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遼政辦發〔2022〕32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遼寧省“十四五”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3日
檔案全文
遼寧省“十四五”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統籌解決“一老一小”問題,健全服務體系、增加服務供給、最佳化發展環境、完善監管服務、強化要素保障,促進全省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人民民眾多樣化、多層次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更加有效。到2025年,全省養老服務床位從23.55萬張增長到25.55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55%。全省常住人口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托位數力爭從3個達到4.5個。
——養老托育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全面建立系統完善的服務標準體系,湧現一批有影響力的專業品牌,財政支持和資金投入穩定增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建立健全監督評估機制,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健全服務體系。
1.加強科學規劃布局。結合“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結構變化,統籌規劃建設全省養老托育服務設施,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新建城區、居住(小)區與配套養老托育服務設施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100%;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場所及配套安全設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區要通過政府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補足養老托育設施。
2.統籌推進城鄉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構建縣、鄉、村三級養老托育服務網路,提高城鄉養老托育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大對邊遠農村地區養老托育服務的傾斜支持,消除服務盲區。最佳化鄉村養老設施布局,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推動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到2025年,力爭實現80%的街道至少建設1個具備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全省鄉鎮範圍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城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0%。選擇有條件的城市建成一批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3.充分利用存量資源。鼓勵利用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閒置廠房校舍等存量資源,拓展養老托育功能。探索推動將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具備條件的閒置辦公用房等轉換為養老場所,開展助餐助行、康復護理等服務。政府產權的閒置房屋和設施、居住(小)區內各類閒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設施,可按規定由物業服務企業用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支持公辦和民辦幼稚園利用富餘資源,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設託兒班,招收2—3歲幼兒。
(二)增加服務供給。
4.增強家庭照護能力。強化家庭贍養老年人和監護嬰幼兒的主體責任,落實監護人對孤寡老人、遺棄兒童的監護責任。支持相關機構、行業協會開發養老育幼公益課程,利用網際網路平台等免費開放,或通過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和政府補貼培訓等方式開展家庭育幼技能培訓。大力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貫徹落實探親假、照料假、護理假、產假、哺乳假、育兒假等政策,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等措施,為家庭照護服務提供方便。
5.突出居家社區服務。開展全省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支持縣(區)建設連鎖化運營、標準化管理的示範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路,提供失能護理、日間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行等服務,構建“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支持物業企業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支持嬰幼兒照護設施建設,新建、改擴建一批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形成綜合性的社區托育服務網。發展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育服務支持設施,為社區民眾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6.加強公辦機構建設。堅持公益屬性,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提升改造工程,每個縣(市)建設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護為主的照護型特困服務機構,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托底保障功能。深化公辦機構改革,探索將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完善公建民營機制,打破以價格為主的篩選標準,綜合從業信譽、服務水平、可持續性等質量指標,引進養老托育運營機構早期介入、全程參與項目工程建設,探索開展連鎖化運營。
7.擴大普惠性服務供給。圍繞“政府支持、社會運營、合理定價”,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實施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和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引導各市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土地、規劃、財政、融資、人才培訓等支持性“政策包”,鼓勵企業提供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包”。鼓勵外資企業投資養老服務業,全面落實外商投資國民待遇。
8.推動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按照“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將轉型發展養老服務作為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的主要方向。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普惠養老,儘快解決資源整合、公司組建、在建項目手續審批問題,按照分階段實施的原則,力爭儘早投入運營。
(三)最佳化發展環境。
9.推進康養融合發展。加強康養產業與醫療保健、休閒觀光、現代農業、旅居養老等業態的融合發展。依託遼東綠色經濟區、遼中南溫泉旅遊帶的獨特氣候、生態優勢以及溫泉、森林等特色資源,提供高品質健康療養、慢性病療養、老年病療養等健康產品和服務,打造特色生態康養基地。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老年病、慢病及重大疾病和康復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預防干預、養生保健等業態深度融合,持續開展全省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示範單位評選工作。鼓勵省、市開放大學加強與老年教育的對接、融合,探索舉辦“老年開放大學”“網上老年大學”。
10.深化醫養有機結合。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工作,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實現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常態化運行。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敬老院等利用現有資源,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等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就診綠色通道。
11.促進用品提質升級。鼓勵開發針對老年人的營養強化產品、專用型健康產品和個性化定製功能產品,培育嬰幼兒乳粉民族品牌。積極參與養老托育服務和相關用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推進老年用品認證制度。推進智慧型服務機器人領域後發趕超,啟動康復輔助器具套用推廣工程,實施智慧老齡化技術推廣套用工程,推進養老托育產品高質量發展。
12.培育智慧養老托育新業態。加快發展以智慧養老為主要業態的養老服務業,加強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硬體產品在養老托育服務領域的深度套用。研究開發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簡化應用程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務。創新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物品代購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
13.建設老年友好兒童友好環境。普及公共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持續推動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老年人、殘疾人、兒童服務設施無障礙(信息無障礙)建設及改造。加強母嬰設施配套,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普遍設定專席及綠色通道。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託管服務設施。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做到願改盡改。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支持城市街區、道路、社區以及學校等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適兒化改造。積極開展養老護理、母嬰護理等家政服務培訓,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作用,為居民提供便利化養老托育服務。
(四)完善監管服務。
14.落實綜合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養老托育機構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對養老托育機構建築、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重點環節安全監督檢查。落實養老服務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開展養老服務等級評定與認證,並與獲取政府補貼、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評先獎勵掛鈎。
15.提高應急救援和風險應對能力。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將養老托育納入全省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制定落實火災預防和疏散逃生應急預案,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制定落實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所有養老托育機構按規定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和設施設備。嚴防不法分子在“一老一小”領域以虛假投資、欺詐銷售、高額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6.營造良好政務服務環境。貫徹落實《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規範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程式。編制《遼寧省養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推進全省養老服務領域基層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強養老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做好家政服務信用信息錄入和歸集,實現與省信用信息平台交換和共享,規範對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的管理。落實養老托育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改善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各地區要建立健全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托育工作推進機制,完善能力評價機制,加強對養老托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服務能力提升成效。將養老托育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和服務能力評價機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推動各項任務落地。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建立工作協同機制,加強部門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實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有關稅費優惠、運營補貼等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養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民用價格。按規定對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機構依法依規給予補貼,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養老托育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統籌安排中央及省級建設投資支持養老托育發展。
(三)提升金融服務質效。鼓勵各類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加大對養老托育領域的投資力度。鼓勵銀行機構積極探索推進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收費權質押貸款等新產品和新服務,最佳化審批流程,拓寬抵押擔保物的範圍。引導銀行機構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民辦養老機構、托育機構,繼續予以資金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相關企業通過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
(四)加強用地保障。各地區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中要保障養老托育用地需求,並結合實際安排在合理區位。鼓勵利用低效或閒置土地建設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和設施。非獨立場所按照相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托育點並通過驗收的,不需要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
(五)強化養老托育人才隊伍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設定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嬰幼兒發展和管理、嬰幼兒保育等相關專業,結合行業發展和企業所需,修訂培養方案,調整課程體系,完善教學標準。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推行養老托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加強養老托育從業人員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持續加大脫貧地區相關技能培訓力度,推動各地區養老托育服務需求與脫貧地區勞動力供給有效對接。深化校企合作,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支持實訓基地建設,推行養老托育“職業培訓包”和“工學一體化”培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