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

《山東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是為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動全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3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山東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高等院校:《山東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30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動全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以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健全長期照護體系、大力發展普惠養老為重點,全面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2026年年底前,分層分類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
——“擴量”。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家庭四級養老服務網路基本形成,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保持在100%。
——“提質”。養老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發展智慧養老院100家,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率達到90%以上,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保持在100%。
——“增能”。養老與相關行業加快融合發展,形成一批產業鏈條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好的龍頭企業、服務名牌和產業集群。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養老機構固本強基行動。
1.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有意願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前提下,優先為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務。各市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和輪候制度。(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2.增加普惠養老服務供給。享受政府補助以及無償或低償使用場地設施的養老機構,以普惠性為導向確定服務價格並向社會公開。2024年年底前,制定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認定管理辦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
3.擴大長期照護服務供給。重點發展護理型床位、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安寧療護床位,鼓勵各市開展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建設試點並給予獎補。資助有集中托養意願的困難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4.推動建設智慧養老院。制定智慧養老院建設方案,推進智慧護理、智慧醫療、智慧安防、智慧食堂等智慧養老場景落地套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立100家以上達到標準規範的智慧養老院。(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5.發揮機構延伸輻射功能。引導養老機構延伸服務範圍,豐富康復護理、居家上門等服務功能,2026年年底前,60%以上的養老機構開展居家上門服務。支持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品牌化、規模化、連鎖化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家庭養老床位。(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二)實施居家社區擴圍增效行動。
6.大力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制定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的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採取依託現有設施配置、配餐中心輻射、企業連鎖化運營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務供給,打造覆蓋城鄉、方便可及、發展可持續的老年助餐服務體系。省級統籌養老服務發展資金,對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給予支持。各市圍繞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統籌利用、餐食配送服務、困難老年人就餐差異化補助等,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7.強化失能老年人服務保障。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程,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給予改造補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於3萬戶。制定家庭養老床位建設管理辦法,鼓勵對達到建設標準和運營規模的家庭養老床位給予獎補。2025年年底前,制定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工作的意見。(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8.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功能。新建、老舊居住區分別按照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配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落實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城鎮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機制。支持各市建立擇優激勵機制,對連鎖運營規模大、綜合評估質量高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9.推進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開展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等方面的需要。2024年至2025年,力爭創建100個左右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三)實施醫養康養提質賦能行動。
10.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融合發展,通過一體聯建、簽約合作、託管、派駐醫護人員等形式,建立緊密型合作關係。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定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
11.增加居家社區醫養康養服務供給。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2025年年底前,全省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開展“網際網路+護理服務”覆蓋率達到70%。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經屬地審批部門批准、增加相應業務範圍後,可向周邊社區居民開展醫療護理、居家康復護理服務。(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12.推動醫養康養資源深度融合。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養老床位、醫療床位、家庭養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寧療護床位等“五床聯動”試點,統籌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資源,探索老年人照護的整體解決方案。(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13.推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全面實施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並逐步將覆蓋範圍擴大到城鄉居民,2025年年底前,實現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探索將康復輔助器具購買租賃、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保障範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做好與資助困難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為困難失能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家庭養老床位獎補等政策銜接。(牽頭單位:省醫保局,參與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四)實施農村養老提檔達標行動。
14.完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最佳化拓展敬老院服務功能,開展失能老年人托養、居家上門、對下指導等多樣化服務。鼓勵具備條件的村發展農村幸福院、老年食堂等村級養老服務設施,對符合條件的給予運營獎補。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要求的,可以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5.引導多方資源集聚發展。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建立健全志願服務儲蓄、回饋、激勵與評價機制。支持公益慈善組織圍繞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開展定向募捐、慈善信託等公益慈善活動,設立關愛服務項目。有條件的村可將土地流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租出讓等集體經濟收益,通過民主程式,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解決本村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16.完善城鄉協作支援機制。健全城鄉養老機構幫扶激勵機制,通過駐點幫扶、技術指導、資金捐助、物資捐贈、合作開展項目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五)實施養老人才提升培育行動。
17.加強人才隊伍培養。支持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獎補。將養老護理員培訓納入本地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對符合條件的參訓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18.吸引專業人才加入。對符合條件的入職養老服務機構的院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入職獎補。最佳化職稱評審方式,在衛生系列護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時,可對醫養結合機構中的護理人員單獨分組、單獨評審。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聘任於醫養結合機構,符合《山東省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指導標準》要求的,可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對取得職業技能等級的養老護理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19.強化人才隊伍激勵。繼續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齊魯和諧使者”選拔工作,將養老服務人才納入“齊魯首席技師”“山東省技術技能大師”選拔範圍。積極推薦優秀養老從業人員參選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評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齊魯最美職工等。(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20.實施穩崗就業支持。支持在公辦養老服務機構中開發公益性崗位,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醫、助潔、助浴、助行、助急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發放見習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類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並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給予原則上不超過4%的優惠貸款利率。(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實施養老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21.提升智慧養老服務水平。省民政廳牽頭建立智慧養老服務綜合平台,加強服務供需對接,打造“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為老服務場景。(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22.提升綜合監管水平。制定養老機構綜合監管辦法,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消防、燃氣、食品安全等監督檢查力度,推動“智慧消防”“智慧燃氣”“網際網路+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100%。開展養老領域非法集資詐欺常態化整治。(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
23.提升服務標準化水平。健全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宣貫實施,確保《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GB/T 35796—2017)《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GB 38600—2019)達標率達到100%。規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健全與養老服務設施等級掛鈎的運營獎補機制。(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4.提升創新發展水平。2024年至2026年,省級組織開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升行動,採取競爭立項方式,每年從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分別擇優確定2個縣(市、區)予以獎補。(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七)實施養老產業提速發展行動。
25.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力爭培育一批具有生態主導力的龍頭企業、一批具有獨門絕技的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6.大力發展銀髮經濟。支持養老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豐富服務模式與業態,拓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兼顧老年期需求和全生命周期準備,加快建設現代化銀髮經濟產業體系,推動銀髮經濟規模化、標準化、集群化、品牌化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
27.引導市場主體多元參與。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政策扶持,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市場。順應國有經濟布局最佳化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加大國有企業在養老產業領域布局力度,打造兼具經濟社會效益的行業標桿企業。(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國資委)
28.豐富產品用品供給。推動服務機器人、可穿戴設備、移動終端等設備在居家、社區、機構等場景套用力度,大力發展功能代償、生活照護、康復訓練、健康監測類的康復輔助器具。開展老年產品用品租賃試點,推動康復輔具規模化套用。(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商務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把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建立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依託各級老齡委員會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確保落實見效。(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二)加強政策支持。縣級以上政府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資金。各級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最佳化省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補助政策,重點用於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老年助餐、困難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連鎖化養老服務品牌培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養老項目優先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庫。大力發展養老金融,著力補齊第三支柱養老短板,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健康產業、銀髮經濟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市採取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護理型床位建設。堅持系統觀念,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鼓勵利用商業、辦公、工業、倉儲存量房屋以及社區用房等舉辦養老服務機構,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5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利用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築或者建築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畫說明、臨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檔案或備案回執。(牽頭單位:省民政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
(三)加強動態評估。建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監測分析與落實評價機制,加強統計監測工作。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存在問題。各市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細化相關指標,推進任務落實。(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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