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的規劃。經《國函〔2021〕120號》批覆同意,由發改委、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農業農村部、文旅部、衛健委、退役軍人部、國資委、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統計局、醫保局、中醫藥局、婦聯、殘聯於2021年12月28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 發布單位:發改委、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農業農村部、文旅部、衛健委、退役軍人部、國資委、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統計局、醫保局、中醫藥局、婦聯、殘聯
  • 發文字號:發改社會〔2021〕1946號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發布信息,國務院批覆,印發通知,規劃全文,內容解讀,解讀一,解讀二,

發布信息

國務院批覆

國務院關於“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的批覆
國函〔2021〕12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報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送審稿)的請示》(發改社會〔2021〕130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有關部門印發。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樹立系統觀念,強化底線思維,牢牢抓住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科學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穩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增進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本地區“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編制省級公共服務專項規劃,細化落實舉措,做好重大項目銜接統籌,確保《規劃》明確的重要任務和政策舉措落實到位,實現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穩步提升。對新增公共服務事項、提高服務標準等要審慎研究論證,確保財力可承受、服務可持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開展試點,探索積累經驗,分步推廣實施。
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據《規劃》細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體實施舉措,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讀,強化宣傳引導,健全統計調查體系,定期分領域開展公共服務發展情況監測評估,確保《規劃》重點工作任務有效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制定《規劃》任務分工方案,加大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跟蹤《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1年11月20日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的通知
發改社會〔2021〕1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已經國務院批覆同意(國函﹝2021﹞120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傳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 業 農 村 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退 役 軍 人 部
國務院國資委
廣 電 總 局
體 育 總 局
國 家 統 計 局
國 家 醫 保 局
國家中醫藥局
全 國 婦 聯
中 國 殘 聯
2021年12月28日

規劃全文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目錄
序言......................................................................................................4
第一章規劃背景..................................................................................6
第一節發展基礎..........................................................................6
第二節機遇挑戰..........................................................................8
第二章總體思路................................................................................11
第一節指導思想........................................................................11
第二節基本原則........................................................................12
第三節主要目標........................................................................13
第三章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15
第一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15
第二節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17
第三節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22
第四章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24
第一節推動重點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擴容...........................24
第二節推動非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化發展...............................27
第五章推動生活服務為公共服務提檔升級拓展空間...................32
第一節推進重點行業創新融合發展........................................29
第二節加強生活服務品牌化標準化建設...............................34
第六章系統提升公共服務效能........................................................33
第一節統籌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33
第二節構建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格局........................................34
第三節提高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水平........................................36
第四節健全公共服務要素保障體系........................................37
第五節強化服務國家重大戰略能力........................................42
第七章加強規劃實施保障................................................................41
第一節加強黨的領導................................................................41
第二節凝聚實施合力................................................................41
第三節動態監測評估................................................................42
序言
公共服務關乎民生,連線民心。“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公共服務體系日益健全完善,基本民生底線不斷築牢兜實,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全面提升,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得到更好滿足。“十四五”時期,推動公共服務發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著力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的重大舉措,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是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內容,對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涵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和文體服務保障等領域的公共服務。本規劃是“十四五”時期乃至更長一段時期促進公共服務發展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規劃期為2021—2025年。
需要說明的是,從服務供給的權責分類來看,公共服務包括基本公共服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兩大類。其中,基本公共服務是保障全體人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由政府承擔保障供給數量和質量的主要責任,引導市場主體和公益性社會機構補充供給。非基本公共服務是為滿足公民更高層次需求、保障社會整體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場自發供給不足的公共服務,政府通過支持公益性社會機構或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推動重點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化發展,實現大多數公民以可承受價格付費享有。此外,為滿足公民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服務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場供給、居民付費享有的生活服務,可以作為公共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政府主要負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導相關行業規範可持續發展,做好生活服務與公共服務銜接配合。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非基本公共服務與生活服務之間的邊界也將隨之發生變化,公共服務體系的範圍、水平和質量都將穩步有序提升,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章規劃背景
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公共服務發展基礎更加堅實,發展條件深刻變化,進一步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第一節發展基礎
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建立了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度,出台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明確了國家向全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底線範圍,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提供了依據。基本公共服務資源持續向基層、農村、邊遠地區和困難民眾傾斜,城鄉區域人群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不斷縮小。中西部地區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明顯改善,部分指標逐步追平東部地區。城鄉之間制度性差異明顯減少,實現了“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並軌運行,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籌城鄉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全部城鎮常住人口,截至2020年,全國96.8%的縣級單位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85.8%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或者享受政府購買學位的服務。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持續改善,教育扶貧、健康扶貧、農村危房改造在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公共服務供給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國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支出持續增加,重點領域服務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到“十三五”末,覆蓋全學段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4.7%,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2%、大班額基本消除,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1.2%,高等教育毛入學率54.4%,進入普及化發展階段。全民健康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每千人口醫療衛生床位數達到6.5張,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2.9人。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更加完善,每萬人口擁有公共文化設施建築面積達到444.1平方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2平方米,公共體育服務網路基本形成。養老服務能力加快提升,全國養老機構和設施總數達到31.9萬個,養老服務床位數達到823.8萬張。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快發展,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1.8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涉及人數為1212.6萬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涉及人數為1473.8萬人。公租房保障能力增強,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幫助和支持2568萬貧困人口、3500多萬邊緣貧困群體住上安全住房,農村貧困民眾住房安全得到歷史性解決。
生活服務快速發展。高端醫療、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服務逐漸成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活服務取得長足發展。2019年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44363億元,占GDP比重由2013年的3.69%提高到4.5%。2019年全國旅遊業總收入達到6.6萬億元,國內遊客達到60億人次。2019年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2.95萬億元,增加值達到1.12萬億元。家政服務業加速提質擴容,2019年全國家政服務業營業收入達6900億元,家政從業人員達到3100萬人。生活服務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朝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多元化、協同化方向發展。
人民生活得到顯著改善。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截至2020年,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8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達到世界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3.6億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9.99億人。2019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7.3歲,主要健康指標已經總體上優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建成世界最大住房保障體系,幫助2億多城鎮困難民眾改善了住房條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應對突發事件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第二節機遇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國際國內環境的深刻變化,世界正在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對公共服務發展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更加嚮往,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保障水平成為影響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我國經濟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長期向好,發展韌性強勁,轉型升級潛力足,內需空間廣闊,使得公共服務加快發展、人民生活持續改善的物質基礎日趨雄厚。
——人口結構持續變遷,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明顯,人員流動更加頻繁,人民民眾生存發展對公共服務的依賴性逐漸增強。
——新一輪科技革命深入發展,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湧現,科技助推公共服務發展能力越來越強。
面對新形勢、新挑戰,我國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基本公共服務仍存短板弱項,區域間、城鄉間、人群間的基本公共服務仍有差距,均等化水平尚待進一步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優質資源總體短缺,擴供給促普惠仍需下更大功夫。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機制不盡完善,設施布局與人口分布匹配不夠,服務效能有待提高。
必須深刻認識環境變化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樹立底線思維,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攻堅克難、改革創新,推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邁上新台階,進一步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第二章總體思路
“十四五”時期,必須明確指導思想,把握基本原則,錨定發展目標,紮實推動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樹立系統觀念,強化底線思維,牢牢抓住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科學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穩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增進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第二節基本原則
界定科學、權責清晰。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突出社會公平,科學界定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明確政府和社會、個人的權責邊界,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中的主體地位,合理增加公共消費,保持適當的民生支出力度和效度,保障民生改善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負擔能力,既要關注回應民眾呼聲,統籌各渠道資源,穩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又要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吊高胃口、不過度承諾。新增公共服務事項要加強事前論證和風險評估,實現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頻共振”。
政府主導、分類施策。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強化各級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兜底責任,不斷織密民生保障網,立足社會公平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吸引社會參與,不斷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標準化品牌化建設,鼓勵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
多元參與、共建共享。釐清政府權責邊界,強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保障職責。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放管結合,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發揮好各類企事業單位、協會商會、公益團體等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調動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廣泛參與公共服務。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發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發展格局。
第三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更加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得到有效落實,標準化手段得到普及套用,基本公共服務實現目標人群全覆蓋、服務全達標、投入有保障,地區、城鄉、人群間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差距明顯縮小,實現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實現提質擴容。緊扣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堅持社會效益優先,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都得到較大提升,服務內容更加豐富、獲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給主體更加多元,推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安全有監管,逐步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
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適應人民民眾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的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家政等服務需求,生活服務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取得重大突破,產業規模明顯擴大,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在增加國內消費、擴大有效需求的同時,為今後公共服務提質升級蓄勢儲能,逐步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
專欄1“十四五”社會發展與公共服務主要指標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1.帶*指標數據分別為“十三五”和“十四五”時期的年度平均值。
2.帶**的為2019年數據。
3.新建城區、居住(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各地在制定相關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要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4.帶***指標數據分別為“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間累計數。
5.公共文化設施包括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和藝術演出場所。
6.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體育場地內可供開展訓練、比賽和健身活動的有效面積與人口的比值。
第三章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堅持以促進機會均等為核心,推動實現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第一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
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有保障、文體服務有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標,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牽頭負責單位及支出責任,作為各地區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基準和人民民眾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各地區對照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細化地方具體實施配套標準,對有國家統一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應按照不低於國家標準執行,確保內容無缺項、目標人群全覆蓋、標準不高攀、投入有保障、服務可持續。統籌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管理等軟硬體標準要素,完善重點行業領域標準規範,加強各行業標準間的統籌銜接。推動基層服務機構標準化管理。
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情況監測預警,強化實施效果反饋利用,推動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落地落實。逐步建立具備查詢、公開、宣傳、共享等一體化功能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信息資源庫,集中公開各級各類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並逐步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信息資源庫納入全國公共數據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數據深度挖掘與共享開放。
開展重點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程。加快公共教育、社會保險、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重點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建立與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相配套的支撐標準體系,強化標準信息公開與實施推廣,持續開展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適應國家人口發展戰略和適齡兒童變化情況,制定完善義務教育學位配置標準,保障足夠的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健全校園校舍、師資隊伍、教學裝備、經費保障等辦學條件標準化推進機制,確保“兩免一補”等資助政策城鄉學生全覆蓋。研究提出殘疾人服務標準體系,開展殘疾人康復、托養照護、就業服務、無障礙和殘疾人服務資源管理、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等方面的標準試點。組織開展人社領域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社會保險等領域專項標準試點,持續最佳化社會保險標準化體系,推動全國範圍內社保經辦服務標準化供給。制定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標準,科學界定基本養老服務對象,細化服務項目和標準,完善設施建設、功能布局、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流程、管理規範等軟硬體標準和質量要求。細化完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立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跟蹤評估和監督反饋機制,推動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動態調整常態化、制度化。按照穩妥有序、論證充分的原則,在保持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和標準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兼顧財政承受能力,適時對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進行動態調整。
第二節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
對標對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結合地方實施標準,採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廣、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舉措,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的軟硬體短板弱項。
義務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法保障教師工資收入水平,落實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規定,確保教職工編制全面達標。統籌教師編制配置和跨區調整,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動縣(區)域內義務教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優秀骨幹教師在學校間均衡配置。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崗計畫、“三區”人才支持計畫、教師專項計畫和銀齡講學計畫,落實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下同)布局,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條件,合理有序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學位供給。
就業社保。制定實施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設施、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規範等指導性標準,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鼓勵依託公共實訓基地,加大對新型農民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區建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加快推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數位化轉型,打造集政策解讀推送、業務辦理諮詢於一體的線上智慧型服務、線下自助服務體系。完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設施。提升社會保險經辦能力,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推動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推進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更加完善。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維權服務能力,切實提高監察執法效能。
醫療衛生。擴大醫護人員特別是兒科、全科、麻醉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科等短缺醫師和註冊護士規模,提升醫護人員培養質量。多途徑培養培訓鄉村醫療衛生工作隊伍,改善鄉村衛生服務水平。以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邊境口岸城市、縣級醫院為重點,完善城鄉醫療服務網路。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標準化建設,加大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加強婦幼保健、傳染病、精神病等診療能力建設。以兒科、全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為重點,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建設。完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網路,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升基層醫療保障經辦服務能力建設。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完善醫療保險繳費參保政策。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推動省級統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體系,加強國家、省級異地就醫結算中心建設和跨區域業務協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提升疫情監測預警能力,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養老服務。加強鄉鎮(街道)範圍內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落實新建城區、居住(小)區按照人均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穩步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工程,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逐步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重度殘疾人家庭、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托養服務。健全養老服務培訓機制,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壯大養老護理員、老年社會工作者隊伍。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健全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時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住房保障。做好城鎮住房和收入困難家庭公租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合理確定實物公租房保有量,對城鎮戶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依申請應保盡保。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嚴格把好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科學確定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重點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工程進度和回遷安置。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做到應保盡保。
文化體育。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城鄉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中心推進總分館制建設,實現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推進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建設、公共文化雲建設。提升農家書屋服務能力,推動農村電影放映最佳化升級。加強智慧廣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實施智慧廣電固邊工程和市級廣電融合發展提升工程,推動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有線高清互動數位電視機頂盒推廣普及,強化數字文化服務和流動文化服務,實施戲曲公益性演出項目。推動省市級電視台開設手語節目或加配字幕。加強縣級公共體育場、健身步道、體育公園、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等公共健身設施建設,合理利用體育中心、閒置廠房、校舍操場、社區空置場所等,拓展公共體育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可建設非標準的健身場地設施。實施鄉鎮(街道)全民健身場地器材補短板工程。在社區推廣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開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支持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設施按規定免費或優惠開放,促進高等學校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支持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社會服務。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維護政策體系,支持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動態調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優先為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提供免費的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進一步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最佳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質量發展。加強縣級、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設施建設,重點支持留守兒童數量較多的欠發達地區相關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設施或救助站,實現救助服務網路覆蓋全部縣(市、區)。加強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公益性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建設,提升優撫醫院、光榮院等建設服務水平。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推動村級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民眾列為村(社區)重要工作內容。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健全完善中西部邊遠地區法律援助機構設定,支持法治宣傳陣地建設。加強法律援助專業人員培訓,提升法律援助質量,最佳化法律援助人員資質。
第三節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推動區域基本公共服務縮小差距。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向特殊類型地區的傾斜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地方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保障機制,不斷提高特殊類型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區域合作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群、毗鄰地區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籌,搭建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共享的制度安排。開展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線上對接,支持發展東西部線上對口幫扶、優質資源“1帶N”、人才對口支援等方式,擴大優質服務資源輻射覆蓋範圍,縮小地區差距。完善城市群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制度安排。
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統籌。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供給。結合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居住年限相掛鈎的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支持政策,完善異地結算、錢隨人走等相關制度安排,保障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對象認定製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根據各地實際制定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限定標準或條件,綜合考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結合財力狀況動態調整。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將優撫對象優先納入覆蓋一般民眾的救助、養老、醫療、住房以及殘疾人保障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學段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教育、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學生資助和社會救助範圍,健全應助盡助機制,提升精準資助水平。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綜合評估制度,優先滿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研究做好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殘疾軍人和傷殘民警殘疾評定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國家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標準等的銜接。
第四章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緊緊圍繞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務領域,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重點加強養老、托育、教育、醫療等領域普惠性規範性服務供給,面向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
第一節推動重點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擴容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著力構建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服務機構,將需要獨立占地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納入相關規劃,新建和改擴建一批服務設施,建成一批示範性服務機構。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建設要充分考慮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兒的照護服務需求。加大對農村和脫貧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推廣嬰幼兒早期發展項目。推動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康復救助有機銜接,提高殘疾兒童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構建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為家庭提供更高質量更加精準的親職教育指導,更好滿足家長科學育兒的迫切需求。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依法逐步實行嬰幼兒照護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普及三年學前教育。繼續實施第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補齊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短板,提高幼稚園保教質量。根據適齡人口變化情況和城鎮化發展趨勢,完善縣(市、區)普惠性幼稚園規劃布局,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推動城市居住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建設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稚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保障普惠性資源供給。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辦好公辦鄉鎮中心園,通過依託鄉鎮中心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迴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嚴格落實幼稚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大力加強幼稚園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制度,提高教師待遇和社會地位。
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研究制定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計畫,全面加強縣中建設,持續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全面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額,加快消除大規模學校,積極改善辦學薄弱環節,適應普通高中選課走班需要。健全教師補充激勵機制,配齊配足教師,實施縣中發展提升校長教師培訓專項計畫,提升縣中教師能力素質。實施縣中託管幫扶工程,加快提升縣中整體辦學水平。
積極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深入推進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擴大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發展集中管理運營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支持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推動形成“15分鐘”養老服務圈。引導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進社區、進家庭,提升家庭照護能力。大力發展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農民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後用於養老服務。推動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普惠養老服務。允許養老機構依法依規設立多個服務網點,實現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全面保障外資舉辦養老服務機構享受國民待遇。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
均衡發展優質醫療服務。聚焦重點人群健康需求,提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促進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系統連續。依託綜合醫院、職業病專科醫院,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能力建設,增強職業健康服務可及性便利性。鼓勵發展全科醫療服務,加快發展專業化服務,有序發展前沿醫療服務,推動醫養結合等多業態融合服務發展。堅持中西醫並重和優勢互補,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和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堅持“按重點病種選醫院、按需求選地區,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進一步推進區域醫療中心試點建設,通過建設高水平醫院分中心、分支機構和“一院多區”等方式,定向放大國家頂級優質醫療資源。支持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積極發展醫療聯合體,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發展遠程醫療服務,增強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的輻射服務能力。推動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加強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和兒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腫瘤綜合治療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設。
積極推動改善住房條件。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以中小戶型為主,供應範圍以面向戶籍人口為主,逐步擴大到常住人口。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多措並舉促進單位依法繳存,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租購併舉保障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第二節推動非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化發展
降低服務成本。統籌用好規劃、土地、投資、稅收、金融等多種支持政策,盤活現有設施資源,低價或無償提供給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幫助降低服務成本、提升運營效率,擴大服務供給。
促進價格普惠。按照保本微利、優質優價、節約資源、公平負擔的原則,加快理順公共服務價格,引導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提供與當地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遏制過度逐利行為。依據成本變化、居民收入等情況,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務價格調整機制,及時公開披露項目運行等信息。
加強質量監管。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審慎監管方式,推動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加強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構建責任清晰、多元參與、依法監管的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政府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實行監督檢查結果公開、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質量信用記錄、嚴重失信服務主體強制退出等制度。健全公共服務機構評審評價體系,鼓勵開展第三方服務認證,推行服務承諾和服務公約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渠道,推廣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制度,鼓勵第三方服務質量調查。
第五章推動生活服務為公共服務提檔升級拓展空間
適應人民民眾需求增長和消費升級趨勢,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強化服務標準,做大服務品牌,優先發展能夠與公共服務密切配合、有序銜接的高品質多樣化生活服務,推動生活服務與公共服務互嵌式、階梯式發展,為公共服務提檔升級探索方向、拓展空間、積蓄能量。
第一節推進重點行業創新融合發展
醫療衛生服務提質增效。鼓勵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支持發展醫學檢驗等第三方醫療服務,推動檢驗檢查結果互認,鼓勵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推動精準醫療等新興服務發展。鼓勵支持醫療康復、健康管理、心理諮詢、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發展。以高端醫療、康復療養、休閒養生為核心,豐富健康旅遊產品。積極發展智慧醫療,鼓勵醫療機構提升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開發套用。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醫療責任險、醫療意外險等執業保險。推動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促進養老服務與文化、旅遊、體育、家政、健康等行業融合發展。培育滿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產品專業化生產研發基地,促進養老企業連鎖化、集團化發展,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和集聚區。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增強服務能力,發揮推進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
文化旅遊融合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獨具魅力的中華文化旅遊體驗。深入發展大眾旅遊、智慧旅遊,創新旅遊產品體系,改善旅遊消費體驗。加強區域旅遊品牌和服務整合,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和度假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閒城市和街區。推進紅色旅遊、文化遺產旅遊、旅遊演藝等創新發展,提升度假休閒、鄉村旅遊等服務品質,完善郵輪遊艇、低空旅遊等發展政策。健全旅遊基礎設施和集散體系,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強化智慧景區建設。加強旅遊景區疫情防控,避免發生聚集性感染和疫情擴散。建設旅遊服務質量評價體系,規範線上旅遊經營服務。
智慧廣電創新發展。壯大廣播電視節目欄目、電視劇、卡通片、紀錄片、網路劇、短視頻、網路電影等產業,打造高新視聽產業基地,拓展衍生產品市場。加快電視頻道高清化改造,提升超高畫質電視節目制播能力,推進互動視頻、沉浸式視頻、虛擬現實視頻、雲遊戲等高清視頻和雲轉播套用,改善內容消費體驗。建設全媒體傳播體系,推廣互動式、服務式、場景式傳播,豐富移動智慧型終端呈現形式,提升內容服務品質。推動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推進國家有線電視網路整合和5G一體化發展,提升內容服務和業務承載能力。依託廣電5G網路發展5G廣播電視,開通廣播電視和公共安全應急服務,推動廣播電視終端通、移動通、人人通。促進智慧廣電參與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數字鄉村建設。完善視聽全產業鏈發展格局,加快培育新型業態、新型消費模式。
體育服務加快發展。倡導全民健身,鼓勵興辦多種形式的健身俱樂部和健身組織,加快發展健身休閒產業。繁榮發展足球、籃球、排球、冰雪、水上等運動,普及推廣戶外運動,推動體育競賽表演產業發展,鼓勵培育品牌賽事,豐富民眾體育賽事活動,促進體育旅遊、體育傳媒、體育會展、體育經紀等發展。鼓勵發展智慧型體育,培育體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
家政服務提質擴容。加快建立供給充分、服務便捷、管理規範、惠及城鄉的家政服務體系。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加快培育龍頭企業,支持中小家政服務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提升家政服務規範化水平,加快建立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推進家政培訓和就業服務。
第二節加強生活服務品牌化標準化建設
加強服務品牌培育。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塑造代表性特色化服務品牌,保護傳承“老字號”,開發打造“特字號”,培育壯大“新字號”。鼓勵擁有優質資源的生活服務供給主體,通過合作、連鎖經營等多種方式,跨地區設定服務網點、參與服務供給,共享先進服務技術和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支持服務企業拓展經營領域,促進跨界融合發展,鼓勵發展體驗服務、私人訂製、共享服務、智慧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
強化服務標準建設。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服務標準體系,加快完善生活服務國家標準,開展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範,以標準化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支持社會組織制定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健全生活服務認證認可制度,推動生活服務職業化發展。
第六章系統提升公共服務效能
緊扣服務設施布局、生產供給、服務享有、要素保障等關鍵環節,科學謀劃、改革創新,系統推動公共服務提質增效,不斷增強公共服務體系對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支持能力。
第一節統籌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
科學設定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選址應貼近服務對象,與服務半徑和服務對象數量、年齡結構等因素有機銜接。幼稚園和國小、社區養老托育設施、衛生站(室)等服務頻次高、服務對象活動能力弱的設施,應適度控制設施規模、合理安排設施密度。人員居住相對分散的偏遠農村地區,因地制宜、統籌布局固定服務設施和流動服務設施,流動服務應明確服務時間和地點並保持相對穩定,提高農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務的便利性。
合理控制公共服務設施規模。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堅持功能優先、經濟適用的原則,不宜盲目追求大規模的綜合性設施。對於高頻次服務設施,應適度減小規模、增加布點,通過總分館(院)、連鎖等多種方式形成服務合力,共享優質資源。對於服務頻次相對較低或多個服務事項具有較強相關性的設施,應統籌考慮服務鏈條,適度集中布局,推廣“只跑一次”等已有成功經驗,簡化辦理流程。在鼓勵套用現代信息技術提供服務便利性的同時,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保留必要的現場服務視窗。
加強毗鄰地區設施共建共享。配合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等實施,加強跨地區統籌協調,鼓勵毗鄰地區打破行政區劃限制,統籌公共服務標準,互聯互通相關信息數據,充分發揮地區比較優勢,共建共享公共服務設施,為城鄉居民就近享有公共服務提供便利條件。引導京津冀地區的通州與北三縣、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等區域積極探索共建共享經驗和做法。
第二節構建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格局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最佳化布局結構,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公益屬性,提高治理效能,促進新時代公益事業平衡充分高質量發展。聚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公共服務需求,引導事業資源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統籌盤活用好沉澱和低效配置的事業編制資源,加大對人口集中流入地區統籌調劑力度,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公共文化等編制急需。原則上能夠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不再直接舉辦事業單位提供。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相關政策,放開放寬準入限制,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在資格準入、職稱評定、土地供給、財政支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對待民辦與公辦機構,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整合涉及社會力量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整合公共服務機構設定、執業許可、跨區域服務等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大力培育發展面向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的社區組織。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社區志願服務。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對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公益慈善等領域的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廣泛動員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公共服務提供,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公益慈善服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落實慈善捐贈的相關優惠政策,共同營造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環境。
發揮國有經濟作用。進一步明確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的領域和條件,推動國有資本在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服務等領域發揮更大作用。支持參與公共服務的國有企業壯大產業集團、做大做強品牌,重點培育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社會服務企業和企業集團。鼓勵和引導國有經濟以兼併、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服務,拓寬國有經濟進入渠道。
第三節提高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水平
推進新技術創新套用。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鼓勵支持新技術賦能,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加智慧型、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促進“網際網路+公共服務”發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互動,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務機構對接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促進人工智慧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套用,鼓勵支持數字創意、智慧就業、智慧醫療、智慧住房公積金、智慧法律服務、智慧旅遊、智慧文化、智慧廣電、智慧型體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促進公共服務與網際網路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大力培育跨行業跨領域綜合性平台和行業垂直平台。探索“區塊鏈+”在公共服務領域的運用。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切實解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在運用智慧型技術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難,幫助老年人、殘疾人等共享數字生活。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一網通辦樞紐作用,推動更多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持續提升公共服務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
推動服務數據互聯互通。探索實施民生檔案跨區查檔服務項目,建立互認互通的檔案專題數據標準體系。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強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等重點領域數據信息交換共享,加快實現民生保障事項“一地受理、一次辦理”。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通過完善信用監管、全面推進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減少不必要的證明事項。加強地區間的信息互聯互通,積極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跨省通辦、社會關係轉移接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異地就醫結算等便利服務。逐步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規則,在加強公共服務數據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的前提下,推動醫療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有序開放。
推動服務重心向基層下沉。在明確服務標準規範的基礎上,強化街道、鄉鎮和社區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基層人財物保障力度,持續改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共建共享。推進審批許可權和公共服務事項向基層延伸,推動醫療衛生、就業社保、養老托育、扶殘助殘、家政服務、物流商超、治安執法、糾紛調處、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實現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基層公共服務供給站點與以社區格線員為主體搭建的社會治理網路有機結合。培養專業化專職化的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
第四節健全公共服務要素保障體系
完善財力保障制度。落實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支持力度。將更多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完善財政、融資和土地等配套優惠政策。規範購買流程,按照政府採購法律制度規定確定承接主體,實行競爭擇優、費隨事轉。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績效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等方式,為公共服務項目融資提供支持。
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資源市場,積極探索人才服務新模式,促進公共服務人才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充分發揮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院所作用,大力培養公共服務人才。健全公共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職業培訓和業務輪訓,提高公共服務專業化水平。探索公辦與非公辦公共服務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對非公辦機構的人才培養、培訓和進修等給予支持。加快農村公共服務和治理人才隊伍建設。引導鼓勵公共服務人才向中西部地區和基層流動。
保障設施用地需求。根據多層次多樣化公共服務需求,最佳化土地供應調控機制,有效保障公共服務用地供給。將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納入相關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並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利用低效土地、房屋建設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設施和機構建設用地,可採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探索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彈性土地供應方式。
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細化完善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掛鈎、與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提高公共服務的有效覆蓋。逐步完善精準服務、主動回響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的轉變。逐項明晰公共服務標準及所需的軟硬體標準規範,加強對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質量的有效評估監管,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需求表達和反饋機制,並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第五節強化服務國家重大戰略能力
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親職教育開支。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維護好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助力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健全城市群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制度安排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和成渝等主要城市群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逐步實現區域內服務標準相互銜接、服務信息互聯互通、服務事項異地享有。適應農村人口結構和經濟社會形態的變化,強化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推進縣鄉村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農村公益事業。在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選擇一批縣(市)開展縣鄉村公共服務一體化試點示範。加強邊境地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增加優質服務資源配置,發揮公共服務暖心留人、穩邊固邊的積極作用。
第七章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第一節加強黨的領導
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公共服務發展各個階段、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強大動力。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重大改革事項由黨中央決定、整體工作進度由黨中央掌握、政策實施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報告,確保黨中央關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效。
第二節凝聚實施合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牽頭制定本規劃主要任務分工方案,加大對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研究推動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等,著力解決堵點難點問題推動協調協商機制化常態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據本規劃細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體實施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讀,強化宣傳引導,健全統計調查體系,定期分領域開展公共服務發展情況監測評估,確保本規劃重點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本地區“十四五”經濟與社會發展重點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編制省級公共服務專項規劃,細化落實舉措,做好重大項目銜接統籌,確保本規劃明確的重要任務和政策舉措落實到位,實現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穩步提升。對新增公共服務事項、提升服務標準等要審慎研究論證,確保財力可承受、服務可持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開展試點,探索積累經驗,分步推廣實施。
第三節動態監測評估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積極做好本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各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分領域公共服務發展情況監測評估,跟蹤督促各地區落實重點任務。

內容解讀

解讀一

《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樹立系統觀念,強化底線思維,牢牢抓住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科學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穩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增進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本地區“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編制省級公共服務專項規劃,細化落實舉措,做好重大項目銜接統籌,確保《規劃》明確的重要任務和政策舉措落實到位,實現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穩步提升。對新增公共服務事項、提高服務標準等要審慎研究論證,確保財力可承受、服務可持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開展試點,探索積累經驗,分步推廣實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據《規劃》細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體實施舉措,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讀,強化宣傳引導,健全統計調查體系,定期分領域開展公共服務發展情況監測評估,確保《規劃》重點工作任務有效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制定《規劃》任務分工方案,加大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跟蹤《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解讀二

根據《規劃》,2025年我國學前教育毛入園率將大於90%,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大於92%,每千人口擁有 3 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4.5個。2025年我國人均預期壽命達78.3歲,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55%,新建城區、居住(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100%,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5%,養老服務床位總量約1000萬張。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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