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台灣“國防部”1950年徵用了台東市天后宮,做軍事用途,承諾“反攻大陸”後歸還。近日,天后宮管理委員會認為,台灣已“商業”反攻大陸(與大陸簽訂了ECFA),希望要回房舍。在法庭上,台軍方辯稱軍事上尚未“反攻大陸”,按契約不應歸還。
上世紀四十年代,台東媽祖廟天后宮不僅是台東的信仰中心,也是政經、文化活絡處。1950年,台“國防部”向天后宮借用房舍,當作野戰醫院和安置軍眷。
當時“國防部”和天后宮簽訂契約,內文說,因聯勤台東軍眷服務中心需要,和天后宮管理委員會簽訂契約,續租天后宮後方房舍。契約第2條寫明,將來“反攻大陸”成功,甲方(軍方)不需要繼續使用時,所有地上建物無條件贈送乙方(天后宮)使用。後來,聯勤借用的房舍改為“德東營區”,作為聯勤收支組廳舍,數年前,收支組搬離,房舍閒置。
日前,聯勤告知要拆除閒置廳舍,天后宮管理委員會希望軍方履行當年承諾,將廳舍還給天后宮,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台東地方法院民事庭11月18日開庭。
天后宮管理委員會在庭上表示,台灣和大陸目前改變對立狀況,已簽訂ECFA,且企業界早已到大陸發展,台灣已經“商業”反攻大陸了,因此軍方必須履行承諾,將房舍交還“媽祖”。
軍方人士則表示,契約中提到“不需使用時才送給天后宮”,目前軍方還要繼續使用房舍,況且台灣尚未軍事“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