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平涼市“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已經平涼市政府同意,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1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1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平涼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7號)和《平涼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平涼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平政發〔2021〕20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以來,我市始終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為重點,以保障城鄉居民生存發展的基本需求為根本,積極構建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公共服務體系,全市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重點領域改革持續推進,基本民生底線不斷築牢兜實,人民民眾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1.就業保持穩定增長。堅持就業優先政策,把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緊圍繞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就業形勢保持總體穩定,五年累計實現新增就業人員17.6萬人,輸轉城鄉富餘勞動力239.3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控制在4%以內。大力推動大眾創業,大學生、科研人員等群體創業人數逐年增加,累計創建省級就業孵化示範基地7戶、市級34戶、入孵企業1957戶、帶動就業1.2萬人,累計開展精準扶貧勞動力培訓30.48萬人次,年均輸轉貧困勞動力9.95萬人次以上。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31096元和9755.7元,年均分別增長7.68%和8.46%,均高於經濟增速,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44.7%和50.1%。
2.公共教育全面均衡發展。加快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在隴東南地區率先實現整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斷提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能力,“十三五”期間新增本科院校1所、高職學院1所,高等教育實現從無到有的重大突破,建成平涼一中新校區並投用。圍繞“建設陝甘寧三省區職業教育高地”的發展目標,平涼職業技術學院建成並招生,新建改擴建職教中心6所,同時新建了一大批公辦幼稚園和小區配套幼稚園,進一步最佳化了中心城市教育布局。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全市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3.7%,國小學齡兒童淨入學率100%,國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9.94%,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7.79%,高中階段毛入學率95.08%,人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8年,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大幅提升。
3.衛生健康體系不斷完善。積極推進“健康平涼”建設,城鄉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全民健康保障能力顯著提升。爭取並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先後改擴建縣級綜合醫院7個、中醫醫院7個、疾控機構8個、衛生監督機構8個、婦幼保健機構8個、鄉鎮衛生院103個,實現村衛生室全覆蓋。“十三五”末,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數(不含村衛生室)達到203家,床位數1.46萬張,每千人口擁有床位數達到7.91張,超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擁有衛技人員數達到7.75人,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明顯增強。全市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5.64歲,孕產婦死亡率下降11.51/10萬,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下降到5.01‰,嬰兒死亡率下降到3.63‰,均低於全省平均值。
4.醫療保障體系日趨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為補充、醫療救助為托底的醫療保障體系更加健全,醫保公共服務更加便捷,異地就醫實現聯網結算,民眾獲得感持續增強。“十三五”末,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2%和70%,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5.15萬人和190.54萬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5.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持續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社會保障覆蓋面更加廣泛,待遇水平不斷提高,社保經辦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初步構建起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積極落實社保惠民政策,“十三五”末,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2.2萬人、10.79萬人、15.54萬人、130.68萬人,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122.67%、24.17%、76.99%、9.48%。
6.養老服務能力有效提升。優先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分類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加快搭建“網際網路+”智慧養老服務平台,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逐步提高,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不斷健全,建成市老年公寓,崇信縣、靈台縣、華亭市養老服務中心,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49個,農村互助老人幸福院527個,公辦福利性養老機構8個,基本滿足了城市特困人員和部分低收入家庭養老需求。積極推進社會化養老,完成靈台縣老年公寓公建民營試點。探索醫養融合發展,22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訂了醫療服務協定,確定了市級試點單位4個。
7.社會兜底能力逐步提高。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政策,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為重點的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力度持續加大,城鄉低保管理進一步加強,分類救助有效落實。“十三五”期間,共保障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對象17.36萬人,發放資金36.63億元。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市年均給予臨時救助約12萬人,發放資金3.9億元。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制度,建成留守兒童之家280個。殯葬服務設施逐步改善,新建殯儀館6所,實現殯葬服務設施全覆蓋。殘疾人服務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中心全面建成,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平涼市康復中心醫院為中心,各縣(市、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康復定點機構和社區康復示範站為補充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輔助器具適配率均達到95%以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困難護理補貼發放到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和五保供養範圍。
8.住房保障能力不斷提升。積極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累計投資158.9億元,實施城鎮棚戶區(城中村)改造7.22萬戶。圍繞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聚力推進農村危房清零行動,全市累計爭取中省投資5.57億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3.8萬戶,農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提高到55.48平方米。紮實做好房地產市場的科學調控,全市累計開發商品住宅近817萬平方米,商品房銷售601萬平方米,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提高到32.4平方米。
9.文旅體育事業穩步發展。相繼建成平涼市博物館、平涼市美術館,完成9個文化館、圖書館和博物館提檔升級,實現文化“三館一站一中心”全覆蓋。全市公共圖書館總藏書量107.8萬冊,年流通量達到49.18萬人次,文化館(站)年服務量110.4萬人次,博物館年接待人數達178.8萬人次,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積極發展旅遊產業,旅遊接待人數和綜合收入持續增長,五年累計接待遊客1.13億人次、實現旅遊綜合收入627.56億元,崆峒區成功創建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涇川縣、崇信縣成功創建為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體育設施不斷健全,市體育運動公園加快建設,全市各類體育場地達到7562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1.82平方米。
(二)機遇挑戰。“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新征程的重要機遇期,也是新時代平涼加快追趕超越步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人民對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生活質量的認識和期望普遍提高,公共服務將呈現多層次、多樣化格局,公共服務供給與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需求矛盾也將更加突出。這對我市公共服務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從發展環境來看,多種政策戰略疊加將創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條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多項國家重大戰略及其相關政策的疊加,將使得包括我市在內的欠發達地區有望獲得國家更多的支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國家、省上相繼出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對新時期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提升加強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增進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提供了遵循。新一輪科技革命深入發展,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湧現,科技賦能公共服務發展水平越來越高,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和服務模式不斷創新,整體效能將進一步增強,管理模式將發生深刻轉變。同時,隨著人口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三孩”政策實施,“未富先老”和“少子老齡化”現象不斷突出,養老撫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問題日益凸顯,人口結構變化和城市化的新要求對公共服務的考驗更加嚴峻。
從發展條件來看,“十四五”期間,煤炭分質轉化利用、紅牛、蘋果等特色優勢產業積厚成勢,九大產業鏈將取得重大突破,以智慧型光電產業為主的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全市綜合經濟實力和地方財力逐步增強,將為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教育、文化、醫療衛生領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產教融合、家政服務、普惠養老、普惠托育等社會事業發展穩步推進,民生建設將從滿足基本社會需求向滿足需求和提升質量相結合轉變、從以經濟發展為主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並重轉變,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領域的資金投入和各種相關政策的支持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同時,新常態經濟增速換擋,財政增收難度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面臨較大壓力,依靠財政投入支持公共服務發展的壓力更大。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強烈,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保障水平成為影響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因素,人民民眾對公共服務供給內容、質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對新形勢、新挑戰,我市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供給總體短缺,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布局結構不夠合理,縣域、城鄉、人群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仍然存在,區域間協同發展水平有待加強。現有公共服務供給的體制機制仍存在短板,無法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公共服務供給主體較為單一、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社會參與不足、渠道不順暢,格線化、數位化、精細化的公共服務管理模式尚未形成,服務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
必須牢固樹立底線思維,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攻堅克難、改革創新,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增強非基本公共服務弱項,促進生活服務多元化服務,著力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取得新突破,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著力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為統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樹立系統觀念,強化底線思維,牢牢抓住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科學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深入推動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推動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供給,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不斷提升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努力增進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高人民民眾生活質量,為建設綠色開放興業安寧幸福新平涼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界定科學、權責清晰。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突出社會公平,科學界定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明確政府、社會和個人的權責邊界,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中的主體地位,合理增加公共消費,保持適當的民生支出力度和效度,保障民生改善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考慮全市經濟發展狀況和財力負擔的可持續性,將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基礎上,既要關注回應民眾呼聲,不斷加大投入力度,穩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又要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吊高胃口、不過度承諾,新增公共服務事項要加強事前論證和風險評估,實現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頻共振”。
——尋找差距、補齊短板。聚焦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緊盯公共服務短板弱項,堅持夯基礎、補短板,著力破解公共服務領域制度不健全、區域不均衡、設施不完善等瓶頸制約問題,增強政策配套和制度銜接,統籌兼顧區域協調發展,整體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水平,不斷縮小與全國、全省的發展差距。
——政府主導、分類施策。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強化各級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兜底責任,不斷織密民生保障網,立足社會公平不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揮政府對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引導作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吸引社會參與,不斷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標準化品牌化建設,鼓勵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
——多元參與、共建共享。釐清政府權責邊界,強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保障職責,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放管結合,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發揮好各類企事業單位、協會商會、公益團體等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積極調動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廣泛參與公共服務。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發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發展格局。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普惠公共服務實現提質擴容,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多樣化個性化服務成為公共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1.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9大領域22類80項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全面落實,實現內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標準可達標、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逐步縮小縣域、城鄉、人群間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差距,以標準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2.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斷擴大。以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堅持以社會效益優先,全面提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內容更加豐富、獲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給主體更加多元,服務價格更加合理,服務體驗不斷改善,監督管理更加完善,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
3.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持續推動生活服務標準化品牌化建設,發展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的育幼、養老、健康、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家政等生活服務,不斷擴大產業規模,更好地適應人民民眾需求。鼓勵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增強供給體系與服務需求的適配性,為公共服務提質升級蓄勢儲能。
三、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堅持以促進機會均等為核心,主動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的差距,推動實現全體公民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一)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
1.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有保障、文體服務有保障”的9大領域22類80項服務,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牽頭負責部門及支出責任,作為各地各部門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底線標準和人民民眾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明晰責任權屬,最佳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質量,對標對表嚴格執行,確保內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標準不攀高、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對已有統一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要按照標準執行;對暫無統一標準的服務項目,要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明確相關標準。
2.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共享。加強對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落實情況的監測預警,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行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公正、均等、高效和穩定供給,切實做到“應有盡有”“承諾必達”,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權益。逐步將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納入數字政府建設,加快數據深度挖掘與共享開放。
3.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動態調整。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監督考評機制,依託“數字政府”建立網上監督系統,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方便民眾獲取信息、參與標準監督實施、維護自身權益。委託第三方開展基本公共服務社會滿意度調查,加強實施效果反饋,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按照穩妥有序、論證充分的原則,在保持全市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和標準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兼顧財政承受能力,適時對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進行動態調整。
(二)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弱項。按照《甘肅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快補齊短板弱項,強化供給能力建設,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的人才、設施、經費等短板弱項。
1.育幼服務。為農村計畫懷孕夫婦、城鎮符合條件的孕產婦以及育齡夫婦免費提供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早期健康檢查、產後訪視和基本避孕節育等服務。為適齡兒童提供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服務。開展新生兒家庭訪視,加強滿月新生兒、嬰幼兒和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提升兒童重大疾病、疑難複雜疾病診治和急危重症診療服務能力。加強托育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孤兒、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困境兒童基本生活、基本醫療、教育保障制度,落實撫養監護責任,健全法律援助機制。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提供心理關愛、行為矯治等服務。加強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設施建設。
2.義務教育。推動縣域義務教育向優質均衡發展,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和公民辦教育同步招生政策。鞏固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成果,提高義務教育發展水平。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推動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化建設。扶持辦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建好鄉鎮寄宿制學校,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全面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通過信息化手段向少數民族地區提供優質教育教學資源服務,加快補齊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短板,提升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能力。加大對隨遷子女、留守兒童的教育關愛,保障其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加大義務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力度,深化義務教育“縣管校聘”改革,暢通城鄉教師雙向交流渠道。推進“雙減”政策落地落實,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讓學生回歸學校,讓教育回歸本真。
3.就業社保。加大就業服務設施建設力度,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公共實訓基地等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不斷完善“智慧就業”平台。建立就業實名制和跟蹤服務機制,加強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和登記失業人員分級分類服務。積極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向基層鄉鎮(街道)和社區延伸。鼓勵依託公共實訓基地,加大對新型農民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在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大型集中安置區建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鼓勵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大中型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實踐。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推進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推動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積極參加失業保險,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適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完善工傷認定、費率調整、待遇支付和勞動能力鑑定制度,提高工傷職工重返崗位比例,完善“先康復、後評殘”制度。
4.醫療衛生。建設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對重大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監測、防控和救治能力。健全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建立健全居民健康素養監測評價體系。全面實現城鄉居民擁有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完善健康醫療大數據體系。加強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推進農村婦女“兩癌”篩查。加快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防控管理機制,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提高快速回響和應急處置能力。推進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和急救體系建設,提高緊急醫學救治救援能力。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最佳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機制,推進縣級公立綜合醫院(中醫院)提標擴能建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按照市縣共建、格線布局、均衡配置的總體思路,聚焦重點病種和專科,建設崆峒區、涇川縣、靜寧縣三個市級區域醫療中心。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保障功能。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完善藥品帶量採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做好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提高異地就醫資金清算工作效率。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推進食品藥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食品、疫苗、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5.養老服務。加強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參保退休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向符合條件的參保對象發放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完善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健全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高齡津貼。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工程,統籌規劃建設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路,在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方面實施連鎖運營和標準化管理。健全養老服務培訓機制,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壯大養老護理員、老年社會工作者隊伍。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落實新建住宅小區按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在縣、鄉鎮、城鄉社區三級構建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養老服務網路。積極探索醫療衛生單位與養老產業的融合發展模式,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6.住房保障。做好城鎮住房和收入困難家庭公租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對城鎮戶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依申請應保盡保。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嚴格把好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科學確定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重點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持續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做到應保盡保。
7.弱有所扶。統籌推動城鄉低保發展,完善社會救助領域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最佳化審核審批程式,深化“救急難”綜合試點。對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及時給予救助。支持村級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形成“資金+物資+服務”的救助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加快實現城鄉救助服務均等化。深化現代信息技術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必要的無償法律服務。加快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殯葬服務設施、精神衛生服務設施等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建設。加大殯葬基礎設施投入,全面推廣節地生態葬,落實困難民眾殯葬救助制度。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監護評估、家庭培訓和監護保護制度。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交往、工作技能訓練、心理疏導等社會服務,基本建立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設施功能,實現縣級殘疾人康復或托養設施全面運營,滿足殘疾人基本康復托養需求。對有就業創業培訓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服務,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
8.優軍服務。健全完善退役軍人優撫服務體系,積極推進光榮院建設,穩步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長期照護能力,積極探索醫養結合集團化發展,不斷改善兜底服務質量,營造愛國擁軍、尊崇軍人的濃厚社會氛圍。強化退役軍人就業服務保障。對自主擇業、自主就業、自謀職業、復員、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按規定給予扶持就業優惠政策。開展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組織退役軍人開展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個性化培訓等,組織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採取轉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予以安置。按規定對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提供集中供養、醫療保障和定期撫恤補助。
9.文體服務。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城鄉一體發展,深化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持續增加鄉鎮(街道)分館和村(社區)服務點建設數量,推動優質文化資源向基層農村延伸。推行新建住宅區建設公共文化場所,鼓勵車站、機場、遊客中心、銀行、醫院、公園等場所配套公共文化設施。統籌鄉村振興建設,積極推進文化和旅遊設施融合發展,提升改造鄉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與旅遊景觀相配套、與自然環境相協調、與人民民眾需求相適應的公共文化場所。實施“隴上飛閱”計畫,建設公共文化資源庫群,構建公共文化雲服務平台,在民眾手機等終端設備實現各類數字文化資源互聯互通。持續推進“智慧廣電+公共服務”建設,基本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向人人通、終端通轉變,建立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功能完備的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深入推進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和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工作。加強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社會足球場地、社區多功能健身場地等設施建設,打造“10—15分鐘健身圈”。提升各類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服務水平,促進學校體育設施與公共體育設施的雙向開放。在社區推廣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開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依託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站)開展常態化國民體質監測,提升民眾科學健身素養。
(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
1.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加大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供給。引導城市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延伸,促進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輻射。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流動服務等手段,促進資源共享,提升農村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健全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擴展,推動實現流動人口在常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結合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居住年限相掛鈎的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支持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異地結算、錢隨人走等相關制度,保障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提高流動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2.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區域差距。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保障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投入和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優先向脫貧地區、民族鄉鎮傾斜。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保障機制、基本公共服務區域合作機制,做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置、人員配備有效銜接,進一步縮小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差距。
3.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配套政策。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對象認定、主動識別、精準匹配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建立特殊困難老人定期探訪制度、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聚焦孤殘、留守等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及時發現、緊急救助、長期照護等全鏈條制度安排。完善社會救助領域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制定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低保家庭財產限定標準或條件,建立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救助保障標準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食品價格指數的聯動機制。
4.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強化鄉鎮、街道和社區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加強人財物保障力度,不斷改善基層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縣城的支點作用,加強縣城公共服務資源投入力度,提高縣城公共服務機構對基層的輻射帶動能力,打造以縣城為中心的15公里“縣鄉服務圈”。合理規劃布局基本公共服務網點,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增強偏遠地區流動服務能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實現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與社會治理網路有機結合。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與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融合,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便捷可及程度。
四、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重點圍繞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和公共服務領域的供需矛盾,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重點加強托育、教育、養老、醫療等領域普惠性公共服務供給,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
(一)明確普惠性供給重點任務方向。
1.普惠托育。加快托育服務發展,實施城企聯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加強綜合性托育機構、標準化示範性托育機構建設,逐步建成服務多元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早期發展水平。
2.學前教育。多渠道持續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推動學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完善保障機制,促進普惠性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全面提升保教質量,進一步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3.高中教育。認真落實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以縣域普通高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教育資源,促進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發展,更好滿足適齡青少年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逐步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融通機制,探索普職融合的綜合高中辦學模式。
4.職業教育。深化職業院校課堂教學改革,對接全市九大重點產業發展,持續最佳化專業設定。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健全現代職業教育辦學體系,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培養一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努力打造“結構合理、特色鮮明、全省一流”陝甘寧三省區區域職業教育高地。建立職業教育鞏固脫貧攻堅長效機制,強化“三農”綜合培訓,全面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5.高等教育。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高質量發展,推動高校特色與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綜合實力,發揮高等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
6.普惠養老。積極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加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推動培訓療養機構向養老服務設施轉型,建設覆蓋城鄉的綜合型、社區型、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設施,強化養老服務人員技能培訓,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
7.優質醫療。做強甘肅醫學院附屬醫院三級甲等醫院,加快推動平涼市中醫醫院建設並按三級甲等標準建設。推進縣級三級醫院達標創建。擴大“皇甫謐”品牌效應,抓好中醫中藥產業發展,加強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增強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保障能力,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打造市級中醫適宜技術培訓實踐基地,使廣大人民能夠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高水平醫療衛生和保健康復服務。
8.住房改善。加快構建住房保障體系,按需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補齊城鎮老舊小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短板,加快改善農村住房條件。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持續提升。
(二)促進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重點領域服務擴容。
1.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實施城企聯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綜合托育服務機構。力爭到2025年,在社區托育服務覆蓋率達到5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40%以上,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區托育服務骨幹網;嬰幼兒早期發展知識普及率、嬰幼兒家長和看護人員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均達到80%以上,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依法逐步實行嬰幼兒照護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在偏遠農村及脫貧地區探索建立專職、兼職嬰幼兒照護指導員制度。
2.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路,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以普惠性學前教育為重點,大力發展公辦園、加快發展普惠性民辦園、落實城鎮小區配建園,提升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補齊新增人口集中地區、中心城區、縣城、偏遠地區、民族鄉村普惠性資源短板。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規範營利性民辦園發展。
3.加強普通高中建設。最佳化高中階段教育布局和結構,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形成“多樣化、有特色、可選擇”的發展格局。實施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畫,創建卓越高中和普通高中特色實驗校。積極探索發展科技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學校,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持續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規範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教學模式。
4.健全職業教育發展體系。構建適應“技能甘肅”建設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夯實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發展高水平高等職業教育,促進不同類型教育橫向融通。進一步健全政府、行業、企業多元辦學格局,深化校企雙主體育人模式改革,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實施 “1+X” 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推動“崗課賽證”相互融合,不斷提升職業教育辦學質量。擴大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推動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
5.促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積極落實甘肅高等教育振興計畫,支持平涼職業技術學院積極創建省級“雙高”高職院校。支持甘肅醫學院加強優勢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著力補齊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積極爭取並實施甘肅醫學院智慧醫學產教融合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加強甘肅醫學院教學科研設施建設。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綜合實力,發揮高等教育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
6.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深入推進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擴大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養老服務。鼓勵民間資本將適宜的廠房、醫院、閒置校舍、辦公用房等改擴建為養老服務設施。發展社區嵌入式、護理型、分散式、小型化的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各類機構連鎖化、綜合化、品牌化運營。提升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等家庭服務能力。強化對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長期照護服務。支持依託現有醫療衛生資源改擴建醫養結合服務中心。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各類康復醫院、中醫醫院、護理院、療護機構等。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遠程醫療、簽約服務、協定合作,重點提升養老設施的疫情防控和應急救援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老年養護院,設定老年病專科和老年人綠色通道。扶持老年學習型、旅居型養老服務機構建設。
7.均衡發展優質醫療服務。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廣泛套用。推動社會力量在眼科、骨科、口腔、婦產、兒科、腫瘤、精神、醫療美容等專科以及中醫、康復、護理、體檢等領域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品牌服務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組建優勢學科團隊,提供以先進醫療技術為特色的醫療服務。
8.著力推動改善住房條件。按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積極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多措並舉促進單位依法繳存,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租購併舉保障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三)提升非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1.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數量。因地制宜、系統規劃托育、學前、養老、醫療等普惠性非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統籌用好規劃、土地、投資、稅收、金融等多種支持政策,採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整合最佳化現有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有效擴大普惠性非基本服務供給,提升服務運營管理效率。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通過投資補助、資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優先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社會力量供給不足的地區,結合實際需求,積極主動作為,緩解供需矛盾,並為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留出空間。
2.轉變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方式。發揮市場機制和不同經營主體作用,形成多元公共服務供給渠道,促進成本合理分擔。加大政府購買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力度,推動供給主體和供給方式多樣化,逐步實現由政府直接生產向購買服務的間接生產轉變。原則上除教育、醫療等服務領域和消費者信息嚴重不對稱領域,能夠通過市場機制購買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政府不再新設立事業單位或機構提供服務。健全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流程、定價、招投標、評估等機制,制定發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推行特許經營、定向委託、戰略合作、競爭性評審等方式,引導市場競爭,提升服務質量。通過競爭擇優,將適合的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指導性目錄,同步實行費隨事轉等制度。
3.強化非基本公共服務質量監管。加強對非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監管,明確提供服務應具備的條件和服務規範,建立健全服務評價機制。對提供服務的主體開展分類管理,制定分類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分類管理政策要求。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銜接工作,對現有民營機構限期歸口進行營利性、非營利性分類登記。引導服務提供機構提供與當地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堅決遏制哄抬價格和過度逐利行為。強化政府監管職能,最佳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促進市場規範和行業自律。實行監督檢查結果公開、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質量信用記錄、嚴重失信服務主體強制退出等制度。
五、促進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
隨著國民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人民民眾對高品質、個性化、多樣化的生活服務需要日益增長,對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是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求的客觀需要,也是公共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最佳化市場發展環境,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強化服務標準,做大服務品牌,推動生活服務與公共服務互嵌式、階梯式發展,為公共服務提檔升級探索方向、拓展空間、積蓄能量。
(一)最佳化市場發展環境。
1.有序放開市場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順應社會期盼,推動健康、養老、育幼、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重點領域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引導加大公益性、基礎性服務供給。逐漸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整合公共服務機構設定、執業許可、跨區域服務等審批環節,減少審批事項,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為。擴大民間資本投資服務領域開放度,營造激勵高品質多樣化服務的寬鬆環境。
2.最佳化服務市場發展環境。鼓勵支持優質資源的公共服務提供者,通過合作、連鎖經營等多種方式,跨區域參與服務供給,共享先進服務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服務效能。穩妥推動重點領域對外開放,提升教育培訓、醫療健康、休閒旅遊、體育健身等重點領域的高品質服務能力。
3.制定生活服務激勵政策。充分發揮財政性資金、政策性金融貸款等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平涼特色品牌發展。鼓勵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以國家獎勵激勵為引領,弘揚大國工匠精神,促進生活服務產品創新能力提升。
(二)促進重點生活服務領域發展業態。
1.促進健康服務提檔升級。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醫療機構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提供醫學檢驗服務,推動檢驗檢查結果互認。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支持中醫藥養生保健、醫療康復、健康管理、心理諮詢、康養旅遊等服務發展。加快保險產品供給側創新,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醫療責任險、醫療意外險等執業保險。
2.發展多樣化嬰幼兒照護服務。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多種類型的嬰幼兒照護機構,提供更多專業化、個性化、精細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拓展托育服務功能。積極引導社會主體參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通過親子活動、入戶指導、父母課堂、家庭課堂、“網際網路+”等方式,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鼓勵開發線上科學育兒、隔代養育課程等,提高嬰幼兒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
3.推動養老多元融合發展。積極發展老年生活照料、健康服務、 體育健身、文化旅遊、旅居、金融、法律等養老服務業,加強殘障老年人專業化服務。加快老年人助行器具、視聽輔助、營養保健、服裝飾品等老年產品研發,推進醫療器械、康復輔具、服務型機器人等涉老製造業快速發展,健全完善老年用品租賃市場。探索“物業+養老”服務模式,鼓勵醫養康養新業態發展。落實民辦養老機構床位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餐飲企業在農村開辦老年餐桌。推進老年人緊急求助、跟蹤定位、健康監測等智慧型產品研發推廣。開展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網站、手機應用程式的適老化改造,鼓勵研發企業在智慧型設備上提供“老年模式”“長輩模式”。
4.促進文化旅遊融合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推進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市、文旅康養基地建設,積極推進長征、長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促進“博物館+旅遊”旅遊模式發展。加強文旅資源整合,最佳化旅遊產品結構,全面提升3A級及以上景區遊客服務接待能力,探索建立景區文化評價制度。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旅遊景區和度假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閒城市和街區。發展鄉村旅遊、紅色旅遊,推進全域旅遊,豐富旅遊新業態,推動旅遊演藝、文化遺產旅遊、研學教育旅遊、特色節慶體育賽事。培育壯大文旅市場主體,規範旅遊市場管理,加強數字文旅建設,推動高水平旅遊合作,實現全市文化旅遊產業協同高質量發展。
5.智慧廣電創新發展。加快廣播電視與5G新技術新業態的融合創新,促進5G新技術與政務、商務、教育、醫療等行業的合作和業態創新,打造聚合上下游高精尖產業的智慧廣電產業體系。建設智慧廣電內容生產體系,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發展線上演播、數字娛樂、數字藝術、沉浸式體驗等新型業態,促進廣播電視從功能業務型向創新服務型轉變。發揮廣播電視新聞輿論主陣地作用,探索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之路,提供精準化、個性化服務。實施縣級融媒體工程,加快智慧廣電鄉村建設,推動廣播電視終端通、移動通、人人通。
6.發展壯大體育產業。打造運動休閒特色小鎮、優質體育健身俱樂部、現代城市體育綜合體。繁榮發展足球、籃球、排球、冰雪、山地、馬拉松、腳踏車等健身休閒項目。加快發展夜間體育經濟。突出資源優勢,著力發展體育服務業,扶持體育用品製造業,大力發展體育健身休閒業,加快發展體育競賽表演業,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完善體育產業鏈條,豐富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激發民眾體育消費熱情,促進體育產業與醫療、教育、文旅、商業、網際網路等融合發展。鼓勵公共體育場館創新提供健身產品、體育培訓等服務,持續擴大體育服務業規模。加強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監管服務,夯實安全參賽基礎,不斷提高辦賽水平。
7.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加快推進平涼市中醫醫院、平涼市中醫醫院可轉換病區建設。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科技創新,提升中醫藥科研成果轉化效能。推進中藥材種養殖規模化、規範化,實施道地藥材生態種植及質量保障項目,逐步增加平涼地產藥材在‘隴藥’品牌中的占比。促進中醫藥養生保健、健康養老和旅遊等特色服務融合發展。
8.創新家政服務模式。通過深入實施家政興農行動計畫、培育建設家政服務培訓及勞務輸轉基地、鼓勵家政服務專業校企合作等措施,著力推動家政領域創新發展。鼓勵家政服務企業和培訓機構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家政服務技能培訓力度。健全家政服務標準體系,發揮甘肅省家政服務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全面推動甘肅省家政服務信用體系建設。舉辦家政服務職業技能競賽,提升行業服務質量水平。
(三)促進生活服務品質提檔升級。
1.打造生活服務知名品牌。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塑造代表性特色化服務品牌,保護傳承“老字號”,培育壯大“新字號”,開發打造“特字號”,創新發展“甘字號”。深入實施優質服務承諾標識制度和信用懲罰機制,鼓勵擁有優質資源的生活服務供給主體,通過合作、連鎖經營等多種方式,跨地區設定服務網點、參與服務供給,共享先進服務技術和管理模式,持續放大品牌效應。
2.聚焦需求量大成長性好的行業。對標廣大人民民眾高品質個性化服務需求,進一步發揮生活服務對提升人的生存質量和發展能力的重要作用,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豐富生活服務種類,鼓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推廣套用。圍繞人民民眾更高層次需求的健康生活、養老托育、休閒旅遊、廣播電視、文藝作品、體育健身等需求量大、發展潛力足的產業,指導和推動相關領域夯實產業基礎,不斷做大做強做優,切實增加生活服務有效供給。
3.加強與公共服務體系對接。充分認識生活服務對公共服務體系的補充和支撐作用,優先發展與公共服務密切配合、有序銜接的相關產業,牢牢把握校外教育與學校教育、高端醫療與公立醫院發展、高端養老與普惠養老等關係,形成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良性發展模式,努力將生活服務打造成為公共服務提檔升級的儲備力量。
4.鼓勵生活服務新業態新模式。支持服務企業拓展經營領域,促進跨界融合發展,鼓勵發展體驗服務、私人訂製、共享服務、智慧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順應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趨勢,促進文化、體育、旅遊、養老等服務跨界融合發展。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其他行業融合發展,多元經營。打破現有文旅設施和資源使用界限,積極挖掘公共文化場館的旅遊服務潛能,引導旅遊業參與普惠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助力文旅融合發展。
六、全面提升公共服務綜合供給能力
以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目標,圍繞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生產供給、要素保障等關鍵環節,堅持科學謀劃、改革創新,促進全市公共服務提質增效,提升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全市發展戰略能力。
(一)科學合理布局公共服務設施。
1.最佳化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統籌服務半徑和服務對象數量、年齡等因素,科學布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確保選址貼近服務對象。對幼稚園、國小、社區養老托育設施和衛生站(室)等服務頻次高、服務對象活動能力弱的公共服務設施,適度控制建設規模、合理安排密度,打造居民身邊的15分鐘服務圈。在人員居住相對分散的偏遠農村地區,因地制宜、統籌布局固定服務設施和流動服務設施,確保服務時間和地點相對穩定,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公平可及便利的公共服務。
2.合理控制公共服務設施規模。按照功能優先、經濟適用、便利可及原則,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有序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於高頻次服務設施,適度增加布點、控制規模,通過總分館(院)、 連鎖等形式共享優質資源。對於服務頻次相對較低或服務事項具有較強相關性的公共服務設施,在統籌考慮服務鏈條通暢的基礎上適度集中布局,結合“最多跑一次”等已有成功經驗,簡化辦理流程。鼓勵套用現代信息技術提供服務便利性的同時,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保留必要的現場服務視窗。
3.推動毗鄰地區設施共建共享。積極落實關中平原城市群、隴東南地區等區域發展規劃,鼓勵毗鄰地區打破行政區劃限制,統籌公共服務標準,健全城市群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制度安排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互聯互通相關信息數據,共享教育、醫療、養老等優質服務資源和公共服務設施,為城鄉居民就近享有公共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二)構建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格局。
1.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的思路,最佳化布局結構,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公益屬性,提高治理效能,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緊緊圍繞基礎性、兜底性、普惠性的公共服務需求,引導事業資源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統籌盤活用好沉澱和低效配置的事業編制資源,加大對人口集中流入地區統籌調劑力度,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公共文化等編制急需,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原則上,能夠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不再直接舉辦事業單位提供。
2.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集中清理在市場準入方面對企業資質、資金、股比、人員、場所等設定的不合理條件,在資格準入、職稱評定、土地供給、財力支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對待民辦與公辦機構,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壓減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為。
3.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大力培育發展面向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的社區組織。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社區志願服務。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對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公益慈善等領域的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廣泛動員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公共服務提供,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公益慈善服務。大力培育社會工作類社會組織,引導社會工作者提供專業服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落實慈善捐贈的相關優惠政策,共同營造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環境。
4.發揮國有經濟作用。鼓勵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發展,進一步明確國有經濟參與的領域和條件,推動國有資本在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服務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關鍵領域發揮更大作用。更好發揮國有經濟在公共服務領域的保障作用,支持國有經濟參與的公共服務做大做強,壯大產業集團和品牌經營,重點培育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社會服務領域企業。鼓勵和引導國有經濟以兼併、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服務,拓寬國有經濟進入渠道。
(三)提高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水平。
1.科技賦能公共服務。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網際網路、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加智慧型、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促進“網際網路+公共服務”發展,大力培育跨行業跨領域綜合性平台和行業垂直平台,開展公共服務線上對接,探索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社區、家政、旅遊、體育等領域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促進人工智慧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套用,鼓勵發展數字創意、智慧醫療、智慧旅遊、智慧文化、智慧體育、智慧養老等新產業新業態。探索“區塊鏈+”在公共服務領域運用。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幫助老年人、殘疾人等共享數字生活。
2.推動數據互聯互通。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強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等重點領域數據信息交換共享,加快實現民生保障事項“一地受理、一次辦理”。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通過完善信用監管、全面推進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推動減少不必要的證明事項。探索實施民生檔案跨區查檔服務項目,建立互認互通的檔案專題數據標準體系。加強地區間的信息互聯互通,積極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跨省通辦、異地就醫結算等便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規則,推動醫療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有序開放。加強公共服務數據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
3.推動服務資源下沉。加大對基層服務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最佳化服務產品供給機制,提高基層產品供給能力,推動資源下沉,拓展社區公共服務管理職能,構建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採取上下聯動、縱橫協調的方式,確保公共服務沉得下、立得住、推得開,不斷提升人民民眾對公共服務滿意度。推進審批許可權和公共服務事項向基層延伸,推動醫療衛生、就業社保、養老托育、扶殘助殘、家政服務、物流商超、治安執法、糾紛調處、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強化街道、鄉鎮和社區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共建共享,發揮綜合便民服務作用。
(四)強化服務國家重大戰略能力。
1.人口均衡發展。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親職教育開支。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維護好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2.助力鄉村振興。順應農村人口結構和經濟社會形態變化,強化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步提升縣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推進縣城、人口特大鎮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及對周邊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輻射能力。在縣域內最佳化配置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加強村級服務能力建設,推動鄉鎮成為服務農村居民的區域中心。鼓勵城鄉共建教育聯合體、醫療聯合體等,以城帶鄉,實現區域公共服務功能銜接互補。
3.深化對外開放。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探索公共服務領域國內外交流合作,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文化、藝術、旅遊、體育、中醫藥服務等領域合作,形成多元互動的對外交流格局。
七、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進一步精確細化規劃任務,明確全市各級各部門規劃實施責任,強化實施過程和工作質量監管考評,強化規劃執行力建設,確保本規劃任務全面落實。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各個階段、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促進實現共同富裕的強大動力,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關於做好“十四五”規劃工作的總體要求,從本地戰略發展的高度精心編制“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不斷完善協調機制,加強各部門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有效合作,切實推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不斷提升人民民眾幸福指數,確保黨的全面領導、全域統籌協調、服務全體人民。
(二)健全協調推進機制。
1.明確責任分工。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抓好本領域公共服務行業標準的細化落實,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統籌推進各項重點任務、重點工程,深化政策解讀,正確宣傳引導,加強調查分析研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規劃實施主體責任,細化實化落實舉措,統籌推進本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十四五”時期重大民生建設項目相協調,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2.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公共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跨縣(市、區)、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研究推動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突出解決淤點堵點難點問題,分領域謀劃和推進合作事項,充分發揮服務協調作用,推動協調協商制度化常態化。
3.強化宣傳報導。充分利用各種傳統媒介和融媒體平台,深入基層,深入民眾,大力宣傳各項公共服務政策法規,大力宣傳我市各類公共服務的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先進人物,推動全社會全人群學習科學的公共服務知識,樹立正確的公共服務理念,掌握有效的公共服務方法,不斷提升人民民眾對公共服務的政策知曉度和政策運用水平。
4.加強典型培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積累經驗,分步推廣實施。加強對創新試點工作的指導,培育一批基礎好、均等化程度高、帶動效應強的示範項目,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示範,推動公共服務取得新突破。
(三)構建要素保障體系。
1.健全財力保障制度。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積極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補短板。明確省和市、縣級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事權和支出責任,持續加大對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轉移支付力度。將更多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完善財政、金融和稅收等優惠政策。建立完善與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水平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保障機制,確保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及標準落實到位,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為社會領域公共服務項目融資提供支持。
2.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資源市場,積極探索新的人才模式,持續增加從業人員數量,促進公共服務人才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健全公共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職業培訓和業務輪訓,提高公共服務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作用,促進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引導公共服務和管理人才向欠發達地區和基層流動。探索公辦與非公辦公共服務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對非公辦機構的人才培養、培訓和進修等給予支持。加快培養教育、衛生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體育等公共服務領域所需人才。
3.保障設施用地需求。根據多層次多樣性公共服務需求,合理確定用地供給。將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並做好用地服務工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增存掛鈎、增減掛鈎長效機制,轉變土地開發利用方式,鼓勵積極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和閒置土地建設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可採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探索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彈性土地供應方式。
4.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堅持要素跟著服務走,引導各類要素協同向公共服務集聚。立足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細化完善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掛鈎、與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提高公共服務的有效覆蓋。逐步完善精準服務、主動回響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的轉變。逐項明晰公共服務標準及所需的軟硬體標準規範,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把有效的公共服務資源用到人民民眾最關心的領域、人民生活最關鍵的環節,切實兜牢民生底線,保障基本生活。
(四)完善監管監督機制。
1.加強質量監管。構建責任清晰、多元參與、依法監管的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規範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政府監管能力,開展監督檢查結果公開、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質量信用記錄、嚴重失信服務主體強制退出等工作。健全公共服務機構評審評價體系,推行服務承諾和服務公約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渠道,推廣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制度,鼓勵第三方服務質量調查。
2.健全誠信體系。建立公共服務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模式,推進公共服務領域信用承諾制建設。規範公共服務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程式,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推進公共服務領域信用修複製度建設。推動公共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現數據共享。
3.推進法治建設。深入落實法治平涼建設要求,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領域地方法規,加快形成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以良法善治保障公共服務良性發展。積極推進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社會救助、體育等重點領域法規制度制修訂工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大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強化監測評估。市直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公共服務發展監測評估,跟蹤督促規劃實施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持續完善公共服務監測評估體系,綜合運用自評估和第三方評估手段,做好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中期評估、總結評估,根據中期評估情況及時調整最佳化相關目標任務。定期開展工作進展情況日常監測和實時考核,並主動向社會公示。

政策解讀

為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十四五”市級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平涼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制完成了《平涼市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規劃》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公共服務規劃是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對“十四五”時期全市公共服務發展作出的總體部署,是促進全市公共服務發展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
全市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啟動以來,起草組先後多次深入縣(市、區)開展調研和收集相關資料,形成了《規劃》初稿,及時根據國省規劃和平涼市“十四五”規劃綱要進行了修改完善。先後3次書面徵求各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召開座談會議,聽取意見建議;邀請省社科院、蘭州大學的相關專家,提出意見建議,並順利通過專家組評審;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各副市長、秘書長徵求了意見。通過多次調研討論、專家評審、意見徵詢,經合法性審查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現正式印發。
二、《規劃》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規劃》基本框架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規劃背景、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促進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全面提升公共服務綜合供給四個層面提出了13項重點任務。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規劃》主要內容:
(一)規劃背景:全面總結了“十三五”公共服務體系發展成就,客觀分析了“十四五”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二)總體要求:確定了三個方面的主要目標,即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斷擴大、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圍繞七有兩保障(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和文體服務保障)提出了28項指標,其中預期性指標19項,約束性指標9項。
(三)主要任務: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促進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全面提升公共服務綜合供給四個層面13個方面,提出了發展重點、政策措施和重點工程。
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規劃》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文體服務九個方面,提出了28類項目,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弱項、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
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規劃》重點圍繞普惠托育、學前教育、普通高中、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普惠養老、優質醫療、住房改善等“八大”公共服務領域,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大社會力量供給力度,通過20類項目的實施,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在促進生活服務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方面,《規劃》重點圍繞健康服務、兒童照護、多元化養老、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智慧廣電、特色中醫藥、家政服務八個方面,通過實施31類項目,加快發展高品質多樣化個性化生活服務,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求的客觀需要。
三、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各階段、領域、環節。不斷完善協調機制,加強各部門在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體制創新等方面有效合作。二是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從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宣傳報導、加強典型培育四個方面建立機制。三是構建要素保障體系。從健全財力保障制度、強化人才隊伍建設、保障設施用地需求、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四個方面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保障。四是完善監管監督機制。從加強質量監管、健全誠信體系、推進法治建設三個方面完善監管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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