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

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由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1月16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6日
規劃發布,方案內容,

規劃發布

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
[索引號]
116100000160002917/2022-00465
[ 主題分類 ]
社會保障
[ 發布機構 ]
省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00:00
[ 效力狀態 ]
有效
[ 文 號 ]
陝政辦發〔2022〕37號
[ 名 稱 ]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的通知

方案內容

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最佳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有效滿足我省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進一步構建和完善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根據《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和《陝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全省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一是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修正了《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出台了《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等20多項政策措施。在全國率先成立養老服務標準化委員會,發布12部省級地方標準。二是服務供給能力不斷增強。“十三五”期間,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從6768家增加到15728家,養老床位從19.45萬張增加到27.6萬張,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33.14%,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覆蓋率達到57.9%,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81.3%的行政村。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三是兜底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實現所有市(區)和涉農縣(市、區)全覆蓋。提升改造131所敬老院,新增護理型床位11823張,失能特困人員護理能力持續提升。實行特困人員護理補貼制度,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100%納入集中供養範圍,實現應養盡養。四是養老服務質量不斷提升。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基本清零。出台《陝西省養老機構星級評定辦法》,全省創建26個五星、40個四星級養老服務機構。累計培訓養老院院長和管理人員1000餘人次,養老護理員2萬餘人次,成功舉辦三屆陝西省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養老服務質量基礎不斷鞏固。
雖然“十三五”時期,我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面對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的形勢和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方面,還存在立法和頂層設計尚不完善、服務供給還不充足不平衡、投入保障有待加強、監管體系不夠完善、人才與技術支撐不足等弱項和短板,亟需健全完善養老法規制度、擴大有效供給、擴展投資投入渠道、健全綜合監管體系、強化人才技術支撐。
“十四五”時期是譜寫我省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時期,也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重要視窗期,建設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凸顯,促進養老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以人為本、順應趨勢,深化改革、綜合施策,加大制度創新、政策供給、財政投入,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全面促進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完善體系。推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老年優待等制度資源最佳化整合,強化各相關領域體制改革配套銜接,完善養老服務發展支持政策,統籌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
——保障基本,發展普惠。著眼保基本、廣覆蓋、兜底線、可持續,積極發展基本養老服務,為人民民眾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符合標準的養老服務。
——改革創新,協調發展。最佳化養老服務供給結構,創新養老服務發展模式,基本養老和多樣化服務協調發展,推動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努力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多方參與,共擔共負。堅持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共同參與、各盡其責。保障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引導老年人樹立主動健康和終身發展理念,打造老年友好型社會。
(三)發展目標。
“十四五”時期,全省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融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健全,養老服務政策法規體系、服務供給體系、綜合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到位,供給結構不斷最佳化,服務質量持續提升,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基本服務持續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全面建立,老年人福利水平不斷提高。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職能持續強化,特困老年人兜底供養保障有力,普惠性養老服務覆蓋面持續擴大,推進醫養深入融合,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機制不斷健全。
有效供給持續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更加便捷,“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基本形成,機構養老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基本建成縣(市、區)、鄉鎮(街道)、城鄉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路。
綜合監管持續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不斷完善,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行業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養老服務質量安全、從業人員能力不斷提高,資金管理、運營秩序規範。
要素保障持續增強。政策支持更加有力,資金保障持續加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科技力量持續賦能,應急能力全面增強,各類市場主體充滿活力。
陝西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專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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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兜底保障養老服務能力。
1.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及時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以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訓等服務項目為重點,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開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推廣工作,建立完善長期護理保險政策體系以及護理需求認定、等級評定等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明確長期護理保險基本保障項目。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改造對象範圍逐步擴大到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十四五”期間實現完成5萬戶家庭的適老化改造目標任務。
2.提升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能力。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確保兜底保障床位供給,確保有意願入住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100%,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為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務,剩餘床位可用於滿足其他社會老年人需求。根據老年人口分布與特困人員數量等因素,科學規劃公辦養老機構床位總量。建立省、市、縣三級特困供養床位調配機制,建立公辦養老機構輪候入住制度,明確入住條件和排序規則。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委託供養制度,引導民辦養老機構優先接收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提升行動,加大公辦養老機構改造力度,提升適老化與消防安全設施配置,增設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增加護理型床位,增強針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能力。
(二)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3.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制定我省基本養老服務實施方案和省級清單,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對老年人分類提供養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復照護、社會救助等養老服務,優先將特殊困難老年人納入重點保障範圍。到2025年,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不斷完善,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制不斷健全,服務範圍覆蓋我省全體老年人。
4.建立精準服務主動回響機制。按照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標準,在全省範圍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老年人享受相關服務與補貼的重要依據。培育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機構和評估隊伍,加強能力建設和規範管理。依託金民系統,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建立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逐步實現“服務找人”。依託基層管理服務平台,提供養老服務政策諮詢、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便民養老服務。整合各類資源,為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5.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機制。將政府購買服務與直接提供服務相結合,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並強化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長期護理保險等政策的銜接,合理確定補貼範圍和標準。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省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給予支持。積極推動土地、規劃、人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在養老服務業的綜合套用,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型的基本養老服務。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開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公益和志願服務活動,依法通過捐贈、慈善基金、志願服務等方式為基本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
6.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促進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發展,引導社會力量重點投入服務便捷、價格合理的中小型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促進養老機構開展輻射周邊社區的養老服務,提供康復訓練、助餐、培訓支持等服務,形成一批具有帶動示範作用的養老服務綜合體。進一步完善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建設運營成本、政策支持、消費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動普惠養老服務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為廣大老年人,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價格適中、質量可靠的普惠養老服務。
7.完善城市養老服務網路。建立“一縣區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區一站點”城市養老服務設施網路,在縣(市、區)建設以收治失能老年人為主,專業性較強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鄉鎮(街道)建設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供需對接、資源統籌等功能的區域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社區建設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站點),有效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支持在居民小區建設養老服務站點、助餐點等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和運營家庭養老床位。支持物業企業發揮貼近住戶的優勢,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共同構建“一刻鐘”養老服務圈。
8.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統籌推進農村養老服務,構建鄉鎮牽頭,村兩委、老年協會、黨員、志願者等廣泛參與的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格局。健全完善以縣(市、區)中心敬老院為骨幹、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為節點、農村互助幸福院為依託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網路。新建或支持有條件的區域敬老院增加養老服務指導功能,升級為鄉鎮(街道)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將專業化、多樣化的服務延伸至鄉村、農村幸福院和農村居家老年人。發揮農村互助幸福院在農村養老中的依託作用,增強規範化管理和運營能力,建立完善與當地經濟水平相適應的運營補貼制度,按規定給予獎補,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農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持續做好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大力培育老年協會等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為老年人提供托養、文化娛樂、康復護理等養老服務。
9.提高養老機構服務供給與服務質量。各市(區)要聚焦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將養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建設納入相關規劃,在各市、縣建設和改造一批以失能老年人護理功能為主的示範性公辦養老機構。完善民辦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貼制度,對普通型床位和護理型床位實行差異化補貼,引導民辦養老機構提升失能老年人照護能力,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嚴格落實《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開展全省養老機構安全標準化管理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其符合國家基礎安全規範。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提升服務水平,打造行業標桿。深化公辦機構改革,制定公辦養老機構委託運營管理辦法,在保證兜底功能的前提下,提高公辦養老機構運行效率。深入推進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普惠養老服務。推動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並支持其可持續發展。
 
  10.加強養老服務應急能力建設。構建部門聯動、社會支持、職責清晰的養老服務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以應對突發消防安全、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為重點,分類完善居家、社區和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應急防控措施。公辦養老機構在確保兜底保障床位基礎上,建立符合相關標準的備用疫情隔離和災害轉移安置場所。推動建立由地方聯防聯控機制統一指揮協調的養老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與實踐演練。
(三)強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能力。
11.增強居家養老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資助補貼、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將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鼓勵低齡老年人、老年人子女參加社會化培訓,提高老年人和家庭成員照護能力。按照“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原則,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按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建成設施確保用於養老服務。結合城市更新採取購買、置換、改造或新建、租賃等方式加強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12.開展多樣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推廣“機構+社區”服務模式,發揮養老機構專業化優勢,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護理、精神慰藉、專業諮詢等服務。推廣“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社區整合資源,圍繞更好的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重點補齊農村、遠郊等助餐服務短板,建立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急服務網路。推廣“家政+養老”服務模式,引導家政企業將助潔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庭。推廣互助養老服務模式,建立社區聯繫幫扶、時間銀行儲蓄制度,倡導低齡健康老年人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
13.建立居家養老巡訪關愛服務制度。實行普遍巡訪和重點巡訪相結合,採取電話問候、上門探訪等多種形式,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技術手段,為老年人提供緊急救援服務。通過引進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與“社工+鄰里+志願者+醫生”相結合的方式,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身心關愛服務。
(四)積極推進醫養相結合服務。
14.增加醫養結合服務供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按規定申請或與公立醫院合作設定各類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護服務。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聯體管理,合理核定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醫保限額。醫療機構轉型為養老護理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補貼政策。
15.建立健全養老與醫療衛生服務合作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機構以簽約服務、協定合作、開通就診綠色通道等多種形式,增強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基礎醫療服務能力。鼓勵醫療衛生機構申辦養老機構,支持公立醫院和國有企業及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養老機構,盤活現有醫療、養老資源,實現醫療和養老服務雙向融合互通。到2025年,養老機構普遍具備醫養結合能力。推進居家老人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建立簽約服務關係,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
16.發展中醫康養服務。充分發掘我省中醫藥特色優勢,開發中醫藥醫養康養服務。促進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加強合作,廣泛推廣推拿、拔罐、艾灸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康養服務。
(五)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17.完善綜合監管機制。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推廣養老服務領域政務公開和機構信息公開,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與監督執法流程,指導各地各部門抓好落實。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標準規範為支撐、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和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回響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加強信息化監管手段套用,推廣物聯網和遠程智慧型安防監控技術。
18.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加強對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的監測預警與防範,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防範欺詐的意識和能力。鼓勵民眾提供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線索,持續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預防宣傳、穩妥處置、依法打擊等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依法依規提供服務,建立糾紛協商調解機制,引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維權。
四、支撐要素
(一)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1.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學歷教育。依託各類院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課程和學歷教育,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在有條件的高校開展“1+X”(學歷證書+多領域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養老服務資格證書推廣,鼓勵更多高校學生掌握養老服務基本技能,提高養老服務人才儲備量。“十四五”期間,每個市(區)至少有一所高職院校開展養老服務人才職業教育。
2.開展養老護理員就業和能力提升培訓。建立養老護理員培訓長效機制,為養老服務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實行養老護理員培訓上崗制度,設立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實施省、市、縣、養老機構四級培訓模式,分層次、分級別開展養老護理員能力提升培訓。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按照“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原則,實現工作兩年以上養老護理員均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持續開展“千人培訓計畫”,每年免費培訓各類養老服務人才千人以上。“十四五”期間,培訓 300 名養老院院長、5萬名養老護理員。
3.實施人才激勵機制。建立養老服務人才褒揚機制,樹立宣傳養老服務先進典型,依據中央和我省評比表彰有關規定,對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單位、個人予以表彰獎勵。開展全省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激發養老護理員崗位成才動力,提高養老護理員職業榮譽感和社會認同感。探索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掛鈎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和養老服務人才崗位補貼、工齡補貼等制度,提高養老護理員待遇,增強行業吸引力。推動特困供養服務機構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改革,提升兜底保障機構養老護理人員薪資水平。
(二)強化產業支撐。
4.發展養老服務新業態。發揮養老服務跨區域的協同集群效應,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和養老服務產業集團化、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創新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健康養老產業基地,帶動老年人旅遊消費。充分發揮我省歷史文化、紅色旅遊、生態康養等資源優勢,推動旅居示範縣(市、區)、機構(基地)建設,力爭半數以上縣(市、區)開展旅居養老,構建旅居互動聯盟。
5.推動智慧養老產業發展。加快信息技術、智慧型硬體等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的開發與推廣套用。探索建立養老服務全景養老地圖,通過大數據分析、線上諮詢、實景展示等信息技術,匯聚線上線下資源,精準對接老年人服務需求與養老供給。
6.促進老年用品開發。推動建立老年用品專用市場,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夕陽紅”產業集群。引導科研機構、企業等市場主體開發、設計、銷售老年用品,鼓勵支持企業研發生產攜帶型監測、居家監護等智慧型養老設備或產品,推出一批高智慧型、高科技、高品質的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產品。將基本康復輔助器具納入長期照護服務內容,在養老機構、城鄉社區設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租賃)站點。
(三)強化標準支撐。
深入貫徹《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等行業標準,定期開展養老機構標準落實績效評估,以標準為支撐,建立保障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長效機制。不斷完善我省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發布地方養老服務標準,引導養老機構宣傳使用標準,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養老機構等編制養老服務相關標準。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為規劃實施提供堅強保障。強化各級政府落實規劃的主體責任,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建立健全省級養老服務發展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管理養老服務資源。有條件的市、縣可參照省級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建立本級養老服務發展中心。
(二)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將發展養老事業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養老服務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養老事業發展力度,用於支持養老事業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占比不低於60%。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債券、財政專項、社會資金等,發展面向大眾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產業。引導金融機構探索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向養老行業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相關責任險及養老機構運營相關保險。
(三)土地保障。加大養老服務用地保障,結合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劃布局和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統籌安排,多渠道多方式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充分保障養老服務用地需求。鼓勵盤活存量資源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原工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人可依法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改變後符合劃撥用地法定範圍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閒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養老服務。
(四)考核評估。各市縣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細化相關指標,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實效。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監測分析、督促檢查,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並適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發揮社會、民眾、服務對象的監督作用,推動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完善管理規範,提高服務質量。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及時檢查並向省政府報告本規劃落實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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