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衛生健康委(老齡辦)、銀保監局、扶貧辦(局)、殘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老齡辦)、銀保監局、扶貧辦、殘聯:
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是《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部署的重要任務,是鞏固家庭養老基礎地位、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提升、推動居家養老服務提質擴容的重要抓手,對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為指導各地加快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
2020年底前,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範圍的高齡、失能、
殘疾老年人(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兜底保障。“十四五”期間,繼續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範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等。各地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產業扶持,激發市場活力,加快培育公平競爭、服務便捷、充滿活力的居家適老化改造市場,引導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有效滿足城鄉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養老需求。
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應堅持需求導向,政府重點支持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適老化改造需求;同時,順應廣大老年人居家養老的意願與趨勢,以滿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復護理等需求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護條件,增強居家生活設施設備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適性,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品質。堅持因地制宜,從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加快推進,不搞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杜絕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創新,先行引路。堅持市場驅動,強化政策保障,落實惠企利民政策,激發市場活力,提升供給品質,將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需求與居家養老服務需求潛能引導釋放出來,發展壯大養老服務、居家養老設施、老年用品等消費市場。堅持部門協同,加強協作配合,注重製度銜接,統籌改善老年人住房內外的生活環境,形成工作合力。
二、改造項目內容
民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現行政策法規和相關標準規範,圍繞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制定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薦清單(見附屬檔案)。清單所列項目分為基礎類和可選類,基礎類項目是政府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予以補助支持的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內容;可選類項目是根據老年人家庭意願,供自主付費購買的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各地要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發展實際,按照自願、安全、便利、經濟的思路,進一步摸清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細化年度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並研究豐富本地區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內容。
三、改造工作程式
對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省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細化工作程式,因地制宜確定改造對象申請條件,完善和規範申請、評估、改造、驗收、監管等工作環節,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改造對象家庭應對擬改造住房擁有產權或者長期使用權,擬改造的住房應符合質量安全相關標準、具備基礎改造條件,且沒有納入拆遷規劃,已進行貧困
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的不再重複納入支持保障範圍。縣級民政等部門應委託專業機構科學評估改造對象家庭改造需求,依據評估結果確定改造方案,明確具體改造項目、改造標準和補助方式等內容,按照政府採購法律制度規定擇優確定改造施工機構,經老年人或者其監護人簽字確認後組織實施。改造完成後,應組織專業力量進行竣工驗收,並做好相關費用結算和資金撥付。要細化明確過程監控和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改造方案落實落細。
四、支持發展措施
各地要將居家適老化改造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最急需的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通過財政補貼、社會捐贈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將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中符合條件的服務事項列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科學確定購買服務內容和購買費用,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鼓勵和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愛心企業等社會力量捐贈支持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家庭養老床位,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參與居家適老化改造,並上門提供照料服務,實現機構養老與居家社區養老融合發展。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養老機構享受的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等優惠政策延伸至家庭養老床位。做好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統籌銜接,根據實際情況,改善小區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宜居環境。
支持裝修裝飾、家政服務、物業等相關領域企業主體拓展適老化改造業務,積極培育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和大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推動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服務質量持續提升。落實《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符合條件的從事居家適老化改造工作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穩步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為符合條件的改造對象提供家門口的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將居家適老化改造與信息化、智慧型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相結合,加大養老終端設備的適老化設計與開發套用,加大高質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務供給。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創新保險產品設計,將老年人急需的康復輔助器具納入保險支付範圍。加強社會宣傳引導,激發城鄉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願和消費潛能,積極引導開展適合老年人生理特點及安全需要的設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滿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員照料服務,更好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
五、組織保障
民政部發揮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牽頭作用,將居家適老化改造作為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績效評價,依託“金民工程”養老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做好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信息監測。民政部、財政部指導各地統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中用於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資金、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指導各級衛生健康委(老齡辦)將居家適老化改造作為實施健康中國行動、推進老年友好社區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協助做好改造對象認定和資質審核,並協調做好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工作。銀保監會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展與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相關的產品和服務創新,並依法加強對相關業務的監管。扶貧辦、殘聯協助做好改造對象認定和資格審核,確保高質量完成建檔立卡、殘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適老化改造。
居家養老是絕大多數老年人的現實選擇,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對於提升居家養老質量,釋放新興消費、培育經濟動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已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的要根據本意見充實完善實施方案,加強工作指導與督促檢查;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要緊密結合實際,抓緊編制本地區居家適老化改造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資金安排和政策措施。要加強政策解讀和成果宣傳,依法依規查處改造過程中出現的違約、違規問題,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要及時向民政部報告。
附屬檔案: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薦清單
民 政 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銀保監會
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聯全國老齡辦
2020年7月10日
附屬檔案
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
推薦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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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衛生間、廚房、臥室等區域,鋪設防滑磚或者防滑地膠,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
| | 鋪設水泥坡道或者加設橡膠等材質的可移動式坡道,保證路面平滑、無高差障礙,方便輪椅進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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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衛生間、廚房等空間較窄的門洞進行拓寬,改善通過性,方便輪椅進出。 | | |
| | 可用單手手掌或者手指輕鬆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穩定性,方便老年人開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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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幫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側翻、上下床、吃飯等動作,輔助餵食、處理排泄物等。 | |
| | 輔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滾下床,保證老年人睡眠和活動安全。 | | |
| | 避免長期乘坐輪椅或臥床的老年人發生嚴重壓瘡,包括防壓瘡坐墊、靠墊或床墊等。 | | |
| | | 在如廁區或者洗浴區安裝扶手,輔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轉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
| | 減輕蹲姿造成的腿部壓力,避免老年人如廁時摔倒,方便乘輪椅老年人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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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換浴簾、浴桿,增加淋浴空間,方便照護人員輔助老年人洗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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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間,方便乘輪椅或者體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
| | 在吊櫃下方設定開敞式中部櫃、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 |
| | | 安裝感應便攜燈,避免直射光源、強刺激性光源,人走燈滅,輔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
| | 視情進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彎腰,方便老年人插拔電源和使用開關。 | | |
| | 在家具尖角或牆角安裝防撞護角或者防撞條,避免老年人磕碰劃傷,必要時貼上防滑條、警示條等符合相關標準和老年人認知特點的提示標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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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輔助老年人平穩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腳或四腳手杖、凳拐等。 | |
| | 輔助家人、照護人員推行/幫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擴大老年人活動空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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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幫助老年人聽清聲音來源,增加與周圍的交流,包括盒式助聽器、耳內助聽器、耳背助聽器、骨導助聽器等。 | | |
| | 輔助老年人進食,包括防灑碗(盤)、助食筷、彎柄勺(叉)、飲水杯(壺)等。 | | |
| | 用於監測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礙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環、防走失胸卡等。 | | |
| | 佩戴於人體或安裝在居家環境中,用於監測老年人動作或者居室環境,發生險情時及時報警。包括紅外探測器、緊急呼叫器、煙霧/煤氣泄露/溢水報警器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