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確定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民函〔2019〕88號)精神,鞍山市被確定為全國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為了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的重要戰略部署,全面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發布單位: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三個推進”要求,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制,拓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內容,創新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方式,不斷滿足廣大老年群體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通過政府主導扶持、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動作,積極構建“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實現“一對接五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發揮政府在規制和監管中的主導作用,制定實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標準和提供必要的財力支撐,加強社會力量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的主體作用,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均衡、充分、協調、健康、多元發展。
(二)深化改革、提升能力。推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降低準入門檻,積極引入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提升網際網路支撐水平,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融合發展,努力打造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共享改革發展的良好格局。
(三)改善結構、補齊短板。改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需結構,將資金投入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傾斜,從重點保障高齡、空巢、獨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向全體老年人服務轉變。進一步擴大護理型服務資源,建立一支有技術、懂服務、會管理的服務人才隊伍。
(四)最佳化環境、強化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機制體制,推動行業標準化和行業信用建設,加強行業監管,推進行業自律,促進規範發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三、主要目標和任務
(一)主要目標
深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不斷探索解決制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到2021年,構建起居家養老、監管評價、培訓孵化、產品體驗、諮詢解答、業務申請、公益互動、時間銀行、數據分析、政府管理等十大功能為一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搭建起以需求為導向、政策為支撐、服務為保障、平台為載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框架。建成10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2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形成城鄉一體、網路健全、服務規範、便捷高效的“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實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與供給相對接,機構與家庭相融合、線上與線下相融合、普惠與特惠相融合、保障與發展相融合、醫療與養老相融合的“一對接五融合”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
1.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成立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有效開展試點工作組織實施、跟蹤指導、績效考核等各項工作。定期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和解決重大事項,總結改革試點經驗,形成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鞍山模式。
年度計畫:
2019年成立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分析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形勢,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統籌協調,取得初步成效。
2020年制定政策措施,夯實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基礎,補齊短板,強化監管,提升質量,推動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提檔升級。
2021年全面構建起“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實現“一對接五融合”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新格局。
(責任單位: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出台《關於建立鞍山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的實施意見》。重點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留守、空巢、獨居老人,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醫療康復、配餐助餐、助浴助潔、輔助出行、文化娛樂、喘息互助等服務,對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給予服務補貼。開展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留守、空巢、獨居老人,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篩查摸底工作,實施養老服務需求評估,並依託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建立資料庫。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簽約企業或社會組織,滿足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年度計畫:
2019年組織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摸底篩查工作,依託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資料庫,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
2020年制定出台《關於建立鞍山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留守、空巢、獨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困難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項目和補貼標準。
2021年擴大特殊困難老年人服務項目,依託第三方評估,滿足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3.推廣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經驗。將岫巖滿族自治縣春幫秋扶服務模式深入推進,本著最大難題就是最大需求工作思路,將春幫秋扶服務納入到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範圍,重點針對留守老人、獨居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貧困老人的種地收糧難問題,實施需求和供給零距離對接,將助耕助收的居家養老服務送到田間地頭。打造嵌入養老服務模式,鼓勵城鄉結合部、農村養老機構突破圍牆限制,開展機構延伸服務,為周邊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康復、醫療等養老服務。
年度計畫:
2019年推廣岫巖滿族自治縣春幫秋扶服務模式,解決50%以上農村留守、獨居、空巢、失能、貧困老年人的種地收糧難問題。
2020年農村留守老人、獨居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貧困老人的種地收糧覆蓋率不低於80%。推廣海城市春壽圓華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的嵌入養老服務模式。
2021年75%的農村養老機構開展嵌入式養老服務。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4.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立足於老年人口的分布、養老服務需求和現有服務設施基礎,著眼全局,對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開展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規劃布局。以培育社會力量供給主體,以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10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能提供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的2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為依託,建立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化供給格局。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龍頭社會組織或企業,形成良性競爭的發展環境。引進2個專業化、規模化養老服務企業。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運營和管理,為老人提供專業化的機構養老服務。
年度計畫:
2019年制定出台《鞍山市促進居家和社區服務設施發展方案》,建成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
2020年建成5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及1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引入社會資本運營。城市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70%,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50%。
2021年再建成5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及1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實現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不低於80%。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打造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模式。構建“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智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一縱”,即建立集居家養老、監管評價、培訓孵化、產品體驗、諮詢解答、業務申請、公益互動、時間銀行、數據分析、政府管理等十大功能為一體的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打造一個平台縱貫全域,監管整體的架構模式;“十橫”,即建立10個面積在500-750平方米以上的縣區級綜合性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與供給;“多點支撐”即按需求,建立網路互通、信息共享、服務對接的多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2021年建成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和10個縣區級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及2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建成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利用智慧平台,擇優簽約養老服務企業或社會組織,擴展線上線下服務老人覆蓋面。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發相關智慧型終端產品,建立智慧型養老服務產品展示銷售中心,推廣產品的技術套用。
年度計畫:
2019年建成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
2020年利用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完成全市老年人信息數據採集和資料庫建設工作。培育和整合線下服務實體,實現線上與線下的融合發展格局。
2021年建成“一縱十橫多點支撐”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實現“一對接五融合”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新格局。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6.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編制養老服務人才培養發展規劃,建立專業從事護理的養老機構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指導協作機制,提高居家和社區養老護理服務水平。與鞍山師範學院高職院進行資源對接,建立鞍山市養老培訓中心,統一對全市從事居家養老、機構養老服務的負責人、護理員、志願者、義工等進行培訓。建立“四注一考兩個一批”培訓工作機制。即從注重職業道德教育、注重實操演練、注重服務技能掌握和注重服務管理入手,通過理論和實操考試來檢驗學習成果,造就一批養老服務領域的管理型領軍人才和服務型領軍人才,培養一批有專業知識、懂專業技術、會專業管理的人才。將需要照護的老年人家屬納入培訓範圍,建立喘息服務制度,落實養老服務人才入職獎補政策,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建設,逐漸擴大服務範圍。
年度計畫:
2019年規劃建設市級養老服務培訓中心。
2020年依託市級養老服務培訓中心開展培訓工作,將養老機構負責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負責人、養老護理員、志願者、義工和社會家庭成員納入培訓範圍,培訓人數達到800人以上。
2021年持續推進培訓教育工作,開展針對養老機構負責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負責人、養老護理員、志願者、義工和社會家庭成員的培訓工作,培訓人數達到1400人以上。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7.持續推進居家和社區的醫養融合。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養老機構設定醫療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融合服務。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門服務能力,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年對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一次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健康指導等服務。推進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簽約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及醫療護理服務。推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社會衛生服務中心共建共聯共享,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動不便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健康管理等服務,制定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年度計畫:
2019年推進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簽約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及醫療護理服務,簽約率達到60%以上。建立65歲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檔案,建檔案率達到50%以上。
2020年推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社會衛生服務中心共建共聯共享,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動不便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2021年醫養老相結合的發展機構更加健全,行業更加融合。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8.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制定《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府購買機制,將分散供養的城鄉特困老人、低保及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發揮政府兜底保障職能。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和評估體系,對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主體、居家養老的老年人身體狀況、老年人需求等情況進行評估,為政府部門出台政策提供依據,為養老服務企業提供養老服務指導,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整體水平。建立健全準入和退出機制,按照“寬進嚴管”的原則設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企業或社會組織準入退出機制,實行服務質量監控和評價管理,對信譽度高、服務優質的企業或社會組織進行優先推薦、優先派單,對信譽度低、服務質量差的企業實行末位淘汰,確保服務質量。建立居家社區老年人服務標準,進一步完善《鞍山市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規範》調整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組織、從業人員、服務項目、服務流程以及服務改進提供服務標準,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水平。
年度計畫:
2019年制定出台《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標準。
2020年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和評估體系,對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主體、居家養老的老年人身體狀況、老年人需求等情況進行評估。
2021年全面實施標準化建設工作,建成一批城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9.保障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供給。根據《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鞍政辦發〔2015〕62號)精神,全面落實新建居住小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按標準配套建設。全程參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驗收和交付工作,建立健全“四同步”工作機制。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小區通過購置、轉換、租賃方式開展養老服務設施的長效機制。利用現有社區用房面積的50%作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由市政府統籌使用,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提供支撐。
年度計畫:
2019年開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摸底調查,掌握全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情況。明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面積,確定5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5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地址。
2020年再確定5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及15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地址。
2021年全面建成10個縣區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200個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網點。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10.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制定《鞍山市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專門編制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定期巡訪制度,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志願者、紅十字會為農村留守、困難、孤寡、獨居老年人提供關愛保護和心理疏導、諮詢等關愛農村老年人服務。建立“時間銀行”,保護志願者合法權益。推進部分農村特困供養機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為機構周邊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娛樂等服務功能。對農村互助幸福院進行梳理整合,增強服務功能,建立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點,滿足老年人家門口集中養老需求,扶持以老年協會為主的社會組織對農村互助幸福院進行管理和運營,豐富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主體,並給予一定的補貼。探索建立農村老年人特別是貧困老年人的生活能力和服務需求評估機制,以岫巖滿族自治縣貧困縣為切入點,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依託第三方對貧困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和生活能力進行綜合評估,建立起滿足貧困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的服務供給模式,提高貧困老年人的幸福指數。
年度計畫:
2019年制定出台《關於建立鞍山市留守等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的指導意見》,起草《鞍山市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2020年建立時間銀行,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志願者、紅十字會為農村留守、困難、孤寡、獨居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整合完成農村互助幸福院,增強服務功能。
2021年建立農村老年人特別是貧困老年人的生活力能和服務需求評估機制,依託第三方對貧困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和生活能力進行綜合評估。完成130個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設備配套工作。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考核,全力推進。市政府將改革試點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市直相關部門,按照項目法推進,列入市政府2020年-2021年民生工程進行考核。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市直相關部門要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將改革試點任務分解到各鄉鎮(街道)進行考核。
(二)納入規劃,完善措施。市政府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重點項目列為發展服務業重要推進領域,制定和組織實施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規劃。不斷完善符合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最佳化養老服務業投資環境。
(三)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業務指導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養老服務業建設項目;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改革試點工作的專項經費。其他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改革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形成分工協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四)加強保障,用好資金。建立項目補貼和運營補貼相結合的財政投入機制,加強資金使用純淨評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精準化補貼。市財政局對改革試點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審計局要加強對上級資助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嚴禁挪用和擠占。
(五)媒體引導,輿論烘托。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社會力量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堅定改革信心。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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