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陝西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由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0月20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方案發布,方案全文,

方案發布

索 引 號:116100000160002917/2023-00732
主 題 分 類:社會保障
發 布 機 構:陝西省政府辦公廳
成 文 日 期:2023-10-20
效 力 狀 態:有效
文 號:陝政辦發〔2023〕23號
名 稱: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2〕42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黨對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加快建成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到2025年,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更加完善,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制不斷健全,養老服務設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
二、重點工作
(一)制定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1.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省級發布《陝西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各市(區)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養老服務需求變化等因素,制定發布本地區清單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清單要明確服務對象、項目、內容、標準、類型等,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基本養老服務。各市(區)政府清單應當包含《陝西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中的服務項目,且覆蓋範圍和實現程度不得低於省級清單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此基礎上拓展服務內容。〔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區)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建立精準服務主動回響機制。
2.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統計工作。科學設定基本養老服務調查統計項目和具體指標,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制度,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省統計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貫徹實施老年人能力評估規範國家標準,出台我省評估實施辦法,開展老年人能力、需求、身體狀況、照護情況等相關評估,推動評估結果全省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將評估結果作為發放經濟困難老年人服務補貼、家庭適老化改造、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等基本養老服務的重要依據。(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困難老年人主動發現機制。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困難老年人基礎信息採集和跨部門數據共享。建立健全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細化與常住人口、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主動納入保障和服務範圍,逐步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公安廳、省統計局、省殘聯、省政務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困難老年人探訪服務。各縣(市、區)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採取上門探視、通訊探訪等多種方式,對分散供養特困老人、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開展探訪關愛服務,到2025年月探訪率達100%。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社工站專業服務作用,運用“五社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實施格線化管理,鼓勵鄰里互助、結對幫扶,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等參與探訪關愛服務。(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加強養老服務領域信息無障礙建設,堅持傳統線下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並行,切實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慧型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依託基層管理服務平台,提供養老政策諮詢、服務推薦、辦事指導等一站式服務,創製全省養老服務機構電子地圖。(省民政廳、省政務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機制。
7.推動建立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加強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政策銜接。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合理確定補貼覆蓋範圍和補貼標準,做好與殘疾人“兩項補貼”、長期護理保險等政策的銜接。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合老年人需求的人身保險產品,引導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各地結合實際對養老服務機構購買綜合責任保險予以補助。(省民政廳、省殘聯、省財政廳、省醫保局、金融監管總局陝西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完善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持續加大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發展養老服務事業。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給予支持,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不低於60%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實施意見,細化目錄清單、服務標準等內容,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拓展資金統籌渠道,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開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慈善和志願服務活動,依法通過慈善捐贈、公益活動、志願服務等方式為基本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落實養老服務優惠扶持政策。開展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養老服務,支持物業、家政服務企業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落實土地、金融及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省級可對運營管理服務較好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後獎補,各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市(區)政府可提高民辦養老機構新建、改擴建床位建設補貼標準。(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10.科學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各市、縣、區民政部門要會同同級自然資源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規劃和老年人口分布、公共服務資源、養老服務需求、經濟發展等因素,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報本級政府批准後,納入同級國土空間規劃同步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規劃,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配齊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制定全省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標準,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按標準和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既有居住小區通過補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達到配建標準,不得挪作他用。各市、縣、區政府要制定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具體工作方案,儘快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政府投入資源或者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優先用於基本養老服務。(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基礎作用。突出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強化兜底保障養老服務能力,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建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管理制度,重點向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務,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現役軍人家屬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及退役軍人等入住養老機構。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聚焦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增設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到2025年,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55%,確保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星級評定達到一星至三星標準的公辦養老機構占比達80%以上。(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拓展基本養老服務設施供給渠道。提升國有經濟對養老服務體系的支持能力,強化國有經濟在基本養老服務領域有效供給。鼓勵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增加普惠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扶持養老服務機構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打造一批養老服務領域“陝西品牌”。發揮政府引導和財政資金示範帶動作用,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將光榮院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範圍,光榮院在保障好集中供養對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餘床位為其他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優待撫恤對象提供服務,有條件的利用醫療衛生資源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國資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互助幸福院在服務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的積極作用,因地制宜最佳化布局、調整功能。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應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提供家庭養老指導服務,幫助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有條件的市、縣、區政府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轉維護經費和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給予適當補助,鄉鎮(街道)負責指導監督,村(居)委會為運營管理主體。鼓勵和動員企業、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助力設施運營。鼓勵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向留守兒童、殘疾人等開放,充分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15.完善城市養老服務網路。各地按照經濟發展水平,建設布局合理、供需銜接的“縣、街道、社區”三級城市養老服務設施網路。在縣(市、區)建設以照護失能老年人為主,專業性較強的養老服務機構;在街道建設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供需對接、資源統籌等功能的區域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社區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到2025年,全省鄉鎮(街道)區域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不低於60%,建成18個全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示範縣,“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基本形成。開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全力推進覆蓋城鄉、布局均衡、方便可及、服務規範的老年助餐服務網路。支持社會力量運營家庭養老床位,將服務延伸至家庭。引導物業、家政等服務企業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提升便捷化水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最佳化縣域養老服務資源布局。健全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鄉鎮區域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網路。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在滿足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空餘床位向社會開放。有條件的區域敬老院拓展服務功能,升級為鄉鎮區域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為老年人開展日托、全托、上門服務等。(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鄉鎮、村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統一規劃、毗鄰建設。縣級以上衛生健康、民政、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並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之間開展簽約合作,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立醫療服務站點,並向養老機構、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到2025年,建設500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中心。落實老年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長期處方服務和居家醫療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制,提高家庭醫生簽約率。依託地區生態資源優勢,打造一批旅居養老基地。(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開展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加快推進無障礙改造和環境建設,鼓勵已建成居住區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養老應急呼叫器等適老化設施。加強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服務設施等老年人日常生活設施和場所的無障礙建設。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分散特困供養的失能、高齡、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對生活困難的重度老年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對符合條件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傷殘退役軍人等對國家和社會作出特殊貢獻的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2025年前完成5萬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養老品質。(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殘聯、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養老服務隊伍能力。
19.加大養老人才培訓力度。持續實施養老護理員“千人培訓計畫”,組織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及各類專業人員培訓。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增加養老護理員配備,逐步使公辦養老機構與其收住的失能老年人養護比例不低於1∶4。鼓勵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全員持證上崗,支持養老服務從業者考取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委編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健全養老護理員激勵機制。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培養、崗位(職務)晉升、激勵評價機制,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引導用人單位健全和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與薪酬待遇掛鈎機制。有條件的市(區)可通過建立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制度,提高養老護理人員待遇。通過舉辦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和選樹“最美護理員”等措施,不斷提升養老護理職業榮譽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21.發揮為老服務組織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等力量參與為老服務,開展“銀齡互助”活動。鼓勵持證社會工作者開展老年社會工作,引導專業社會服務組織及在校學生參與志願服務。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達到12人以上。(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老齡辦、省委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22.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各市(區)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發揮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的重要作用,定期研究推動解決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落實措施和進度安排,確保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任務落地見效。
23加強督導檢查。各市(區)要切實履行責任,建立健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和監督機制,定期檢查考評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各地要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24加強改革創新。要聚焦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難點痛點堵點,加強探索創新,打造陝西特色發展模式。積極爭取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升工程項目,充分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等要素資源,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提升基本養老服務和水平,打造一批縣域養老服務發展示範區。
25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介,樹立積極老齡觀,大力宣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推動基本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主動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老服務信息,提高廣大民眾對發展基本養老服務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凝聚思想共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養老服務、關心養老事業、支持基本養老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引導社會力量、慈善組織和志願者等民眾性組織提供基本養老服務,關心關愛老年人。
附屬檔案:陝西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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