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是上海市民政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上海市民政局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民政局、黨委政法委、文明辦、教育局、公安分局、財政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農業農村委、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殘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民發〔2022〕73號)《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實施意見》《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等精神,以及國家、本市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市民政局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了《上海市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員會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4月24日
檔案全文
上海市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
為幫助解決老年人居家養老困難,預防和減少老年人居家養老安全風險,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相關決策部署,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及時發現、有效防範、穩妥化解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安全風險,保障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讓老年人生活安心、舒心。
(二)工作內涵。探訪關愛服務由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通過定期上門入戶、電話視頻、遠程監測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況,督促贍養人、扶養人履行贍養、扶養義務,並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居家安全、精神慰藉、政策資源連結、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
(三)主要目標。到2023年底前,全市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機制,各區結合實際細化出台具體工作方案,形成服務對象名單庫,組建服務隊伍,探訪關愛服務普遍有效開展;到2024年底,探訪關愛服務機制更加健全,特殊困難老年人周探訪率達到100%,提升服務效能;到2025年底,建立探訪關愛服務規範,探訪關愛工作高質量開展,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四)實施要求。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應包含建立工作機制、組建服務力量、排摸服務對象、了解服務需求、提供探訪關愛、實行常態監督等工作。各區民政部門要牽頭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保障探訪關愛服務長效開展;凝聚多方力量組建服務隊伍,提供探訪關愛服務;充分排摸老年人情況,形成名單庫,將老年人基礎信息和需求錄入名單庫並動態更新;個性化定製服務內容,實行“一人一方案”;提供探訪關愛服務,解決實際問題,滿足實際需要;制定監督檢查機制,定期檢查探訪關愛服務開展情況及質量。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探訪關愛服務機制
各區民政部門要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摸底排查,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實施,全面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訪關愛服務的意願,並推動納入基層格線化管理,做到精準到村(居)、到戶、到人。各區民政部門要結合探訪關愛服務統籌做好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區民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醫保部門和殘聯組織要共享高齡獨居、高齡純老家庭等老年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殘疾老年人的基本數據。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礎上,根據老年人實際情況、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員的意願,分類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二)細分探訪關愛服務對象
各區民政部門應綜合考量居家安全風險程度、家庭照料情況等因素,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排摸並明確特殊困難老年人範圍。特殊困難老年人應包括獨居、失能(失智)、重殘、純老家庭、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以及出現階段性臨時困難的老年人。各區可結合實際情況,重點覆蓋易發生居家安全風險且家庭照料存在困難的老年人,細化分類,逐步擴大探訪關愛對象群體範圍。
(三)豐富探訪關愛服務內容
探訪關愛服務要結合本區實際,落實家庭主體責任,在尊重老年人意願前提下,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導向,著力解決老年人居家養老困難或者幫助化解安全風險。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居家安全服務。通過探訪了解老年人表達能力、行動能力、反應能力、疾病情況、精神狀況等健康方面情況,對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要重點關注,做好健康宣教,預防人身安全意外發生;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電氣暖設施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存在隱患,提醒其及時消除隱患,最大限度減少意外發生;了解老年人是否有因受到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突發事件等影響造成臨時生活困難,協調資源,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老年人有需要時,幫助及時對接有關部門,確保居家安全。
2.精神慰藉服務。了解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是否履行贍養扶養義務,是否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的心理與精神狀況,是否有精神慰藉需求等。對缺失家人關愛、存在精神慰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陪伴、陪聊、傾聽、心理疏導等服務,必要時幫助對接醫療資源予以干預。
3.政策資源連結服務。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醫等方面的困難,是否享受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等情況,對可能符合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條件的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請,並視情給予必要協助;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居家適老化改造等服務需求情況,如有相關需求,幫助對接養老服務和醫療健康等服務資源。
4.其他服務。了解老年人是否需要緊急救援、需求轉介和其他個性化服務,可結合實際創新提供服務。在春節、重陽節等特殊節日期間,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
(四)充實探訪關愛服務力量
各區民政部門要創新“五社聯動”機制,形成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養老服務機構、基層老年協會、社會工作服務站(點)、業主委員會、格線員、家庭醫生、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養老顧問、“老夥伴”志願者、社區民警、社會志願者、老黨員、低齡健康老年人、親屬鄰里、物業人員等共同參與的探訪關愛力量。
發揮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優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通過養老服務設施網路開展探訪關愛服務。發揮養老顧問作用,積極參與探訪關愛服務,提供養老諮詢服務。發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服務優勢,在日常工作中為老年人協調落實社會救助政策。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依託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點),提供困難幫扶、心理疏導、情緒撫慰、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可依託“老夥伴計畫”,組織“老夥伴”志願者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支持社會成員參與為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服務。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作用,將探訪關愛服務作為宣傳、教育、關心和服務民眾的重要內容。發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勢,通過上門巡診、健康管理等及時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身體狀況,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監測。社區民警結合消防和防詐宣傳工作開展探訪關愛服務。鼓勵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支持基層老年協會參與探訪關愛服務。各區教育部門積極探索學生公益勞動、志願服務活動,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進一步加強學生尊老孝老敬老教育。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在開展日常巡查、上門維修等服務中同步開展探訪關愛服務。鼓勵發動青年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和物流快遞送餐等生活服務業人員參與探訪關愛服務。
(五)提升探訪關愛服務質量效率
研究制定探訪關愛服務標準規範。根據老年人狀況合理確定服務頻次,每周探訪關愛不少於兩次,在資源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增加關愛頻次。在傳統節日、惡劣天氣等特殊時間節點要增加探訪頻次,做到每日關愛。
各區民政部門依託上海“社區雲”信息系統、“金民工程”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等信息服務平台,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礎資料庫,及時更新老年人情況和需求,實現服務供需有效對接。積極拓展“網際網路+養老”在探訪關愛中的場景套用,鼓勵相關企業開發面向老年人各種活動場景的監測提醒功能,加強智慧型語音、北斗定位等技術套用,充分利用應急呼叫“一鍵通”設備,倡導老年人家庭配置智慧型呼叫系統、智慧型電水錶、燃氣報警器、煙霧報警器、健康監測產品、養老監護裝置等設備,一旦監測異常,能夠及時預警,並同步向緊急聯繫人傳送提示信息。
(六)做好探訪關愛服務應急處置
各區應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預案。探訪關愛人員應了解應急處置流程,具備應急處置能力。當發現老年人出現緊急特殊情況時,探訪關愛服務人員應第一時間協助撥打緊急求助電話,幫助聯繫其家庭成員或其他緊急聯繫人。當出現颱風、高溫、低溫等異常天氣預警及其他自然災害時,探訪關愛服務人員應第一時間聯繫老年人及其家屬,告知並強調相關注意事項。當發生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時,探訪關愛服務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發現老年人有疑似症狀的,按照防疫要求及時處置。要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在社區實施封控管理等無法上門探訪的情況下,加大遠程探訪頻次,通過電話、視頻、微信等方式加強溝通,及時了解老年人狀況並提供幫助。
(七)實施探訪關愛服務常態監督
各區民政部門應牽頭制定探訪關愛服務監督檢查機制,負責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全面了解各街道(鄉鎮)探訪關愛服務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優秀經驗,發現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底數不清、風險隱患排查不紮實、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關愛服務流於形式等問題,嚴格督促整改。
三、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加強對探訪關愛服務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不斷完善推進機制。積極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動員黨員幹部積極參與探訪關愛服務。各區委政法委要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納入平安建設重要任務。各區文明辦要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作為深化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引導家庭成員向上向善、孝老愛親。
(二)落實職責任務。各區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區委和區政府將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納入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依託養老服務議事協調機制,整合政策資源,動員慈善組織捐贈。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及時掌握、動態更新本街鎮居住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情況和需求,對於人戶分離對象的有關情況及時告知戶籍地街鎮。各區公安部門要關注提供特殊困難老年人的人口、居住地等變化情況,保障老年人人身財產安全。各區財政部門要統籌現有渠道資金,落實探訪關愛服務,指導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各區衛生健康部門要結合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社會關愛工作,依託一對一聯繫人制度,及時溝通情況,了解需求,幫助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參與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各區醫療保障部門結合各區民政部門牽頭建立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名單庫,將其中申請享受長護險政策的失能老年人納入長護險服務關心關愛行動範圍,提升服務保障水平;對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在服務過程中發現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及時通過探訪關愛服務機制反饋。各區殘聯組織要將對殘疾老年人探訪關愛納入“關愛殘疾人志願服務活動”,提高殘疾老年人生活質量。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區要運用多種宣傳方式,主動宣傳相關政策和工作推進情況,使特殊困難老年人及其子女、親屬知曉政策,尤其讓高齡獨居、純老、失能(失智)、重殘等需求度高的老年人應曉盡曉,同時注重保護老年人隱私。各區要總結推廣優秀經驗做法,宣傳先進典型,宣揚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加強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宣傳,形成互幫互助、助老愛老的良好風尚,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幫助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友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