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妹詢紋點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以經濟困難的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為重點,通過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點帶面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朵多婆棵務發展水平,建設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託、市場為支撐、醫養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體系逐步健全,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幅提升,醫養融合躍上新台階。到試點期末,實現全市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100%,農村達到80%,城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50%以上由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到90%以上,實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廣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重點任務
(一)最佳化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
完善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依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層面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確保到2022年,街道綜合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使用各級投入社區的資金,最佳化財政支持養老服務的支出結構,相關資金更多用於支持社區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全面放開居家剃汽宙永和社區養老服務市場,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化參與機制,探索通過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力量進入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領域,無償或低償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大力發展生活照料、膳食供應、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試點期內,力爭引進1-2家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培育3-5家富有影響力的本土養老服務組織或龍頭企業,初步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居家養老服務保障
鼓勵機構延伸服務。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支持專門機構或社會力量將養老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務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建立居家探訪制度。以社區(村)為單位,組織志願者和愛心人士,開展結對幫扶,定期上門探訪高齡、失能失智、獨居等特殊困難老人。(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普及養老護理技能。通過政府套嚷汽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的子女和家庭照護者開展免費技能培訓,普及養老護理技能知識,增強家庭照護能力。(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建立養老服務設施供給保障機制
編制專項規劃。編制《婁底市“十四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明確全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方向和規模。(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出台《新建住宅酷寒殼小區配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管理辦法》,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探蒸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通過政府回購、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足養老設施,並同步開展消防設施改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健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擇優選擇1-2家培訓機構,設立1個市級養老護理實訓實習點,實施分級培訓,每年至少對全市養老護理員、養老機構負責人輪訓一次。落實養老護理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建立婁底市養老服務專家組,民芝戀組建養老服務人才庫。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兜底服務制度
完善特殊和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篩查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對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留守老人、失獨家庭老年人全部登記造冊,建立動態資料庫,由社區與老人簽訂關愛服務協定,定期探望聯繫,幫助或協調解決老人養老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推進適老化改造。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營造敬老愛老濃厚氛圍。充分發揮村(居)民自治組織、老年協會和村(居)兩委作用,弘揚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發展互助養老。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原則,大力發展互助式農村養老。採取社會捐贈、老人自籌、村民互助等方式舉辦農村幸福院和老年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培育現代化養老服務新業態
推行智慧養老。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平台互聯互通和服務全覆蓋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通過引進專業機構或者社會組織,採取“線上+線下”的運作模式,建立線上調度派工、線下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供給新模式。(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推廣智慧型養老用品和技術套用。大力推廣“一鍵通”“智慧型手環”等具有緊急呼叫、緊急救援、自動報警等功能的養老服務信息呼叫終端,推進智慧型養老設備產業發展,開展智慧型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
加強醫養結合服務。衛健、民政、醫保等相關部門要積極溝通協作,有序推動醫養結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困難老年人服務,重點對轄區65周歲以上老年人開展預防、保健、康復、醫療、健教、心理諮詢、家庭醫生簽約“六位一體+簽約”等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
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養老服務標準,將養老服務品牌納入全市品牌建設規劃,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知名品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強化質量監管。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日常運營、安全管理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0年8月底前)。召開會議部署改革試點工作,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聯動推進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2020年8月-2022年10月)。市直各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和任務分解,認真組織實施,加大協調力度,切實推進各項試點任務落實,每半年向市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並接受民政部、財政部試點工作中期評估驗收。市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督辦和考評機制,加大督辦和檢查力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考核驗收(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市直各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匯總資料,配合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做好迎接民政部、財政部考核驗收工作。
(四)總結推廣(2022年12月)。推廣一批服務內容實、覆蓋面廣、社會參與度高、深受老年人歡迎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典型經驗做法,引領和推動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向更高水平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婁底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加掛婁底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牌子,由市民政局負責改革試點日常工作。統籌養老服務資源,分析試點工作推進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各地也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確保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大資金保障。嚴格落實《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對本地區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試點資金要重點用於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創製、標準示範、督導評估和人才隊伍建設,用於各縣市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用於引進省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和扶持本土養老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和企業。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流向養老服務領域,加快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進度。
(三)強化宣傳引導。廣泛宣傳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和重要性,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形成家喻戶曉、廣泛參與的共建局面。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推廣一些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倡導社會各界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願活動,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營商和消費環境。
政策解讀
2020年9月4日,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婁底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婁政辦函【2020】28號),對加強和改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安排,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養老服務工作,積極探索並建設符合市情的養老服務體系,成立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民政、財政等21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婁底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相繼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關於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實施意見》《關於鼓勵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等規範性檔案,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人才培訓,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健全,養老服務業發展不斷壯大。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密切配合,於2019年11月著手申報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在抓好申報基礎工作的同時,經過與民政部、省民政廳的多次銜接匯報,並最終在今年上半年,成功將婁底確定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需要破解的難題還不少,與廣大老年人的期盼,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改革試點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因此,出台《實施方案》,很及時,也很有必要,這將有利於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任務落實到實處,補齊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短板,全面促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速升級、提質增效。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實施方案》緊扣中央精神,對標《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突出政治性;緊貼婁底實際,集成各地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的做法經驗,如婁底市中心城區居家和社區養老多元化參與模式,村(居)規民約培育文化養老新模式等,突出指導性;緊盯老年人居家養老訴求,增加適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評估等內容,突出實用性。
三、《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實施方案》指出,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以經濟困難的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為重點,通過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點帶面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水平,建設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託、市場為支撐、醫養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逐步健全,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幅提升,醫養融合躍上新台階。到試點期末,實現全市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100%,農村達到80%,城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50%以上由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礎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到90%以上,實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廣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四、《實施方案》部署了哪些重點任務?
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9條重點任務。一是最佳化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層面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引進1-2家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培育3-5家富有影響力的本土養老服務組織或龍頭企業。二是強化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鼓勵機構延伸服務,建立居家探訪制度,普及養老護理技能。三是建立養老服務設施供給保障機制。編制《婁底市“十四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出台《新建住宅小區配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管理辦法》。四是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擇優選擇1-2家培訓機構,設立1個市級養老護理實訓實習點,每年至少對全市養老護理員、養老機構責任人輪訓一次。五是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兜底服務機制。完善特殊和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全面篩查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建立動態資料庫,簽訂關愛服務協定。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六是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充分發揮村(居)民自治組織、老年協會和村(居)兩委作用,弘揚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大力發展互助式農村養老。七是培育現代化養老服務新業態。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平台互聯互通和服務全覆蓋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大力推廣“一鍵通”“智慧型手環”等具有緊急呼叫、緊急救援、自動化報警等功能的養老服務信息呼叫終端,開展智慧型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八是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有序推動醫養結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九是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養老服務標準,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知名品牌。
五、《實施方案》中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為確保試點任務落地見效,《實施方案》明確了三條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縣市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資金保障。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流向養老服務領域。三是強化宣傳引導。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推廣一些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倡導社會各界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願活動,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營商和消費環境。
六、下一步如何貫徹落實《實施方案》?
一是壓實工作責任。適時召開相關會議,部署重點工作。二是細化政策。就養老場地問題、責任考核、養老機構消防手續辦理、試點資金績效考核出台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三是打造一批養老重點社區、品牌機構、重點設施、重點項目,以獎代補,先驗後補,形成示範效應。四是開展一輪考評。加強養老機構日常管理和人才培訓,廣泛開展評先評優活動,激發市場主體和養老從業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三)建立養老服務設施供給保障機制
編制專項規劃。編制《婁底市“十四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明確全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方向和規模。(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出台《新建住宅小區配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管理辦法》,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通過政府回購、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足養老設施,並同步開展消防設施改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健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擇優選擇1-2家培訓機構,設立1個市級養老護理實訓實習點,實施分級培訓,每年至少對全市養老護理員、養老機構負責人輪訓一次。落實養老護理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建立婁底市養老服務專家組,組建養老服務人才庫。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兜底服務制度
完善特殊和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篩查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對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留守老人、失獨家庭老年人全部登記造冊,建立動態資料庫,由社區與老人簽訂關愛服務協定,定期探望聯繫,幫助或協調解決老人養老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推進適老化改造。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營造敬老愛老濃厚氛圍。充分發揮村(居)民自治組織、老年協會和村(居)兩委作用,弘揚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發展互助養老。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原則,大力發展互助式農村養老。採取社會捐贈、老人自籌、村民互助等方式舉辦農村幸福院和老年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培育現代化養老服務新業態
推行智慧養老。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平台互聯互通和服務全覆蓋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通過引進專業機構或者社會組織,採取“線上+線下”的運作模式,建立線上調度派工、線下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供給新模式。(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推廣智慧型養老用品和技術套用。大力推廣“一鍵通”“智慧型手環”等具有緊急呼叫、緊急救援、自動報警等功能的養老服務信息呼叫終端,推進智慧型養老設備產業發展,開展智慧型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
加強醫養結合服務。衛健、民政、醫保等相關部門要積極溝通協作,有序推動醫養結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困難老年人服務,重點對轄區65周歲以上老年人開展預防、保健、康復、醫療、健教、心理諮詢、家庭醫生簽約“六位一體+簽約”等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
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養老服務標準,將養老服務品牌納入全市品牌建設規劃,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知名品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強化質量監管。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日常運營、安全管理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0年8月底前)。召開會議部署改革試點工作,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聯動推進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2020年8月-2022年10月)。市直各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和任務分解,認真組織實施,加大協調力度,切實推進各項試點任務落實,每半年向市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並接受民政部、財政部試點工作中期評估驗收。市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督辦和考評機制,加大督辦和檢查力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考核驗收(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市直各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匯總資料,配合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做好迎接民政部、財政部考核驗收工作。
(四)總結推廣(2022年12月)。推廣一批服務內容實、覆蓋面廣、社會參與度高、深受老年人歡迎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典型經驗做法,引領和推動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向更高水平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婁底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加掛婁底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牌子,由市民政局負責改革試點日常工作。統籌養老服務資源,分析試點工作推進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各地也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確保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大資金保障。嚴格落實《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對本地區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試點資金要重點用於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創製、標準示範、督導評估和人才隊伍建設,用於各縣市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用於引進省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和扶持本土養老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和企業。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流向養老服務領域,加快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進度。
(三)強化宣傳引導。廣泛宣傳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和重要性,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形成家喻戶曉、廣泛參與的共建局面。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推廣一些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倡導社會各界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願活動,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營商和消費環境。
政策解讀
2020年9月4日,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婁底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婁政辦函【2020】28號),對加強和改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安排,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養老服務工作,積極探索並建設符合市情的養老服務體系,成立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民政、財政等21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婁底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相繼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關於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實施意見》《關於鼓勵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等規範性檔案,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人才培訓,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健全,養老服務業發展不斷壯大。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密切配合,於2019年11月著手申報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在抓好申報基礎工作的同時,經過與民政部、省民政廳的多次銜接匯報,並最終在今年上半年,成功將婁底確定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需要破解的難題還不少,與廣大老年人的期盼,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改革試點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因此,出台《實施方案》,很及時,也很有必要,這將有利於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任務落實到實處,補齊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短板,全面促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速升級、提質增效。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實施方案》緊扣中央精神,對標《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突出政治性;緊貼婁底實際,集成各地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的做法經驗,如婁底市中心城區居家和社區養老多元化參與模式,村(居)規民約培育文化養老新模式等,突出指導性;緊盯老年人居家養老訴求,增加適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評估等內容,突出實用性。
三、《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實施方案》指出,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以經濟困難的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為重點,通過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點帶面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水平,建設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託、市場為支撐、醫養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逐步健全,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幅提升,醫養融合躍上新台階。到試點期末,實現全市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100%,農村達到80%,城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50%以上由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礎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到90%以上,實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廣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四、《實施方案》部署了哪些重點任務?
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9條重點任務。一是最佳化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層面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引進1-2家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培育3-5家富有影響力的本土養老服務組織或龍頭企業。二是強化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鼓勵機構延伸服務,建立居家探訪制度,普及養老護理技能。三是建立養老服務設施供給保障機制。編制《婁底市“十四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出台《新建住宅小區配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管理辦法》。四是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擇優選擇1-2家培訓機構,設立1個市級養老護理實訓實習點,每年至少對全市養老護理員、養老機構責任人輪訓一次。五是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兜底服務機制。完善特殊和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全面篩查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建立動態資料庫,簽訂關愛服務協定。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六是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充分發揮村(居)民自治組織、老年協會和村(居)兩委作用,弘揚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大力發展互助式農村養老。七是培育現代化養老服務新業態。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平台互聯互通和服務全覆蓋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大力推廣“一鍵通”“智慧型手環”等具有緊急呼叫、緊急救援、自動化報警等功能的養老服務信息呼叫終端,開展智慧型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八是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有序推動醫養結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九是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養老服務標準,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知名品牌。
五、《實施方案》中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為確保試點任務落地見效,《實施方案》明確了三條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縣市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資金保障。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流向養老服務領域。三是強化宣傳引導。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推廣一些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倡導社會各界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志願活動,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營商和消費環境。
六、下一步如何貫徹落實《實施方案》?
一是壓實工作責任。適時召開相關會議,部署重點工作。二是細化政策。就養老場地問題、責任考核、養老機構消防手續辦理、試點資金績效考核出台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三是打造一批養老重點社區、品牌機構、重點設施、重點項目,以獎代補,先驗後補,形成示範效應。四是開展一輪考評。加強養老機構日常管理和人才培訓,廣泛開展評先評優活動,激發市場主體和養老從業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