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方案

《桐廬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方案》是桐廬縣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滿足居家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根據《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桐廬縣實際,制定的方案。

具體內容,

具體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迎合時代的需要,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有計畫、有步驟推進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規範。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應符合《條例》《實施意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
(二)整合資源。結合老舊小區改造、人居環境等建設,多渠道多方式落實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積極通過購置、置換、租賃、新(改、擴)建等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已建成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將已建成住宅小區內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給鄉鎮(街道)、社區用於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三)統籌推進。構建共建共享共治聯動機制,形成縣級推動、鄉鎮(街道)實施、社區配合、民眾參與的工作新格局。
三、目標任務
根據《條例》《實施意見》《實施辦法》,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對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制定配置計畫,落實工作措施,補足配齊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其中,已建成住宅小區按照服務圈內每百戶建築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200平方米的標準集中配置;新建的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百戶計)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300平方米的標準集中配建。
確保在2022年10月1日前,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全部按標準配建到位並達到使用功能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居家養老服務用房規劃、建設、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摸底階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制定下發工作方案,召開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部署會。各鄉鎮(街道)組織調查摸底,掌握本區域情況,形成項目清單,並報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專班。
(二)配建實施階段(2021年10月-2022年7月)
各鄉鎮(街道)根據摸底情況,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按照《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實施辦法》規定和配建標準,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配建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實行銷號管理,按時完成配建任務。
(三)總結督查階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
各鄉鎮(街道)對配建工作進行總結,形成總結報告,報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專班。縣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各鄉鎮(街道)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成立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專班,縣級相關單位和各相關鄉鎮(街道)為專班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推進配建工作。工作專班向縣政府負責,定期向縣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各鄉鎮(街道):全面負責轄區已建成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制定配建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娛樂、就餐送餐等養老服務功能進行場所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並全面落實資金保障,及時向工作專班匯報工作情況。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方案擬定、督促推進、情況通報等工作,牽頭做好全縣已建成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並指導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建設標準進行建設和運營。
縣住建局:審查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是否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對新(改、擴)建工程全過程進行監管,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指導各鄉鎮(街道)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社區工作用房等配建項目納入老舊小區改造、人居環境建設等項目。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合理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確保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模達標、布局合理。結合城市功能最佳化和有機更新等統籌規劃,盤活利用存量資源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保證老年人就近養老需求。
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存量用房用於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配建。
縣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工作。對新(改)建的居家養老用房,經驗收合格,每家給予10萬元建設補助;對擴建、提升的,每家給予5萬元建設補助。
縣經信局、縣國資辦以及供電、水務、燃氣、電信、移動、聯通、華數、郵政等相關單位根據職責和政策優惠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強化督查、營造氛圍
構建“縣、鄉鎮(街道)、社區、居民”四級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工作專班工作例會、信息報送、定期通報、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有關重大事項和問題,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數據台賬。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市民民眾,參與對全縣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的監督和檢查。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已建成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的宣傳引導,為工作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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