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11月6日印發景德鎮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6日
  • 發布單位:景德鎮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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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確定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民函〔2020〕13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論述,積極融入景德鎮國家陶瓷文化傳承創新試驗區建設,通過政策扶持、社會運營、市場運作的方式,探索建立試點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綜合服務能力,不斷滿足全市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新需求,不斷提升廣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搭建信息整合的養老服務綜合數據平台,逐步實現老年人需求和服務資源精準對接。到2021年底,打造好“15分鐘養老服務圈”,初步形成資源整合、多元協同、供需匹配、數據融合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以及“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選擇”的多層次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格局。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化發展
1.建設智慧養老綜合服務平台。 2020年10月底之前完成市本級智慧養老綜合服務平台建設。2021年市、縣(市、區)兩級智慧養老綜合服務平台全覆蓋,實現基礎數據、服務渠道、服務終端等資源共享,提供專業化、一站式養老服務,實現全過程、全方位信息化監管。〔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2.建立養老需求和服務信息資料庫。對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信息採集,特別是對經濟困難的失能、殘疾、失獨、空巢、留守、高齡等特殊群體老年人進行重點篩查,建立動態管理資料庫。對全市養老服務機構的數量、分布、功能、運營狀況等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和分析,為新建、改造養老服務設施提供依據。〔責任單位:市殘聯、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3.推進養老服務行業信息整合套用。依託景德鎮市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公安、民政、衛健等部門間信息交換,構建老年人數據、養老服務信息、行業服務管理等養老服務大數據數;加快發展“網際網路+養老”,開通便民養老服務熱線,構建綜合套用的智慧養老服務網路,建成一批線上線下互動的智慧養老項目,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個性化健康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二)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4.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陣地建設。編制《景德鎮市主城區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充分利用市直機關單位西遷騰退房源、街道(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以及社區衛生站,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政策,加快推進社區醫養設施共建共享,逐步形成街道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小區)有居家養老服務站點的供給格局,實現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含社區嵌入式養護院)覆蓋社區數占比達到85%,力爭2021年實現全覆蓋;依法通過競爭方式,無償或低償交由專業化社會力量運營。〔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
5.推進社區老人助餐服務設施建設。採取“專業快餐連鎖(中央廚房)+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站點+送餐入戶”的模式,推進有資質、有口碑的專業餐飲企業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戰略合作,鼓勵樂平市、浮梁縣主城區助餐服務設施建設,為轄區內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助用餐和上門送餐等服務。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餐飲企業、社區食堂、小區助餐點給予開辦和運營補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6.推進居家和社區環境適老化改造。結合城市“雙修”工作和正在開展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加快對社會福利中心、農村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以及有條件的社區進行適老化改造;開展智慧養老小區試點工作,對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或高齡獨居老年人家庭,依據適用性原則和建設規範,進行智慧型化、適老化改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醫養康融合發展
7.探索建立醫養康結合的社區養老服務模式。鼓勵社區衛生、養老服務機構採取“一體式”、“嵌入式”、“結合式”等多種方式融合,重點開展智慧信息服務、醫療康復、基本公衛、日間照料、助餐、助潔、助浴、精神關懷、教育培訓、志願服務等十項服務。“一體式”、“嵌入式”醫養結合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占比到2021年達到25%。〔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8.推進康復保健服務。積極推動養老服務從“生活照料”向“醫養康結合”轉變,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中心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療定點協定管理崗位,老人年醫療費用按醫保政策規定支付。2021年,80%以上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可提供康復服務。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中醫服務進社區進家庭活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政府〕
9.推進健康檔案管理。家庭醫生及其服務團隊為65周歲以上的居家老年人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免費體檢1次,實現老年人醫療健康信息的動態管理,力爭2020年居家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50%以上,2021年建檔率達到9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四)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
10.提高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能力。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經濟困難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失獨、留守、高齡老年人實施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和補貼力度,落實《江西省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實施辦法》(贛民發〔2018〕15號)。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對老年人及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開展專業評估,確保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髮揮實效。〔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11.積極培育和引入社會服務主體。引進、培育和發展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龍頭企業、機構或社會組織。探索通過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無償或低償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推動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12.推進公益慈善助老服務。定期開展志願者養老服務技能提升培訓班,提升志願者養老服務技能。引導公益慈善資源、志願服務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扶持社區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組織發展。開展“銀齡互助”活動,探索建立“時間銀行”儲蓄制度,推動互助養老模式開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大力推進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13.積極穩妥推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結合《江西省民政廳關於印發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運營指引的通知》,切實做好推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和運營,確保到2021年覆蓋70%以上的建制村並正常運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14.改造提升農村敬老院為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鼓勵有條件的敬老院通過公建民營、委託運營、聯合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具備相應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運營管理,結合實際打造成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為周邊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開展農村衛生院、敬老院一體化建設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15.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機制。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農村留守及空巢老人進行摸底排查,動態掌握農村留守及空巢老人信息數據,建立並運營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定期巡訪制度。依託公益慈善組織、基層老年協會、社工機構,鼓勵支持專業社工、社區工作者、志願者為農村留守老人、困難、孤寡獨居老年人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政府〕
(六)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標準化建設
16.健全居家和社區養老標準體系。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置和基本服務要求等行業宣傳貫徹工作,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監管機制,建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和流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辦法等基本規範。〔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17.促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標準套用。開展養老服務質量星級評定、老年照護需求評估和“最美養老服務機構”評選,落實養老服務標準的貫徹實施、績效評價等工作,通過“以評促建”,對實施標準績效進行評價,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規範化水平。〔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七)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才體系建設
18.加大人力資源開發力度。制定出台《景德鎮市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健全養老服務人員薪酬指導標準、晉升培訓等機制,加大高端職業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培養引進力度。開展“十佳養老護理員”評比和護理員技能競賽,提升護理員服務技能和職業認同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19.加大專業技能培訓力度。將養老護理員培訓納入市本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範疇,並按照相關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開展養老護理人員輪訓,健全養老服務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制度,提升養老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水平。2021年,各類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員崗位培訓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9月)。印發《景德鎮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議事規則。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9月下旬—2021年10月)。根據試點工作任務,按照項目申報、資金分配、組織推進等步驟,紮實推進試點工作。
(三)組織驗收階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按照財政部、民政部以及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要求做好試點工作的總結、驗收和推廣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議事規則,負責對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籌謀劃,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保障。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出台試點工作相關實施細則。加快落實行業準入、金融、財稅、土地等扶持政策,通過搭建平台、購買服務、公辦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產業。
(三)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分級負責和項目補助相結合的財政支持機制,保障落實試點所需資金。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中央財政資金分配方案和補助具體操作細則,統籌使用多渠道資金支持試點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級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的重要性,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形成家喻戶曉、廣泛參與的共建局面。
(五)強化監督檢查。將試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每年開展2次督查評估。根據時間節點要求,倒排工期,按照節點組織檢查,對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進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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