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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高品質養老服務需求,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根據《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吳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吳忠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制定背景
(一)發展的基礎
1. 養老政策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十三五”以來,我市研究制定了《吳忠市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吳忠市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行動計畫》《吳忠市“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等規範性檔案,為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全面覆蓋、養老機構全面提檔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2. 機構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提升。積極落實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改為備案制。堅持政府主導與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兼顧,著力夯實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公建民營改革,城鄉基本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城鄉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得到持續提升。“十三五”全市共建成養老服務機構43所,床位數達到6891張,每千名老人養老床位數超過35張。
3.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不斷最佳化。以居家養老為基礎,通過新建、改造、租賃等方式,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著力發展街道、社區兩級養老服務網路。建成社區日間照料中心49所、農村老飯桌127所等,實現了60%以上的農村社區有養老服務設施,城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依託基層養老服務設施,通過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試點,為“孤寡、殘疾、低保”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等服務,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提升。
4. 老年福利保障水平穩步提高。落實高齡津貼、特困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老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確保各項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落到實處。截至2021年底,全市享受城鄉低保的老年人32165人、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9712人。落實政府購買為老服務、培育發展社會組織、購買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開展社區公益創投項目,引入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不斷提升老年福利保障水平。
5. 健康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在養老服務模式上不斷探索,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服務簽約率100%,全部開通綠色通道,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醫醫院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建設,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100%,逐步最佳化傳統養老服務模式,穩步推進醫養服務水平。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養老護理員老年人照料職業技能培訓,有效激發全市養老護理員“學技能、學業務、練本領、強素質”的積極性。掛牌設立康養人才培訓基地,大力開展家政服務技能提升培訓,先行先試健康照護師工種技能培訓,為推動全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的人才基礎。
6. 養老服務領域改革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間,探索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改革,康樂養老服務中心被列入第一批國家公建民營養老改革試點,市本級建立了康樂養老服務中心、頤嘉祥老年公寓公建民營模式,鹽池縣永宏樂豐康復生態養生園有限公司、青銅峽市寧夏至善心頤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等民建民營模式逐步完善。對照《<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試行)》,對養老院運營情況逐一對標檢查,推進養老院服務標準化管理水平。吳忠市敬老院作為特困供養服務單位,連續十年被自治區評為“三星級敬老院”,連續兩次榮獲“全國模範敬老院”榮譽稱號。建設了吳忠市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探索開展“網際網路+養老服務”。
(二)面臨的機遇
1. 黨中央擘畫養老服務新藍圖。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最佳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為新時代養老事業發展劃定了航標。
2. 自治區指明健康養老新方向。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將健康養老列入“六新六特六優”產業,提出健康養老,著力打造康養福地,為我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供發展契機。
3. 我市形成養老產業新動力。我市第六次黨代會提出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厚植現代化美麗新吳忠的幸福基礎。我市聚力發展養老產業,有利於擴大養老服務消費市場,創造養老服務就業崗位,聚合養老產業發展新動力。
4. 新型養老模式提供新思路。智慧養老、醫養結合、文旅養老、多樣健康管理等模式不斷推出,“銀髮經濟”“文旅養老”“老年文娛”等養老焦點不斷湧現,為發展新型養老服務產業注入了活力、積累了經驗、提供了思路。
5. 數字信息技術賦能新發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數位技術的發展,成為推進養老服務改革的重要手段,為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實現養老服務資源的整合與最佳化配置、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好解決方案。
(三)面臨的挑戰
1. 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截止2021年,我市老年人口為18.28萬人,老年人口占比達到12.7%。據測算,到2025年,我市老年人口將達到20.58萬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約4.45萬人,約有1.15萬不同程度的失智老人。按照“9073”的養老服務格局,到2025年全市應享受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的老年人分別為18.52萬人、1.44萬人和0.62萬人。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對養老服務的供給種類、質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採取積極應對策略。
2. 社會對機構養老的認知認同不高。我市著力打造“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的養老服務格局,但社會中依然存在不願入住養老院、甚至提供養老服務也不願接受等現象,制約了養老機構深入發展的步伐。
3. 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緩慢。受從業人員數量不足、專業化程度不高、社會力量參與不充分等制約,我市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總量不足、結構不平衡,無法滿足老年群體結構升級後帶來的多層次、多樣化、品質化養老需求。
4. 農村養老服務基礎薄弱。我市農村養老服務仍面臨基礎設施薄弱、養老服務力量欠缺、有效幫扶對接不夠、有效供給與消費能力不足等現實制約,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有著重大現實必要性。
5. 養老服務市場活力不強。我市養老服務市場存在一定程度市場需求不足、社會投入不足,缺少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的民辦養老企業和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市場活力不夠。
制定實施《吳忠市養老服務體系提升三年行動方案》,是全面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回響社會對養老服務體系完善提升需求的重要舉措,是助力建設經濟更加繁榮、民族更加團結、環境更加優美、人民更加富裕的現代化美麗新吳忠的重要舉措,對提升我市養老服務質量、促進共同富裕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現實必要性。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著力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養老服務標準,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加強養老服務監管,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提供便捷可及的專業化、親情化養老服務,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共享發展。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制定重大決策過程中,充分考慮人口年齡結構變化,加快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滿足多元化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確保老年人老有所養,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
——兜牢底線,廣泛普惠。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加強對特困供養、失能失智、高齡、獨居等老年群體的基本養老服務供給。積極支持廣泛普惠型養老服務發展,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質量有保障、價格可負擔的養老服務。
——強化弱項,補齊短板。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底線思維,找準全市養老服務發展的“堵點”“痛點”和“弱點”,著力破解養老服務設施空置率偏高、失能老年人照護力量不足、農村老飯桌運營欠佳等困擾養老服務健康發展的難題。
——改革創新,激發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政策指導、市場培育和監督管理,創新服務模式,拓展居家社區養老,發展農村養老,全方位最佳化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完善養老服務工作體制機制,促進養老工作創新發展。
——多方參與,共建共享。充分調動家庭、社會、政府等各方力量,注重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支持家庭自主照護,倡導自助互助,培育發展養老新業態、新模式,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構建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會。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底,以滿足全市老年人需求為基礎,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經濟困難老年人為側重點的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社區老年人就近享受便捷的居住、養老、醫療、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連續照顧服務初步實現。養老服務供給更加豐富、結構更加合理,質量標準體系更加完善。養老服務信息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顯著提升,多業態實現融合發展,養老服務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進一步加大。
——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老年人綜合能力評估實施機制,規範城企聯動機制,健全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面向全體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更加健全。
——機構養老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保障作用,深化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改革,堅持把標準化、規範化作為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重要手段和技術支撐,加強全市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水平,著力推進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豐富便捷。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健全四級養老服務網路,創新社區養老服務供給模式。加強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建設,60%的鄉鎮(街道)至少有1所具備綜合服務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中心)。
——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成效凸顯。初步形成養老與教育培訓、健康、體育、文化、旅遊、家政、康復輔具等產業融合發展格局。醫養康養融合、文旅養老、智慧養老等健康養老新興業態不斷湧現。
——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信息平台,增加相關功能模組,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建成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1. 織牢兜底保障養老服務制度
一是完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制度。滿足城鄉特困人員基本需求,堅持托底供養、屬地管理、城鄉統籌、適度保障的原則,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納入救助供養範圍,切實維護其基本生活權益。明確機構職能定位,充分發揮公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堅持公益屬性,切實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二是完善老年人綜合能力評估實施機制。統籌協調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資源,建立養老服務供需精準對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招募評估機構實施評估,在全市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全面評估,準確掌握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開展跟蹤服務。2025年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60%。
2. 健全發展普惠養老服務制度
一是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包括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準、質量評價等行業規範和老年人失能等級評估體系。面向全體老年人,合理確定城鄉普惠型養老服務項目和價格,明確受益範圍和支持標準,儘量逐步擴大受益面。二是規範城企聯動機制。加強民建民營養老機構規範化建設,支持建設一批綜合養老服務機構,提供一定規模普惠型床位,重點健全機構管理、服務質量等規範性制度,滿足老年人及其家庭高質量普惠型養老服務需求。三是完善志願者服務聯動機制。發展互助性養老服務,引導支持慈善力量開展面向老年人特別是貧困老年人的慈善活動;研究制定社區服務條例、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及認證辦法,完善社區(村)志願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制度。
3. 探索構建精準養老服務制度
一是健全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依據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評估結果,完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指導性目錄,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精準專業的養老服務。以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體系為重點,以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及康養融合發展為輔助,完善精準養老服務制度。二是落實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標準。聚焦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基本需求,從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補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方面,明確基本養老公共服務具體保障範圍和質量要求。通過爭取各級、各方面資金,擴大各級養老服務政府支出規模,不斷加大對基本養老服務的支持力度,強化各縣(市、區)政府保障責任。
(二)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1. 強化公辦機構托底保障職能
一是明確公辦機構職能定位。明確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職能定位,切實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確定保障範圍,在滿足保障對象供養需求的基礎上,其餘床位允許向社會開放,合理確定收費標準,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提供托養服務。二是深化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改革。以政府投資興建的社會福利院、農村敬老院、老年養護院等為重點,分類施策,穩妥推進公辦(公建)養老機構改革,最佳化機構運營管理、生活服務、健康服務、社會工作服務等服務功能。三是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爭取項目和資金對敬老院進行必要的設施設備改造、改(擴)建,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基礎醫療衛生服務,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四是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機構保障能力水平。保障特困供養機構工作人員工資和機構運轉經費等足額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2. 合理最佳化養老服務機構布局
一是科學規劃養老機構布局。建立市級指導、縣(市、區)管理、鄉鎮(街道)落實、社區(村)參與的四級養老服務網路。2025年底,市級層面建有至少1個帶有培訓、指導功能的養老機構;縣(市、區)層面至少建有1個以失能特困人員照護為主的縣級養老機構;鄉鎮(街道)層面力爭60%的鄉鎮(街道)建有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層面推動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率達到100%。二是推進機構養老結構性最佳化。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的養護型、護理型、認知症障礙照護型、臨終關懷型等功能型養老機構;實施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支持社會力量重點發展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三是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通過養老產業基金、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和建設養老機構,允許將空置校舍、機關單位閒置用房、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鼓勵其在社區開展助餐助行、日間照料、康復護理、老年教育等養老服務。
3. 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標準
一是推動養老機構規範化發展。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以評促建、以評促改,持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軟硬體和服務質量提升,培育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務功能完備、質量水平一流的養老服務機構。二是加強機構安全改造和提升。梳理摸清機構改造需求,科學分配改造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設施、服務、管理、安全等方面改造升級,強化養老服務機構消防、食品、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安全責任和制度,全面加強物防、技防、人防等綜合保障。三是加強護理型床位建設。聚焦高齡、失能失智等老年人長期照護剛性服務需求,加強養護型、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提升護理型床位設定比例和康復護理水平,支持有條件的機構開展臨終老年人生活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2025年底,全市一級養老機構占比100%;養老機構照護能力大幅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
(三)推進社區養老服務多元融合
1. 完善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一是開展配建養老設施專項清查工作。開展城鎮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專項清查,摸清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配套情況,推動既有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新建居住(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小)區和老城區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配置養老服務設施。二是補充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支持利用農村閒置土地、房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鼓勵通過租賃、改造等方式,將市場存量房產和過剩房源轉為養老設施。加快建設分散式、多功能、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供短期托養、上門照護、緊急救援等社區養老服務。三是推進市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建設。以社區為半徑,全面構建市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提供醫養照護、日間短托照料、康復輔具共享、助餐等服務。
2. 建設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路
一是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網路。打造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指導轄區養老機構提升服務水平,與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共同構建定位精準、功能互補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二是支持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夯實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發展集中管理運營的社區嵌入式、分散式、小型化的養老服務設施和帶護理型床位的日間照料中心,支持連鎖化、綜合化、品牌化運營。三是加強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建設。依託既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老飯桌等,在鄉鎮(街道)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探索形成適度普惠、就近便捷、多元供給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
3. 提升社區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一是豐富社區養老服務內容。積極探索以社區為主導,政府購買服務、養老護理補貼等為促進手段,推動機構、社區養老服務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支持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二是深化社區志願服務。充分發揮“五社聯動”(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服務管理機制,發揮鄉鎮社工站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依託慈善基金設定為老服務慈善項目,釋放社區養老服務潛能。嘗試建立志願服務時長儲蓄制度,探索“時間銀行”等志願服務模式,大力倡導為老志願服務。三是探索農村多樣化互助養老模式。以鄉鎮級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為核心,在確保農村老飯桌、幸福院、互助養老院等服務設施有效管理,長效運營基礎上,發展農村家庭鄰里互助助餐點,補齊農村遠郊助餐服務短板。
(四)夯實居家養老服務基礎地位
1. 探索推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
一是健全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標準。以養老機構為依託、以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為支點,將專業化養老服務輻射延伸至家庭,試點為60周歲及以上經濟困難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完善服務、管理、技術等規範以及建設和運營方案,健全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標準。二是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將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中符合條件的服務事項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引導和支持經濟困難、無子女、失能、高齡等特殊群體的老年人家庭實施設備、物理環境等適老化改造。三是推進家庭養老床位信息化及平台服務建設。聚焦老年人居家養老需求,建設網路連線、緊急呼叫、活動監測等智慧型化設備和系統,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增強居家生活設施設備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適性。2025年底,探索推行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居家適老化改造戶數力爭達到600戶。
2. 完善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機制
一是開展居家養老上門服務。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康復、護理、巡訪關愛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二是開展養老護理員進家庭試點工作。培育一批以照護為主業、輻射社區周邊、兼顧上門服務的專業化服務機構和組織,運營社區、村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構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三是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訪機制。完善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願服務聯動機制,面向全市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開展制度化居家探訪,對接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居家養老需求。
3. 健全居家養老服務助力機制
一是制定居家養老服務清單。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上門巡訪等工作,圍繞對象確定、服務供給、服務標準、要素保障、質量監管等方面,制定我市居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逐步豐富發展服務項目,穩步提高保障標準。二是開展家庭照護培訓。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就日常護理、安全防範、應急處置、慢性病管理等內容定期開展家庭照護培訓。支持機構、行業協會開發公益課程,利用網際網路平台等免費開放公益課程,依託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力量提供養老家庭指導服務,幫助家庭提升照護服務能力。三是培育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培育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逐步探索推廣“居家養老+家政”“居家養老+物業”等養老模式。引導機構、社區養老服務向居家老年人延伸,通過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培育居家養老服務品牌,加強標準化、專業化、連鎖化建設。
(五)培育健康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1. 推進醫養康養融合發展模式
一是深化醫養簽約合作。推廣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作協定,為機構老年人提供醫養服務。推進醫養康養結合服務向家庭延伸,支持發展一批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老年人健康檔案、年度免費健康體檢等保障服務。對居家重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重點服務。二是支持醫養結合機構發展。依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養老機構等資源,改造升級一批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2025年底,具備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的養老機構占比力爭達到80%,基本建成養老、康復、臨終關懷等服務相互銜接的“醫養結合”一體化服務模式。
2. 推進智慧康養融合發展模式
一是探索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對接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提供精確數據服務,實現精準有效供給;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產品在養老領域套用,整合利用相關資源,最佳化界面互動、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幫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會,解決“數字鴻溝”問題。二是培育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機構。創新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物品代購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利用已搭建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發展“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充分考慮老年群體使用感受,選擇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簡化應用程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引導幫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會。支持優質養老機構平台化發展,培育區域性、行業性綜合信息平台。
3. 推進文旅康養融合發展模式
一是強化文化康養服務建設。籌建樂齡老年大學,充分運用我市康養文化資源,融合網際網路思維,圍繞文化養老主題,以老年大學品牌塑造、課程體系創新、老年演出賽事運作、精品團隊搭建等為著力點,發揮刺繡、編織、剪紙等非物質文化優勢,打造創新型老年文體教育示範中心。二是擴大旅居康養服務供給。依託吳忠早茶文化、民族特色村落文化、鹽池紅色文化、紅寺堡移民文化等,打造以休閒養生、健康養老、生態療養等為內容的特色旅居康養目的地。支持建設“候鳥式”養老群落、健康養老服務綜合體。鼓勵培訓療養機構、酒店、民宿等升級改造,轉型建設旅居康養床位。建立閩寧等跨區域異地養老戰略合作機制,整合我市內外康養資源,為來寧旅居康養人群提供高效便捷服務,著力打造“黃河金岸旅居康養勝地”品牌。
4. 推進多樣健康管理髮展模式
一是開展營養計畫和合理膳食行動。積極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養,加快建設預防保健產業體系,推動疾病治療向健康促進轉變。二是實施普惠性健康評估活動。鼓勵各類健康養生、健康養老、健身康體等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機構)建設健康評估中心,針對不同消費人群提出精準化健康管理方案。開展老年人科學健身宣教活動,根據差異化的身體素質,推薦適合的運動項目和鍛鍊強度,推廣中華傳統保健體育運動。三是最佳化慢性病防控體系。支持醫療機構對引起老年人慢性疾病的重大風險因素進行風險評估、風險干預、篩查防治和健康管理,加強公共衛生大數據分析套用,提高疫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
(六)引導養老服務產業落地生根
1. 推動優質養老產品開發套用
一是鼓勵企業加大老年用品創新力度。圍繞老年人衣食住行,支持企業開發、設計、銷售符合老年人需求的特色產品和服務。針對不同生活場景,開發推廣適老家電、洗浴裝置、助行器具等產品。針對機構養老、日間托養、上門護理等需求,重點開發清潔衛生、飲食起居、生活護理等老年用品。二是推廣社區老年人康復輔具租賃。集聚發展老年功能器械製造、老年服飾生產、特色中藥材加工等涉老產業,推廣健康管理類、養老監護類、康復輔助器具類、中醫智慧型化等適老化產品,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康復輔具需求。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探索發展嵌入式老年用品銷售和租賃網點,提供用品展示、預約使用、指導教學、售後維修、回收利用等服務。
2. 加強多種業態養老產業融合
一是加強老年人生活服務多業態融合。推進政府、市場與社會的協同發展,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養老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發展養老服務,促進養老產業與文化、旅遊、教育、健康、金融等產業融合發展。二是鼓勵打造多業態養老產業融合社區。鼓勵引導物業公司因地制宜利用小區物業用房設立養老服務站點,物業企業為老年人提供“閒時間”服務。鼓勵企業開發老年特色旅遊產品,拓展老年醫療旅遊、老年觀光旅遊、老年鄉村旅遊等新業態,為更多有條件觸達老年人的行業持續賦能。
3. 培育多元養老服務產業組織
一是支持培育新型養老模式產業組織。為進一步推動機構、社區養老服務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支持培育提供“居家養老+家政”“居家養老+物業”等上門服務的產業組織,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服務。對新型養老模式產業組織進行市場化運作,培育養老服務產業品牌,加強標準化、專業化、連鎖化建設。二是支持養老保險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中的積極作用,通過政府補助等方式,鼓勵養老機構和老年人積極參與,推行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有效化解意外風險,提高養老機構、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風險能力。
(七)力促養老服務環境持續最佳化
1. 最佳化養老服務領域營商環境
一是強化養老服務發展的制度保障。充分發揮養老服務法律法規、政策規範在保護當事人權益、維護市場秩序、規範契約管理、調處服務糾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二是持續推進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健全“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場機制,營造公平、安全、有序的養老服務發展環境。三是強化養老服務社會價值宣傳。依託主流媒體及新媒體宣傳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在全社會廣泛開展系統、持久、深入的養老服務工作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全社會尊重養老服務工作者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
2. 推進養老服務行業規範發展
一是推動養老服務行業標準化建設。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級養老服務各類標準,規範養老機構分類與命名、標識,探索開展養老服務機構標準化示範創建與星級評定。二是促進養老機構內部管理。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業務指導和規範管理,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不斷最佳化內部管理、規範服務行為,合理規避風險、妥善處置糾紛。三是規範養老機構服務定價。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支持非營利性、政府運營、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主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主體依據委託協定等合理確定。四是強化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建設。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對守信主體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3. 提升養老服務市場主體活力
一是培育優質養老服務供給主體。加強對養老產業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支持,支持社會力量採取獨資、合作、股份制等模式興辦規模化、連鎖化、集團化養老企業。二是擴大養老機構服務輻射範圍。推行養老服務機構業務申辦“一站式”服務,著力實現“一照多址”“一證多點”,激發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行業的熱情,激勵養老服務機構擴大服務範圍。三是有效培育養老服務市場需求。發揮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引領作用,培育養老服務消費市場,引導老年人積極、合理消費,進一步釋放養老消費市場潛力,為養老服務發展提供穩定需求基礎。四是重點建設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支持鄉鎮(街道)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設施,重點打造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等功能於一體的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不斷拓展鄉鎮敬老院服務能力和輻射範圍,為基層養老服務發展賦能。2025年底,力爭打造1-2個養老服務領域名牌,每個縣(市、區)至少培育1家規模化養老服務機構。
4. 努力構建老年人友好型社會
一是弘揚愛老助老社會風尚。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區情、市情教育,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弘揚“孝親敬老”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優秀文化。積極利用春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宣傳孝道文化,持續開展“敬老月”系列活動和“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選樹表彰孝親敬老先進典型,推動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進學校、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二是有效推進老年教育質量發展。構建政府、社會力量共同發展老年教育的格局,加強老年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改善教學環境。三是有效滿足老年人文化健身需求。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全域網路,落實公共服務設施和資源向老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定期舉辦老年文化活動和體育健身活動。四是有效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堅持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支持老年人參與老幹部教育協會、老年人體育協會、老科技工作者協會等組織,引導老年人積極參與民事調解、鄉村振興、教科文衛等志願服務活動。五是推進老年人數字服務使用。支持終端設備製造商、套用產品提供商、養老服務機構三方聯動,開發推廣智慧型設備老年模式,提供相關套用的“關懷模式”“長輩模式”。組織開展老年人智慧型技術教育培訓,通過體驗學習、嘗試套用、經驗交流、互助幫扶等,引導老年人掌握數字科技、消除數字鴻溝。2025年底,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老年教育示範學校,每年定期舉辦1次老年文化娛樂活動。
(八)構建規範有序綜合監管體系
1. 加強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監管
一是完善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規範,督促養老服務機構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促進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防控能力。二是落實養老服務領域詐欺整治。加強收集養老服務詐欺線索,建立養老服務機構風險管控名單,做好調查認定、定性定級、風險評估、後續處置等工作,切實達到依法嚴厲打擊養老服務詐欺犯罪、全面壓減養老服務詐欺存量風險、全力遏制新增風險的目標,營造打擊整治養老詐欺的濃厚氛圍。三是落實養老服務領域消防、房屋建築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的消防、房屋建築安全監管責任,開展消防隱患、房屋安全隱患等風險排查整治,確保養老機構房屋、消防設施設備符合國家養老服務標準和規範。四是落實養老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管理攻堅戰,採取辦培訓班、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等方式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確保養老服務食品安全。五是落實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監管。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制度,加強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監管投入,嚴格落實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疫情防控監管措施,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物業、志願者、社會工作者的監管作用,提升養老機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能力。
2. 強化養老服務要素系統監管
一是加強機構備案監管。加強對新增養老機構備案信息的現場核查,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部門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檢查核驗。二是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引導養老服務主體落實安全責任,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個清單”。三是加強從業人員資質監管。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人員任職資格的監管,加強對培訓評價組織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監管,防止出現亂培訓、濫發證現象,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四是加強資金監管。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資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申領使用情況的監管,加大對涉及使用財政資金的養老服務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檢查力度,創新對金融機構養老服務領域金融產品、服務方式的監管。
3. 創新養老服務監管渠道
一是加強協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促進民政與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聯動執法機制,實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安全、資金、運營秩序、從業人員等方面實行清單式監管。二是加強信用監管。民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全面建立養老服務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三是加強行業監督。積極推行養老服務領域行業信用承諾制度,健全行業自律規約,推動行業自律體系建設,規範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積極協調解決養老服務糾紛。四是加強信息共享。依託自治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推進跨地區互通互認、信息一站式查詢和綜合監管“一張網”,推進養老服務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統一開放共享。每年至少對各類養老機構進行1次聯合抽檢和督導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市場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將養老服務工作納入政府督查激勵範圍。加強工作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統籌推進、各負其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如期完成方案設定的目標任務。加強方案實施銜接,各縣(市、區)要將本方案主要任務指標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充分發揮各級養老服務協調機制的作用,定期研究解決本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明確責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二)強化政策落實
科學規劃布局養老產業用地,將養老服務建設項目用地納入政府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激活存量土地,允許將空置校舍、機關單位閒置用房、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引導其立足社區就近開展助餐助行、日間照料等養老服務。探索將老舊小區中國企閒置房屋和設施,以適當方式轉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發展養老服務。完善運營補貼激勵機制,落實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對於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護理培訓等服務的機構、組織給予稅費減免扶持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政策。
(三)最佳化資金保障
加大對養老服務的財政支持,最佳化支出結構,建立穩定的養老服務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嚴格落實《吳忠市“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資金和政策保障。市縣財政部門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資金支持力度,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和示範作用,推進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同步落實養老機構設施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創新養老服務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養老事業發展,發展涉老公益慈善事業,不斷拓寬養老服務業投融資渠道。
(四)加強隊伍建設
健全養老服務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支持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辦好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提高養老護理人員素質。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引導院校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共建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實訓基地,開展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打造專業能力強、經驗豐富的養老服務隊伍。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引進力度,出台養老服務行業入職補貼、崗位補貼等激勵政策,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勞動契約簽訂、社保繳納等政策和權益保障,探索建立津補貼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領域勞動保護、職業保護與發展,增強養老服務行業和工作崗位吸引力。推行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和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制度,健全養老服務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機制,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職務比照認定製度,暢通養老服務人才職業發展通道。鼓勵養老機構通過返聘具有專業能力的退休人員、發揮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作用等,充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
(五)落實監督考核
加強方案實施評估,組織開展方案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重點對本方案目標任務、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及重點任務、工程項目等實施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將重點工作目標納入政府對年度考核內容。強化對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的動態監測,落實相關屬地責任。暢通民眾訴求和意見表達渠道,鼓勵各縣(市、區)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