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十四五”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雲南省“十四五”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檔案全文
一、規劃背景
(一)“十三五”時期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力健全政策制度體系,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創新,營造孝親敬老社會環境,推動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發展,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明顯增強。
老齡制度框架不斷健全。修訂實施《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制定出台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方案、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等30多個政策檔案,法規政策的集成協同效應明顯增強。
社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參保率達到90%,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十六連增,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3元,比“十二五”末增長了28.92%,連續5年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18元,大部分醫保資金用於老年人。
養老服務體系趨於完善。“十三五”期間,中央、省級累計投入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28.50億元,引導26.18億元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全省建設養老機構1168個(城市149個、農村874個、民辦145個),社區養老設施(站點)10732個,實現每個縣、市、區建有一個縣級失能特困供養服務機構,養老床位比“十二五”末增長46.34%,達18萬張;護理型養老床位比“十二五”末增長26個百分點,達46.40%;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比“十二五”末增長48個百分點,達73%。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老年幸福食堂運營、家庭適老化改造等工作穩步推進。
老年人健康服務水平持續提升。雲南省2020年人均預期壽命提高至74.02歲,比2010年增加4.48歲,是全國進步幅度最大的省份。大力推進昆明、曲靖、西雙版納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建成醫養結合機構122個,醫養結合床位3.50萬張(醫療床位1.10萬張,養老床位2.40萬張),從業人員1.60萬餘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達到148個,與醫療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增加至625個。300多萬名65歲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免費體檢、健康管理、醫養結合、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
為老服務環境更加最佳化。省委、省政府把老齡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對州、市的年度綜合考評事項。省人民政府連續5年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年度10件惠民實事全力推進,建立省級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養老機構設立內部醫療護理站點由審批改為備案,廣泛開展公共服務場所和設施費用減免等優待工作。辦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9萬件,基層老年協會達到1.50萬個,會員超過300萬人。組織開展“敬老月”、“智慧助老”等系列活動,評選42個全國“敬老文明號”單位、65名全國“敬老愛老助老模範人物”。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1.面臨挑戰
“十四五”時期,我省將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增長期,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任務更加艱巨繁重。一是人口老齡化程度相對較輕但形勢嚴峻。“十四五”期間,我省老年人口數量將持續增多、占總人口比重持續上升、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預計到2025年60歲及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達到16.65%、12%。二是老齡化速度高於人口增長速度。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省2020年總人口比2010年增加124.30萬人,但60歲以上人口增加195萬人,其他年齡段的人口呈下降趨勢。三是養老服務供需不均衡。全省養老機構入住率僅為35.37%,比全國平均水平約50%低14.63個百分點。社區照料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城市僅為39%、農村為14.60%。四是老年人健康狀況不容樂觀。全省703.80萬老年人有400萬左右患有慢性病,部分失能的有110萬人左右,完全失能的有26萬人左右。五是“未富先老”特徵明顯。全省人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排名全國第23位、第28位,全省老齡人口占比已達14.91%,超過老齡化社會標誌線近5個百分點。
2.重大機遇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老齡化問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都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作出部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納入國家戰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養老服務工作,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目標要求,為做好新時代老齡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和有利條件,也對今後老齡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十四五”時期,我省經濟將由中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人口老齡化給消費市場繁榮帶來重大機遇。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促使老年群體消費與GDP之比不斷提升,發展適合老年人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將為經濟社會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動力。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的創新發展,將為養老服務提質增效和養老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創新支持。同時,我省還擁有優質生態資源、旅遊資源和中醫藥資源,將對豐富養老服務供給、擴大養老服務客群、促進老齡市場消費賦予新機遇、增添新動能、拓展新空間。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和關於老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需求為根本目的,立足我省人口老齡化程度和養老服務發展水平,結合我省“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加大改革創新,綜合施策,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家庭職責功能,加快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健康支撐體系,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上不斷取得新進展,進一步增強全省老年人在老齡化社會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享改革發展豐碩成果。
(四)基本原則
統籌全局,協調發展。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直面老齡化發展形勢,加強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體系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立足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新時代的特徵,統籌考慮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作的新要求,促進基本養老服務、普惠性養老服務與老年健康協調發展,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
以人為本,把握趨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主動把握我省老齡化發展趨勢,前瞻性地推進老齡事業發展。
保障基本,發展普惠。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確保體系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積極支持普惠性養老服務發展,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可負擔的養老服務和產品,努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家庭共同參與、各盡其責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會。
最佳化結構,提升質量。堅持滿足老年人需求和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相結合,把增進福祉、最佳化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評估,促進養老服務機構健康快速發展和規範運行。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養老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
改革創新,擴大供給。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活力,支持各類社會主體積極參與,創新服務模式,拓展居家社區養老,發展農村養老,培育養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大力發展銀髮經濟。
(五)發展目標
“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齡事業和產業協同高質量發展,社會保障持續加強,養老服務供給有效擴大,養老產品供應日益豐富,行業要素支撐不斷增強,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進一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推動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持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逐步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企業年金覆蓋率進一步擴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進一步規範發展。
——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最佳化。居家養老服務快速發展,基本建成“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有效覆蓋。到2022年,各地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100%達標。到2025年,已建成居住區按照標準逐步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街道養老服務機構(中心)、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普遍建立,城市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不低於90%。街道或社區普遍建立養老助殘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制度。養老機構照護能力大幅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不低於55%。家庭養老床位加速發展。農村普遍建立覆蓋縣、鄉、村三級的養老服務網路,6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1個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廣泛發展。
——老年健康支撐體系融合提升。醫養結合機構顯著增加,服務質量持續改進。加強老年人健康服務,建設包括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發揮醫療衛生服務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支撐作用。支持建立失能失智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培養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專業照護服務的醫護人員。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基本建成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綜合連續的醫養結合服務網路。
——產業融合發展更具活力。扶持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養老服務市場全面開放,市場主體不斷培育壯大,老年人產品用品不斷豐富,智慧型化等新興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套用推廣,多業態的養老服務不斷融合發展,養老產業鏈條不斷延伸。
——要素保障能力持續增強。行業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從業人員規模和服務能力不斷提升,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長期護理保險等制度更加健全。
——社會環境更加適老宜居。建成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區和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人居住出行更加舒適便利。城鄉社區老年教育持續發展,老年人體育、休閒、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的各類平台組織更加豐富,參與渠道更加多元,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
三、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六)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全面、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穩步提高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持續拓寬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覆蓋面,積極發展第二、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努力擴大企業年金覆蓋範圍,鼓勵保險機構發展各類老年人商業保險產品,多渠道增加養老收入,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醫保待遇政策繼續向老年人傾斜。針對參保登記、異地就醫備案、門診特殊病病種待遇認定、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社會保障卡掛失解鎖等老年人辦理的高頻事項制定便民利民措施。
(七)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和評估制度
推進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護需求、社會參與等內容,建立省、州市、縣三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科技進步進行動態調整,逐步豐富發展基本養老服務項目。優先將經濟困難的失能、重殘、高齡、空巢、留守、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重點保障對象,推動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統籌既有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殘疾、照護等有關評估,貫徹實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推動實現評估結果部門之間互認、按需使用,作為接受養老服務的依據。完善評估實施機制,統籌協調州市、縣、鄉、村四級資源,建立養老服務供需精準對接機制。
(八)鞏固老年人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
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等專項救助制度,實現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完善落實高齡津貼制度,推進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福利補貼最佳化整合,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等社會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全面落實特困老年人救助供養制度,對有意願的城鄉特困失能老年人實行在縣級集中照護。完善急難社會救助,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困難民眾急難救助工作。完善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分類最佳化調整現有幫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加強對脫貧老年人人口動態監測和及時幫扶。
推動建立有關保險和福利及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體系,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剛性需求,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群體範圍。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提供包括醫療、康復、照護等多領域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
四、推進普惠養老服務提質擴面
(九)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能力
突出政府在“兜底線、保基本”中的重要職責,不斷提升養老服務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城鄉特困老人供養服務制度,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老年人實現“應保盡保、應養盡養”。開展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摸底排查,合理制定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計畫,優先滿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確保有意願入住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公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普惠和示範作用,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在此基礎上允許將空餘床位向社會開放,收益用於支持院內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
(十)調整最佳化養老機構結構功能
完善對護理型床位的認定。進一步盤活養老床位存量、最佳化護理型床位增量,推動養老機構提升護理型床位設定比例和康復護理水平,增強護理型床位匹配供給。聚焦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把提升養老機構護理能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扶持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突出護理功能的養老機構。聚焦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開闢失智照護樓或照護單元,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護機構或開闢專區。推進失智照護、失能護理示範機構建設。最佳化拓展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服務功能,推動具備一定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作為農村養老的核心陣地,將服務範圍和協調職能延伸至村級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和居家老年人,拓展其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指導中心和支持中心功能。加強光榮院建設,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州市級為骨幹,輻射全省、惠及全體,滿足集中供養條件退役軍人及“三屬”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光榮院體系。
(十一)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主體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鼓勵社會團體制定發布養老服務和產品團體標準,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重點從老年人自理能力、服務形式、服務質量、管理規範等方面制定養老服務標準。強化養老服務標準實施,《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達標率達到並保持100%。全面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評定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養老服務監管、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獎補的重要依據。
(十二)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按照“宜公則公、宜民則民”原則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總結公建民營改革試點經驗,完善公辦養老機構委託經營機制。鼓勵各地採取委託管理、補貼運營、股權合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公建民營機構發展,推動公建民營模式逐步實現成熟化、制度化。公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在充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礎上,可向社會開放其餘床位,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等的養老服務需求,提供低價或無償的集中托養服務。鼓勵利用閒置辦公用房、學校等資源,通過改建、擴建、置換等方式,建設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向社會開放養老服務。引導和支持養老機構發揮專業服務優勢,積極拓展輻射周邊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和居家上門服務,推動形成一批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養老服務綜合體。
(十三)扶持發展社會辦普惠養老服務機構
貫徹落實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有關政策,依法全面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和服務企業依法設立分支機構,落實外資舉辦養老機構國民待遇,切實保障養老機構按現行政策全面享受有關稅費優惠,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運營和管理。
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支持引導社會力量重點發展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規範引導社會力量根據市場需要適度有序發展面向中高收入群體的中高端養老服務機構。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完善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享受政府補助以及無償或低價使用場地設施的養老服務機構,應當以普惠為導向確定服務價格並向社會公開。加大國有經濟對普惠養老的支持,鼓勵國有企業在養老服務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網點布局,培育發展以普惠養老服務為主責主業、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國有企業。
有序穩妥推動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支持和規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多種類型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動有條件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或綜合實力較強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牽頭組建養老服務集團或聯盟,滿足相應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可按照平等自願原則加入。
五、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路
(十四)城鎮地區發展“街道—社區—小區—家庭”四級服務網路
通過新建、改建、與社會力量合建、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設施資源等方式,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層面建立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具備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功能,並支持承接街道委託的居家巡探訪、失能老年人幫扶、老年人能力評估、家庭照護培訓等服務。在有條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區,可延伸設立居家養老服務點,探索“物業+養老服務”等模式,為居家上門服務提供支持。在家庭探索發展“家庭養老床位”,通過家庭適老化改造和智慧型化升級,並圍繞老年人能力評估、養老機構簽約、適老環境改造、養老護理員上門服務等環節,健全家庭照護床位建設運營政策,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規範的養老服務,逐步形成銜接有序、功能互補的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網路。到2022年底,原則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個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服務覆蓋率不低於90%。全面建成“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
(十五)農村地區建設“縣—鄉—村”三級服務網路
堅持系統觀念,以促進城鄉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為著力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效,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實施農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布局,在縣級建設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升級照護型床位、開闢失能老年人照護單元,著力增強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專業照護保障能力,拓展居家上門服務、老年人能力評估、康復護理等功能,發揮其在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中的骨幹作用。在鄉級以鄉鎮敬老院轉型升級為主,在原有的鄉鎮敬老院基礎上改造提升,或與鄉鎮衛生院毗鄰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服務功能的農村區域養老服務機構(中心),優先滿足轄區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需求,拓展為周邊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培訓、評估、對下指導等綜合性養老服務的功能,對轄區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互助養老設施運行提供支持和指導。發揮基層黨建引領作用,根據村莊、老年人居住分布、養老服務需求的實際,在村級依託農村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村級互助養老服務設施,積極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通過鄰里互助、親友相助、志願服務等模式,組織發動黨員幹部對農村留守等困難老年人開展定期巡訪、結對幫扶等工作,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不離村的需求。
(十六)豐富社區養老服務功能
依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快發展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以日間託管和上門服務為主要方式,為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護理保健、輔具配置、緊急救援等專業化和個性化服務。
積極培育專業化社會服務機構,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醫療機構、文化單位、家政物業服務公司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按照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興辦或運營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醫、助浴、助潔、助急、助行“六助”服務項目,進一步拓展精神文化服務。在城市社區全面啟動建設新時代“老年幸福食堂”,為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營養均衡的膳食服務。積極探索發展助浴點,利用移動式助浴車,定點或上門為高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務。
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連鎖運營,推動國有企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培育一批標準化、連鎖化、品牌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範機構。建立健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管理和等級評估監督制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市場有償服務和志願者公益服務機制,形成連鎖化經營、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格局。
(十七)延伸居家養老服務支持
不斷夯實家庭養老基礎地位,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將專業化服務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提供生活照料、家務料理、康復護理、培訓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務。
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技能培訓,普及居家護理知識,增強家庭照護能力。大力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支持養老機構運營家庭養老床位並提供專業服務,完善有關服務、管理、技術等規範以及建設和運營政策,完善上門照護的服務標準與契約範本,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
通過補貼、補助、購買服務等方式,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獨居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農村留守等老年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通過落實稅收優惠、帶薪護理假、家庭照顧者技能培訓等措施,支持發展面向長期照護對象家庭成員的“喘息服務”,讓家庭照顧更專業、更專心、更省心。
六、提升老年健康服務能力
(十八)強化老年人健康管理
加快轉變以治病為主的傳統醫療衛生服務方式,把為老年人提供連續性、整合型的健康服務作為健康雲南建設的重要內容,健全省、州市、縣、鄉四級老年健康服務網路,構建“預防、治療、照護”三位一體的老年健康服務模式,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務。認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延伸養老服務鏈條,實現從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護到安寧療護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蓋。動態追蹤分析研判全省老齡化狀況,推進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加強老年病預防和早期干預,構建失能老年人照護體系,加強老年健康服務,強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老年醫療服務能力,發展社區和居家醫養結合服務,完善長期護理保險、醫養保險等制度。
廣泛開展老年人健康知識普及,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加強對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的干預,醫防協同、早診早治、規範治療,逐步實現定期健康體檢全覆蓋。加強老年失能預防,推動失能預防關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發生率。將老年人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範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
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託、居家為基礎,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的老年護理服務網路。將老年人健康管理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開展融合中醫特色的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與精神障礙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
堅持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台,推進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進村(社區)巡診服務機制,為老年人開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導、醫療巡診、照護人員技能培訓等服務。
(十九)促進老年人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有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鼓勵各級醫療機構提供上門巡診、居家護理等居家醫療服務,按規定報銷有關醫療費用,按成本收取上門服務費。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實施老年健康服務提升工程,通過新建、改擴建、轉型發展等方式,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站)、安寧療護中心以及優撫醫院建設,建立醫療、康復、護理一體化服務模式。加強州、市老年醫院建設,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建設一批老年健康示範機構(科室),開展省級老年安寧療護試點工作。
到2025年,力爭建設1個省級老年醫療中心,依託有條件的機構籌建1個老年中醫醫療健康中心。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州、市至少設定1所政府舉辦的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或老年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區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市、區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門診,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護理院(站);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三級中醫醫院設定康復科比例達到85%以上;85%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
(二十)深化醫養有機結合
健全醫養結合體制機制。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則,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實施醫養結合試點示範,全面深度促進醫養融合發展。切實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對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養老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全面拓寬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與合作醫院間的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綠色通道,普遍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等合作機制,基本構建起養老、醫療、照護、康復、安寧療護等服務相互銜接補充的“醫養結合”一體化服務模式,實現養老和醫療資源利用最大化。支持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統籌布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盤活現有醫療機構資源,統籌落實醫養結合扶持政策,提升醫養結合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在養老機構中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中醫院等建設,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特定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在老年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和綜合醫院等機構中加強老年病科室建設,醫療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其建設、消防等條件可依據醫療機構已具備的資質直接備案。支持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整體轉型。嚴格按照《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切實將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協定定點範圍,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定點申請、申請受理、專業評估、協定訂立、協定履行和解除等進行監督。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調整最佳化現有床位結構,加強康復科建設,提高基層康復服務能力和康復、護理床位占比。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深度融合。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有效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服務資源,重點提升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等服務能力,為轄區老年人提供專業化的醫養結合服務。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實際需求,提供適宜、綜合、連續的長期照護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機構統籌規劃、毗鄰建設,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鄉村養老服務機構加強醫養結合協同協作,建立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以為失能失智、行動不便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復、安寧療護、健康指導服務作為突破口,逐步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志願者為居家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
(二十一)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體系
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評估與健康服務。支持社區、機構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護者培訓和“喘息服務”,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知識等有關職業技能培訓給予補貼。組織協調志願者對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開展照護服務。依託護理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服務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建立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二十二)推進中醫藥健康養老
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支持二級及以上中醫醫院加強老年病科建設,開展老年病、慢性病中醫藥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為老年人提供連續性、個性化、一體化的中醫藥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拓展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中醫藥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干預服務,推動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示範基地。
(二十三)強化老年人疫情防控
制定老年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指南,分類完善居家、社區和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要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強對無症狀感染者的篩查檢測工作,積極配合開展核酸檢測篩查和流行病學調查。充分發揮社區老年社會組織、老年志願者的作用,加強防控宣傳,指導老年人持續做好自身防護,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就醫幫助、生活照顧、心理慰藉等服務。加強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設。
七、培育新業態發展銀髮產業
(二十四)培育重點產業
依託雲南高品質的自然人文資源,按照國際通用標準,促進高端醫療、健康管理、休閒度假、體育健身等領域提質增效,打造一批融健身休閒、醫療養生、旅居養老為一體的特色鮮明、知名度高、帶動力強的康養產業集聚區。充分利用我省資源稟賦優勢,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銀髮產業。發揮各級老齡產業協會作用,推進老齡產業發展。
實施“招大引強”行動,精準引入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將“七彩雲南·養老福地”元素融入全省各類節慶和招商活動,鼓勵企業設立線上線下融合為老年人服務的專櫃和體驗店,展示銷售老年產品,推動形成品牌效應和消費熱潮。以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為基準,以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製度為標尺,探索多種聯動組團模式,大力推進全省老齡產業向服務專業化、產業規模化、運營連鎖化、發展集團化方向邁進,打造一批在銀髮產業領域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行業品牌。
圍繞服裝服飾、智慧型日用輔助產品、康復訓練及健康促進輔具等老年用品,培育產業主體,擴大生產規模,推動老年用品產業發展。在符合公平競爭政策的前提下,建立老年用品目錄,搭建信息對接和套用平台,促進優質產業在社區、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率先使用和推廣。積極引進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攜帶型健康監測設備等產品生產,逐步實現產業化發展。
(二十五)最佳化養老服務市場環境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社會力量逐步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營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面放寬養老服務市場準入,全面落實養老服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禁止對社會資本、非本地資本、境外資本單獨設定附加條件、歧視性條件和準入門檻。
進一步最佳化有關政務服務、精簡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在養老機構籌建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部門,要主動公開審批程式和審批時限,推行一站式標準化服務,加強對籌建養老機構的指導服務。進一步梳理最佳化辦事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完善養老機構備案工作指南,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養老機構經營場所在同一縣、市、區範圍內的免於辦理分支機構登記。
落實養老服務機構享受有關稅費優惠,保障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按規定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不動產登記費等方面享受優惠,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場所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
(二十六)推動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持續推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推動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健康、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推動“養老+行業”多元融合,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適合老年人的文體遊樂等養老拓展服務。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綜合服務能力。依託各地中藥材種植基地、醫療康復基地、養生養老基地,把充分挖掘推廣彝醫藥、藏醫藥、傣醫藥、白族醫藥等中醫藥(民族醫藥)特色診療保健技術和優美生態旅遊環境利用結合起來,建設一批醫療康養旅遊基地、中醫藥食療養生旅遊區、健康保健養生旅遊區、養老養生體驗園區、醫療健康城和康養小鎮等醫療養生旅遊重大重點項目,打造以治療、康復、保健、養生(治未病)等為目的,以休閒度假為輔助的養體、養心、養神等醫療養生旅遊新業態產品。發展老年旅遊、“候鳥式”旅居、生物醫藥保健等具有雲南特色和影響力的新業態,拉長養老產業鏈條,豐富養老服務內容,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產品和服務。大力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集聚發展,推動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智慧健康養老企業、基地,培育一批品牌化、規模化、有影響力的新型養老服務產業集團,形成一批產業鏈條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好的智慧健康養老產業集群和集聚區。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增強服務能力和水平,發揮行業協會推進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
(二十七)促進養老服務消費升級
健全養老服務市場規範和行業標準,確保養老服務和產品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養老服務消費環境,正確引導老年人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促進老年消費市場的繁榮與發展。創新“網際網路+養老”等智慧養老模式,推動需求和供給精準對接,為老年人提供“選單式”養老服務。
鼓勵老年用品製造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圍繞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復、醫療衛生、學習分享、心理關愛等切實需求,重點加快發展適老化康復輔具、智慧型穿戴設備、居家養老監護、無障礙科技產品等智慧型養老設備以及老年人適用的產品用品和技術的研發、創新及套用,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品質老年產品、用品,大力促進老年產品、用品豐富供給和升級換代,不斷滿足多樣化、個性化需求。推動老年用品進展會、商場、機構、社區和家庭,加大老年用品宣傳推廣。加快發展老年用品租賃市場,推廣康復輔具社區租賃。
八、塑造積極老齡觀
(二十八)大力發展老年教育
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將老年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完善註冊學習和彈性學習制度,暢通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轉換渠道。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實施發展老年大學行動計畫。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加強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積極融入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依託雲南老年開放大學搭建全省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台。健全老年大學辦學網路,辦好老年開放大學。支持部門、行業企業、高校舉辦的老年大學面向社會開放辦學。完善覆蓋省、州市、縣、鄉、村五級老年教育服務體系,積極推進“家門口”老年大學建設。加大老年教育經費投入,夯實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老年大學辦學條件、拓寬辦學規模,促進老年教育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各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7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學校,5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經常性參加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
(二十九)推動大齡勞動者和老年人就業創業
健全有關政策法規,推動用人單位與受聘老年人依法簽訂協定,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支持老年人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完善就業、志願服務等政策措施,全面清理阻礙老年人發揮作用的不合理規定。為包括大齡勞動者在內的不同年齡段勞動者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支持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鼓勵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大齡勞動者自主就業創業。推進有意願、有能力的大齡勞動者和老年人在農村就業創業,引導大齡、老年農民工參與和舉辦互助自治、養老托育、生態養護等鄉村建設項目。鼓勵街道、社區和行業系統聯動,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為有勞動意願並有勞動能力的老年人按規定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指導服務。
(三十)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
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培育壯大老年人組織和為老服務社會組織,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願活動。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活動,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深入開展“銀齡行動”、“銀髮互助”,探索開展“時間銀行”等互助養老新模式,引導老年人以志願服務形式積極參與基層治理。發揮老年人在親職教育、家訓傳承、家風培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老年人在城鄉社區建立基層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搭建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
九、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
(三十一)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
將敬老養老助老納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納入各級政府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內容。開展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推動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將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納入文明城市評選的重要內容。將為老志願服務納入中國小綜合實踐活動和高校學生實踐內容。積極利用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持續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和敬老愛老助老模範人物評選。“敬老月”期間,組織開展孝親敬老文化傳承創新活動,動員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家庭個人積極參與走訪慰問、志願服務、宣傳教育等活動。組織開展老年人身心健康活動,普遍開展養老服務公益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進學校、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結合“雲嶺楷模”、“道德模範”、“最美人物”、“雲南好人”等評選,選樹表彰孝親敬老先進典型。推進非本地戶籍常住老年人與本地戶籍老年人同等享受優待。
(三十二)提升老年人文化體育服務水平
依託“七彩雲南全民健身工程”等項目,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以捐贈、贊助等多種方式,加強老年人身邊的體育場地和設施建設。鼓勵各地整合利用現有資源,設定適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交流、娛樂場所。支持街道、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統籌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老年人健身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提高健身步道、騎行道、社區多功能運動場等便民健身場所覆蓋面,因地制宜發展體育公園,打造“15分鐘健身圈”。支持舉辦適合老年人參與的健身賽事活動。培育服務老年人的基層文體骨幹,加強文體活動組織。積極開發老年旅遊產品和線路。
(三十三)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
健全“社工+志願者”聯動服務機制,支持社工機構、心理諮詢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和生活支持等專業化服務,鼓勵志願服務組織和慈善組織為老年人提供身心關愛、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樣化服務。
定期開展居家社區老年人探訪活動,重視防範和及時發現意外風險,重點關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殘疾等特殊老年人委託,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等事務。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資料庫,以縣、市、區為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實施,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訪。注重農村留守老年人精神關愛,大力發展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農民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
(三十四)實施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
圍繞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內容,採取政府補貼方式,對特殊困難的高齡、失能、殘疾等城鄉老年人家庭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鼓勵通過政府補貼、引入社會資本、業主眾籌等方式,在老年人、殘疾人比例高的老舊小區、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推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單,引導城鄉老年人對住宅及家具設施等進行適老化改造。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統籌推進社區適老化設施改造,通過開展場所無障礙改造、消防設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動場地和健身體育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社區環境。積極開展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對既有的社區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社區服務場所以及超市、銀行、醫院、公園、體育場館、文化場所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空間進行適老化改造。
加大對城市道路、信號燈、隔離帶等設施設備的適老化改造力度。加快完善城市公共運輸運輸工具的無障礙設備配置,提升出租汽車適老化服務水平,鼓勵和引導網約車企業、定製客運企業、農村客運企業等服務平台設定“無障礙出行”功能。
(三十五)提升養老服務智慧化水平
以實施大數據戰略行動、建設“數字雲南”為契機,積極推動建設完善雲南“網際網路+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平台、雲南省養老服務大數據平台,依託具備一鍵呼叫、跌倒報警、日常監測心率血壓、實時定位等契合老年人需求功能的智慧型終端設備,採取“網際網路+”智慧養老、智慧型化呼叫、手機APP等多種信息化手段,通過“智慧型終端+人工服務”模式,實現基礎數據、服務渠道、服務終端等資源共享,對接餐飲、健康、家政等為老服務主體,提供助餐、助醫、助急等服務。
支持社會力量運用信息化手段創新養老服務模式,整合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終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務等資源,開發和推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智慧型終端產品和套用,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遠程醫療、無線定位、安全監測、家政預約、物品代購、費用代繳、服務轉介等服務。
聚焦老年人涉及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線上服務便利老年人使用,線下渠道最佳化手續流程,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打破老年人面臨的“數字鴻溝”,促進老年人享受智慧型化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便捷性不斷提高,增強老年人的“科技獲得感”。
十、增強老齡要素支撐
(三十六)加強規劃引領
各州、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結合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現狀和需求,編制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明確養老設施的建設規模、布局、公益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比例等內容。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多規合一”,在編制州、市、縣、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應當根據本地區人口結構、老齡化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提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規模、標準和布局原則。編制詳細規劃時,應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有關要求,充分考慮養老服務設施數量、結構和布局需求,對獨立占地的養老服務設施要明確位置、指標等,對非獨立占地的養老服務設施要明確內容、規模等要求,為項目建設提供審核依據。
(三十七)保障用地供給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用地保障政策,對老齡化程度相對較高、發展趨勢較快的地區,應適當提高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比例。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中要保障養老用地需求,並按照“就近養老、便利就醫、便於探視”原則安排在合理區位。
支持各類主體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開展養老服務,將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納入社區服務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鼓勵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以租賃、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支持政府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養老服務項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養老服務設施。
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憑登記機關發放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不以營利為目的,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於養老機構的持續發展,不得將盈餘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要嚴防擅自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設計,並依法依規變更土地和規劃要求後才能建設。
(三十八)落實配套建設要求
在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統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要納入城鄉社區配套用房建設範圍,完善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養老設施“四同步”工作規則,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確保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2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單處面積不得少於300平方米,並列入土地出讓契約,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到2025年配建設施達標率達到100%。已建成的小區按照每百戶15平方米以上的標準,由所在地縣級政府通過政府回購、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足養老服務設施,並同步開展消防設施改造,進一步補齊設施短板。到2022年底,原則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個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轄區面積不大、老年人口不多、養老需求不突出的臨近街道可共建1個養老服務機構。
(三十九)利用閒置資源
各縣、市、區要制定整合利用閒置資源改造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和事業單位調整後騰出的辦公用房、轉型中的公辦培訓中心和療養院、學校、社區用房、廠房等閒置資源,對適合開展養老服務的,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優先用於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將各類房屋和設施用於發展養老服務,鼓勵適當放寬最長租賃期限。將閒置公有房產優先用於養老服務,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在公開競租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承租。各地要立足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實際,堅持“應改盡改、能轉則轉”,探索推動具備條件的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加快資源整合、集中運營,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可負擔的普惠養老服務。不得以養老名義經營其他業務。
(四十)建設為老服務人才隊伍
全面提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專業化水平。推進多層次養老服務人才培養,鼓勵和支持各類院校開設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護理、老年營養和健康管理、老年社會工作、老年康復輔助器具、老年心理等養老服務有關專業,構建多層次、模組化、高質量的技能課程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通過定向培養等方式吸引學生就讀養老服務有關專業。鼓勵現有開設養老服務類專業職業院校,開展養老服務有關專業“1+X”證書試點。加強養老服務專業教育與實踐套用相結合,推動院校與養老服務機構加強校企合作。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擴大居家養老日常護理技能培訓規模,按照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培訓大綱和最新行業企業考核評價規範開展標準化培訓。探索養老服務業職業經理人機制,促進經營管理職業化、專業化。推動建設產教融合型養老服務企業,打造養老護理員培訓示範點,充分利用現有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康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爭取成為國家級(康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完善專業人才培養激勵機制。拓寬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評價制度,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評價工作,暢通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發展通道,完善與職業技能等級配套的薪酬激勵機制。對按照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護工、護理員等,符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人員可享受培訓補貼。大力開展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競賽,按照有關規定對獲獎選手予以獎勵,並晉升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加大養老服務人員的激勵力度,保障和提升從業人員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強化人才政策扶持,逐步增強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吸引力。廣泛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宣傳報導,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不斷增強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榮譽感和崗位吸引力。
大力培養老年服務志願人才。積極發展志願者組織,開展各項為老服務志願活動並及時總結活動經驗。加大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社會工作專業培訓力度,加快發展面向老年群體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引入機制,吸引專業社會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積極開展“三社聯動”,推進建立“機構延伸、社區照料、義工援助、鄰里互助、親情慰藉、協會維權”六位一體關愛服務模式,研究制定《養老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範》,引導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協同開展為老服務,不斷提高服務的專業化水平。鼓勵各地探索建立“時間儲蓄”等志願服務互助循環機制。
(四十一)加強多元化金融服務支持
鼓勵國有資本、社會資本等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探索設立養老服務投資發展引導基金和養老服務融資擔保基金,提升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和有序性。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支持各類金融組織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投資養老產業,創新養老服務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建立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購置、建設和改造養老服務設施。鼓勵企業、慈善組織及個人設立養老領域慈善信託,開展養老服務慈善項目。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探索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規範和引導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鼓勵省內各類金融機構開發符合養老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推進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探索收費權質押貸款。鼓勵省內各類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靈活提供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分期還本付息等多種貸款產品和服務。健全養老服務商業保險體系,推廣長期護理保險、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護理人員職業責任險、養老機構責任險等險種,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畫的主要承擔者。探索開展養老機構融資性保證保險業務,提供融資增信服務。
十一、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四十二)健全綜合監管制度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引導網際網路平台建立用戶評價體系,依法公示養老服務註冊登記備案、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消防安全檢查結果等信息。建立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明確監管重點,全面加強對安全質量、從業人員、涉及資金、運營秩序、用地建設等方面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
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並將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強化市場運營秩序監管,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等無證無照行為,加大依法打擊查處力度。
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出台養老服務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政策規定和措施辦法,根據信用等級高低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養老服務機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按經營性質分別通過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雲南)記於其名下並依法公示。
(四十三)加強養老服務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規範,實現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防控能力。持續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重點防範和專項整治,加強養老機構預付費管理,強化對銷售會員卡、預付費的監管,有效防範養老機構通過銷售會員卡、預付費等方式收取大額費用帶來的非法集資風險。對於養老社區(CCRC),要明確以服務為本的功能定位,積極探索建立專項監管機制,嚴禁以養老之名跑馬圈地,嚴格規範資產過度金融化,確保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鼓勵支持養老機構投保綜合責任保險,增強養老機構防範風險能力,縣級以上政府可以通過補貼保險費等方式給予支持。加強養老服務中的欺老虐老行為監管,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保障老年人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養老機構合法權益和正常服務秩序。
(四十四)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在國家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體系框架下,將養老納入全省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推進全省“分層分類、平戰結合、高效協作”的養老服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強化系統規範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程式,強化分級分類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強化傳染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強化快速回響的救援支援處置,全面提升養老服務領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救援、恢復重建等應急管理能力。依託各級具備相應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等單位完善有關設施設備,探索建立省、州市、縣三級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和應急救援支援隊伍,在各級災害事故、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或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機制統一指揮協調下,負責統籌指導本區域養老服務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管理養老服務應急救援支援隊伍建設。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平時”負責組織開展養老服務應急管理、救援支援、防護防控、備災抗災、風險管理等政策研究、人員培訓、實戰演練和監測預警,“戰時”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情況啟動分級回響,承接相應的應急處置、救援等任務。
(四十五)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落實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等有關規定。完善老年人權益服務網路,建立完善涉老矛盾糾紛的預警、排查、調解機制。制定涉及老年人利益的政策應當徵求老年人意見。
開展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侵權行為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面向老年人的假冒偽劣商品制售行為,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持續加強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排查整治,做好涉嫌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鼓勵民眾提供非法集資線索,對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及時調查核實、發布風險提示並依法穩妥處置。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抵禦欺詐銷售意識。
指導養老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當事方協定約定提供服務,在退出市場時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務協定解除、安置等工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領域糾紛協商調解機制,引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維權。
加強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重點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群體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簡化申請程式,為老年人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鼓勵和引導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依規為老年人減免法律服務費用,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十二、保障措施
(四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機制。強化政府規劃落實責任,納入為民實事項目,強化考評監督,層層抓好落實。充分發揮各級老齡工作和養老服務協調機制重要作用,定期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凝聚工作合力,確保各項規劃任務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推進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與本地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相銜接。民政部門要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支撐體系,制定完善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標準。推動以州、市行政區為單位制定養老“整體解決方案”,將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通盤考慮,全方面整合資源力量,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推動兜底性、普惠型、多樣化三種路徑協同發展。昆明市和麗江市古城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開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創新,努力形成創新模式和典型經驗。
(四十七)強化制度保障
持續推動完善養老服務地方立法。聚焦養老服務發展的難點、重點、堵點問題,強化改革思維,加強制度創新,破解發展難題。將應對人口老齡化納入規章制度、行業標準、重大改革、政策制定中,保障各項制度銜接一致,有序推動規劃目標任務完成。各州、市人民政府根據人口老齡化具體情況,制定總體性兜底保障解決方案、養老服務清單。
(四十八)加大資金投入
加大財政投入,統籌資金保障養老服務發展需求,支持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省本級和各地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必須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健全完善省、州市兩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和標準,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鼓勵各地積極申報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領域有關項目。全面落實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財力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四十九)加強輿論宣傳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媒介作用,大力宣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民眾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凝聚思想共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養老服務、關心老齡事業、支持老齡工作的良好氛圍。在全社會開展老齡化國情、省情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強化“家庭是健康第一道關口”觀念,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實施中華孝親敬老文化傳承和創新工程,按規定評選表彰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老齡工作先進經驗,在全社會營造孝老敬老良好氛圍。
(五十)嚴格評估考核
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適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規劃落實工作進展情況。搭建社會監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適時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規劃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細化相關指標,推進任務落實,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見到實效。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內容解讀
《規劃》描繪了“十四五”末全省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藍圖,到2025年,雲南省養老服務床位總量超過20萬張,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55%,設立老年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占比達到60%,每千名老年人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不少於1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齡事業和產業協同高質量發展,社會保障持續加強,養老服務供給有效擴大,養老產品供應日益豐富,行業要素支撐不斷增強,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