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吳忠市“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吳忠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28日
  • 發布單位: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一步擴大“一老一小”服務有效供給,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22〕3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加快健全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逐步擴大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進一步提高專業化、標準化服務水平,不斷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托育服務需求,切實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60%,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機構進一步最佳化,養老服務標準更加規範,養老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力爭達到3.5個,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達到60%,城鎮社區托育服務機構更加完善,托育服務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健全,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創建養老托育示範鄉鎮(街道)、村(社區),每個街道至少建有一個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運營家庭照護床位等綜合功能的嵌入式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社區日間照料全覆蓋,構建市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依託吳忠市智慧養老服務平台,構建“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托育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服務和產品供給更加優質,要素支撐更加完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規劃科學布局。根據“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結構變化,全面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統籌規劃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和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新建居住(小)區與配套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已建成居住(小)區和老城區沒有養老服務設施,或未達到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補充完善,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保障用地盤活存量。將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並結合實際安排在合理區位。支持各類服務主體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建設養老托育服務設施。結合實際按照建設標準將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為養老托育場所。綜合利用社區服務中心(站)、日間照料中心、兒童之家以及國小、幼稚園等公共服務資源,拓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提倡社會力量立足社區(居民小區)就近開展養老托育服務,允許將空置校舍、機關單位閒置用房、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鼓勵其在社區開展助餐助行、日間照料、康復護理、教育等養老托育服務。探索將老舊小區中國企閒置房屋和設施,以適當方式轉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鼓勵在就業人群密集產業聚集區域,完善托育服務設施。(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教育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財稅金融政策。加大養老托育領域投資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建設和社會化服務。完善運營補貼激勵機制,落實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鼓勵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水平,靈活提供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分期還本付息等多種貸款產品和服務,加大對從事養老托育服務行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貸款支持力度。引導銀行和保險機構根據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經營特點,開發符合其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推動養老托育機構購買責任險、人員意外險。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全面、及時惠及養老托育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稅務局、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專業人才培養。鼓勵支持寧夏民族職業學院開辦養老及托育管理服務等相關專業,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養老托育服務企業,支持實訓基地建設,推行“職業培訓包”和“工學一體化”培訓模式。對養老托育服務專業學生給予獎學金傾斜等優惠照顧;對本科、專科畢業從事養老服務工作並與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實際工作滿3年的,一次性給予本人6000元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加大養老護理員、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育嬰員、保育師等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力度,推動養老托育服務需求與勞動力輸出有效對接。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加強養老托育從業人員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鼓勵養老托育機構通過返聘具有專業能力的退休人員、發揮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作用等,充實從業人員隊伍。鼓勵養老機構負責人、養老培訓師到高職院校進修和培訓,將嬰幼兒保育教師、養老護理員納入急需緊缺職業開展職業培訓。(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婦聯,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增強家庭照護能力。以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在我市試點為契機,加快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步伐,大力支持優質養老機構開展居家上門服務。支持機構、行業協會開發公益課程,利用網際網路平台等免費開放公益課程,依託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力量提供養老家庭指導服務,幫助家庭提升照護服務能力。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範圍,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強化家庭照護能力。發揮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專業社會組織作用,支持隔代照料,探索家庭托育服務。做好嬰幼兒、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快培育公平競爭、充滿活力的居家適老化改造市場,實施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要的老年人開展家庭適老化改造。強化家庭贍養老年人和監護嬰幼兒的主體責任,落實監護人對孤寡老人、遺棄兒童的監護責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最佳化居家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社區養老托育服務網路建設,探索社區“一老一小”融合服務模式,支持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現有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兒童之家等設立托育點,為居民提供就近便利、有償普惠的臨時、短托、全托照護服務,制定家庭托育點具體管理辦法,落實家庭托育點登記備案制度,推進家庭托育點規範管理。探索公建民營運營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鼓勵社會組織或企業開展長期可持續服務。探索建立“層次分明、力所能及”的分級分類計費體系,為兜底家庭和普惠對象提供居家照護等養老延伸服務。在社區或托育機構開展家長課堂、親子活動,為嬰幼兒家庭提供早期教育和健康指導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拓展養老托育服務。堅持公益屬性,完善公建民營機制,打破以價格為主的篩選標準,綜合從業信譽、服務水平、可持續性等質量指標,引進養老托育運營機構早期介入,全程參與項目工程建設,探索開展連鎖化運營。建立入住綜合評估制度,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養服務。推動發展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不斷拓展鄉鎮敬老院服務能力和輻射範圍。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務體系,推動農村老飯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社會化管理運營。積極發展托育服務,在滿足轄區學前教育需求前提下,支持有空餘學位、具備設定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至3歲幼兒。市、縣財政優先對開設托班的公辦園和普惠性托班的民辦園給予相應經費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企業開辦養老托育機構,承接運營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托育服務設施。支持醫療機構建設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加強對托育機構指導,動態監測托位。(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擴大普惠服務供給。開展普惠養老托育專項行動,做好中央預算內投資養老托育服務項目建設,制定支持性 “政策包”,帶動企業提供普惠性“服務包”,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本著“政府支持、社會運營、合理定價”的原則,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托育服務,建設發展一批嵌入式、連鎖化、專業化社區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形成基本完善的養老托育服務網,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養老托育服務,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支持,多途徑增加普惠性養老托育床(托)位。支持有條件有能力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型升級為區域型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通過設定普惠化照護區域,將社會老年人“請進來”,並“走出去”為周邊失能部分失能社會老年人提供普惠型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資委,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加強宜居環境建設。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加強公共空間設施無障礙建設改造,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強兒童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建設,開展城市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適兒化改造,滿足兒童成長需求。加強母嬰設施配套,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普遍設定專席及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促進康養融合發展。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預防干預、養生保健、健身休閒、文化娛樂、旅居養老等業態深度融合。推動我市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健康等產業融合發展,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養老品牌,打造一批具有經濟社會效益的康養產業集群。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最佳化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提升基層中醫藥養生保健、治未病和中醫藥特色康復等服務能力,促進中醫藥資源廣泛服務老年人群體。支持各類機構舉辦老年大學、參與老年教育,推動舉辦“老年開放大學”“網上老年大學”。到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教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委老幹部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深化醫養有機結合。發展養老服務聯合體,支持根據老年人健康狀況在居家、社區、機構間接續養老。支持養老機構與自治區、吳忠市等各類醫療機構進行合作,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養老機構內部設定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醫療設施、農村互助幸福院與村衛生室毗鄰設定。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資源,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重點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資源,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重點為社會老年人提供集中或者居家醫養結合服務。在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定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以及養老床位,逐步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加強老年人疾病預防保健和康復護理,延長老年人健康生活狀態、降低失能失智發生率,實現健康老齡化。(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探索建立吳忠市老年人長護險制度,對因年老、疾病或傷殘而需要長期照顧的老年人提供護理服務費用補貼,減輕老年人醫療護理和生活照料費用負擔,改變養老機構入住率偏低的現狀。以養老機構為主體,積極引導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參與長期護理服務,鼓勵和支持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平台建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培育智慧養老托育新業態。培育智慧健康養老服務企業、社區和機構,創新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物品代購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利用吳忠市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發展“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充分考慮老年群體使用感受,選擇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簡化應用程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引導幫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會,支持優質養老機構平台化發展,培育區域性、行業性綜合信息平台。支持企業申報智慧健康養老套用試點示範,創新“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等消費模式,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統籌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養老托育機構建設,引導早教、培訓等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發展,推動早教托育融合經營。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型商業綜合體等,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和周邊民眾提供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強化信息數據套用。依託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統,建設吳忠市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對接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提供精確數據服務,實現精準有效供給。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產品在養老托育領域深度套用,整合利用相關資源,最佳化界面互動、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幫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會,解決“數字鴻溝”問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網信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規範養老托育管理。大力推進養老托育機構規範化建設,提高公辦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和護理能力。充分利用行業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資源,建立養老托育服務專家庫。制定養老托育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建立評估機制,推動評價結果與相關補貼、評先、獎勵扶持政策掛鈎。依法公開養老托育機構評估檢驗結果,實施動態管理。每年安排不低於20名公益性崗位人員充實到養老服務隊伍。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員與失能失智老人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 1:3,與自理老人的比例不低於 1:10,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制定養老托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最佳化養老托育機構登記備案流程,細化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時限,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完善政務服務評價規則,推進“好差評”工作,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及時公開養老托育機構有關信息,接受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服務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積極發揮多方合力。支持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參與,鼓勵機構開發志願服務項目,完善“一老一小”志願服務項目庫。引導網際網路平台等社會力量建立養老托育機構用戶評價體系。以普惠為導向建立多元化主體參與的養老和托育產業合作平台,在要素配置、行業自律、質量安全、對外交流等方面積極作為。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清單,將評估、諮詢等服務納入清單範圍。支持養老托育行業協會、社會服務機構等,承接有關養老托育服務質量評價。支持養老托育行業協會發展,指導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活動。人社部門對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給予大力支持,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範圍,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八)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機制,突出質量安全、從業人員、運營秩序等重點,實行監管清單式管理,監管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養老托育機構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托育機構虐待、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損害老年人、嬰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嚴防“一老一小”領域以虛假投資、欺詐銷售、高額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安局、應急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金融工作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工作機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一老一小”工作推進機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一老一小”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養老工作專班、托育工作專班,分別設在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充分發揮領導小組機製作用,以健全政策體系、擴大服務供給、打造發展環境、完善監管服務為著力點,促進養老托育健康發展,定期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服務能力提升成效。各相關部門明確任務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強化部門協作,充分發揮好指導、規範、監管作用,推動工作落實,合力推進養老托育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22〕35號),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機構, 落實減征免徵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優惠政策。養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設立的職工子女托育點所發生的費用, 可按稅法規定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嚴格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 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三)強化資金保障水平。落實《吳忠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吳政發〔2014〕39號)和《吳忠市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行動計畫》(吳黨辦發〔2017〕78號),建立資金保障機制,加大公辦養老機構提升改造力度,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不少於200萬元用於公辦養老機構建設;支持民辦、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建設運營,落實市、縣(市、區)兩級對養老機構床位建設及運營補貼;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補貼制度,市、區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市財政和利通區財政各承擔50%),用於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分級補貼,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對經濟困難家庭中的失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分別給予每月200元、150元、100元的護理補助,其他縣(市、區)參照補貼標準自行補貼;市財政每年安排10萬元,對市直管養老機構特困供養老人每人購買兩份以上的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
(四)嚴格項目管理。發展改革、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養老托育服務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契約制等制度,強化監管、落實資金,適時開展成本效益綜合評估,規範養老托育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發揮社會效益。
(五)建立監督考核制度。各縣(市、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市直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將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納入效能目標考核內容。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將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納入市政府重點督辦事項,重點督導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部門任務分工以及養老托育設施建設資金扶持、用地保障、價格優惠、稅費減免等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市民政局、衛健委要分別對養老和托育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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