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遠景目標綱要》等要求制定。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9月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 印發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3日
- 發文字號:(蘇政辦發〔2021〕63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
印發信息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1〕6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規劃全文
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總攬全局、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為努力構建與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遠景目標綱要》等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十三五”養老服務發展基礎
“十三五”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持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內容,著力強化制度設計、最佳化政策環境、健全體制機制、深化改革創新,全省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服務質量持續提升、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廣大老年人享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制度基礎不斷夯實。出台全國首部綜合性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建立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並實施《江蘇省“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出台《省政府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制度性檔案。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先後就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統籌城鄉養老服務發展、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促進養老產業發展等方面出台40餘項具體舉措,基本涵蓋養老服務各領域各環節,形成了具有江蘇特色的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保障能力不斷增強。省級財政累計投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經費42.2億元,帶動市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30億元以上,並將養老服務納入省級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全面建立並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累計發放80周歲以上老年人尊老金70億元、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護理補貼28.8億元,有力保障了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需求。全省範圍建立城鄉獨居留守老年人關愛巡訪制度,啟動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探索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7個設區市建立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聚焦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重點加強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設施建設,全省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數量達到851家,部分機構探索轉型升級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
服務供給不斷擴大。全省共建成各類養老床位74.3萬張,每千名戶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40張,較“十二五”末分別增加16.3萬張、4.8張。全省10個設區市、25個縣(市、區)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創新試點任務,其中9個設區市獲評全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優秀地區。共建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1.82萬個,街道日間照料中心589個,老年人助餐點7000餘個,260萬老年人接受專業化居家上門服務。全省養老機構總數達到2374家,床位數46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29.32萬張、占比63.74%。全省智慧養老服務平台實現縣域範圍全覆蓋。南京、蘇州、南通入選國家醫養結合試點城市,全省80%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建立了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等合作機制。
服務質量不斷提升。連續4年實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提升養老機構綜合管理服務水平。大力推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累計培訓養老護理員15萬人次,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專業技術人員激勵制度。成立省級養老服務標準化委員會,制定了《智慧養老建設規範》《養老機構入住評估服務規範》等一批省級養老服務行業標準,對照《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80%以上養老機構實現達標。加快養老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出台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養老服務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養老服務發展環境。
產業動能不斷激發。深入推進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在全國率先統一公辦民辦、內資外資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標準,不同所有制養老機構享受同等的土地、稅費、補貼、人才等政策待遇,全省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床位數52.01萬張,占全省床位總數的70%,新增4家外資舉辦運營的養老機構。推動養老服務產業化發展,全省認定17個省級養老服務業綜合發展基地和21個省級養老服務創新示範企業,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每年舉辦江蘇國際養老服務博覽會,參展中外養老服務企業超過1000家次,推動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高質量的養老服務合作開放。
發展底線不斷守牢。全面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專項整治和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行動,全省養老機構重大安全隱患全部清零,是全國首個全面完成國務院交辦解決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指令性任務的省份。心繫老年人的“養老錢”“救命錢”,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在全省範圍實施防範養老服務非法集資公益宣傳。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省養老服務機構實現來之不易“零感染”,穩步推動養老機構運營秩序有序恢復。組建全國首支養老服務支援隊馳援武漢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為打贏武漢保衛戰、湖北保衛戰貢獻了江蘇力量。
“十三五”時期,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雖然取得長足進步,但與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民眾對高品質生活的美好期待相比,短板與不足依然存在:養老服務供給和需求的適配性不夠均衡,老年群體亟需的各類便捷、優質的養老服務資源供給尚不充分;區域發展不夠協調,地域、城鄉間養老服務發展水平仍然存在差距,農村養老服務能力較為薄弱;服務質量有待提高,養老服務專業化、精細化發展水平不足,養老服務人才存在較大缺口,標準化信息化程度還需加強;管理體系有待健全,養老服務機構應對傳染病流行、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能力不足;在推動養老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方面有待進一步發力。“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第一個五年。要立足“十四五”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戰略判斷,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視窗機遇,聚焦老年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持續強化養老服務頂層設計、深化養老服務體制機制改革、最佳化養老服務供需結構、推動養老服務提質擴面、補齊養老服務短板弱項、加強養老服務有效監管,努力推動“十四五”時期江蘇養老服務發展再上新台階。
二、“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機遇
(一)面臨形勢。
人口結構呈現新趨勢。江蘇是我國最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國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省份。根據“七普”數據顯示,我省常住人口共8474.8萬人,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1850.53萬人、占常住人口總數的21.84%,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口1372.65萬人、占常住人口總數的16.2%。伴隨“第二次生育高峰(1962年至1975年)”出生的人口開始步入老年,預計到“十四五”末,全省60歲、65歲、80歲以上老年人將分別達到2088萬、1771萬、338萬,占比分別達到26.1%、22.1%、4.2%。雖然國家相繼實施了“二孩”“三孩”政策,但受育齡婦女數量減少、生育意願下降等因素影響,預計“十四五”時期全省新出生人口總數還將保持慣性降低,人口的老齡化與少子化趨勢並存,對提升全社會基礎養老服務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服務需求展現新特徵。一方面,全省人均預期壽命已超過78周歲。隨著高齡老年人數量增多,老年人的帶病率、失能率不斷上升,全社會對於生活照料、社會支持、康復護理、長期照護、老年醫療等專業化養老服務需求持續增加。另一方面,“十四五”時期我國步入新發展階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逐漸從保障生存型向品質生活型轉變;消費理念逐漸從日常必需型向享受發展型轉變;社會角色逐漸從接受照顧型向尋求社會參與型轉變。這需要進一步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推動養老服務提質增效,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發展環境面臨新挑戰。全省老年人口總數增加,勞動年齡人口減少,勞動力要素對經濟成長貢獻率降低,大齡、老齡勞動者增多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全省創新能力和全要素生產率,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疊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世界經濟深度衰退,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我省經濟外向度高,國際環境變化以及經濟下行帶來的壓力持續加大,財政收支平衡難度增加,對於政府主導建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養老服務體系提出挑戰。
(二)存在機遇。
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養老服務工作,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對養老服務發展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為加快構建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江蘇時,賦予我省“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省委、省政府把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作為奮力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推進“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重要內容,持續強化頂層設計、細化發展舉措、推動改革創新。各地各部門堅持未雨綢繆、統籌推進,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與市場協同參與的養老服務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發展基礎堅實有力。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呈現穩中有進、持續提升態勢,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戰略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經濟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歷史性突破10萬億元大關,總量位居全國第二,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2.5萬元,穩居全國省(區)第一,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社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實現度超過90%,民生服務保障能力持續提升,養老服務制度、組織、設施、隊伍等基礎性框架已搭建成型,為“十四五”時期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具備充足消費潛能。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改善,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3390元,居民消費能力不斷提升。多層次養老服務支付保障體系不斷健全,保險、福利和救助相銜接的養老保障制度初步建立,為提高廣大老年人生活水平,釋放養老服務消費紅利創造了有利條件。老年人口絕對數量多,低齡老年人口占比較大,人民民眾對改善生活品質的願望不斷增長,養老服務消費將成為暢通省內外經濟循環,培育拓展內需市場的重要補充。
要素支撐全面高效。在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時代背景下,江蘇在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移動通信、先進軟體等重點領域發展水平始終處於全國前列,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具備強大的科技支撐和技術保障。省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逐步建成,區域間互聯互通十分便捷、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具備豐富的人才、信息、技術、資金等流動性資源。養老服務與其他關聯產業多維度融合發展,發展基礎不斷夯實,為養老服務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提供了產業保障。
三、“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落實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部署,著力破解養老服務發展面臨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積極建設更加優質更加充分更加均衡的養老服務體系,打造“蘇適養老”服務品牌,努力讓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保障、滿意度更可持續,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現代化新篇章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共享發展。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築牢制度底線、強化制度公平,積極構建普惠均等、布局合理、優質高效的養老服務體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立足問題導向,強化問計於民,逐步拓展養老服務覆蓋範圍、提升養老服務供給水平,更好實現老有所養目標任務。
堅持健全機制、最佳化供給。建立健全各級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與市場協同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凝聚推動養老服務發展的各方合力。聚焦補短板、強弱項、促升級,提升養老服務供給的有效性和可及性,努力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
堅持區域統籌、均衡發展。把握好養老服務發展規律,統籌處理好養老服務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總量與結構、速度與質量之間的關係,保持政策制度的穩定性與延續性。推動養老服務提質擴量增效,加快優質養老服務向農村、薄弱地區和基層延伸,推動養老服務事業與產業協同發展,著力提升養老服務發展的整體性、均衡性和協調性。
堅持改革引領、激發活力。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運用改革思維解決養老服務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積極性。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續、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創新成果。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既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不斷增強養老服務保障能力,努力增進老年群體福祉,又要充分考慮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財政承受能力,將保障和改善養老服務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基礎上,合理引導民生預期,使養老服務發展做到願望和效果相統一。
(三)發展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相結合,全面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顯著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基本保障更加有力。建立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優先將經濟困難的特殊老年人群體納入基本養老服務對象範圍。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需求,推動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相銜接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最佳化特困供養機構服務功能,積極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新模式。
——服務網路不斷健全。提升專業化養老服務覆蓋面,基本建成縣(市、區)、街道(鄉鎮)、城鄉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路。鞏固夯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基礎性地位,家庭養老支持政策普遍建立,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更加完善,讓老年人享有“身邊、家邊、周邊”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養老機構功能結構進一步最佳化,護理型床位供給量質齊升,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實現高質量融合式發展。
——服務質量持續改善。依託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區塊鏈、大數據等手段,推進養老服務智慧型化發展,實現個人、家庭、社區、機構之間養老資源有效銜接。提升養老服務標準化發展水平,建立健全較為完備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保障養老服務質量效益。發揮人才引領作用,建立一支數量充足、技術過硬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深化高層次、高技能養老服務人才培養長效機制。
——監管機制不斷完善。全面建立政府管理指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加強養老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提升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能力,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為主要方式的監管手段。嚴厲打擊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資、保健品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產業規模顯著擴大。發揮市場配置非基本養老服務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不斷最佳化養老服務供給結構。推動強化保障和提高收入相結合,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有效激發老年群體消費潛能。培育一批養老服務領軍型企業,促進優質老年產品用品的研發、流通和銷售。鼓勵發展養老服務新業態、新模式,促進養老服務與關聯行業的一體融合發展。
——“老有頤養”初步實現。遵循適老性和老年友好型原則,完善住宅、交通、公共服務設施與環境的規劃設計,保障老年群體日常生活的安全性與便利性。根據持續照料社區標準規劃建設一批頤養住區,創建一批頤養城市,著力改善“老有頤養”生活條件。全社會尊老、愛老、敬老、孝老蔚然成風,為養老服務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重點任務
(一)構建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框架。
1﹒加強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養老服務實施機制,改善規劃設施、服務人員、資金投入、標準規範等養老服務發展基礎條件,確保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優質高效運轉。綜合考慮老年人經濟狀況、生理心理、家庭照顧能力等因素,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空巢獨居、失能(失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重點老年人群基本養老服務需求,並逐步擴展至全體老年人。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護需求、社會參與等內容,建立省、市、縣三級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實現動態發布管理,逐步豐富發展基本養老服務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全省範圍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老年人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重要依據,並實現評估數據全省共享共用。
2﹒強化養老服務兜底保障功能。突出政府在“兜底線、保基本”中的重要職責,不斷提升養老服務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城鄉特困老人供養服務制度,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老年人實現“應保盡保、應養盡養”。開展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摸底排查,指導各地合理制定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計畫,優先滿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確保有意願入住機構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效能,解決困難老年人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加強對經濟困難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政策支持,通過直接供養、政府購買服務、老年人福利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持。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員入住養老機構補貼制度。
3﹒推動多層次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增加護理型養老床位供給,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需求。進一步健全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長期護理支付能力。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完善保費籌集、評價評估、支付標準、監督管理等政策制度。整合高齡津貼、護理服務補貼等老年人福利政策,集中補貼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費用,並做好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的有效銜接。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研發和提供長期照護商業保險產品,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
(二)打造多元化養老服務供給體系。
1﹒強化家庭養老服務支撐作用。推動各地普遍建立家庭養老服務支持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為長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護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推廣“原居養老”服務模式,制定完善家庭適老化建設標準及規範,提升居家生活環境的便利性、安全性。拓展居家上門服務覆蓋面,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訪、生活照料、助餐助潔、緊急救援等服務。引導各地探索設定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完善相關服務、管理、技術等規範以及建設和運營政策,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規範的養老服務。
2﹒健全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最佳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分散式、多功能、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推進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支持老年人、殘疾人比例高的老舊小區增設電梯、扶手、坡道等適老化公共設施。大力推進城市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提升社區嵌入式護理型機構和日間照料機構覆蓋面。加大對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機構的扶持力度,支持養老機構運營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服務品質。發揮物業服務企業常駐社區、貼近居民的優勢,推動和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建立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的社區養老服務“三社聯動”機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有效結合,提高社區層面健康養老服務水平。推廣康復輔具進社區服務試點,支持社區養老設施配備康復輔助器具並為老年人提供專業指導。
3﹒最佳化調整養老機構功能結構。推動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門、穩定期生活照料、康復期護理、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全周期健康養老服務。進一步提高養老機構長期照護服務能力,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探索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綜合評估和輪候制度,推動公辦養老機構非托底保障性服務與同類型社會化服務實現價格接軌。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建設標準、服務規範、支持政策、等級評定體系等。嚴格落實《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保障養老機構基本安全和服務質量,規範養老機構運營秩序。引導社會力量重點建設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養老機構,適度建設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養老機構,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引導和支持養老機構發揮專業優勢,開展輻射周邊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推動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4﹒全面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深化醫養簽約合作,推動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規範簽訂合作協定。推進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現有基層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加強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機構發展,擴大醫養結合服務供給。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推動醫養結合機構按照規範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和管理,不斷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提高老年醫療服務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機構建設,最佳化老年醫療資源配置,建立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加強老年醫學研究和臨床適宜技術套用,完善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接續性服務機制,促進醫養深度融合。對養老機構設定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
5﹒擴大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大力發展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的普惠性養老服務。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性服務,支持非營利性機構發展,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最佳化養老托育營商環境,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進公平競爭。實施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制定整體解決方案、落實支持“政策包”,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或養老服務項目積極爭取財政資金和政策支持。探索普惠養老服務的建設標準、服務標準和價格標準。
(三)多措並舉推動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1﹒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聚焦提升養老服務標準化水平,建立健全覆蓋養老服務通用基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質量安全等內容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支持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標準化研究,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江蘇省情、體現高質量發展、適應管理服務要求的養老服務標準,鼓勵將具備條件的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引導和鼓勵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建立養老服務標準實施、監督和評價機制,推動各類養老服務標準落地見效。全面推行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製度,實施《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和省評定細則,建立健全與評定結果掛鈎的政策扶持體系。
2﹒推進養老服務智慧型化發展。實施“科技+養老服務”行動,依託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物聯網、雲計算、區塊鏈、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打造多層次智慧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匯聚線上線下資源,精準對接養老服務需求和供給,為老年人提供“點單式”養老服務。依託各類智慧養老服務網路,推廣智慧型化養老服務,提高養老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強化智慧型技術在養老機構中的套用,提升養老機構管理服務能力。加強養老服務信息採集管理,建立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數據信息共享平台,實現老年人口、業務數據、服務設施、服務內容等基礎信息分類分級互聯共享。
3﹒推進養老服務精細化管理。開展養老服務需求調查,採集相關資料數據,為制定“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政策提供必要依據。推動省、市、縣三級組建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等機構,委託開展養老服務質量評估、安全評估、職業培訓等技術性工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顧問”制度,設立一批社區和專業機構養老顧問點,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政策諮詢、養老服務機構信息、個人權益維護、法律諮詢與援助等服務。試點養老服務“時間銀行”,探索建立“時間銀行”積分兌換養老服務制度,確保“時間銀行”承接機構到位率逐步提高。充分發揮社會工作者在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末實現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的目標。積極發揮城鄉社區、駐區單位作用,支持相關機構為周邊老年人提供質優價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服務可及性。
(四)大力加強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隊伍建設。
1﹒加強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加強養老服務人才結構、人才需求分析研判,探索“學歷教育+職業培訓+繼續教育+實習實訓”四位一體的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模式。辦好省民政廳與南京中醫藥大學合作共建的養老服務與管理學院,探索構建養老服務管理學科體系,面向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與管理人才培養培訓。強化對相關院校專業設定和專業課程建設的指導,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加強老年服務與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社會工作、護理學(老年護理)等專業建設。充分發揮養老服務企業等市場主體作用,通過訂單式培養、共建實習實訓基地等形式,引導各類院校建立適應養老行業需求的人才培養模式,培育一批養老服務領域產教融合型企業,推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
2﹒提升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立足需求導向,建立完善與江蘇養老服務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圍繞社會急需緊缺的養老護理員、健康照護師、專業社工師、營養配餐師、心理諮詢師、中醫推拿師等養老服務相關職業(工種),加強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引導更多專業人才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將養老護理員等相關職業(工種)列為職業培訓緊缺型職業(工種),推進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認定補貼和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制度建設。針對不同培訓對象文化程度和就業經歷,開發全面系統、簡便可行的養老服務培訓課程,構建多層次、模組化、高質量的技能課程體系,幫助養老從業者儘快掌握職業技能要求。做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十四五”時期指導各地建成一批養老護理員第三方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
3﹒完善養老服務人員激勵保障機制。全面建立專業對口畢業生入職獎勵制度,對於符合條件並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的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入職補貼並分年度發放到位。鼓勵各地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基礎上建立養老護理員崗位津貼制度。對在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註冊考核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養老護理員節”“養老護理員關愛基金”,按規定組織開展“最美養老護理員”“優秀養老護理員”“優秀養老院長”和養老服務先進(示範)單位等選樹活動,提升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社會認同感。開展全省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並按規定納入全省百萬技能人才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活動競賽目錄,發揮競賽在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方面的作用。
(五)開展農村養老服務提升計畫。
1﹒構築農村養老服務關愛網路。在農村大力弘揚敬老孝老美德,營造良好的家庭養老環境,提升農村老年人贍(扶)養人的守法意識,監督贍(扶)養人履行贍(扶)養義務。建立健全農村地區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探訪與幫扶制度,推動實施格線化管理,及時化解農村老年人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加強農村為老服務組織建設,加快培育專業化為老服務社會組織,支持成立農村養老志願服務隊伍、培養農村養老服務志願者,動員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與農村老年人開展結對幫扶。採取集中培訓、送教上門、遠程培訓等多種方式,為有需求的農村家庭子女、養老服務工作人員提供培訓,提升農村家庭養老照護能力。探索村民以自家居住地為中心開展日托、餐食供應等鄰里互助,實現農村老年人互相幫扶。在保障安全與基本運營條件的基礎上,鼓勵發展“鄰里互助中心”“村組睦鄰點”等村民互助養老模式,並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2﹒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堅持系統觀念,打造縣、鄉、村三級銜接互通、功能互補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體系。加強縣級失能(失智)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滿足縣域範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的集中照護需求,並拓展對區域內其他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技術指導、互助協作、人員培訓等功能。推動鄉鎮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轉型升級為標準化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改造升級照護型床位、開闢失能老年人照護單元,拓展居家上門服務、老年人能力評估、康復護理、職業培訓等功能。依託行政村、規劃發展村莊,因地制宜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性老年活動站等養老服務設施,並完善建設運營政策。關停撤併地理位置偏遠、供養人數較少、服務功能較弱的農村敬老院,轉型升級為地區性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
3﹒推動城鄉養老服務協同發展。聚焦城鄉養老服務發展不平衡,著眼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推動實現城鄉養老資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協同發展。發揮城市養老服務的資源優勢與輻射帶動作用,引導城市養老機構對農村養老機構開展掛鈎幫扶,加快推進城鄉養老服務資源和要素自由流動,積極推進城鄉養老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實現城鄉養老服務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以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職責功能為目標,推進農村特困供養機構運營機制改革。鼓勵優質的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服務企業挖掘農村養老服務市場,拓展農村地區社會化養老服務業務。
(六)推進長三角養老服務一體化發展。
1﹒提升長三角養老服務便利共享水平。創新跨區域服務機制,努力推動長三角地區養老服務便利共享。加強長三角養老機構公共衛生服務合作,推動重大傳染性疾病聯防聯控。開展省域內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試點,促進異地養老。實施老年人基本信息檔案跨區查檔服務項目,建立互認互通的檔案專題數據標準體系。在長三角區域倡導“原籍養老”方式,探索建設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平台,促進老年人異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並便捷結算,緩解大城市養老難問題。探索構建長三角養老服務一體化標準體系,在養老服務標準、照護需求評估、養老護理員資質等領域先行開展區域統一標準化試點,以標準化促進區域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2﹒促進長三角養老服務資源要素自由流動。依託江蘇各類優勢產業,科學規劃養老產業布局,激髮長三角養老服務整體市場活力。發布區域產業資本和品牌養老機構進入當地養老市場指引,支持養老服務企業連鎖化、規模化、規範化發展。依託長三角地區良好的山水人文資源,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保險資金、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養老住區。推廣“原野養老”,鼓勵區域內異地養老、候鳥養老、田園養老等養老模式健康發展,認定一批長三角異地養老機構。支持蘇州吳江、鹽城東台等地建設長三角一體化養老養生項目基地。
(七)壯大銀髮經濟產業規模。
1﹒構建養老服務行業新模式。實施“養老服務+”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先進制造、建築設計、信息通信、健康養生、文化旅遊、金融保險、教育培訓等產業的融合發展,帶動形成經濟成長新引擎。積極推動養老服務上下游產業相配套的各類企業和平台建設,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改善服務體驗、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努力形成較高程度的養老服務細分市場。科學界定養老產業統計範圍,規範養老產業統計指標,試行養老產業定期統計工作制度,準確反映養老產業發展狀況。支持養老服務品牌化、連鎖化發展,發展一批養老服務行業龍頭企業,並對形成一定連鎖規模的給予財政獎補。鼓勵發展養老普惠金融,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兼顧穩健性和收益性,適合老年人客戶的養老型理財、信託等金融產品,增加老年人財產性收入。繼續做強江蘇國際養老服務博覽會品牌。
2﹒培育養老服務產業新需求。積極推進養老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圍繞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等需要,支持相關企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重點開發適合老年人消費使用的產品用品,推進老年服裝、老年保健食品、老年文體用品、老年康復輔具、服務型機器人等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推動專業化養老服務產品生產研發基地建設,“十四五”時期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和聚集區,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需求。加強老年用品商貿流通體系建設,開發建設一批以老年產品用品流通為主、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大型交易市場,構建覆蓋城鄉的老年用品倉儲、配送和分銷網路。鼓勵商家設立老年用品專櫃、專賣店和網上商城,促進老年產品流通、擴大銷售。
3﹒激發養老服務消費新動能。聚力破解老年群體“數字鴻溝”難題,重點支持企業開發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數碼手環、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科技產品,引導社區、養老機構、老年大學設定面向老年人的智慧型信息技術培訓課程,滿足老年人智慧型消費新需求。研究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具按規定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對城鄉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殘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復輔具給予補貼。鼓勵各大電商和零售企業在敬老月期間開展形式多樣的老年購物節活動,集中展示、銷售老年用品,促進老年消費市場的繁榮與發展。探索通過發放養老服務消費券等方式,激發老年人養老服務消費積極性。建立健全養老產品和服務消費後評價體系,暢通消費者反饋渠道,營造安全放心的養老服務消費環境。
(八)強化養老服務發展要素支撐。
1﹒強化空間規劃保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要根據本地區人口結構、老齡化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提出養老服務設施相關規劃布局原則和要求。在編制詳細規劃時,充分考慮養老服務設施數量、結構需求,確保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模達標、布局合理。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全面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相應標準規範,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或建設標準的,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補充完善。推進頤養城市建設,借鑑持續照料社區規劃設計經驗,強化規劃引領和需求導向,探索建立住區頤老化指標體系。積極利用閒置資源發展養老服務,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為養老服務場所的建設標準、指南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機制,定期集中處置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手續辦理問題。鼓勵有條件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將具有教育培訓或療養休養功能的各類機構調整為養老服務設施。
2﹒強化土地資源支撐。各地應根據本地區養老服務需求,分階段供應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並落實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做到應保盡保。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中優先予以安排。充分保障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劃撥用地需求,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憑登記機關頒發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向屬地自然資源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鼓勵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以租賃、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支持政府以作價出資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建養老服務項目。合理確定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價格,以出讓方式供應的社會福利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級別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以租賃方式供應的社會福利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最低租金標準,並在土地租賃契約中明確租金調整的時間間隔和調整方式。
3﹒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加大養老服務領域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根據老年人口自然增長情況等因素,建立穩定的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充分發揮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導作用,“十四五”末,省本級和市、縣(市、區)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強化尊老金政策宣傳力度,實施精準核對,確保應發盡發。最佳化省級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資金分配方式,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率以及高齡、獨居、失能(失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數量,引導財政資金精準惠及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加大對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的資助扶持。
4﹒強化社會融資支持。鼓勵包含政府投資基金在內的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原則,支持養老服務領域企業發展,促進資金與項目投融資對接。穩步擴大養老服務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用於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養老設施項目建設。加強養老服務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產權明晰的養老服務機構發放資產抵押貸款,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依法享受貼息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化、規範化程度高的養老服務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債券。
5﹒強化保險保障功能。鼓勵商業保險機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或參與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和運營,拓寬保險資金投資建設養老項目資金來源,豐富老年人養老方式。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面向中老年人群開發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完善養老儲備保障機制。引導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組織投保養老服務機構責任險、僱主責任險等險種,鼓勵養老服務人員投保職業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險種,通過保險機制有效分散養老服務風險。
(九)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監管機制。
1﹒加強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建設。落實養老服務市場聯合懲戒名單管理實施辦法,對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平台、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人員建立信用檔案,完善養老服務失信企業及主要負責人退出機制,提高失信成本。探索建立養老服務失信提示、警示約談制度,充分運用各類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共享各類養老服務主體失信信息。全面建立養老服務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實現對養老服務違法行為信息的及時披露。制定“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養老服務信用責任清單,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對嚴重危害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破壞養老服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失信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
2﹒創新養老服務領域監管方式。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為主要方式、以日常監管為基礎、以重點監管為補充,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監管機制。加強養老服務監管的部門協同和信息共享,健全各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避免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大力推廣“網際網路+監管”,統籌運用養老服務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推動相關數據開放共享。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納入信息化監管體系,及時動態更新安全監管狀況。推動養老服務執法力量重心下移,探索縣域和鄉鎮街道養老服務綜合執法賦權改革。
3﹒提升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能力。充分發揮養老服務聯席會議作用,依據“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權責明確、分工協作、配合有序、科學高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隊伍。各級民政部門加強與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健全完善養老服務機構風險隱患主動發現通報機制。制定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賦權清單,明確監管職責、監管依據、監管流程和監管事項,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實行清單式監管。嚴厲打擊面向老年人的人身財產侵害、非法集資、欺詐銷售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行為。
(十)建立完善養老服務領域應急管理體系。
1﹒加強養老服務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堅持早發現、早預警、早報告,指導各地重點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類型,加強對養老服務領域各類風險隱患的辨識研判。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強化風險隱患分級分類監測監控,提升風險化解排除能力,努力將各類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以縣(市、區)為單位,構建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社會支持、職責清晰的養老服務監測預警責任體系,消除管理盲區,做到齊抓共管、各負其責,把監測預警各項舉措落到實處。構建各類風險人防、物防、技防監測網路,根據突發事件的預測信息和風險評估,及時發布預測預警相關信息,根據不同情況提前部署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2﹒加強養老服務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養老服務應急處置管理機制,完善各項養老服務應急處置制度。針對事前預警,事中應急處置、人員救治,事後恢復等環節,明確規範應急處置基本程式。加強養老服務應急處置設施建設,指導各地分級分類設定應急物資儲備點,科學測算應急物資儲備量,在突發事件情況下保障應急物資足額供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現有公辦養老機構進行改造,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和設施設備,提升各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能力。新建養老機構要按照疫情防控和應急救援要求設計和建設施工,統籌考慮應急處置所需和平時運營效益。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推動構建統一指揮、功能齊全、系統專業、快速回響的養老服務應急處置隊伍體系,參與開展養老服務應急處置工作的先期處置、應急指揮、對口支援、技術指導等工作。
3﹒加強養老服務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省、市、縣三級組建養老服務應急支援隊伍,對遇到突發緊急事件、無法自我處置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及時支援。堅持平戰結合的工作思路,指導各地成立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同時接受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指導,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做好養老服務領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承接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職能的機構應具備“三區兩通道”“負壓床位”等應急設施,配備一批傳染病防控和送醫前的緊急防護物資、隔離設施。建立健全跨區域應急救援協作機制,省級層面統一組織跨設區市的養老服務救援工作,並做好支援全國養老服務救援工作應急預案。
五、“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重點工程
(一)家庭養老保障水平提升工程。
聚焦滿足長期居家的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衛生保健等服務需求,引導各地探索設定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健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設定標準和上門照護服務標準,針對不同服務對象明確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服務項目、服務頻次、收費標準、權責義務等內容,並可疊加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養老機構運營補貼、養老服務護理補貼及長期護理保險等政策。參照《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完善居家適老化改造標準,推進實施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拓展至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高齡、部分失能和殘疾老年人家庭。增強適老化改造過程中適老設計、改造實施、產品適配、綜合評估的專業性,進一步細化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單。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激發老年人家庭的適老化改造意願和消費潛能。加強改造工作全流程評估和監管,依法依規查處改造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居家適老化改造家庭10萬戶。
(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工程。
督促新建居住區和已建成居住區按照標準配備社區養老服務用房,並確保用房的完整性、功能性和獨立性。“十四五”時期,新建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率達100%,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未達標的,通過購買、置換、租賃等方式配齊。以“15分鐘養老服務圈”為規劃單位,指導各地加強城市街道層面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依託轄區內養老機構以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省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居家探訪、特殊老年人幫扶、老年人能力評估、養老服務人員培訓以及老年用品體驗等功能的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並明確空間布局和設備配置要求,實現城市養老服務的有效覆蓋。以街道(鄉鎮)規劃的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以及政府閒置房產資源建成的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可交由承擔本轄區養老服務的企業或社會組織低償或無償運營管理。
(三)頤養住區試點建設推廣工程。
制定出台《江蘇省頤養住區建設運營標準》,明確頤養住區的概念、建設標準、運營規範、支持政策等。以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為重點,推進住區公共設施與家庭空間的適老化建設改造,提升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便利化水平。通過在頤養住區內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或者整合住區周邊醫療衛生、健康養老、志願服務資源等方式,為住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文體娛樂、緊急援助等一站式綜合為老服務,提升頤養住區養老服務水平。探索開發頤養住區信息化管理服務平台,方便為住區老年人提供服務諮詢、申請、評估、服務質量投訴等。鼓勵房地產開發和建設企業根據頤養住區相關標準,設計、新建、改建頤養住區項目。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建、改建頤養住區數量不少於20個。
(四)養老機構服務提質增效工程。
認真落實《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等行業標準,定期開展養老機構標準落實績效評估,建立保障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長效機制。“十四五”末全省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服務安全基本規範》達標率達到100%。開展省級養老機構標準化項目試點,培育養老服務標準化示範單位,以點帶面推動養老行業整體服務水平提升。全省不少於70%養老機構通過等級評定,並落實評定結果與養老機構扶持政策關聯掛鈎,彰顯不同等級養老機構在補貼標準、信用等級、行業影響力等方面的層次性和差異性。聚焦滿足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重點扶持發展以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為主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全省以縣(市、區)為單位護理院建成率達到100%。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在養老服務機構中布局建設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專區,研究制定相應的服務設施、服務規範、人員培訓等標準。
(五)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轉型升級工程。
聚焦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硬體水平和管理服務能力,著力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十四五”時期,每個涉農縣(市、區)至少具備1所以失能(失智)、半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機構,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全部實行集中供養,發揮機構對區域內其他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的技術指導、互助協作、人員培訓等功能。全省每個縣(市、涉農區)應建成3所以上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並細化完善中心建設運營標準,強化照護能力建設,提升機構服務質量。縣(市、涉農區)要充分利用現有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資源,完成標準化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改造升級,並拓展延伸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加強農村敬老院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所有農村敬老院達到二級以上養老機構標準。
(六)養老護理員培優增量工程。
全面推進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推動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養老護理員培養使用機制。“十四五”時期,全省新增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護理員不少於10萬名,培訓養老護理員不少於20萬人次。探索建立依據職業技能等級、護理服務等級、入職養老機構等級等因素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制度,鼓勵各地出台以工作年限為主要依據的崗位津補貼制度,增強養老服務職業吸引力。在落實《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基礎上,引導養老護理員掌握應急管理、疫情防控、專項照護、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多樣化服務技能。將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納入全省職業技能大賽,給予獲獎選手職級晉升和榮譽稱號等獎勵。
(七)養老服務產業扶持發展工程。
發揮養老產業在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培育新興消費增長點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化和市場化改革,引導社會力量和市場資源參與。建立省、市兩級養老服務重大產業項目儲備庫,完善對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服務機構的獎勵支持政策。開展“江蘇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示範企業”評選,促進養老服務產業規模化發展,“十四五”時期培育65家以上“江蘇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示範企業”,並擇優納入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領軍企業政策支持範圍。挖掘老年產品用品市場潛力,推動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醫藥、保健品等行業規範發展,出台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租賃、回收辦法。發揮養老服務在增加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時期全省養老服務領域吸納新增就業10萬人,養老產業規模得到顯著提升。
(八)智慧養老服務套用賦能工程。
提升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的智慧管理和服務水平,保障散居特困以及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空巢老年人等對象實現緊急救援呼叫服務全覆蓋。支持各類主體新建智慧養老服務機構,加快高新科技在養老機構的推廣套用,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智慧助餐、智慧照料、智慧醫療、智慧文娛等服務,提升現有養老機構智慧化水平,全省30%以上養老機構符合《智慧養老建設規範》標準。支持蘇州吳中等地區推進國家智慧健康養老示範基地建設。支持江蘇有線開展“孝樂工程”智慧養老綜合服務平台建設。鼓勵相關企業建設智慧養老產品及服務展示和租賃平台,提高產品及服務推廣力度。“十四五”時期,全省建成各地接入的省、市、縣三級智慧養老服務平台,實現老年人基本信息、養老機構信息、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信息、養老服務信用信息省域範圍共建共享。
(九)養老服務綜合改革創新工程。
聚焦新發展階段養老服務面臨的難點、堵點,運用改革的思維和方法破解養老服務發展難題。引導各地鞏固既有改革成果,出台可持續、可複製的政策措施,總結推廣養老服務體制機制創新成果。積極開展養老服務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推動縣域綜合養老服務能力顯著提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的等級評定工作。穩步推廣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縣建縣管運行機制,提升農村養老服務發展活力。弘揚尊老愛老敬老社會風尚,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
(十)養老服務應急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開展社區養老組織、養老機構及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的風險評估,最佳化各類風險防控應急預案。提升養老服務領域應急處突能力,按照“平戰結合”原則,每個設區市至少建有一個養老服務應急工作指揮中心、一個養老服務應急人員收容場所和一個應急物資儲備場所,並配備一支專業化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隊伍。鞏固養老機構消防審驗成果,提升養老機構整體消防安全意識與消防安全技能。加強養老服務人員應急能力培訓,將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避災避險、應急處置等課程納入培訓範圍。加強風險處置和危機應對宣傳培訓,提升老年人和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危機意識與應急能力。“十四五”時期在江蘇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信息系統全覆蓋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信息系統的分析研判、隱患排查、綜合整治作用,築牢養老服務安全底線。
六、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的領導。
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堅持和加強黨對養老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強化頂層設計,加強制度建設,凝聚社會共識,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具備時代特色、與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養老服務發展之路。
(二)完善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統籌推進、各負其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如期完成規劃設定的目標任務。要把養老服務作為一項基礎性、綜合性工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工作機構,充實工作力量,確保養老服務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三)強化制度建設。
各級政府要圍繞規劃既定目標,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加強各級養老服務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銜接協調。提前謀劃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強化各類制度對規劃實施的保障支撐作用,積極推動與實施規劃相關的制度有效落實。
(四)加強輿論宣傳。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媒介作用,大力宣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民眾對發展養老服務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凝聚思想共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養老服務、關心養老事業、支持養老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嚴格督導考核。
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考核,對涉及約束性指標和兜底保障、基本養老服務等政府履責要求的,進一步細化責任主體,嚴格跟蹤考核機制,建立“年度評價、中期評估、總結評估”的養老服務規劃評價閉環。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並充分採納民眾意見,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動員各方面力量、靈活採取各種方式落實好規劃任務,及時調整執行偏差,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