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按照實施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部署要求,結合遼寧省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3年9月1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17日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遼政辦發〔2023〕11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遼政辦發〔2023〕11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遼寧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9月17日

內容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2〕42號)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按照實施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通過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加快建成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基本養老服務是指由國家直接提供或者通過一定方式支持相關主體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包括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內容。基本養老服務的對象、內容、標準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動態調整,“十四五”時期重點聚焦老年人面臨家庭和個人難以應對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困難時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三)工作原則。
——基礎性原則。著眼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普惠性原則。逐步拓展基本養老服務的對象和內容,使所有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能夠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獲得基本養老服務。
——共擔性原則。在贍養人、扶養人切實履行贍養、扶養義務基礎上,通過多種渠道幫助困難家庭分擔供養、照料方面的負擔。
——系統性原則。推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老年優待等制度資源最佳化整合,共同支持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發展。
二、重點工作
(一)制定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1.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制定《遼寧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並實行動態調整。各地區、各部門要落實省清單服務項目與要求,有條件的市可結合實際適當豐富清單內容。(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廳、省醫保局、省殘聯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建立健全精準服務主動回響機制。
2.建立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金民工程”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及時掌握家庭信息,主動落實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政策。加強殘疾老年人、以老養殘家庭老年人養老服務保障,推動在身份識別、待遇享受、服務遞送、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方面實現資源整合。(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殘聯)
3.建立健全老年人便民關愛服務機制。利用“12345熱線”、“遼事通”等平台,為老年人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便民服務。面向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體,落實分類探訪關愛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大數據管理局、省醫保局、省殘聯)
4.健全能力評估和統計調查機制。依據全國統一的評估標準,推進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逐步實現評估結果全省範圍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與人口普查制度相結合,建立健全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定期匯總、整理、發布統計數據。(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三)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機制。
5.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制度。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能力。推動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合理確定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和補貼標準。為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範圍。(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金融監管總局遼寧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大連監管局)
6.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省、市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55%以上要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養老服務。依法落實養老服務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金融監管總局遼寧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大連監管局)
7.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落實用地用房、水電熱氣等優惠政策,完善運營補貼、綜合責任險補貼等政策,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慈善基金、志願服務等方式,為基本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8.夯實服務隊伍基礎。在高(中)等院校開設相關專業,完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實施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獎補政策。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與鑑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管理服務人員,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四)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9.合理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各市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老年人口狀況和發展趨勢、環境條件等因素,科學編制推動養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發展的整體方案,合理確定設施種類、數量、規模以及布局,形成結構科學、功能完備、布局合理的養老服務設施網路。各市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要按標準和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通過補建等方式完善養老服務設施。(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退役軍人廳)
10.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基礎作用。在保障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向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務,提高床位利用率。探索公辦養老機構通過轉制為國有養老企業等方式進行改革。光榮院在保障好集中供養對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餘床位為其他符合條件的老年優待撫恤對象提供優惠、優待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廳、省國資委)
11.拓展供給渠道。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提升國有經濟在基本養老服務領域有效供給。發展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
(五)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12.提升家庭養老服務能力。依託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或為老服務綜合體、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等提供家庭養老指導服務。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鼓勵支持養老服務機構為長期照護對象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3.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依託和整合現有資源,發展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或為老服務綜合體,在社區層面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居家上門等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傾力打造“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
14.推進適老化改造。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改造。積極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以滿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動、康復護理等需求為重點,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降低老年人套用數位技術的難度,保留線下服務途徑,為老年人獲取基本養老服務提供便利。(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殘聯)
(六)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監管。
15.強化綜合監管。依法打擊整治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和養老詐欺行為,嚴厲懲處欺老虐老行為。推動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主動防範和消除建築、消防、食品、特種設備、疫情防控等方面風險隱患,守住安全底線。(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
16.推進標準化建設。落實《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等國家標準,研究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有關標準,發揮標準對基本養老服務的技術支撐作用。推進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開展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民政廳)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地實際,抓好部署推進。省養老服務聯席會議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研究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督促指導。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及時督導考核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本方案落實落地,推動基本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三)凝聚社會共識。要主動做好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老服務信息,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充分調動各方支持參與基本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
遼寧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序號
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及標準
服務類型
牽頭負責單位
1
職工基
本養老
保險
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
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物質幫助
省人力資
源社會保
障廳
2
城鄉居
民基本
養老保
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
按時足額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物質幫助
省人力資
源社會保
障廳
3
老年人
能力綜
合評估
遼寧戶籍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經自願申請,按照評估標準,由評估機構開展評估,其中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老年人,由醫保部門按規定進行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與健康狀況評估的銜接。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省醫保局
省衛生健
康委
4
高齡
津貼
遼寧戶籍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為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具體標準由各市或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5
養老服
務補貼
遼寧戶籍80周歲及以上經濟困難老年人
為80歲及以上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具體發放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6
養老護
理補貼
遼寧戶籍經濟困難的60周歲及以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為60周歲以上經濟困難、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鑑定或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發放養老護理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具體發放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其中,對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老年人,其養老護理補貼標準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執行。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7
困難殘
疾人生
活補貼
和重度
殘疾人
護理補
遼寧戶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老年人,低保邊緣戶家庭中的一、二級殘疾老年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老年人
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老年人及低保邊緣戶家庭中的一、二級殘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每人每月80元。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省殘聯
8
特困老
年人集
中供養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
對有意願集中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按照便於管理的原則,就近安排到相應的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及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基本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基本生活標準為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照料護理標準中,全自理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0%左右確定,半自理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30%左右確定,全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0%左右確定。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9
特困老
年人分
散供養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
對選擇居家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縣級民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分散供養,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及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基本服務。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基本生活標準為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照料護理標準中,全自理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0%左右確定,半自理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左右確定,全護理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0%左右確定。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10
意外傷
害保險
遼寧戶籍60周歲(女性55周歲)以上的城鄉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
為符合條件的城鄉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每人至少辦理一份意外傷害保險,保費金額由民政部門與承保保險公司協商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負擔。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11
最低社
會保障
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老年人
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按時足額發放低保金。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採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12
困難家
庭常年
病老年
人託管
農村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常年病老年人
農村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常年病老年人,經申請可到縣級民政部門管理的託管中心託管,省每人每月補助400元,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本級財力狀況合理確定託管對象補助標準。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13
探訪關
愛服務
特殊困難老年人
建立獨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台賬,根據老年人實際需求,開展探訪關愛服務。
關愛服務
省民政廳
14
家庭適
老化改
遼寧戶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範圍逐步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高齡、失能、留守、空巢、殘疾老年人家庭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配備輔助器具等設施設備,打造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提升居家養老質量。其中,已申請實施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的,不再進行適老化改造。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15
家庭養
老支持
服務
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員
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失能老年人,其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照護服務
省人力資
源社會保
障廳
16
優撫集
中供養
對國家和社會作出特殊貢獻的優撫對象老年人
老年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且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由光榮院提供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
照護服務
省退役
軍人廳
17
優先享
受公辦
機構養
老服務
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同等條件下優先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照護服務
省民政廳
18
流浪乞
討救助
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老年人
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老年人,救助管理站按有關規定給予食宿等生活照料;對查不清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老年人,超過3個月的,落戶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
物質幫助
省民政廳
19
乘坐城
市公共
交通工
全體老年人
乘坐城市公共運輸工具,減半(免費)支付乘車費用。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減半支付乘車費用;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除乘車費用。
關愛服務
省交通
運輸廳
20
健康
體檢
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1次健康體檢和健康指導,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
關愛服務
省衛生
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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