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滬府辦發〔2022〕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29日
方案內容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深化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構建政府主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教養醫相結合的托育服務體系;“一老一小”整體推進機制更加健全。
——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更加有效。到2025年,全市養老床位從15.9萬張增加到17.8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不低於60%;各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均不低於常住人口每千人40平方米,有條件的區力爭達到常住人口每千人50平方米。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於60%,開設托班的幼稚園占幼稚園總數比重不低於50%,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對常住人口適齡嬰幼兒家庭全覆蓋。
——養老托育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行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體系更加健全,從業人員整體素質顯著提升,政府投入和行業籌資水平穩定增長,數位化轉型成效明顯,覆蓋全行業、全流程的監管體系全面建立,養老托育服務更加專業、科學、均衡、智慧和可持續。
——民眾滿意度不斷提高。積極回應人民民眾新期待,加快推動養老托育服務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建立健全養老托育服務動態評價和需求反饋機制,持續提升服務精準性和便利度,人民民眾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促進養老服務結構最佳化功能提升
1.保障基本養老服務。制定上海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完善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與管理辦法,明確建設、服務標準和管理要求,適當最佳化房型設定。建立保基本養老床位統籌利用機制,依託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立輪候規則,研究激勵政策,為老年人跨區域養老提供便利。鼓勵各區建立本區域養老床位統籌利用機制,提高床位整體利用率。
2.最佳化養老服務設施區域布局。制定“十四五”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穩步增加養老床位和各類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重點在新城和老年人口密集地區新增養老床位,鼓勵中心城區進一步挖掘潛力,就近增加養老床位。研究實施存量養老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改善軟硬體條件,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3.增強養老機構專業照護功能。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認知障礙照護床位。修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定指引,通過新建、改造等方式,增加護理型床位。制定認知障礙照護床位設定地方標準,鼓勵發展老年認知障礙照護機構,支持在養老機構建設認知障礙照護單元。到2025年,認知障礙照護床位達到1.5萬張。
4.分類提升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推動日間照護服務機構分類發展,引入專業機構管理,為部分失能、失智老人提供照料護理、康復輔助等服務,將符合條件的機構和服務納入長護險覆蓋範圍。完善長者照護之家入住標準和退出機制,強化短期照護功能。最佳化老年助餐服務,鼓勵多元主體參與。探索發展家庭照護床位。開展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實現街鎮全覆蓋。大力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支持利用農村宅基地或閒置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5.深化醫養康養結合。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同址或鄰近設定。深化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服務機制,探索以項目方式,為在養老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醫護人員支付勞務費。探索組建區域醫養聯合體,推動在醫療、養老、護理、康復等機構之間有序轉診、雙向轉介。推廣“養老院+網際網路醫院”模式,為老年人常態化提供開藥、問診、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務。促進體養結合,建設長者運動健康之家。推動符合條件的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養老服務。
6.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堅持預防為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廣健康養老理念。建設以市老年醫學中心為引領,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為骨幹,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或護理院,支持民營護理、康復醫療機構發展。健全安寧療護服務體系,提升臨終患者生命尊嚴。全面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最佳化就醫流程,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老年人健康檔案,整合老年人體檢、智慧健康驛站自檢、醫療機構診療記錄等信息,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
7.深化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修訂《上海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辦法》,完善評估認定、服務內容、過程監管、質量評價、支付標準等政策。研究提高養老機構照護服務長護險支付標準。完善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第三方綜合評價標準體系,促進健康規範發展。推進長三角長護險養老機構延伸結算試點,支持老年人異地養老。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商業長護險產品,探索引入商業保險機構等參與長護險經辦服務。
(二)擴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
1.提升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將科學育兒指導納入“出生一件事”,免費發放《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冊》,實現常住人口嬰幼兒家庭全覆蓋,提供從懷孕初始到兒童期的孕育和健康指導。每個街鎮配備1個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每年為有需求的適齡嬰幼兒家庭就近提供不少於10次的指導服務。依託“隨申辦”移動端推廣“育之有道”APP等套用,探索與網際網路平台合作,擴大免費育兒資源知曉度和覆蓋面。開展“育兒加油站”“親子嘉年華”等活動,提供膳食營養指導、生長發育檢測、心理健康等教養醫結合服務。制定實施科學育兒指導工作規範與評估辦法,加強質量監督。
2.推動幼稚園開設托班。在有條件的公辦幼稚園新開、增開托班,新建和改擴建的公辦幼稚園原則上均要開設托班。完善公辦幼稚園辦托班管理制度,明確托班硬體、師資、招生和經費保障等標準和規範。鼓勵有條件的民辦幼稚園開設普惠性托班。
3.鼓勵各類主體舉辦普惠性托育機構。完善托育服務設施設定標準和機構管理辦法,保障安全和服務質量,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參與。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園區、商務樓宇等,利用各類資源新建或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4.探索發展社區托育服務。制定社區托育設定標準和管理制度,鼓勵利用各類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化、嵌入式的“寶寶屋”等托育場所,提供臨時托、計時托等普惠托育服務。支持通過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托育機構,對社區托育場所進行規範化管理。
5.促進“一老一小”融合發展。將養老托育服務納入“15分鐘社區生活圈”和家門口綜合服務體系,加強資源統籌和共建共享。在社區為活力老人帶養嬰幼兒提供場地、設施等便利,開發針對性育兒指導課程,助力隔代照料。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作用,為居民提供養老托育服務。
(三)增加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托育服務
1.發展多樣化養老托育服務。鼓勵各類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組建上海健康養老領域國有企業集團。鼓勵為有需求的家庭定製個性化科學育兒指導和上門托育服務。培育老年教育多元舉辦主體,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鼓勵旅遊企業創新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旅遊產品。支持更多市場主體參與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提供多樣化產品和服務。積極推進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支持物業企業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
2.促進養老托育產品提質升級。積極發展老年人生活用品、護理產品、康復輔具等老年用品產業,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舉辦中國國際養老、輔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發揮產業對接平台功能。探索將康復輔具納入醫療器械創新審批特別通道,加快審批流程,拓寬套用場景,大力發展康復輔具特色產業園區。積極培育兒童玩教具、動畫設計、旅遊等行業領軍品牌。
3.推動家政服務提質擴容。深化家政服務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發揮試點區示範帶動作用。大力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推動家政服務規範化、標準化。鼓勵家政企業針對“一老一小”照護需求,開發針對性、個性化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參與提供養老托育服務。
4.加快數位化轉型。實施“數字夥伴計畫”,開展網際網路套用適老化和信息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探索利用市場機制推廣“為老服務一鍵通”,加強老年人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助力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圍繞老年人防跌倒、緊急救援、獨居老年人居家“安全監測”、認知障礙老人防走失等場景,發布智慧養老套用場景需求清單和產品名錄。推動托育服務場所智慧化改造,建設幼兒來離園智慧型管理、體質體能健康狀況、戶外活動監測等套用場景。完善上海市養老服務平台和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管理平台功能,並納入全市“一網通辦”,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加強養老托育人才隊伍建設
1.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專業或課程。支持上海開放大學在養老、托育、家政等領域,開展學歷教育、非學歷培訓和社區教育。培育產教融合型養老托育企業,支持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積極培育養老托育領域專業社會工作者。
2.強化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實施養老托育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工程,加強職業道德建設,開展養老托育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持行業協會等組織面向從業人員開展養老護理員、育嬰員、保育員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參加養老托育相關職業工種培訓且技能等級認定合格的從業人員,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3.完善人才激勵保障政策。全面實施養老護理員薪酬等級體系,開展養老護理員市場工資價位監測。研究發布保育員等崗位市場工資指導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給予適當補貼。將養老產業納入上海市人才引進重點支持範圍。組織舉辦上海市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競賽、保育隊伍技能大賽,按照規定開展評比表彰。
(五)提升養老托育監管服務效能
1.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試點推進養老托育服務機構設立“一件事”。定期發布養老托育服務支持政策清單,推動實現線上申請和辦理。支持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機構發展,為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在滬跨區域享受優惠政策提供便利。建立養老托育政務服務評價機制,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2.完善行業綜合監管體系。落實《上海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辦法》。完善托育機構監管機制,開展托育服務市場排摸和分類治理。建立養老托育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實行分級分類監管,為守信主體提供容缺審理、政策資金扶持等激勵,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懲戒。健全養老托育多部門聯合監管和執法機制,減少多頭重複監管。發揮行業協會積極作用,加強標準制定,強化行業自律。
3.防範化解各類風險。建立養老托育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制定落實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對養老托育機構建築、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重點環節安全監督檢查。加強對養老機構收取的質押金、預收款等大額資金的監管,規範托育機構收費行為。制定完善針對養老社區等新業態的監管措施。嚴防不法分子在“一老一小”領域以虛假投資、欺詐銷售、高額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統籌推進工作機制
建立上海市“一老一小”工作統籌推進機制,研究制定養老托育重大政策,推動重點任務、重大項目落地實施。各區成立區“一老一小”工作統籌推進機制。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地。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跟蹤評估工作。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推進落實上海市“十四五”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意見,提高保基本養老床位建設支持標準,對存量養老機構改造、認知障礙和護理型養老床位、各類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給予補貼。研究制定“十四五”普惠性托育服務設施建設支持政策,最佳化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獎補政策。鼓勵各區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運營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社會主體提供養老托育服務。研究補需方與價格改革聯動機制,對困難對象入住保基本養老機構,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對在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入托的困難家庭幼兒,減免托費。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設施項目,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
(三)完善收費機制
落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堅持分類管理,最佳化保基本養老機構調價流程。完善長者照護之家、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點等社區養老服務收費政策,促進專業化、可持續發展。最佳化公辦幼稚園辦托班收費政策,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攤規則。
(四)強化用地用房保障
將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各層次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保障用地需求,並安排在合理區位。嚴格落實養老服務機構、幼稚園和托班等公建配套設施與新建住宅“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建設要求。對新建養老托育服務設施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採用劃撥方式供地。降低養老用地成本,實現整體地價水平與標準廠房類工業基準地價相當。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鼓勵利用存量廠房、商辦建築等提供養老托育服務。各區建立工作機制,細化操作流程,定期發布存量設施用於養老托育服務的資源目錄。非獨立場所按照相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托育點並通過驗收的,不需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
(五)加強金融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養老托育特色信貸,提供優惠利率支持。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貸款作用,向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大額長期優惠貸款支持。創新信貸支持方式,探索推進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收費權質押貸款等方式,落實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政策。發揮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養老托育機構融資提供增信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通過上市、債券市場融資。支持保險機構開發養老托育相關責任險和運營險。
(六)落實稅費優惠
對在社區依託固定場所設施提供養老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其提供養老托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用於提供養老托育的房產、土地,按照規定享受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養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價格。企業設立的員工子女托育點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費用,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養老托育機構,按照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七)營造良好環境
落實《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研究推進上海市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立法。堅持積極老齡化理念,創造條件讓老年人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積極推進“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建設。
(八)建立考核機制
建立養老托育支持政策與工作成效聯動機制,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在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將養老托育服務工作納入相關考核內容。
附屬檔案:上海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表
附屬檔案
上海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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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保基本養老床位統籌利用機制,為老年人跨區域養老提供便利.鼓勵各區建立本區域養老床位統籌利用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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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日間照護服務機構分類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機構和服務納入長護險覆蓋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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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服務機制,探索以項目方式,為在養老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醫護人員支付勞務費. | |
| 探索“養老院+互、聯網、醫院”,推動、網際網路醫院為老.年人常態化提供開藥問診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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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服務.建立健全安寧療護服務體系. | |
| 修訂«上海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辦法»,完善評估認定、服務內容、過程監管、質量評價、支付標準等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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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為有需.求的適齡嬰幼兒家庭就近提供不少於10次的指導服務 | |
| 依託“隨申辦”移動端推廣“育之有道”APP等套用,探索與網際網路平台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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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條件的公辦幼稚園新開、增開托班,新建和改擴建的公辦幼稚園原則上均要開設托班. | |
| 完善公辦幼稚園辦托班管理制度,明確托班硬體、師資、招生和經費保障等標準和規範. | |
| 完善托育服務設施設定標準和機構管理辦法,保障安全和服務質量,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參與. | |
| 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園區、商務樓宇等,新建或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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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更多市場主體參與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提供多樣化產品和服務. | |
| 支持物業企業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 | |
| 支持舉辦中國國際養老、輔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發揮產業對接平台功能. | |
| 探索將康復輔具納入醫療器械創新審批特別通道,大力發展康復輔具特色產業園區. | |
| 深化家政服務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針對“一老一小”照護需求,提供專業服務. | |
| 實施“數字夥伴計畫”,開展網際網路套用適老化和信息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探索利用市場機制推廣“為老服務一鍵通”,加強老年人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助力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 | |
| 完善上海市養老服務平台和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管理平台功能,並納入全市“一網通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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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專業或課程,支持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實訓基地. | |
| 實施養老托育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工程,對參加養老托育相關職業工種培訓且技能等級認定合格的從業人員,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 |
| 全面實施養老護理員薪酬等級體系,開展養老護理員市場工資價位監測,研究發布保育員等崗位市場工資指導價. | |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給予適當補貼. | |
| 組織舉辦上海市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競賽、保育隊伍技能大賽,按照規定開展評比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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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機構發展,為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在滬跨區域享受優惠政策提供便利. | |
| 落實«上海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辦法»,加強對養老機構收取的質押金、預收款等大額資金的監管. | |
| 完善托育機構監管機制,開展托育服務市場排摸和分類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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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制定“十四五”普惠性托育服務設施建設支持政策, 最佳化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獎補政策. | |
| 研究補需方與價格改革聯動機制,對困難對象入住保基本養老機構,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 |
| 完善長者照護之家、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點等社區養老服務收費機制. | |
| 最佳化公辦幼稚園辦托班收費政策,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攤規則. | |
| 嚴格落實養老服務機構、幼稚園和托班等公建配套設施與新建住宅“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建設要求. |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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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鼓勵利用存量廠房、商辦建築等提供養老托育服務.各區建立工作機制,細化操作流程,定期發布存量設施用於養老托育服務的資源目錄. | 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 |
| 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貸款作用, 向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大額長期優惠貸款支持. | |
| 發揮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養老托育機構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 |
| 全面落實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有關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優惠政策. | |
| 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養老托育機構,按照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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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制訂背景
“一老一小”關乎每個家庭和城市長遠發展。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等戰略部署,按照國辦印發的《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制定形成了《上海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提出4方面工作目標、30項政策措施。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5年,實現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供給更加有效、服務質量明顯提高、民眾滿意度更高的工作目標。養老方面,到2025年,深化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全市養老床位從15.9萬張增加到17.8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不低於60%;各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均不低於常住人口每千人40平方米,有條件的區力爭達到常住人口每千人50平方米。托育方面,到2025年,構建政府主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教養醫相結合的托育服務體系。強化各級政府責任,增加公辦托班供給,加大對普惠性托育機構的政策支持,探索社區托育服務模式,全面提升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於60%,開設托班的幼稚園占幼稚園總數比重不低於50%。
(二)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重點任務包括促進養老服務結構最佳化功能提升、擴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增加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托育服務、加強養老托育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養老托育監管服務效能共5個方面22項內容;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完善收費機制、強化用地用房保障、加大金融支持、落實稅費優惠、營造良好環境、建立考核機制共8項內容。
1.養老方面。關於機構養老,出台“十四五”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意見,在五個新城加大養老設施布局力度。大力發展護理型床位和認知症照護床位,到2025年,護理型床位占比從32%增至60%、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從5000張增至1.5萬張。建立保基本養老床位統籌利用機制,提高床位利用率。深化長護險試點,提高養老機構照護服務的長護險支付標準。關於居家社區養老,推動日間照護服務機構分類發展,引入專業機構運營管理,提供照料護理、康復輔助等服務。全面推進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實現街鎮全覆蓋。完善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探索發展家庭照護床位,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大力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深化醫養康養結合,完善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服務機制,探索“養老院+網際網路醫院”。推動養老產業發展,組建上海康養醫養集團。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給予適當補貼。
2.托育方面。加強科學育兒指導,每年為有需求的適齡嬰幼兒家庭提供10次科學育兒指導服務,探索與網際網路平台合作,精準推送科學育兒資源。推動幼稚園開設托班,在有條件的公辦幼稚園新開、增開托班,新建和改擴建的公辦幼稚園原則上均要開設托班,完善公辦幼稚園辦托班管理制度,最佳化公辦幼稚園辦托班收費政策。鼓勵各類主體舉辦普惠性托育機構,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園區、商務樓宇等,利用各類設施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對於非獨立場所按照相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托育點並通過驗收的,不需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服務設施建設支持政策,最佳化財政獎補政策。探索試點社區托育,支持各區利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化、嵌入式的托育場所,研究制定社區托育服務標準和管理制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作用,為居民提供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