了功能齊全具有一室一廳一衛一廚的單元房屋,讓他們集中連片居住,形成一種區別於敬老院集中管理又能體現個性化需求的新的養老服務模式。信江新區積極推進公建民營改革,通過概念招商,引進有實力、有技術、有情懷的浙江匯泉健康集團前來運營信江新區社區養老中心,為居家、社區、機構老人提供綜合性複合型養老服務;推廣套用智慧養老模式,採取民辦公助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加快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通過運用物聯網+養老的模式,依託“大數據”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為社區居家老人提供一對一上門生活照料、安全監測、康復護理、家政服務、探視關懷等服務,打造百姓家門口的養老服務中心;餘江區設立仁和醫養中心,積極探索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等。
——老年人福利制度更加健全。積極實施政府民生工程,發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群體。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各區(市)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分別發放護理補貼和養老服務補貼,惠及2000多名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連續5年對2.5萬餘名老年人根據不同年齡段按照50-300元不等的標準發放高齡津貼;每年為近11萬名老年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城鄉特困老年人生活費標準分別達到950元、670元,農村特困失能人員生活費標準參照城鎮執行;失能、部分失能、自理特困人員每月護理費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70元。
(二)“十四五”發展形勢。
面臨的挑戰。總體上,“十三五”期間,我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現了量質提升,但距離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廣大民眾多層次需求還有很大差距。老年人保障水平偏低、支付能力不足等問題短期內還未有效改善;城鄉之間、經營主體之間發展不平衡現象比較突出,供給結構有待調整、服務質量還有較大提升空間,一些短板弱項和瓶頸問題需要進一步推動解決。養老院普遍存在“招工難”“留人難”,養老護理員隊伍不穩定、年齡偏大、整體素質不高,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缺乏法律、法規支撐,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手段少、難度大,防範和化解養老服務領域風險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截至2020年底,全市60歲及以上人口占比為17.46%,比全省高0.59個百分點,相比2010年上升了6.05個百分點。隨著六十年代生育高峰期人口逐步邁入老年人行列,全市老齡化程度將進一步加劇;預計到2025年,我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達到20%左右。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獨居化、小型化、少子化態勢繼續深入發展,將對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和供給結構帶來深刻影響;這些情況與當前養老服務面臨的諸多困難和短板相互交織、相互影響,將對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帶來較大壓力。
面臨的機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老齡化問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對養老服務工作高度重視,先後將養老服務納入基層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美麗鄉鎮建設、鄉村振興發展等統籌推進,這為做好新發展階段的養老服務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和有利條件,也對今後養老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各級政府正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5G、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技術創新步伐加快,將為養老服務提質增效和養老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創新支持。同時,我市擁有龍虎山優質生態資源和道教養生資源,將對豐富養老服務供給、擴大養老服務客群、促進養老服務消費賦予新機遇、增添新動能、拓展新空間。
制定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是我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對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提升養老服務水平,更好地履行兜底保障職責,增強老年人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推進我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積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和安全發展,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全面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著力保基本、補短板、鍛長板、抓規範、防風險,積極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形成兜底養老服務保障有力、基本養老服務人人可及,非基本養老服務充分發展的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供給格局,讓全體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
——廣泛參與,共享發展。加強黨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主體作用,鞏固家庭的基礎地位,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養老服務發展,在全社會營造敬老、孝老、愛老、尊老、養老的濃厚氛圍,切實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家庭共建共享的養老服務發展格局。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統籌推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調同步,在履行養老服務兜底線、保基本的同時,不斷完善養老服務產業鏈。堅持城市和農村養老服務齊頭並進,持續鞏固“黨建+農村養老服務”品牌成果,聚焦解決城市養老難題,加速補齊城市養老服務短板,促進城鄉養老服務均等化。
——適應需要,多元發展。聚焦不同層次老年人的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著力完善“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給、高端有選擇”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不斷拓展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提高機構養老服務能力,促進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發展。
——發揚優勢,創新發展。依託鷹潭獨特的生態資源和道教養生資源優勢,打造一批具有鷹潭特色的養老服務模式,研發推廣使用一批養老服務產品,創新研製一批符合鷹潭實際的養老服務標準、品牌。
——量力而行,科學發展。充分考慮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把握我市養老服務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完善提升的總體趨勢,科學設定各項目標、指標,合理有效引導社會預期,不斷增強全社會積極應對老齡化的信心,持續為養老服務發展拓展空間、增添動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結構合理、供給多元、服務優質、監管到位、方便可及的養老服務新格局。
——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健全。逐步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標準、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等制度,建立與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綜合評估結果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面向全體老年人的普惠性養老服務發展模式,推動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功能豐富拓展。家庭養老基礎地位進一步鞏固,助餐、助醫、助娛、助浴等居家上門服務廣泛開展,1600戶以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現居家適老化改造,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訪和農村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日常探視、定期巡訪、結對幫扶三項制度建立健全。
——社區養老服務短板加速補齊。建成以嵌入式養老院為重點、以城市日間照料中心為補充的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路,城市所有街道和區(市)城關鎮至少建成1所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運營家庭養老床位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90%以上的城市社區。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基本建成。
——養老機構服務能力逐步提升。養老機構護理服務、防範風險、應急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照護托養需求不斷滿足;普惠型養老機構不斷發展,惠及更多的老年群體。公辦養老機構改革不斷深化,公辦養老機構市場化運營、社會化服務、價格收費、薪酬待遇等制度建立健全,鄉鎮敬老院床位使用率達到60%以上,並具備業務指導、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
——農村養老服務提質增效。以“一縣一中心、一鄉一陣地、一村一場所”為支撐的農村養老服務網路健全完善。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符合“四助五有”標準的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並實現可持續發展,“黨建+農村養老服務”品牌持續鞏固。
——醫養康養融合發展。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體制機制進一步暢通。養老機構與協定合作的醫療機構普遍開通雙向轉介綠色通道,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鷹潭優質的森林資源、生態資源和中醫藥優勢進一步發揮,具有鷹潭特色的康養高地呈現規模。
——養老產業做大做強。扶持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養老服務市場全面開放,市場主體不斷培育壯大,老年人產品用品不斷豐富,智慧型化等新興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套用推廣,多業態的養老服務不斷融合發展,養老產業鏈條不斷拉長。
——養老服務質量不斷提升。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留得住人、留得住心的人才留用政策機制不斷健全。
——老年宜居環境逐步建立。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區建設全面推進,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老年人社會參與程度不斷提高。老年人在運用智慧型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有效解決,讓廣大老年人更好地適應並融入智慧社會。
四、重點任務
(一)織密養老服務保障網路。
1.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1)健全老年人能力評估制度。結合本地實際貫徹實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國家標準,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推動實現評估結果部門之間互認、按需使用,作為老年人領取相關補貼、享受相關政策、接受養老服務的依據。探索將老年人能力評估與免費健康體檢等服務有機結合,推動建設一批綜合評估機構和評估隊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有序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
(2)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狀況完善本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並逐步豐富發展服務項目,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結合發展水平和老齡化形勢動態調整。優先將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殘、獨居高齡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重點保障對象,將購買基本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推動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3)完善老年人救助福利補貼制度。完善落實高齡補(津)貼制度,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評估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濟困難老年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福利補貼最佳化整合,推動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進一步銜接,完善補貼方式方法,提升精準度和有效性。
(4)逐步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有機銜接,建立健全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相銜接的多層次的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加大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力度。根據國家、省級部署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推動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引導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等的有益補充作用,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
2.推動公辦養老機構轉型發展。
(1)明確新時期公辦養老機構職能定位。突出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制度,落實特困失能、部分失能人員生活費、護理費,有效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日常運維經費,推動實現區(市)級特困失能人員集中照護中心全覆蓋,確保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有意願的特困失能人員全部實現在區(市)級集中照護。堅持公益屬性,公辦、公建民營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基礎上,應當優先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貢獻的老年人等提供照料托養服務,仍有剩餘床位的應向普通社會老年人開放,逐步推動解決“床位空置”問題。
(2)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圍繞打造“一縣一中心、一鄉一陣地”,每個區(市)建成1所具備照護托養能力的區(市)級集中照護中心;所有存量鄉鎮敬老院全面實行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護理型床位占比分別不低於60%、50%。已經實行改造提升的區(市)鄉鎮公辦養老機構,要重點推進內部環境適老化改造。科學設定公辦養老機構床位規模,新建或改擴建市、區(市)、鄉鎮三級公辦養老院項目床位設定規模原則上分別不超過500張、300張、150張,不得興建超高標準、超規模的公辦養老機構;現有公辦養老機構床位能夠滿足區域特困人員供養服務需求且仍有較多空餘床位的地區,不宜新建、擴建項目。
(3)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建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市場化運營、社會化服務、價格收費、薪酬待遇等制度。完善敬老院管理人員選聘考核管理辦法,提高農村養老服務職業化、專業化程度;健全市區(市)鄉三級養老服務中心框架體系,依託各層級公辦養老機構設立養老服務中心並賦予區域性養老服務指導功能。探索建立“以上帶下”的城市養老服務聯合體,提升區域公辦養老機構整體水平。堅持運營主體的多元性、可持續性,科學穩妥實施公建民營,宜公則公、宜民則民,不得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公辦養老機構“打包”交由同一家機構或組織運營,防止出現市場壟斷;實施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特困人員照護托養服務需求。
3.促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提質升級。
(1)推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充分利用閒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等資源,按照助餐、助安、助醫、助娛,有場所、有設備、有經費、有隊伍、有制度的“四助五有”基本建設標準,在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養老服務設施並與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有效整合,為農村留守老年人開展互助養老提供有效載體。發揮典型引領、示範帶動作用,開展“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示範點建設。
(2)深化“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實施黨群連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三心工程。區(市)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可持續運營機制,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務可持續”原則,制定穩定的設施建設補助和運營補貼政策。依託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加強對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點建設管理運營的指導。
(3) 健全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依託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委員會、村民理事會等組織,發布“紅黑榜”“道德榜”,教育引導老年人家庭盡職責、盡義務,讓親情不下線、不缺位。建立健全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訪制度,到2022年,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建立健全留守等老年人日常探視、定期巡訪、結對幫扶三項制度。鼓勵各區(市)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和引導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及志願服務隊伍等,重點面向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以探視巡訪為主的關愛服務。
(二) 全方位最佳化城市養老服務供給。
1.拓展居家養老服務功能。
(1)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依託具備失能照護資質的專業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家庭照護床位”試點,完善建設、運營、管理、服務政策標準,健全上門照護服務標準、契約範本,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將家庭照護者納入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範圍和相關養老服務知識技能範圍,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慈善組織公益培訓、網路公開培訓課程等多種方式,開展家庭照顧者技能培訓,幫助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鼓勵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醫、助娛、助浴等上門服務。支持發展面向長期照護對象家庭成員的“喘息服務”。
(2)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2021—2025年,圍繞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內容,採取政府補貼方式,每年對320戶特殊困難的高齡、失能、殘疾等城鄉老年人家庭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推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單,引導城鄉老年人對住宅及家具設施等進行適老化改造。
2.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
(1)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完善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養老設施“四同步”工作規則,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確保新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並且安全、實用、便利、適老。在城市居住社區補短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統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通過回購、租賃、置換、改造等方式按每百戶15平方米標準補足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制定整合閒置設施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和事業單位調整後騰出的辦公用房、轉型中的公辦培訓中心和療養院、學校、社區用房、廠房、長期空置的公租房等閒置資源,對適合開展養老服務的,根據統籌規劃布局要求,按照“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優先用於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將各類房屋和設施用於發展養老服務,鼓勵適當放寬最長租賃期限。
(2)推進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推進以社區嵌入式養老院為重點、以城市日間照料中心為補充的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在城市街道和區(市)城關鎮建立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中心),承擔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服務功能和相應區域的統籌指導功能;在社區建設嵌入式養老院或日間照料中心,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照護托養、日間照料、助餐、康復、護理、居家上門、陪診轉介等一站式養老服務,並支持承接相應區域的居家探視巡訪、失能老年人幫扶、能力評估、家庭照護等服務。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養老服務,扶持培養一批以照護為主業、輻射周邊社區、兼顧上門服務的綜合化、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社區養老服務機構。
(3)豐富社區養老服務內涵。圍繞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大力發展助餐、助急、助醫、助行、助浴、助潔、家政等服務。依託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打造一批“後廚可觀、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質量可評”的社區老年食堂;通過購買服務、分級分類獎補等扶持政策,積極培育專業化連鎖化助浴服務機構;支持家政企業開發被褥清洗、收納整理、消毒除塵等適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潔服務產品。發揮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短期照料、日間托養、居家照護、喘息服務等功能,大力發展專業化、規範化和高質量的護理服務,解決高齡、失能老年人就近就便的照料護理服務需求。探索社區“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餐桌、定期巡訪等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
3.提升機構養老服務能力。
(1)突出護理能力建設。完善對護理型床位的認定。推動各區(市)聚焦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把提升養老機構護理能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扶持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突出護理功能的養老機構。各區(市)要針對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區(市)級福利院開闢失智照護樓或照護單元,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護機構或開闢專區。推進失智照護、失能護理示範機構建設。
(2)強化養老機構質量安全。加強建築、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個清單。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按照《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範》(DB36/T807—2014)的各項管理和硬體設施要求,提升養老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動解決存量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並進一步推廣套用“智鷹119”智慧型監測技術。對民辦養老機構按要求實施消防改造並通過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備案的,給予適當獎補。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因未辦理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由屬地區(市)人民政府按規定集中研究處理。
(3)提升機構應急處置能力。各區(市)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預案中,要統籌考慮養老機構應急救援和受災人群轉移安置,救災物質分配發放等應急保障服務,做好各類風險日常評估和干預,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養老機構在建築設計時要充分考慮醫療感染管理要求,增設隔離功能並配備必要的防控物資和設備,加強工作人員應急知識培訓。依託城市公辦養老機構或綜合性示範機構,成立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和應急物資,構建“分層分類、平戰結合、高效協作”的養老服務應急體系。
4.提升醫養融合發展水平。
(1)暢通醫養結合政策渠道。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則,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簽約合作獲得所需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醫療衛生機構在養老機構設立分支機構並提供嵌入式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託管養老服務設施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切實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各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照程式依法核發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每年現場監督檢查不少於2次,在開業後3個月內進行第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全面拓寬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與合作醫院間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十四五”期間,各區(市)要普遍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等合作機制,基本構建起養老、醫療、照護、康復、安寧療護等服務相互銜接補充的“醫養結合”一體化服務模式,實現養老和醫療資源利用最大化。
(2)支持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各區(市)要統籌布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等機構,對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且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專業醫療衛生機構,給予護理型養老機構標準的建設和運營補貼。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醫療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其建設、消防等條件可依據醫療機構已具備的資質直接備案。支持通過建立養老醫療聯合體等方式,發展具有醫養或康養特色的養老機構,整合養老、醫療、康復和護理資源,為老年人提供一體化的醫療、健康和養老服務。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正式運營3個月後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定點申請、申請受理、專業評估、協定訂立、協定履行和解除等進行監督。
(3)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向社區、家庭流動延伸。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能力,依託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護理服務、家庭病床進社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護理服務;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實際需求,提供適宜、綜合連續的長期照護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鄉村衛生站與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點統籌規劃、毗鄰建設,改造提升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以為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提供健康安居、普惠照護服務作為突破口,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志願者為居家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
(4)擴大老年人健康服務供給。認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延伸養老服務鏈條,實現從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護到安寧療護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蓋。將老年人健康管理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到2023年,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務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基本建立綜合連續、城鄉覆蓋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三)促進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1.最佳化養老服務市場環境
(1)加強備案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健全“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場機制,營造公平、安全、有序的養老服務市場環境。全面放寬養老服務市場準入,落實外資舉辦養老機構國民待遇,全面落實養老服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禁止對社會資本、非本地資本、境外資本單獨設定附加條件、歧視性條件和準入門檻。進一步最佳化相關政務服務、精簡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對養老機構籌建審批過程中涉及的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公開審批程式和審批時限,推行一站式標準化服務,切實加強養老機構項目籌建指導。
(2)做強養老服務市場主體。研究制定並落實社會資本舉辦養老機構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及時更新公布政策措施、供需信息或投資指南。加大養老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和培育一批品牌化、專業化、連鎖化旗艦龍頭企業。結合區域養老服務需求,適當發展面向高端人群的養老機構。引導各區(市)積極培育發展以普惠性養老服務為主責主業的公共服務功能國有企業,支持市屬(級)國有康養企業打造規模化、連鎖化、專業化養老服務品牌;對養老服務功能國有企業以及承擔部分養老服務功能的國有企業,進行養老服務業務分賬核算、分開考核。對主要承擔養老服務功能的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提供養老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運營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指標。
(3)實施普惠養老專項行動。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領作用,通過開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構建“機構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場有發展、質量有保障”的普惠養老模式。充分把握市場供給和需求規律,支持引導社會力量採取獨資、合資、合作、股份制、PPP等模式投資發展養老服務,鼓勵舉辦規模化、集團化養老企業。完善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機構建設運營成本、政策支持和財稅補貼、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況,推動普惠型養老服務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價格水平應當顯著低於當地同等服務水平的市場化養老服務機構。
2.促進多業態融合發展。
(1)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支持養老服務與文化、旅遊、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金融、地產等行業融合發展,創新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拓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養生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引導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依託網際網路、物聯網和遠程智慧型安防監控技術等開展智慧型化養老服務,建設一批“智慧養老院”。發展“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匯聚線上線下資源,精準對接市場供需,創新“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等消費模式。
(2)發展康養產業。依託鷹潭優質的生態資源和道教養生優勢,推進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養生保健、教育服務、精神文化、旅遊休閒、體育健身等業態深度融合,積極發展養教結合、康養小鎮、森林康養、旅居養老等新興業態,著力打造具有鷹潭特色的全國康養高地。充分發掘我市道教養生特色優勢,開發中醫藥醫養康養服務。促進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加強合作,廣泛推廣熱敏灸、中醫康復等中醫藥技術適宜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康養服務。
3、促進養老服務消費升級。
(1)最佳化養老服務消費環境。健全養老服務市場規範和行業標準,確保養老服務和產品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消費環境,正確引導老年人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合理引導市場消費預期,進一步釋放全社會養老服務需求。探索建立養老服務顧問制度,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建立養老服務投訴舉報受理平台,拓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渠道和方式。強化養老服務消費市場監管,開展養老服務質量監測,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非法集資、傳銷、欺詐銷售,以及打著養生名義進行欺詐等違法行為。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抵禦欺詐的意識和能力,積極營造有利於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2) 繁榮老年產品用品市場。廣泛開發滿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針對不同生活場景,加大老年休閒陪護、清潔衛生、飲食起居、生活護理等產品研發力度,開發適老化家電、家具以及新型照明、洗浴裝置、廚房用品、輔助器具、助行機器人等智慧型化日用輔助產品。建立老年用品產品目錄,推廣支持新型材料、5G、AI、VR等新興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的推廣套用,支持外骨骼機器人、照護和康復機器人、虛擬與現實康復訓練設備等產品研發。鼓勵企業研發生產可穿戴、攜帶型、智慧型化等養老設備。充分考慮老年群體使用感受,研究開發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簡化應用程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推動老年用品產品進產業園區、展會、商場、機構、社區和家庭。鼓勵各大電商、零售企業在重陽節期間開展“孝老愛老”購物活動,通過線上線下聯動,集中展示、銷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應和消費熱潮,激發消費熱情,引領老年用品消費潮流。推進在養老服務機構、城鄉社區等設立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站點。
(四)健全養老服務要素支撐體系。
1.推動培訓療養機構轉型。
按照“脫鉤是原則、保留是例外”要求,推動培訓療養機構與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脫鉤,資產統一划轉至國有資本運營平台,整合資源、統籌規劃、整體轉型。堅持“應改盡改、能轉則轉”,培訓療養機構主要轉型為醫養結合、社區嵌入等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不得以養老名義經營其他業務。各區(市)要建立綠色通道,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積極協調解決培訓療養機構歷史遺留問題,對資產劃轉、變更權屬、改變土地用途、房屋報建、補辦證照、規劃銜接等手續予以優先辦理。
2.完善扶持政策。
減輕稅費負擔。養老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非營利性組織等財稅優惠政策,服務場所用水、用電、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其中用電按照居民合用表用戶電價標準執行,用氣不實行階梯氣價、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
3.完善補貼制度。完善民辦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政策,從2022年起,各區(市)要對按標準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機構新增護理型床位(實行會員制的養老機構除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所需資金由各區(市)財政自行承擔,市級對各區(市)民辦養老機構建設補助給予適當支持,具體辦法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制定。健全運營補貼激勵機制,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實際接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100元標準落實運營補貼。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養老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4.加大多元化金融服務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商業保險機構以及國有資本、社會資本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建立市級養老產業引導基金。鼓勵商業銀行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允許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探索以應收賬款、動產、智慧財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機構多樣化融資需求;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堅持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審慎有序探索養老服務領域資產證券化,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產業;規範和引導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健全養老服務商業保險體系,推廣長期護理保險、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機構責任險、護理人員職業安全保障以及運營相關保險等險種,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機構、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畫的主要承擔者。
5.加強規劃和用地保障。
加強規劃布局。合理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對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或規劃滯後的,要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時做好銜接並予以最佳化,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2022年底前,市區(市)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編制,提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的針對性、均衡性,並做好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保障養老服務設施專項布局得到落實。市、區(市)政府要將民政部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
(2)保障用地需求。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中要保障養老用地需求,並按照“就近養老、便利就醫、便於探視”原則安排在合理區位。支持各類主體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開展養老服務,鼓勵將清理出來的批而未用土地、存量商服用地、城市零星用地以及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按規劃優先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存量商服用地等其他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土地和規劃要求。養老服務機構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在五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落實過渡期後順暢接續的政策措施,穩定營利性養老機構預期。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頒發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自然資源、民政部門要積極落實劃撥用地政策。鼓勵優先以租賃、先租後讓方式供應土地。嚴禁擅自改變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將養老服務設施用於房地產開發。
5.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健全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各類院校設定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加強養老服務人才培養,通過共建實訓基地等方式,探索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定向培養試點。營造良好的就業氛圍,持續實施養老服務人才培訓行動,繼續實施養老服務人才“領頭雁”計畫,對所有養老院院長進行輪訓。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認定結果作為養老護理員享受相關補貼政策的重要依據。
(2)健全從業人員激勵機制。完善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業柔性引才機制,對養老服務機構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扶持。對吸納就業見習對象參加就業見習並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按規定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職業技能鑑定等補貼政策。舉辦不同層級的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各區(市)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程式授予“技術能手”等稱號,並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定期開展“最美養老院長”、“最美養老護理員”評選活動並給予表揚獎勵。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
(3)培養老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社會工作崗位開發與設定。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採購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開展特色養老服務。提升社會工作者技能水平,通過居家入戶和社區活動等形式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強、便利可及的服務。
(4)健全“社工+志願者”隊伍。大力培養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在養老服務機構中開發設定社會工作者崗位,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專業化養老服務。深入推進養老領域志願服務工作發展,積極扶持培育各類為老志願服務組織,支持引導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及時發布為老志願服務項目,推動“時間銀行”模式套用於為老志願服務實踐,鼓勵各區(市)探索利用“區塊鏈”等新興技術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的儲蓄與回饋等正向激勵機制。培育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推動社區、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領域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
(五)全面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1.促進養老服務行業規範發展。
(1)規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管理。實施《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6號),完善養老機構管理相關制度規範,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業務指導和規範管理。制定完善養老服務價格分類政策,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由市場形成,有關部門要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進行必要監督;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區分服務對象實行不同收費政策,積極探索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收費管理模式;推動形成養老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相適應的市場機制。全面規範養老服務收費行為,健全養老機構年度財務報表公開制度,加強收費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實行市場定價的收費標準應保證相對穩定。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不斷最佳化內部管理、規範服務行為,合理規避風險、妥善處置糾紛,嚴禁利用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和場地開展與養老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違反老年人意願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欺詐推售。有序擴大養老服務綜合責任保險覆蓋範圍,鼓勵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投保僱主責任險和養老責任險。
(2)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在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下,按照自願申請、公開透明、綜合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開展全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探索覆蓋全市居家、社區和機構等養老服務機構的第三方綜合評估與督導工作。各區(市)民政部門要因地制宜開展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評估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專家或委託相關社會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等,參照《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及其實施指南,對養老機構的人員配備、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社會信譽等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並作為養老服務監管、政府購買服務、發放建設和運營補貼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3)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守信主體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加強養老服務業信用信息公開與共享,對於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依法公示。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將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推動養老服務領域行業自律體系建設,引導相關行業組織健全行業自律規約,加強會員信用管理,提高養老服務行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規範、自我服務能力。探索開展養老服務機構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建立養老服務機構信用等級,並作為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的重要依據。
2.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1)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養老服務市場“寬進嚴管”,各區(市)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行業自律、機構主責、社會監督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明確監管重點,全面加強養老服務領域設施建設用地、運營秩序、質量安全、從業人員、涉及資金等方面監管。推進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與市場發展形勢相適應,引導和激勵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積極轉型升級、持續最佳化服務,促進養老服務業態健康有序發展。
(2)健全完善養老服務聯合監管機制。各區(市)要依法落實屬地監管職責,不斷加強對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管理力度,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標準規範和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堅持規範監管、公正執法。各區(市)民政部門要主動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按照相關部門職責充實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提高監管實效。不斷創新養老服務領域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推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覆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全鏈條要素,貫穿養老服務機構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閉環。
(3)加強養老服務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切實防範化解養老服務機構在建築、消防、資金、人員、食品、醫療衛生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及時化解潛在的重大安全風險,提高養老服務領域應急處突能力。加強對設施建設用地監管執法,依法查處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單位未經批准改變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及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加強對運營秩序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的行為,及時制止並依法查處各類未註冊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或未登記備案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的養老服務活動及其舉辦主體。加強對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相關部門要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建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內設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器械、耗材、藥品的使用安全等監督檢查和督促整改。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監督引導,檢查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崗位的人員是否具備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養老護理員等遵守職業道德、提升職業素養,依法依規從嚴懲處欺老虐老等行為。
(4)加強養老服務領域風險防控。制定加強養老機構預付費管理的政策措施,有效防範養老機構採取會員卡、預付費等方式收取大額費用帶來非法集資風險,持續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整治工作。探索建立養老地產、養老社區(CCRC)、老年長租公寓專門監管機制,嚴禁以養老之名跑馬圈地,確保健康穩定可持續。鼓勵支持養老機構投保綜合責任保險,增強養老機構防範風險能力,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補貼保險費等方式給予支持。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保障老年人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養老機構合法權益和正常服務秩序。
3.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體系。
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全面推動實施《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等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充分發揮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技術支撐作用,加快推進標準實踐創新,研究制定地方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標準、管理標準和支撐保障標準,並積極推動上升為國家標準。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標準化宣傳工作,提升養老服務領域定標準、學標準、用標準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六)提升社會環境支撐體系。
1.弘揚家庭孝老傳統美德。
加強政策引導和廣泛宣傳,在全社會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弘揚“百善孝為先”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優秀文化,講好江西養老故事。加強反映養老、孝老、敬老美德的藝術作品創作,鼓勵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播放平台製作、播放養老相關公益廣告。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在村級事務中的領導作用,教育引導子女或其他贍養人、扶養人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將有能力贍養而拒不贍養老年人的違法行為納入個人社會信用記錄,建立對無監護人的特殊困難老年人的監護保障機制。全面實施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
2.推進社會環境適老化改造。
(1)提升社區適老化水平。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小區路面、出入口、通道、樓梯等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適老化改造,打造更加方便、溫馨的宜居安養環境。推動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融入適老化標準,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生活環境。
(2)推動公共場所適老化。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公共運輸工具等適老化改造力度,在機場、火車站、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等公共場所為老年人設定專席以及綠色通道,加強對坡道、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的改造,全面發展適老型智慧型交通體系,為老年人提供便捷舒適的出行環境。推動城鄉街道、社區公共服務環境適老化。
3.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支持老年人參與體育健身。加強老年人體育健身設施在社區、體育公園、全民健身場所等的配套建設;開發一批適合老年人的體育健身活動項目,推廣中國傳統保健體育運動。鼓勵建立老年人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指導和幫助老年人開展各類運動項目;鼓勵推出適合老年人的體育服裝、鍛鍊器材等產品及健身指導、競賽參與等服務。
(2)創新發展老年教育。開展老有所學教育發展專項行動計畫,到2025年,區(市)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建設一批示範性老年大學。支持各類有條件的院校舉辦老年大學、參與老年教育。鼓勵養教結合創新實踐,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老年人學習網點。推動開放大學舉辦“老年開放大學”,積極融入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台,推動老年教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利用現有老年教育資源,及時向鄉鎮和農村輻射,推動老年教育重心下移,以就近、便捷、快樂為原則,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穩定可靠豐富的教育服務。建立大齡、老年人才信息庫,搭建公共服務平台為大齡勞動者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培訓(實訓)、開業指導、融資服務、政策落實等“一條龍”服務。
(3)豐富老年人休閒文化生活。支持新建或改擴建一批老年公共文體活動場所。針對老年人共性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各方增加對老年節目的製作和投入,編輯出版適合老年人的大字版本圖書。搭建老年人文化活動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化團體和演出隊伍進鄉村、進社區。鼓勵電影院、劇場等經營性文娛場所加大對老年人開放的優惠時段,對工作時段以惠民價格向老年人提供服務的機構給予適當支持。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發揮各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領導小組重要作用,強化養老服務資源統籌管理,協調解決跨部門的重點難點問題,形成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合力;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形成協同配合、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區(市)要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將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區(市)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績效評價、政府營商環境考核等內容;將“黨建+農村養老服務”列入市、縣、鄉三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和村黨組織書記“雙述雙評”內容。各區(市)要按要求建立健全縣鄉二級養老服務中心並落實相關人員編制,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開發一批為老服務崗位,著力提升城鄉養老服務經辦能力。
2.加強資金保障。
堅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養老服務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完善政府投入機制,最佳化各級財政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支出結構,提升精準化投入水平。各區(市)要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保障財政養老服務投入,市本級和各區(市)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5%以上支持發展養老服務。保障公辦特困人員供養機構運維經費,區(市)級要充分保障政府設立的供養機構運轉費用、工作人員工資及養老、醫療、工商等社會保險費用,並根據各區(市)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運維保障標準。爭取納入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和“一老一小”、城企聯動普惠養老試點。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統籌予以政府專項債券支持。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支持養老服務發展。
3.加強規劃銜接。
各區(市)要配套制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提升區域內和區域間服務和產品供給能力。要及時將養老服務體系納入區域國土空間規劃,並對接融入國家相關重大區域戰略,統籌融入省內區域發展戰略以及相關片區規劃,切實增強重點區域養老服務能力和產業承載力,發揮戰略性區域中節點城市的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大養老服務及產品、相關產業、創新業態的規劃布局,推動產業發展與人口老齡化程度相匹配。
4.加強跟蹤實施。
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區(市)的指導、督促、檢查,並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開展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創新評估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將評估結果作為改進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市)要強化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配套措施,細化相關指標,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見到實效。鼓勵各區(市)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創造性實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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