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提案

《關於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提案》是指針對當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現狀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提案
  • 提 案 人:農工黨中央 
社區居家養老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新型社會化養老服務模式,各地在推進社區居家養老工作過程中,探索出許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但是與日益增長的社區居家養老需求相比,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法規、政策、體制等方面尚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為此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規政策體系
一是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條件成熟時,儘快將有關社區居家養老方面的政策上升為行政規章直至法律法規。二是要構建完整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政策體系,內容涵蓋人才培訓、財力支撐、設施建設、服務收費、社區管理、社會參與等,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步入規範化軌道。三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要求,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規劃,將居家養老納入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體系,並融入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三是加強監管和資源整合,督促相關政策落實,整合各類服務資源,盤活閒置資源,實現社區居家養老資源利用最大化。四是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由國家、集體、社會組織和個人組成的多渠道資金籌集方式。
二、加強社區居家養老人才和隊伍建設
一是繼續健全專職服務人員的崗前培訓、上崗準入、定期在職培訓制度,實行職業資質和技術等級認證,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訓和管理體系。二是加強宣傳,逐步改善和提高專職服務人員的社會地位,提高全社會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尊重。廣泛開展孝親敬老等新型孝道文化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尊老、愛老、助老的風尚,培植照護文化,營造照護氛圍。三是參照醫護人員,提高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待遇,增強隊伍的穩定性。四是選擇有條件的高校和職業院校,開展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培養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法律諮詢等方面的複合型人才。五是加強衛計部門與民政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整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事業編制類崗位,以吸引護理、康復技術等衛生技術和健康服務類人才從事專業護理服務。
三、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具有養老、醫療、康復等功能的護理院管理辦法,並制訂具體扶持政策,以適應老年群體對養老、醫療服務的需求。二是加強社區照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合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醫療衛生資源保障。三是加快智慧醫療建設進程,加強上級醫療機構對家庭病床的遠程監控、專業指導和護理服務。四是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係,增加“上門出診”、“定期家訪”等靈活模式,為社區居家養老群體建立健康檔案,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對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針對性治療和護理。
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一是政府著力培育發展一批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龍頭企業和富有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二是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興辦或運營社區老年食堂、照料中心、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項目,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方位服務。三是建立社會組織等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完善志願者註冊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個人,通過建立非盈利組織、公益性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參考國外經驗,設定“時間銀行”,建立“義務照護老人換取免費養照護”的長期機制。
五、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
在現有老年護理費用補貼政策基礎上,應率先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如德國、日本等國都建立了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被保險人從年輕時開始繳納,在年老需要照護或年老生病後,由護理保險來支付費用。建議通過調整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結算政策,將部分老年護理費用納入報銷範圍。由財政和個人按照一定比例出資,成立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在此基礎上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儘快開展政府扶持下的長期護理商業保險,以滿足不同需求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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