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

《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根據民政部等十部門《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和《江西省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就江西省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提出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19日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民政局、政法委、文明辦、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殘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省民政廳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了《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民政廳
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員會
江西省文明辦(代章)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江西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9月19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根據民政部等十部門《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江西省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江西省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持尊重意願、主動服務,堅持安全為先、守住底線,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落實基層政府責任,強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和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及時發現、有效防範、穩妥化解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安全風險,兜牢安全底線,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讓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靜心、舒心。
(二)工作目標。到2023年10月前,全省所有縣(市、區)出台多部門聯動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工作制度。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黨委領導,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區域統籌、條塊協同、共建共享的探訪關愛工作機制,全面完成轄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摸底排查,建立服務對象基本情況及關愛服務台賬,形成服務清單,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並根據老年人實際開展關愛服務,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二、重點工作
(一)建立探訪關愛工作制度。各縣(市、區)建立由縣委統籌,縣政府指導街道(鄉鎮)核准老年人信息及關愛服務需求,督促、輔助老年人法定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建立以黨建為引領,政府力量與社會力量共同探視巡訪、共同提供關愛服務的縣級統一的探訪關愛工作及監管制度,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同時建立相關褒揚制度。
(二)釐清探訪關愛對象台賬。縣(市、區)政府應匯總民政、衛健、殘聯等部門現有本地常住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基礎數據,形成特殊困難老年人基礎資料庫後,下發街道(鄉鎮)進行上門入戶摸排、核實,進一步明確老年人了解接受探訪關愛服務意願,對於摸排中存在遺漏、缺失、信息錯誤的及時予以更正或補足,人戶分離的老年人應核實現常住地,形成探訪關愛對象台賬並分類,定期予以更新。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在認定特殊困難老年人範圍時覆蓋易發生居家安全風險且家庭照料存在困難的老年人,探索細化分類,逐步擴大探訪關愛對象群體範圍,依託江西省養老綜合服務平台或當地大數據平台等信息平台實現動態更新。
(三)明確探訪關愛服務內容及頻次。探訪關愛服務提供應以個人自願為前提,以落實家庭主體責任為基礎,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導向,著力解決老年人居家養老困難或者幫助化解安全風險。縣級政府明確相關政府部門服務範圍及政府購買服務可覆蓋內容,各街道(鄉鎮)明確社會力量關愛服務內容。按照普遍探訪和重點探訪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老年人狀況合理確定服務頻次,對失能的特殊困難老年人等應列為探訪關愛重點服務對象,定期上門入戶,每月探訪關愛不少於兩次,在資源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增加關愛頻次。具體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居家安全服務。了解老年人表達能力、行動能力、反應能力、疾病情況、精神狀況等健康方面情況;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電氣暖設施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了解老年人是否有因受到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突發事件等影響造成衣食住行醫等方面的臨時生活困難情況。如有相關需求的,幫助提供老年人能力評估、健康檢查、設施設備維修、志願者幫扶等服務,必要時上報有關政府部門予以介入。
2.精神慰藉服務。了解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是否履行贍養扶養義務,是否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的心理與精神狀況,是否有精神慰藉需求等。對缺失家人關愛、存在精神慰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親情連線、志願者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陪伴、陪聊、傾聽、心理疏導等服務,必要時幫助對接法律援助或醫療資源予以干預。
3.政策資源連結服務。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醫等方面的困難,是否享受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等情況,對可能符合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條件的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請,並視情給予必要協助;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居家適老化改造等服務需求情況,如有相關需求,幫助對接專業養老服務和醫療健康等服務資源。
4.其他服務。了解老年人是否需要緊急救援、需求轉介和其他個性化服務,可結合實際創新提供服務。在春節、重陽節等特殊節日期間,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
(四)組建探訪關愛服務隊伍。各地要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聯動機制,匯集服務資源成立以街道(鄉鎮)為單位的,涵蓋民眾性自治組織、基層老年協會、業主委員會、格線員、家庭醫生、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物業服務人員、志願者、老黨員、低齡健康老年人、親屬鄰里等人群的探訪服務隊伍。
(五)規範探訪關愛服務標準。以縣為單位明確探訪關愛服務標準規範,探視服務應以老年人法定贍養人為主,探訪關愛服務隊伍為輔。對與老年人在同一縣(市、區)居住的老年人法定贍養人,應將其列入探訪關愛隊伍,並指定為第一巡訪員,督促其定期到老年人家中探望履行法定贍養義務;對不在同一縣(市、區)居住的,督促其定期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與老人保持聯繫。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依託信息化及物聯網終端設備等,搭建特殊困難老年人供需及服務質量監管平台,打造探訪關愛場景,並與省養老綜合服務平台等政府平台對接,整合供需資源,進一步提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質量,助力特殊困難老年人實現安全高質居家養老。
(六)做好探訪關愛應急處置。各地應建立探訪關愛健全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向老年人及探訪關愛人員進行宣講。當發現老年人或老年人居住環境出現緊急特殊情況有可能影響老年人基本安全時,探訪關愛服務人員應第一時間協助撥打緊急求助電話,幫助聯繫其家庭成員或其他緊急聯繫人,必要的情況下應聯繫相關政府部門或專業機構進行緊急處置。當發生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時,探訪關愛服務人員要結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探訪關愛服務。在實施封控管理等不可抗力情況無法上門探訪的情況下,應加大遠程探訪頻次,通過電話、視頻、微信或其他物聯網設備等方式加強溝通,及時了解老年人狀況並提供幫助。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委要加強對探訪關愛服務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不斷完善推進機制。積極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動員黨員幹部積極參與探訪關愛服務。建立常態化考核機制,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工作納入平安江西建設、政府高質量發展、文明實踐服務、鄉村振興等任務統籌推進。
(二)落實部門職責任務。各地養老服務領導小組要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納入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明確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整合各部門政策資源,動員慈善組織捐贈,引導志願服務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加強政策落實監管。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及時掌握、動態更新本街鎮居住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情況和需求,對於人戶分離對象的有關情況及時告知戶籍地街鎮,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工作納入格線化管理內容。民政部門要主動靠前,組織力量對探訪關愛服務隊伍提供培訓,結合開展探訪關愛服務統籌做好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引導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參與探訪關愛,加強服務監管,定期對各地《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見附屬檔案)等記錄進行抽查,有條件的地區可與相關部門建立老年人數據信息化交換、共享機制,定期交換、共享相關數據。公安部門要提供特殊困難老年人的人口、居住地等變化情況並根據探訪關愛台賬錄入情況及時核實、更新。財政部門要統籌現有渠道資金,落實探訪關愛服務工作經費,指導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協同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納入農業和農村規劃重點任務,作為農村公共服務重要方面,推進農村養老提質升級。衛生健康部門要配合提供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信息,將探訪關愛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關愛工作相結合,參與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殘聯組織要提供並核准、更新殘疾老年人信息,將探訪關愛服務納入“關愛殘疾老年人志願服務活動”。教育部門要積極引導在校生參與探訪關愛服務。住建部門要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在開展日常巡查、上門維修等服務中同步參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各地老齡辦要引導基層老年協會參與探訪關愛服務。
(三)營造孝親敬老風尚。各地要運用多種宣傳方式,主動宣傳相關政策和工作推進情況,使特殊困難老年人及其子女、親屬知曉政策,尤其讓高齡、獨居、失能(失智)、重殘等需求度高的老年人應曉盡曉,同時注重保護老年人隱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子女或其他贍養人守法意識,督促落實贍養義務。及時總結推廣優秀經驗做法,宣傳先進典型,形成孝親敬老的良好風尚,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幫助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友好環境。

內容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加強對特殊老年人的關愛服務,根據民政部等十部門《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和《江西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等檔案精神,省民政廳會同省委政法委、省文明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省老齡辦出台了《江西省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方案》(贛民字〔2023〕38號)。
二、主要內容
《服務方案》共分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充分認識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各地要提高認識,全省所有縣(市、區)都應出台符合當地實際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工作制度。年底前基本建成黨委領導,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區域統籌、條塊協同、共建共享的探訪關愛工作機制,全面完成轄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摸底排查,建立服務對象基本情況及關愛服務台賬,形成服務清單,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並根據老年人實際開展關愛服務,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第二部分,開展探訪關愛服務工作。通過建立探訪關愛工作制度、釐清探訪關愛對象台賬、明確探訪關愛服務內容及頻次、組建探訪關愛服務隊伍、規範探訪關愛服務標準、做好探訪關愛應急處置六個方面,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居家安全服務、精神慰藉服務、政策資源連結服務以及創新個性化服務。
第三部分,加強組織保障。要求從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部門職責任務、營造孝親敬老風尚3個方面,保障各項探訪關愛措施落實到位。
三、特色亮點
《服務方案》在部門職責方面細化任務分工,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落實基層政府責任,強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和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各地養老服務領導小組要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納入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明確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整合各部門政策資源,動員慈善組織捐贈,引導志願服務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加強政策落實監管。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及時掌握、動態更新本街鎮居住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情況和需求,對於人戶分離對象的有關情況及時告知戶籍地街鎮,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工作納入格線化管理內容。
民政部門要主動靠前,組織力量對探訪關愛服務隊伍提供培訓,結合開展探訪關愛服務統籌做好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引導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參與探訪關愛,加強服務監管,定期對各地《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等記錄進行抽查,有條件的地區可與相關部門建立老年人數據信息化交換、共享機制,定期交換、共享相關數據。
公安部門要提供特殊困難老年人的人口、居住地等變化情況並根據探訪關愛台賬錄入情況及時核實、更新。
財政部門要統籌現有渠道資金,落實探訪關愛服務工作經費,指導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協同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納入農業和農村規劃重點任務,作為農村公共服務重要方面,推進農村養老提質升級。
衛生健康部門要配合提供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信息,將探訪關愛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關愛工作相結合,參與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
殘聯組織要提供並核准、更新殘疾老年人信息,將探訪關愛服務納入“關愛殘疾老年人志願服務活動”。
教育部門要積極引導在校生參與探訪關愛服務。
住建部門要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在開展日常巡查、上門維修等服務中同步參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
各地老齡辦要引導基層老年協會參與探訪關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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