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由雲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9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發布,規劃背景,總體要求,體系構成與資源配置,加快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加速建設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強化支撐體系,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檔案發布
雲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為進一步最佳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有效提升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強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根據國家“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及《雲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雲南2030”規劃綱要》、《雲南省“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等檔案,制定本規劃。
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省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健康雲南建設,實施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機構核心能力提升工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等重大項目,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人民民眾健康水平持續改善。
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醫療衛生機構26626個,其中醫院1445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4592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532個,其他醫療衛生機構57個。醫院中有三級醫院106家,其中三級甲等醫院54家;二級醫院470家,其中二級甲等醫院196家。衛生人員45.89萬人,床位32.52萬張。每千人口擁有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6.89張、執業(助理)醫師2.6人、註冊護士3.67人;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2.01人、專業公共衛生人員7.5人。心血管病、呼吸、腫瘤3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落地雲南,累計建設30個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和115個分中心,全省16個州、市實現三甲綜合醫院全覆蓋。縣級綜合醫院達到國家基本標準數量實現從“0”到“122”的歷史性飛躍,40所縣級綜合醫院達到國家推薦標準,增速全國第3。縣級綜合醫院三級醫院數量實現從“0”到“22”的提升。全省42個縣列為全國首批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2020年被選為國家社區醫院建設試點省份。73.3%的家庭15分鐘內能到達最近醫療點,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1.39%。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定中醫臨床科室的比例達90%,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設定率分別達99.35%、81.4%。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2.71億人次,其中醫院占40.1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55.32%。入院970.49萬人次,其中醫院占79.7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16.68%。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為70.79%,其中醫院為77.46%,醫院平均住院日為8.74天。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連續17年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歷史性實現消除瘧疾目標。縣級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完成率分別達93%、85%、80%、91.47%和89.92%,居全國前列。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分別下降至12.42/10萬、4.73‰,優於全國平均水平。全省人均預期壽命由2010年的69.54歲提升至2020年的74.02歲,年均增長0.45歲,增幅全國最高。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下降至27.07%,優於全國平均水平。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雲南為國守門、為國擔責的要求,經受住了輸入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衝擊和嚴峻考驗,牢牢守住了不外傳和不發生規模性疫情的底線。
(二)機遇與挑戰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重大決策,將維護人民健康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成健康中國的宏偉目標。衛生健康在“兩個一百年”歷史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支撐作用日益凸顯。我省正處在建設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關鍵階段,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將進一步激發,為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創造了更廣闊的空間。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為最佳化衛生健康服務與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撐。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大流行狀態,我省邊境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多變,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能力迫在眉睫。面對人民民眾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的大幅增長,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和疾病譜變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務更加艱巨。我省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夠等問題依然存在,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基層能力相對薄弱與資源閒置並存。“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醫療衛生服務供給不足。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的協作機制尚不健全,人員、技術、設備、數據和信息互通共享水平不高,醫防融合不充分,中西醫互補協作格局尚未形成。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落實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推進建設覆蓋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服務體系從規模數量增長型轉變為質量效益提升型、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變為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努力讓人民民眾享有更高水平的衛生健康服務。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系統整合。統籌區域、城鄉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堅持中西醫並重,提高整體效能。結合人口結構和分布、疾病譜等因素,分類制定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
需求導向,提質擴能。立足邊疆、民族、山區實際,以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擴大資源供給,最佳化結構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縮小區域、城鄉、人群之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夯實基層基礎。
醫防協同,平急結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立足平時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結合和快速轉換能力,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強化政府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加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
改革創新,強化支撐。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財政、醫保、人力資源等政策的系統集成,發揮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領支撐作用。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目標相適應,與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定位相匹配,城鄉統籌、功能互補、區域協同、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顯著提升,公立醫院進一步實現高質量發展,醫療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基層普遍具備首診分診和健康“守門人”能力,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明顯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和滿意度持續提升。
體系構成與資源配置
醫療衛生資源主要包括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與數據等。最佳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省級和州市級分區域統籌規劃、均衡布局,提高跨區域服務和保障能力;縣級及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
(一)機構
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主體,以老年人、嬰幼兒等特殊人群健康照護新型服務機構為補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服務。
1.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按舉辦層級分為省辦醫院、州市辦醫院、縣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是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
省、州市、縣三級根據本行政區域常住人口數、服務範圍、工作量等因素,按照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要求,合理設定相應層級醫療機構。引導有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向高水平、高技術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點)、村衛生室、診所、門診部等,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等任務,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每個鄉鎮辦好1所政府辦衛生院,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3萬—10萬居民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理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為政府主辦,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急救中心(站)、血站、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主要提供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地方病等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科學設定省、州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合理設定婦幼保健機構。以省急救中心為龍頭,完善省、州市、縣、鄉四級院前急救網路。在昆明市設定雲南昆明血液中心,在其他15個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設定1箇中心血站,每個縣、市、區至少設定1個固定採血點。各州、市、縣、區根據需要設定專科疾病防治機構。
4.其他機構。主要包括獨立設定機構和接續性服務機構。
(二)床位
1.適度控制床位規模。適度合理配置省、州市、縣三級公立醫院床位總體規模,適度調整高水平高質量公立醫院床位配置,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規範設定分院區。結合基層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和結構。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的預期性指標為7.5張(其中:醫院床位數6.2張,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3張)。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4.4張(其中:中醫類醫院0.85張),非公立醫院1.8張。
2.最佳化床位結構。適度控制治療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優先向傳染病、重症、兒科、康復、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領域傾斜。結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醫比、醫護比、床人(衛生人員)比等指標,適度控制保山市、楚雄州、普洱市、德宏州、怒江州、迪慶州床位增速;引導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紅河州、麗江市床位平穩發展;支持玉溪市、文山州、西雙版納州、大理州、臨滄市合理增加床位。
3.提高床位使用質量。鼓勵醫療機構打破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全院床位實行統籌調配。公立綜合醫院病床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不再新增床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占比,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
(三)人力
1.適應疾病譜變化和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引導醫護人員合理配置。引導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紅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雙版納州、德宏州、怒江州、迪慶州、臨滄市提高執業(助理)醫師增速;昭通市、曲靖市、普洱市、德宏州、麗江市、怒江州、迪慶州提高註冊護士增速;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紅河州、德宏州、臨滄市提高全科醫生增速。
2.合理提高公共衛生人員配置標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原則上按照每萬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70%。每萬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1名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服務人口、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占比原則上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於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數的2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配備至少1名公共衛生醫師。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根據需要配備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檢驗、工程技術、臨床醫學等專業技術人員。
3.完善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合理設定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人員崗位。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院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級高水平醫院可適當增加人員配置。依據國家規定和標準,加強醫療機構感控人員配備。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配備。
4.強化短缺人才供給。增加公共衛生類執業(助理)醫師比例,加強精神、康復、全科、重症、急診、麻醉、口腔、兒科、新生兒科、兒童保健科、產科、影像、病理、老年醫學、職業健康等領域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省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精神科註冊護士數分別達到4名、8.68名。
(四)設備
1.醫用設備配置。堅持資源共享、階梯配置,以省為單位,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落實社會辦醫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告知承諾制、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社會辦醫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備案制等改革要求。
2.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設備配置。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參照國家有關標準,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測檢驗、大型救治、應急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加強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體外膜肺氧合(ECMO)、移動CT、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移動手術室、負壓救護車等設備配置。
(五)技術
1.促進醫療技術發展套用。健全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備案管理制度,對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圍繞人民民眾醫療服務需求和重大、疑難疾病,拓展診療方法,提升醫療技術能力和診療效果,形成技術優勢。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礎上,鼓勵開展具備專科特色和核心競爭力的前沿技術項目。加強臨床診療技術創新、套用研究和成果轉化推廣。加強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評估、質量控制與管理。
根據我省居民疾病譜和患者異地就醫情況,統籌考慮專科建設基礎和人口發展趨勢,聚焦大病不出省,全力爭取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實施省級高水平醫療機構提質擴容建設、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和省級重點專科建設,降低患者省域外轉率;聚焦一般病在州、市、縣、區解決,全面提升心腦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代謝性疾病、兒科、精神疾病、傳染病等核心專科能力,健全覆蓋居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專科服務體系。
2.強化學科協作。針對腫瘤、疑難複雜疾病、慢性病等,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學、藥學、康復醫學、精神病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探索心臟中心、神經中心、腫瘤中心等綜合學科發展模式,提升疾病綜合診療水平。鼓勵醫療機構設定服務協調員,在患者轉診中予以指導協助和跟蹤管理。
(六)信息與數據
以省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為樞紐,突出數據統一採集、標準統一使用、接口統一制定、套用統一整合、資源統一管理,實現衛生健康信息跨機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充分釋放大數據支持衛生健康服務與行業治理潛能。逐步實現醫療機構間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等共享互認。推進醫共體內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融合。完善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加快電子健康檔案、家庭醫生簽約、婦幼健康、職業健康、殘疾人康復等信息系統整合。推動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數據融合和業務協同。加強網路安全建設。
加快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
加強以省、州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強化防治結合、醫防協同。
(一)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1.聚焦職責定位,提升核心能力。按照國家部署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施設備條件。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核心能力。加快推進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力爭建成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推進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升級和生物安全防護能力建設。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重點提升實驗室檢測檢驗、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形勢研判和現場應急處置能力,25個邊境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實驗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市級標準。
2.推進醫防協同,提升防控效率。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科室,納入屬地傳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網路和健康教育促進網路管理。加強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控制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院、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街道)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在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
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管理為突破口,為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才,探索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智慧型健康管理設備,在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提升基層防治結合能力。
(二)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1.健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哨點,以信息化和大數據技術為支撐,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實現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完善省、州市、縣、鄉、村五級信息報告網路。力爭與周邊國家共同建立傳染病監測聯合工作站或實驗室。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機制。
2.提高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建設省級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統一調度指揮全省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健全州市、縣兩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回響機制。健全完善各級各類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強化相互銜接,開展定期演練,確保高效運行。建立跨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和應急回響機制。
(三)完善傳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1.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完善省、州市、縣、鄉四級傳染病醫療救治網路,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提升傳染病綜合救治能力和對新發再發傳染病的診斷處置能力。到2025年,每個州、市具備1所規範的傳染病醫院(院區),在宣威市、鎮雄縣、會澤縣、廣南縣各設定1個傳染病醫院(院區),其他縣、市、區依託公立綜合醫院,規劃布局建設相對獨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區,並按要求設定負壓病房(病區)和重症監護病房。
2.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託省第一人民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建設3個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基地作為全省疑難危重傳染病診治中心、技術指導中心和遠程會診中心,承擔全省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務,在重大疫情發生時快速反應,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癒率、降低死亡率。
3.強化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加強緊急醫學救援機構和緊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省、州市、縣三級救援體系,實現水陸空立體化、中西醫結合。加快推進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在昭通市、紅河州、普洱市、大理州、麗江市等州、市建立區域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其他州、市、縣、區統籌布局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站點。推進航空和水上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定急診科,強化院前醫療急救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
加速建設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
建設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辦重點醫院為龍頭,州市辦醫院為骨幹,縣辦醫院為基礎的高水平公立醫院網路。推動省辦重點醫院擴容下沉,支持州市和縣辦醫院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推進全省醫療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
(一)建設醫療服務高地
1.抓緊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好心血管病、呼吸、腫瘤等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爭取創傷、神經等更多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地,打造集高水平臨床診療中心、高水準臨床科研創新平台、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為一體的區域醫療服務高地。在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的基礎上,推進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帶動我省整體醫療水平快速提升,努力使危急重症、疑難病症基本在省域內得到解決。
2.加快推進省級醫院能力提升。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轉率高的疾病為重點,加快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建設,實施“培優工程”,支持省辦醫院加強特色專科、平台專科、薄弱專科建設,提升省域診療能力,減少跨省就醫。
(二)加快提昇州市辦醫院醫療服務能力
支持引導省內外優質醫療資源向州、市輸出,支持州、市與國內高水平醫學院校合作,加快推進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分中心和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打造具有較強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中心,明顯縮小重點病種診療水平與省會城市的差距。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到2025年,14個州、市至少各有1所三級公立綜合醫院達到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指南基本標準要求。
(三)鞏固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
依託縣級醫院建設臨床服務“五大中心”,建強急診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組建縣域醫療資源共享“五大中心”和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管理“五大中心”。支持部分邊境縣、市公立醫院適度提標擴容。提升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文山州、麗江市、迪慶州等州、市省際縣級公立醫院服務能力,降低省際縣域外就診率。
(四)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服務能力
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服務能力提升,最佳化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築牢基層常態化疫情防控網底。推動部分服務人口多、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在達到國家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基礎上,逐步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引導一般鄉鎮衛生院做好急診急救和常見病日常診療服務,重點打造1—2個優質特色科室,拓展提升服務功能。加快拓展康復、兒科、口腔等專科醫療服務,滿足民眾就近就醫服務和多元健康服務需求。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能力。支持條件成熟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創建社區醫院。
(五)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
規範並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獨立設定的醫療機構,加強規範化管理和質量控制,提高同質化水平。鼓勵社會辦醫規模化、品牌化發展。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開展醫療業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合作,加入城市醫療集團、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網路。將社會辦醫院依法統籌納入傳染病疫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
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健全以省級中醫醫院為龍頭,各級各類中醫類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為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
加強省級中醫醫院建設,各州、市級中醫醫院達到三級中醫醫院建設標準,縣級實現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依託省中醫醫院建設省民族醫醫院,強化傣、彝、藏等民族醫療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提標擴能項目。支持各級醫療機構建設名醫館、國醫堂。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等機構中醫藥科室建設,強化臨床科室中醫醫師配備。推進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全覆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
(二)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支持省中醫醫院建設高水平醫院,支持州市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實施縣級中醫醫院提質達標計畫,實施中醫特色優勢培育工程,強化5個省級中醫臨床醫學中心和32個州市分中心建設,實施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學科建設。做優做強骨傷、肛腸、兒科、皮膚、婦科、針灸、推拿、腫瘤、心腦血管病、肺病、脾胃病、腎病、周圍血管病等中醫傳統優勢專科專病,支持傣、彝、藏等民族醫藥重點專科建設。支持中醫專科聯盟建設,提升專科(學科)同質化發展水平。推進實施中醫“治未病”工程,拓展服務內涵,探索建立一批規範化的治未病科室。
(三)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
加強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工作,持續完善中西醫臨床協作機制,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組織開展重大疑難疾病、新發傳染病、慢性病等中西醫協同攻關。爭取國家支持建設1—3所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打造一批“旗艦”科室,建設一批省級中西醫協同協作基地,篩選推出一批中西醫協同臨床診療方案。
(四)提升中醫藥疫病防治能力
依託省中醫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國家中醫應急醫療隊伍。依託高校、企業等建立中醫藥防治疫病基礎研究和產業創新平台。推動三級中醫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設定發熱門診,加強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醫學科(急診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和可轉換傳染病區、重症監護室建設。
建設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研支撐平台。加大中醫藥防治重大傳染病的新藥和醫療機構製劑研發力度。建設省、州市兩級中醫藥應急救治專家隊伍,制定完善一批重大傳染病中醫藥防治方案。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精神衛生、血液供應保障服務體系,補齊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老年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等領域短板,建立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
(一)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逐步建立完善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標準和服務供給體系,開展多種形式嬰幼兒照護服務,逐步滿足人民民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扶持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強化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幼稚園開設托班,擴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建設一批具有示範帶動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試點。
(二)最佳化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1.完善婦幼健康服務網路。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骨幹,以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為支撐,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婦幼健康服務網路,促進保健與臨床相結合,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支持省婦幼保健院(省婦女兒童醫院)新院建設,努力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區域婦幼健康輻射中心。以州市、縣級婦幼保健院為建設主體,力爭到2025年,50%的州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婦幼保健院標準水平;60%以上的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
2.省、州市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提質建設。依託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綜合醫院和產科、兒科實力突出,且與其他醫療機構建立多學科診療協作機制的婦幼保健院,建設完善和提高20個省級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州市、縣兩級均應設定至少1個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路。健全覆蓋城鄉居民、涵蓋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省級設立1—2個省級產前診斷中心,60%的州、市至少建有1個產前診斷機構,縣、市、區普遍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和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出生缺陷防治宣傳動員和健康教育中的網底作用。
4.完善兒童健康服務網路。推進省級兒科項目建設,重點提升兒童呼吸、神經、血液、腫瘤等疾病救治能力。人口較多的州、市合理設定兒童醫院或在綜合醫院設立兒童醫學中心。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所醫院設定獨立的兒科。到2025年,全省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87名、床位達到2.5張。加強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路建設。
(三)強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1.健全老年醫學服務網路。以設定老年醫學科的綜合醫院和老年病醫院為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為基礎,健全省、州市、縣、鄉四級老年健康服務網路,提供“預防、治療、照護”三位一體的老年健康服務,推動老年健康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健康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醫學服務能力,促進老年健康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
2.深化醫養結合。合理布局接續性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推進省老年病醫院建設。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開展醫養結合示範創建工作。
3.加強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服務。增加長期照護服務資源供給,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託、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網路。依託有條件的護理院(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家庭病床、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呼叫中心”。推進護理站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年照護服務機構等同步設定和配套建設。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力爭建成1個省級安寧療護培訓基地。在國家安寧療護試點州、市的每個縣、市、區建設1個標準化、規範化的安寧療護病區,在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安寧療護病床。支持社會力量規範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四)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逐步建立省、州市、縣三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路。提升全省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職業病防治情況統計和調查分析、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報告、應急處置等支撐能力。
通過自主建設或共建“聯合體”等形式,建設雲南省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和研究基地。建立符合我省主要行業特點的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持平台。
依託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構建省、州市、縣三級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路,並向重點鄉鎮(街道)延伸。依託具備條件的州市、縣級綜合醫院(綜合醫院職業病專科),開展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工作。在塵肺病患者集中的鄉鎮(街道),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塵肺病康復站(點)。支持相關專業機構參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職業病防治監督員。
(五)健全健康教育體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健康教育服務基地、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健康教育職能科室等組成的健康教育網路,為健康促進提供有力的體系支撐。推進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科室建設,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服務能力。動員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衛生健康行業學(協)會等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健全以各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病康復機構等為依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為民眾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預防、干預、治療和康復服務。
1.提升精神衛生服務能力。爭取建設精神心理疾病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分中心。鼓勵精神專科醫院組建或參與建設專科聯盟。鼓勵符合條件的精神科醫師全職或者兼職開辦精神專科診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提高基層精神(心理)衛生服務能力。健全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在精神專科醫療服務資源薄弱地區舉辦非營利性精神病醫院、開設精神心理門診。
2.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依託省心理衛生中心和各州、市有條件的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科成立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建立省、州市、縣三級突發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隊伍。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規範設定心理諮詢(輔導)室或社會工作室(站),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支持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的心理諮詢、輔導機構,承擔心理健康服務。
(七)加強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健全以綜合醫院康復科、康復醫院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康復醫療服務網路。三級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等機構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並承擔區域內康復醫療技術、科研教學、學科建設、科室管理、人才培養、研究成果轉化推廣套用等任務。二級醫院康復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鼓勵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
支持醫療資源富集地區的部分一、二級醫院轉型改建為康復醫院。加強面向老年的康復醫療服務供給,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基礎設施建設及設備配置,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求設定或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計畫。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康復水平。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加強康復醫學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省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和康復治療師分別達到8名和12名。
(八)最佳化采供血服務體系
構建布局合理、運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務體系。推進雲南昆明血液中心及15個州市中心血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按照《雲南省單採血漿站設定規劃》(雲衛醫發〔2021〕27號)規範單採血漿站設定。到2025年,各級血站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強化支撐體系
(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強化公立醫院體系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最佳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建立健全以健康為中心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綜合績效評價制度,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學習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加大醫療、醫保、醫藥改革聯動力度。穩妥有序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完善中醫類服務、“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等的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健全適應醫療服務發展的醫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結算管理機制。
實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完善集中帶量採購配套激勵約束機制,落實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並優先使用集中帶量採購中選藥品。建立健全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等藥品聯動管理機制。繼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推動各級醫療機構逐步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遴選建設省級臨床藥學中心,加快全省藥學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信息化、同質化”。健全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健全省、州市、縣三級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體系。加強藥品使用監測體系建設,藥品使用監測套用範圍基本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並延伸到80%以上的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機制,到2023年,實現二級醫療機構考核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覆蓋率達50%以上並逐年提高。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試點工作。
(二)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全面落實《雲南省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健全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職稱評審機制。持續加強執業(助理)醫師培養。推進公共衛生醫師準入制度,推行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培訓試點。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推進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統籌實施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做好定向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加強基層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持續開展基層人員學歷提升教育。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加大國際化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力度,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醫療衛生人才實訓基地,培養一批懂專業、會外語的國際化人才,為周邊國家培養適宜型衛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加強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實施省級中醫臨床優秀人才培養項目,推動建立省、州市、縣三級師承培養體系,建設一批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中醫傳承性人才;推動建立西學中制度,培養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和能夠提供中西醫結合服務的全科醫生。
(三)強化科學研究與創新
結合國際發展前沿,根據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和發展趨勢,支持多學科交叉融合,在影響我省健康水平的重大疾病防治、毒品戒治、高原皮膚病、老年醫學、跨境公共衛生問題、生態文明建設與健康等領域開拓創新。
完善醫學研究科研基地布局,聚焦解決主要健康問題,加強與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合作,加強複合型創新團隊建設。加強跨機構、跨部門、跨學科合作,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和轉化體系,力爭1—2所省級高水平醫院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進入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或者協同創新網路。
加快科研創新平台、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中心)、國家臨床醫學中心(分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加強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等建設。
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健康雲南建設任務要求。省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省級規劃,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州、市,明確省級高水平醫院和區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布局,並納入所在州、市區域衛生規劃。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研究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重點規劃州、市辦及以下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縣、市、區。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並及時銜接州、市有關部門。
(二)加強部門協同
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同,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並落實基本建設投入;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根據需要按程式適時調整規劃;醫療保障部門要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
(三)加強投入保障
建立穩定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各級財政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及業務經費等根據人員標準、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納入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建立財政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儲備長效投入機制,並納入政府經常性預算安排。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責任,落實對中醫類醫院和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全面加強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投入保障。探索通過機構運營補貼、家庭托育補貼、政府採購等方式,加強財政對托育服務的發展支持。
(四)動員社會參與
結合推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村(居)委會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學校按照規定設定保健科(衛生室),配備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落實入學新生體檢和師生重點疾病篩查等工作。用人單位做好職工疾病預防控制有關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聯動機制,構建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在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配備等方面予以保障,健全各級愛國衛生工作網路,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要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健全社會健康教育網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五)加強監測評估
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效率監測評價機制,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動態評價,按期開展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