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十四五”公共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吳忠市“十四五”公共服務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吳忠市人民政府同意,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2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十四五”公共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自治區關於公共服務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穩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斷完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對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公共服務發展規劃》,結合吳忠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全面落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基本公共服務實現人群全覆蓋、服務全達標、財力有保障。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實現提質擴容,人民民眾最期待最需要的普惠性公共服務供給持續擴大,逐步構建起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等公共服務體系,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服務支撐。高品質多樣化生活性服務業蓬勃發展,適應人民民眾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的健康、養老、育幼、文化、旅遊、體育、助殘、家政等服務需求,供給體系對實際需求的適配性不斷增強,供給規模逐步擴大,供給方式不斷創新,公共服務體系融合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可及
1.最佳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合理有序推進城鎮義務教育學校擴容增位。推進集團化辦學模式,完善強校帶弱校新校、城鄉學校對口支援等辦學機制,培育壯大一批優質集團教育。大力培育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統籌市本級中國小教職工編制資源配置,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
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
2.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補助。按照自治區核定標準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及貧困地區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等政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體系,加強教育、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
責任部門:市教育局、財政局
3.提升醫護人員培養質量規模。擴大兒科、產科、全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科等短缺醫師和註冊護士規模,實施醫師區域註冊,推動醫師多機構執業。實施骨幹人才專項培養計畫,開展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縣級醫院輪訓,最佳化鄉村醫生隊伍,改善鄉村衛生服務和治理水平。
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強化衛生設施建設。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市、縣級醫院傳染病病區、標準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設,提升市縣級醫院傳染病防控救治能力。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補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短板,加強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
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
5.鞏固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做實基本醫保、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基金市地級統收統支,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和運行效率。貫徹自治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落實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加快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高經辦服務水平。
責任部門:市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落實勞動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險公共服務標準,跟進接入統一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實施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保障計畫,開展公共就業服務人員能力提升專項培訓。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實現自治區、市、縣、鄉(街道)、村(社區)五級服務平台上下貫通。推進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
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
7.繼續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落實新建城區、居住 (小)區按照人均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穩步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工程,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能力。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農村敬老院)在滿足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基礎上,逐步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托養服務。到2023年底,全市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建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
8.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培養和能力提升。提高養老護理人員職業技能水平,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人才扶持、評估、激勵機制。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適時提高補貼標準。健全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縣(市、區)
9.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做好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公租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嚴格把好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科學確定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重點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小區。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工程進度和回遷安置。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0.強化農村住房保障。持續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因地制宜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設,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應保盡保。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
11.完善文化服務基礎設施。推動優質公共文化服務向基層、農村延伸,積極開展圖書閱覽、文藝演出、電影放映、展覽講座等流動文化服務進鄉村、進社區。改造提升市級文化場館服務功能,利用現有城鄉公共文化設施,完善鄉鎮、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網路。加強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有序推動各類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
12.完善全民健身設施網路。加強公共體育場、健身步道、體育健身公園、多功能運動場和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提升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覆蓋率。探索引導各類體育組織有序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志願者隊伍,推動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格線化服務體系。
責任單位: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
13.推進殘疾人服務能力建設。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實施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行動,通過購買服務,為就業年齡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居家托養服務,支持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動態調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責任單位:市殘聯、民政局,各縣(市、區)
14.提升社會救助綜合能力。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暢通“一網通辦”便民服務渠道,不斷提升救助保障的針對性、及時性、精準度,推動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向規範化、便捷化、高效化方向發展。依託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設施或救助站建設,實現救助服務網路縣級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
15.持續強化各類社會服務水平。加強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完善孤棄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基本需要。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建設,提升服務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完善法律援助機構設定,加強法律援助專業人員培訓。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司法局
16.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機制。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財政資金對城鎮公共服務的投入與城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相適應,分階段有序保障居住證持有人與當地戶籍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二)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17.發展優質普惠托育服務。加強托育機構建設和設施提檔升級,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設施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鼓勵用人單位採取單獨或聯合舉辦的形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建設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與社區衛生、文化等設施的功能銜接。到2025年,爭取各縣 (市、區)至少建成一所託育服務綜合機構,爭取在50%的社區配備普惠托育服務設施,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區托育服務網路。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民政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各縣(市、區)
18.提升托育服務質量。加大對普惠性托育服務項目的政府購買力度,打造一批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務產品。探索發展家庭育兒知識傳播、社區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務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多元化托育服務體系。強化托育服務監管,推動實施托育服務行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落實托育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9.促進學前教育普惠發展。以縣(市、區)為單位制定幼稚園布局規劃,完善以普惠性幼稚園為主體、公辦幼稚園為骨幹的學前教育服務體系。擴大公辦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鼓勵有條件的公辦幼稚園通過舉辦分園、承辦新園、合作辦園等形式擴大辦園規模,支持利用有條件的公共服務設施改擴建公辦園,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利用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國小閒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園,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辦好一所公辦中心園。到2025年,全市學前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5%,95%以上的在園幼兒享受到普惠性學前教育,80%的縣(市、區)通過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認定。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
20.全面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加強普通高中辦學條件保障,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持續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支持利通區、紅寺堡區、同心縣增設普通高中,逐步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額,加快消除大規模學校,支持建設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等教學用房,適應普通高中選課走班需要,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健全教師補充激勵機制,配齊配足各學科專任教師,提升教師能力素質。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
21.推動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加快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提升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的重要基礎,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合作機制,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法模式、管理制度、保障機制改革,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內容,加強產教融合工作,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實施“雙優”計畫,打造一批服務當地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優質專業,每所中職學校重點辦好1-2個專業群。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聯合中國小開展勞動和職業啟蒙教育,探索實行國中生每學年到職業學校、青少年綜合實踐學校見習一周制度。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
22.發展優質高效醫療服務。對標自治區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標準,積極創建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到2025年,力爭全市建設自治區級專科區域醫療中心。鼓勵發展全科醫療服務,加快發展專業化服務,有序發展前沿醫療服務,推動醫養結合等多業態融合服務。堅持中西醫並重和優勢互補,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進縣域醫共體信息平台建設,全面開通線上就醫便民服務套用,推動電子健康碼套用全面落地。鼓勵和探索推進醫療健康5G技術、區塊鏈技術套用標準化建設,配合自治區完成全區超聲、影像、心電等遠程診療中心建設,切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療保障局,各縣(市、區)
23.擴大普惠養老服務方式。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重點扶持發展養護型、護理型養老機構,加大力度支持養老機構護理床位建設和運營,探索做好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銜接。推進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在保障托底保基本、優撫人群的基礎上,向普惠養老服務發展。到2025年,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社工至少1名。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局,各縣(市、區)
24.加強養老服務聯合體機制建設。以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為核心,與養老服務骨幹網組成“1+N”聯合體,推行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融合發展。引導專業化醫療資源與養老服務的對接,加強醫養結合服務合作機制建設。加強老年人文化體育和老年餐桌等生活設施建設,加強社區居家基礎設施適老化改造,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特困供養、殘疾、低保低收入的高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各縣(市、區)
25.完善普惠養老服務網路。建立市、縣、街道(鄉鎮)、城鄉社區四級養老服務網路,到2025年,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60%。積極推進“網際網路+養老”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不斷升級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為重點,全面建立居家社區線上線下融合的探訪制度。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
26.積極推動改善住房條件。持續解決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因城因地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到2025年,籌集租賃住房375套。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從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過渡。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居住社區。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最佳化公積金使用政策,保障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租賃住房特別是保障性租賃房發展。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
27.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大政府購買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力度,將屬於政府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盤活現有資源,低價或無償提供給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幫助其降低服務成本、提升運營效率,形成擴大服務供給、降低服務價格、拓寬服務對象的非基本公共服務普惠供給格局。加大對普惠服務行業的規範建設,推動實施各服務行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落實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
責任單位: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
28.擴大醫療服務有效供給。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運營高水平全科診所,建立專業協作團隊為居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鼓勵發展醫學檢驗等第三方醫療服務,推動檢驗檢查結果互認。依託“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示範區建設,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開發套用。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開展治未病、養生保健、醫療康復、健康管理等多元化服務。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9.推進健康服務提檔升級。加快培育以“醫、養、健、管”為支撐的大健康服務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健康”等新業態新模式,努力做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倡導全民健身,加快發展健身休閒產業。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醫療責任險、醫療意外險等執業險種。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吳忠銀保監分局
30.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健康產業提升行動,引進推廣可穿戴健康監測、自助式健康檢測、智慧型養老監護等數據套用設備。推進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新模式,提升居家社區養老品質。實施“康養+”融合行動,依託吳忠市健康養老產業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吳忠市黃河錦雲康養小鎮,加快發展吳忠市頤嘉祥老年公寓、康復護理樓、精神衛生康復中心等重點健康養老平台,建設一批“醫、護、養、學、研”特色康體養生服務項目。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
31.推動文化旅遊融合發展。緊緊抓住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有利契機,深入挖掘黃河文化內涵,打造文化重要地標。支持文創設計、演藝娛樂、數字展館等文化產業發展,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全域旅遊創建為抓手,實施A級景區鑄魂行動,推動國家級、自治區級旅遊度假區智慧化轉型升級,打響黃河文化、酒莊休閒、紅色主題、長城遺址、長征精神等特色文化旅遊品牌,進一步擴大“游在寧夏吃在吳忠”品牌影響力。加強文化旅遊融合產品和服務立體化展示、系列化開發,培育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精品景區和文旅綜合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2.推動智慧廣電創新發展。推進媒體深度融合,建強用好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全媒體傳播體系,豐富移動智慧型終端呈現形式,提升內容服務品質。推進有線電視網路整合和廣電5G一體化發展,持續推動“智慧廣電+公共服務”,促進智慧廣電參與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數字鄉村建設,與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等數位化智慧型化共同發展、深度融合,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鼓勵和支持網路視聽業參與公共服務。
責任單位:市新聞傳媒中心
33.推動家政服務提質擴容。加快建立供給充分、服務便捷、管理規範、惠及城鄉的家政服務體系。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著力打造家政服務品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加快培育龍頭企業,支持中小家政服務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加強家政服務誠信平台和家政實訓基地建設,推進家政培訓、平台認證和就業服務,提升家政服務規範化水平。加快建立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探索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
責任單位: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推動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創新
34.構建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格局。更好發揮國有經濟在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保障作用,鼓勵和引導國有經濟以兼併、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參與社會公共服務,拓寬國有經濟進入渠道。大力培育發展面向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的社區組織,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社會領域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共同營造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環境。
責任單位: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民政局
35.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完善相關政策,放開放寬準入限制,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積極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民辦非企業單位享受與同行業公辦機構同等待遇,推動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
36.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全面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推進城市醫共體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建設和績效考核。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全面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異地就醫結算政策。積極推進醫藥服務價格改革,落實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採購使用改革政策,積極參與區域聯盟、省際聯盟帶量採購,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管制度。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37.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和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推進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急需緊缺教師“多點施教”。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好繼續教育、線上教育,促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發展,完善全民終身學習體系,加快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民政局
38.推進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對文化活動的有效監管,加大對演出、出版物、藝術品、網路文學、遊戲動漫等文化市場和經營活動的綜合治理,切實做好各類文化活動的線下內容審核和動態監測,努力做到標本兼治,源頭治理,確保文化活動有序開展,內容積極健康向上。
責任單位: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
39.持續推進社會救助綜合改革。不斷最佳化坐實低保、特困供養和急難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規範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審核確認流程和行政文書,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有效銜接鄉村振興,不斷鞏固拓展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健全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專項社會救助,做好急難社會救助,有序推進“物質+服務”救助。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醫療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政法委,各縣(市、區)
40.深化公共服務領域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最佳化布局結構,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公益屬性,提高治理效能,促進新時代公益事業平衡充分高質量發展。聚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公共服務需求,引導事業資源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統籌盤活用好沉澱和低效配置的事業編制資源,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公共文化等編制急需,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短板。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
41.推動信息數據開放共享。推進各類各級公共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實現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共享互換。整合政務信息,完成與自治區級統一的公共服務數據資源共享平台對接,推廣“線上+線下”的服務設施地圖,提升公共服務信息獲取的便利性。完善數據共享開放標準,建立公共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建立公共服務領域公共數據開放目錄和開放清單,優先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醫療等領域公共數據開放。依託政務和公共服務大廳,蒐集各類需求和問題,加大供需對接,及時呼應人民民眾期待。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
42.最佳化基層服務平台建設。加大對基層服務管理的基礎設施投入,構建專業化專職化的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最佳化服務產品供給機制,提高基層產品供給能力,推動服務資源向基層下沉。在整合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責基礎上,結合地區居民分布和服務半徑,加強鄉鎮、街道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和服務平台建設,打造綜合性的服務網點,推出“線上+線下”的公共服務平台,方便居民就近獲取公共服務。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市、區)
43.推進重點領域數位化轉型。推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技術在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重點領域集成套用,推動公共服務領域從業者、設施、設備等生產要素數位化,鼓勵發展慕課、網際網路醫院、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虛擬博物館、虛擬體育場館等新模式,引領帶動智慧醫療、智慧文化、智慧體育、智慧養老、智慧旅遊等新業態發展。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
(五)健全公共服務要素保障體系
44.健全財力保障制度。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補短板。全面落實公共服務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通過爭取中央投入、擴大財政支出規模,加大對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與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財政保障機制,將更多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完善財政、融資和土地等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為社會領域公共服務項目融資提供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工作局、自然資源局
45.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新的人才模式,持續增進公共服務從業人員數量。充分發揮職業學校作用,促進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引導公共服務和管理人才向基層流動。健全公共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職業培訓和業務輪訓,提高公共服務專業化水平。探索公辦和非公辦公共服務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對非公辦機構的人才培養、培訓和進修等給予支持。加快培養鄉村教師、衛生健康、文化旅遊體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等公共服務人才。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民政局,各縣(市、區)
46.加強設施用地保障。根據多層次多樣化公共服務需求,調整土地供應機制,合理確定用地供給,有效保障公共服務用地需求。將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並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鼓勵利用低效土地或閒置土地建設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公共服務設施和機構建設用地,可採用劃撥方式予以保障。探索實行彈性年期、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47.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立足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細化完善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掛鈎、與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提高公共服務的有效覆蓋。逐步完善精準服務、主動回響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的轉變。逐項明晰公共服務標準及所需的軟硬體標準規範,加強對供給水平和質量的有效評估監督,健全公共服務需求表達和反饋機制,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務資源利用效率。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組織實施
48.嚴格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有保障、文體服務有保障”的民生目標,向城鄉居民提供80項基本公共服務,各責任部門要嚴格落實自治區確定的每項服務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確保人民民眾享有相應權利。
49.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對方案實施進行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財政局加強財政預算與方案實施的銜接協調,保證財政承擔的投入分年、足額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行業發展計畫,推進本領域各項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項目有效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推進公共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50.強化監督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定期開展本領域公共服務發展監測評估,建立常態化監測評估分析機制,充分運用調查統計、移動網際網路等多渠道數據信息,推進公共服務發展動態監測系統,同時跟蹤督促方案實施情況,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分析和實施效果滿意度調查,按年度提出細化措施,及時梳理問題,總結方案實施情況,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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