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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最佳化紅河州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有效提升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強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加快推進“健康紅河”建設,根據《雲南省“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雲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紅河2030”規劃綱要》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與面臨形勢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州衛生健康事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州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衛生健康委的指導下,全面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健康紅河建設,實施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機構核心能力提升工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等重大項目,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人民民眾健康水平持續改善。
1. 醫療衛生資源總量持續增長。截至2020年底,全州共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2533個,其中:公立醫院40個,民營醫院11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9個,鄉鎮衛生院143個,村衛生室1394個,診所(醫務室、門診部)758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56個,其他機構3個。衛生人員4.09萬人,床位3.24萬張,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18萬人;每千人口擁有衛生技術人員7.1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7.24張、執業(助理)醫師2.34人、註冊護士3.4人、專業公共衛生人員0.8人,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1.99人。
2. 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創建三級醫院10家,其中三級甲等公立綜合醫院2家,三級甲等公立專科醫院2家,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1家,二級甲等醫院16家。12個縣市人民醫院通過提質達標驗收,6個縣市婦幼保健院創建為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全州“五大中心”建設全面完成,獲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77個,培育項目11個;143個鄉鎮衛生院中有5個達到國家推薦標準,32個達到國家基本標準,31個達到省級甲等標準;建成“社區醫院”4個,慢病管理中心50個、心腦血管救治站34個、基層發熱哨點診室86個。紅河州連續6年3次榮獲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市稱號,州中心血站獲紅河州政府質量獎。實質性組建紅河州中醫醫院,7個縣市中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達國家基本標準;瀘西、蒙自、開遠、建水4縣市創建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全州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的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館(中醫綜合服務區),96%的社區衛生服務站、85%的村衛生室能提供中醫藥服務。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2500萬人次,其中醫院占35.18%,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59.93%;入院97.6萬人次,其中醫院占82.98%,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13.29%;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為69.25%,其中醫院為76.71%,醫院平均住院日為8.4天。
3.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架構完整、功能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實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全覆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全體居民,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439.66萬份,電子建檔率達92.68%。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縣為單位達到90%以上。全州無甲類傳染病報告,15年未發生鼠疫疫情,持續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狀態,歷史性實現消除瘧疾、血吸蟲病的目標,與全省同步實現防治愛滋病“三個90%”和消除母嬰傳播目標。紅河州疾控中心檢測能力達標率由74.8%提高到93.8%,13縣市疾控中心檢測能力平均達標率由51.1%提高到60.5%,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實現“州能診斷、縣市能體檢”。
4. 城鄉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分別下降至13.62/10萬、4.9‰。全州人均預期壽命由2010年的71.96歲提升至2020年的74.22歲。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下降至24.17%。
5. 健康紅河建設穩步推進。全面實施“健康紅河2030”規劃綱要,緊緊圍繞全方位干預健康影響因素、維護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項核心任務,將健康重要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雲南為國守門、為國擔責的要求,牢牢守住了不外傳和不發生規模性疫情的底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為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面臨形勢
1. 發展機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黨的二十大明確指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有效遏制重大傳染性疾病傳播”。衛生健康在“兩個一百年”歷史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支撐作用日益凸顯,紅河州處在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關鍵階段,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將進一步激發,為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創造了更廣闊的空間。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為最佳化衛生健康服務與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撐。
2. 面臨挑戰。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大流行狀態,全州邊境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多變,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能力迫在眉睫。面對人民民眾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的大幅增長,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和疾病譜變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務更加艱巨。全州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夠等問題依然存在,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均低於全國、全省平均水平,基層能力相對薄弱與資源閒置並存。“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醫療衛生服務供給不足。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的協作機制尚不健全,人員、技術、設備、數據和信息互通共享水平不高,醫防融合不充分,中西醫互補協作格局尚未形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州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落實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推進建設覆蓋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服務體系從規模數量增長型轉變為質量效益提升型、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變為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努力讓人民民眾享有更高水平的衛生健康服務。
(二)基本原則
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強化政府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加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
整體規劃、分類指導。強化全行業和屬地化管理,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堅持中西醫並重,通過整體規劃提高綜合績效。根據人口規模與密度、地理交通條件、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區域、類型、層級資源配置標準。
需求導向,提質擴能。立足邊疆、民族、山區實際,以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擴大資源供給,最佳化結構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縮小區域、城鄉、人群之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夯實基層基礎。
醫防融合,平急結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立足平時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結合和快速轉換能力,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改革創新,強化支撐。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財政、醫保、人力資源等政策的系統集成,發揮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領支撐作用。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滿足公共衛生安全形勢需要、有力支撐推進“健康紅河”建設的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基本建成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層普遍具備首診分診和健康守門能力,力爭縣域內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優質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州域內人人享有危急重症、疑難病症和專科醫療服務,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就醫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
三、總體布局與資源配置
醫療衛生資源主要包括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與數據等。最佳化全州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州級分區域統籌規劃、均衡布局,提高跨區域服務和保障能力,縣級及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
(一)體系構成
全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主體,以老年人、嬰幼兒等特殊人群健康照護新型服務機構為補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服務。
1. 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按舉辦層級分為州辦醫院、縣市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州辦醫院主要向區域內居民提供綜合性或專科醫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並承擔人才培養和一定的科研任務,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緊急救援、醫療支援等任務。縣市辦醫院主要向縣級區域內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康復醫療,急危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並承擔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緊急救援、醫療支援等任務。非公立醫院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公立醫院形成有序競爭,可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醫療需求,可提供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醫療服務,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
2.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點)、村衛生室、診所、門診部等,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等任務,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每個鄉鎮辦好1所政府辦衛生院,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3萬—10萬居民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理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3.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急救中心(站)、血站、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等。主要承擔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地方病等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州、縣市兩級科學設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以州120急救中心為龍頭,完善州、縣、鄉三級院前急救網路。州級設定紅河州中心血站,每個縣市至少設定1個固定採血點。州、縣兩級根據需要設定專科疾病防治機構。
4. 其他機構。主要包括獨立設定機構和接續性服務機構。
(二)床位資源
1. 適度控制床位規模。適度合理配置州、縣兩級公立醫院床位總體規模,適度調整高水平高質量公立醫院床位配置,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規範設定分院區。結合基層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和結構。到2025年,全州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的預期性指標為7.54張(其中:醫院床位數6.24張,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3張)。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4.4張(其中:中醫類醫院0.85張),非公立醫院1.84張。
2. 最佳化床位結構。適度控制治療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優先向傳染病、重症、兒科、康復、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領域傾斜。結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醫比、醫護比、床人(衛生人員)比等指標,引導全州床位平穩發展。
3. 提高床位使用質量。鼓勵醫療機構打破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全院床位實行統籌調配。對病床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不再新增床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占比,提高預約及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
(三)人力資源
1. 適應疾病譜變化和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引導醫護人員合理配置。引導彌勒市、屏邊縣、建水縣、石屏縣、瀘西縣、元陽縣、紅河縣、金平縣、綠春縣、河口縣提高執業(助理)醫師增速;開遠市、蒙自市、彌勒市、屏邊縣、建水縣、石屏縣、元陽縣、紅河縣、金平縣、綠春縣、河口縣提高全科醫生增速;彌勒市、屏邊縣、建水縣、石屏縣、瀘西縣、元陽縣、紅河縣、金平縣、綠春縣提高註冊護士增速。
2. 合理提高公共衛生人員配置標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原則上按照每萬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70%。每萬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1名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服務人口、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占比原則上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於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數的2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配備至少1名公共衛生醫師。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根據需要配備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檢驗、工程技術、臨床醫學等專業技術人員。
3. 完善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合理設定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人員崗位。對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院可適當增加人員配置。依據國家規定和標準,加強醫療機構感控人員配備。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配備。
4. 強化短缺人才供給。增加公共衛生類執業(助理)醫師比例,加強精神、康復、全科、重症、急診、麻醉、口腔、兒科、新生兒科、兒童保健科、產科、影像、病理、老年醫學、職業健康、腫瘤等領域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州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精神科註冊護士數分別達到4名、8.68名。
(四)設備配置
1. 醫用設備配置。堅持資源共享、階梯配置,以州級層面為單位,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落實社會辦醫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告知承諾制、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內社會辦醫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備案制等改革要求。
2. 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設備配置。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參照國家有關標準,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測檢驗、大型救治、應急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加強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體外膜肺氧合(EC-MO)、移動CT、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移動手術室、負壓救護車等設備配置。
(五)技術配置
1. 促進醫療技術發展套用。健全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備案管理制度,對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圍繞人民民眾醫療服務需求和重大、疑難疾病,拓展診療方法,提升醫療技術能力和診療效果,形成技術優勢。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礎上,鼓勵開展具備專科特色和核心競爭力的前沿技術項目。加強臨床診療技術創新、套用研究和成果轉化推廣。加強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評估、質量控制與管理。根據居民疾病譜和患者異地就醫情況,統籌考慮專科建設基礎和人口發展趨勢,聚焦小病不出縣,大病不出州,全力爭取國家級、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強化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全面提升心腦血管疾病、兒科、婦產、腫瘤、急重症(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內容)等核心專科能力,健全覆蓋居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專科服務體系,降低患者州域外轉率。
2. 強化學科協作。針對腫瘤、疑難複雜疾病等,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學、藥學、康復醫學、精神病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提升疾病綜合診療水平。鼓勵醫療機構設定服務協調員,患者轉診中予以指導協助和跟蹤管理。
(六)信息與數據
1. 健康信息資料庫。加快全州衛生健康數位化進程,建設紅河州衛生健康數據中心,完善全員人口、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衛生資源等資料庫,並與疾病預防、婦幼健康、健康體檢等資料庫信息共享,構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資料庫。加強健康數據管理與套用,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線上查詢和規範使用。發揮電子健康檔案信息樞紐作用,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慢病服務為抓手,實現重點人群、重點疾病、主要健康影響因素的綜合防控與長效管理數位化。
2. 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設功能指引、建設標準與規範,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為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控等業務信息化提供支撐,實現縣域醫療遠程診療全覆蓋。
3. 公共衛生信息化。搭建覆蓋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發熱篩查哨點等傳染病監測平台,建立健全突發傳染病疫情預測預警信息系統,強化公共衛生信息化套用功能。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等數位技術,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更好發揮支撐作用。
4. 新興信息技術。鼓勵大數據、人工智慧、“網際網路+”、雲計算、5G、區塊鏈等新興信息技術套用。推進網際網路醫院、智慧醫院建設,堅持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提升醫院信息化水平。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州所有醫聯體和縣級公立醫院。拓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套用,推進健康監測、智慧型輔助診療等套用場景建設,繼續推廣電子健康碼。
四、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
加強以州、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強化防治結合、醫防協同。
(一)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1. 聚焦職責定位,提升核心能力。按照國家部署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施設備條件。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核心能力。推進州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升級和生物安全防護能力建設。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重點提升實驗室檢測檢驗、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形勢研判和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將三個邊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級標準。
2. 推進醫防融合,提升防控效率。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直接主導疾病預防控制,納入屬地傳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網路和健康教育促進網路管理。加強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控制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院、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街道)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在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管理為突破口,為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才,探索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智慧型健康管理設備,在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提升基層防治結合能力。
(二)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1. 健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哨點,以信息化和大數據技術為支撐,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實現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完善州、縣、鄉、村四級信息報告網路。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機制。
2. 提高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健全州、縣兩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統一調度指揮全州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發現報告、風險評估、信息發布、應急處置及醫療救治等關鍵環節職責清晰、無縫對接的體制機制。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回響機制,健全完善各級各類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強化相互銜接、開展定期演練,確保能按照不同級別回響的啟動標準和流程。規範處置原則和決策主體,明確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參與範圍、職責分工和工作機制。完善傳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路,強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綜合監測與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溯源、實驗室檢測、快速反應處置、輿情監測和風險溝通能力建設。
(三)完善傳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1. 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完善州、縣、鄉三級傳染病醫療救治網路,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提升傳染病綜合救治能力和新發再發傳染病的診斷處置能力。到2025年,全力推進州傳染病醫院規範化建設,依託州、縣公立綜合醫院,建設相對獨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區,並按要求設定負壓病房(病區)和重症監護病房。承擔全州危重症傳染性疾病患者集中救治任務,在重大疫情發生時快速反應,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癒率、降低死亡率。築牢基層傳染病防治關口,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發熱門診(診室、哨點)規範化建設,設定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備並儲備必要的消毒產品、防護物資,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加強應急演練。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發熱門診(診室、哨點)比例達到100%。
2. 強化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加強緊急醫學救援機構和緊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州、縣兩級救援體系。加快州級急救中心建設,並根據地區特點和服務人口需要發展建設急救站點。加強部門聯動,在有條件的縣市逐步發展航空醫療救援,實現空地一體化救援,縮短急救反應時間。強化醫療急救保障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醫聯動救援救治長效機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廣泛開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識培訓和宣傳。
(四)創建應急物資儲備和社會動員體系
1. 完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科學確定物資儲備品類、規模、結構,健全“州—縣—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州級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中心,鼓勵各縣市建設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重要醫療防護物資和藥品儲備,其中醫療機構按照滿足儲備床位數30天滿負荷運轉的目標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大力倡導企業、社會組織和家庭儲備公共衛生應急物資。
2. 建立全民參與的社會動員機制。動員家庭和個人積極參與健康紅河行動,落實個人健康責任,形成健康促進強大合力。以愛國衛生運動為依託,發揮基層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作用,形成行政動員與主動參與相結合的動員機制。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平急結合長效機制,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建防控協作網路。持續開展公眾衛生應急技能提升行動,推進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置。構建志願者服務體系,探索建立社會急救服務網路。
五、建設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
建設以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州級醫院為龍頭,縣市級醫院為基礎的高水平公立醫院網路。推動州級醫院擴容下沉,支持各級醫療機構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推進全州醫療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
(一)建設醫療服務高地
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堅持“地方政府投入、依託醫院主管、輸出醫院配合”的方式,引進雲南省腫瘤醫院共建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腫瘤醫學中心;雲南省阜外心血管醫院共建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心血管醫學中心;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共建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急重症醫學中心;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共建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婦產醫學中心;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上海兒童醫學中心共建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兒童醫學中心。圍繞滇南區域醫療中心5箇中心的發展戰略、學科建設規劃、人員培養計畫,充分發揮輸出醫院專業技術力量和醫療學科優勢,實現醫療服務同質化發展,提升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各分中心醫療技術和管理水平,儘快達到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設定標準,通過省衛生健康委命名。以培育雲南省區域醫療中心和國家、省級臨床重點專科群為目標,集中優質醫療資源建設一批省內知名的臨床重點專科精品項目、中醫名科項目。重點發展兒科、產科、婦科、急診、創傷、呼吸、重症、生殖醫學、中醫皮膚、針灸等高水平臨床專科,建設一批在醫療技術、醫療質量、臨床研究等方面具有省內領先水平的優勢專科。加大優勢、急需和特色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升優勢專科與亞專科水平,將雲南滇南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打造成為省內有實力、國內有影響力,參與國際合作,面向南亞、東南亞國際醫學中心、高水平臨床診療中心、高水準臨床科研創新平台、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
(二)提昇州級醫院服務能力
做強做大州第一人民醫院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做精做優州第二人民醫院精神病三級甲等專科醫院、州第三人民醫院三級甲等腫瘤專科醫院、州第四人民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州中醫醫院三級中醫醫院、州婦女兒童醫院。依託州第一人民醫院建設紅河州老年病醫院,州第二人民醫院建設紅河州優撫醫院,州第三人民醫院建設紅河州康復醫院和紅河州職業病防治院,依託州第四人民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建設紅河州區域性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依託州婦女兒童醫院創建三級甲等婦產和三級甲等兒童專科醫院,提高專科疾病診治能力及服務能力,帶動全州整體醫療水平快速提升,明顯縮小重點病種診療水平與省級醫院的差距。
(三)鞏固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
加快推進全州公立醫院能力提升。全力推進彌勒市人民醫院項目、元陽縣人民醫院遷建二期工程項目、瀘西縣、綠春縣、金平縣人民醫院整體遷建項目、石屏縣人民醫院龍朋鎮分院項目、河口縣人民醫院門診樓項目、州中醫醫院、綠春、金平、河口中醫醫院項目建設。持續深化縣級強院建設,按照國家《“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繼續推進縣級公立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第二階段提質達標工作,推動縣級醫共體牽頭醫院提標擴能,重點建設臨床“五大中心”、建強急診急救“五大中心”,補齊縣級精神、眼科、老年病、口腔、康復、腫瘤等專科短板。加強重症、呼吸、麻醉、傳染及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治重點學科建設。支持基礎強、技術精、服務好的縣醫院創建三級綜合醫院。持續推動城市優質醫療資源精準下沉,重點加大對南部6縣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學科建設、人才培養、診療技術為重點的“精準下沉、靶向提升、量化考核”工作機制,擴大優質醫療服務覆蓋面,提高縣級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有效承擔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等任務。到2025年,原則上每個縣市醫共體牽頭醫院的主要學科服務能力達到三級醫院水平。
(四)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服務能力
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組建由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牽頭,其他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若干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其所轄村衛生室組成的醫共體總醫院,實現醫共體內行政、人員、財務、業務、藥械、醫保基金、績效考核、信息系統管理運營“八個統一”,充分落實醫共體經營管理自主權,健全完善統一高效的縣域衛生管理體制,2022年全州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現全覆蓋。深入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級評審,以急診急救、全科、兒科、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等服務為重點,著力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診療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充分發揮基層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控“哨點”作用。著力加強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培訓等工作,完善醫共體模式下鄉村衛生人才引育留用機制和多渠道補助機制,引導優質醫療和管理資源下沉。健全醫共體內分級診療、分工協作機制。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等協同改革,健全縣域信息共享中心等遠程醫療服務的運行機制,完善“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模式,到2025年,縣域醫共體發展模式基本成熟,縣域就診率鞏固在90%以上,基層就診率鞏固在65%以上。
(五)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
規範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獨立設定的醫療機構,加強規範化管理和質量控制,提高同質化水平。鼓勵社會辦醫規模化、品牌化發展。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開展醫療業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合作,加入城市醫療集團、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網路。將社會辦醫院依法統籌納入傳染病疫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
六、強化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健全以州中醫醫院為龍頭,各級各類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為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
健全完善中醫醫療服務網路,推動優質中醫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全力推進州中醫醫院建設,建成集醫療、康復、教學、科研、保健為一體的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持續推動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建設,所有縣市設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持續加強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等機構中醫科室和中藥房建設。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館建設全覆蓋,支持社會辦中醫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到基層服務,大力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中醫專科醫院。強化特色專科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治能力。到2025年,全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類別醫師占比不低於20%,90%以上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能提供中醫藥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占比不低於30%;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設定中醫藥門診分科室分別達100%和70%。州中醫醫院,蒙自、箇舊、開遠、石屏、彌勒、瀘西6縣市中醫醫院達到三級中醫醫院標準,其餘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國家縣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
(二)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加強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急診科、感染病科、重症醫學科(急診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建設,提升重大傳染病中醫藥防治、疑難重症中醫藥救治能力。做強中醫內科、婦科、骨傷科、兒科、皮膚科、眼科、治未病科、腎病科等優勢專科,做精全州27箇中醫專病,推廣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康復中的獨特作用,培育推廣中醫藥預防保健(治未病)干預方案。加快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推進康復技術進機構、進社區、進家庭。到2025年,100%的三級中醫醫院、75%的二級中醫醫院設定康復科,力爭建成1個省級中醫康復示範基地,縣級以上中醫醫院全部設定中醫治未病科。
(三)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
加強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工作,持續完善中西醫臨床協作機制,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完善中西醫聯合診治制度,綜合醫院臨床科室收治的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開展多學科會診時,根據病情需要邀請中醫類別醫師參加。綜合醫院要結合醫院的發展重點和優勢專科,針對中醫藥治療有優勢的病種,找準中醫藥治療的切入點和介入時機,通過中西醫協作,研究制定實施“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聚焦癌症、風濕免疫病、情志病、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阿爾茨海默病、高原病防治和微生物耐藥問題等,積極探索開展中西醫協同攻關,推動中西醫強強聯合,共同研究制定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專家共識和臨床診療指南。
(四)提升中醫藥疫病防治能力
著力提升中醫醫院應對呼吸道傳染病等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獨特作用,健全中西醫協作機制,強化中西醫聯合會診制度,提升臨床救治效果。提升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推動三級中醫規範中醫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設定發熱門診。
七、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精神衛生、血液供應保障服務體系,補齊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老年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等領域短板,建立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
(一)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合理布局嬰幼兒照護服務資源,建立健全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依託,以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網路。完善托育機構管理規範和設定標準,開展州級示範托育機構評選,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發展,不斷提高保育質量和水平。強化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托育機構,支持幼稚園開設托班,增加以0—3歲嬰幼兒照護為重點的托育服務供給,逐步提高公共場所及用人單位母嬰設施覆蓋率。加強對家庭照護和社區服務的支持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推動“托幼育”協同發展。依託州婦幼保健院建成州級0—3歲“醫育結合”嬰幼兒照護實訓示範基地,每個縣市建成1所綜合托育中心。到2025年,全州建成托位數20820個,入托率達15%以上。
(二)最佳化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1. 完善婦幼健康服務網路。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骨幹,以綜合醫院、婦女兒童專科醫院為支撐,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婦幼健康服務網路,促進保健與臨床相結合,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鞏固提昇州婦幼保健院雲南省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創建成果,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婦幼保健院加掛婦女兒童醫院牌子,到2025年,箇舊市、開遠市、建水縣婦幼保健院達雲南省三級婦幼保健院標準水平,其餘9縣市婦幼保健院達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
2. 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全力推進州、縣市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提質建設,健全危重孕產婦和兒童救治網路。加強產後康復養護中心建設,強化產後康復及產前、產後抑鬱症防治,到2025年,建成產後康復養護示範及質控指導中心1家,提供規範化的產後康復養護服務。深入推廣使用《母子健康手冊》,紮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孕產婦健康管理項目,為婦女提供系統、規範的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定期開展城鄉婦女疾病普查,提供婦科常見病防治服務。加大消除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等婦幼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投入,確保項目實施到位。組織實施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0-6歲兒童健康管理項目,加強州、縣市兒童早期發展示範基地建設,規範機構管理,推動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規範健全和落實托育機構各項衛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健康指導,保障嬰幼兒的身心健康。
3.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路。健全覆蓋城鄉居民、涵蓋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完善州級產前診斷機構建設,在縣市普遍開展涵蓋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篩查,全面開展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實施免費新生兒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篩查和聽力篩查。通過一級預防、二級預防和三級預防,減少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降低出生缺陷患兒成年後的致殘率和患病率,提高生存質量。到2025年,建成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項目救助定點醫院各1家,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出生缺陷防治宣傳動員和健康教育中的網底作用。
4. 完善兒童健康服務網路。著力推進兒科項目建設,重點提升兒童呼吸、神經、血液、腫瘤等疾病救治能力。全力推進州婦女兒童醫院承建的雲南省滇南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在縣市綜合醫院設定獨立的兒科,持續強化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路建設。到2025年,全州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87名、床位達到2.5張。
(三)強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1. 健全老年醫學服務網路。全力實施老年健康服務提升工程,通過新建、改擴建、轉型發展等方式,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站)、安寧療護中心建設,構建“預防、治療、照護”三位一體的老年健康服務模式,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綜合連續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到2025年,全州建成1所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康復醫院或二級老年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門診,全州13縣市均建有1個護理院(站);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三級中醫醫院設定康復科比例達到85%以上;85%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
2. 深入推進醫養結合。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協定合作,探索相關機構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按需規範轉換機制,支持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轉型,開展康復、護理以及醫養結合服務。嚴格依法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責和功能定位,加強診療、康復、護理能力建設,積極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立長期穩定的協作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醫養結合服務,擴大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供給。到2025年,每個縣市建成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全州打造3家醫養結合優質服務單位和3所基層醫養結合示範機構。
3. 加強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服務。增加長期照護服務資源供給,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託、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網路。依託有條件的護理院(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家庭病床、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推進護理站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年照護服務機構等同步設定和配套建設。穩步推進安寧療護試點,支持社會力量規範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到2025年,每個縣市建設1個標準化、規範化的安寧療護病區,在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安寧療護病床。
(四)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健全由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三類技術支撐機構及相關專業機構組成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提升職業病防治能力。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紅河州職業病防治院為主幹,完善州、縣兩級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技術支撐網路。充分利用衛生健康系統內技術資源,依託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在礦山、化工、冶金、建材、機械等重點行業領域設立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構建符合全州主要行業特點的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路。充分發揮州內2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和16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作用,構建州級並向重點縣市、鄉鎮延伸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技術支撐網路,按照“州級診斷、州縣救治、基層康復”的原則,依託現有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病診斷康復工作。在塵肺病患者集中的鄉鎮(街道),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塵肺病康復站(點),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職業病防治監督員。
(五)健全健康教育體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健康教育服務基地、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健康教育職能科室等組成的健康教育網路,為健康促進提供有力的體系支撐。推進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科室建設,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服務能力。動員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衛生健康行業學(協)會等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健全以各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病康復機構等為依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為民眾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預防、干預、治療和康復服務。
1. 健全精神疾病防治體系。推進精神臨床重點專科和亞專科建設。最佳化精神衛生資源配置,常住人口20萬以上的蒙自、箇舊、開遠、建水、彌勒、瀘西、石屏、紅河、元陽、綠春、金平11個縣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精神科;常住人口20萬以下的屏邊、河口兩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精神(心理)門診;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規範社會力量舉辦精神病醫院,強化質量控制和監督管理,提高基層精神衛生服務能力。成立以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紅河州精神衛生中心)為主導,縣級醫療機構、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為聯盟單位的精神專科聯盟,力爭建立雲南省滇南區域精神醫療中心。健全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體系,精神專科醫院和三級綜合醫院精神科重點收治重大、疑難複雜疾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上級醫院指導下,開展精神疾病穩定期患者的基本醫療服務。
2. 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依託州第二人民醫院(紅河州精神衛生中心),聯合公立醫院精神科成立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建立州、縣兩級突發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隊伍。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規範設定心理諮詢(輔導)室或社會工作室(站),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支持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的心理諮詢、輔導機構,承擔心理健康服務。
(七)加強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以康復醫院、綜合性醫院康復科、康復中心為主體,以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為因疾病、損傷導致的功能與結構障礙、個體活動以及參與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復醫療服務。
1. 推進康復機構建設。科學統籌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資源,合理增加康復醫院數量。以紅河州第三人民醫院依託建立紅河州康復醫院,支持醫療資源富集的縣市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基礎設施建設及設備配置,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求設定或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計畫,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康復水平。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加強康復醫學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州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和康復治療師分別達到8名和12名。
2. 最佳化康復服務機構功能定位。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類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中醫類醫院康復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以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鼓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
(八)最佳化采供血服務體系
構建以紅河州中心血站為主體,各縣市固定(流動)採血點為支撐的采供血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無償獻血長效機制,加強無償獻血宣傳、教育、組織、動員等工作,將無償獻血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機結合,提升千人口獻血率。加強血站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將獻血屋建設納入城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應對獻血屋建設、流動採血車停放提供支持。加大對血站建設的支持力度,大力推進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血液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持續提升血液安全,確保血站服務體系與當地醫療衛生髮展趨勢相適應,提高突發公共事件血液應急保障能力。力爭“十四五”期間,血站年均採血量增長5%,建設智慧化血庫1座,建設智慧化示範獻血屋1座,摸索總結智慧化採血場景套用,提升無償獻血宣傳和獻血服務的效能。
八、強化支撐保障體系建設
(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1. 學習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加快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穩妥有序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完善中醫類服務、“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等的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健全適應醫療服務發展的醫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結算管理機制。
2. 改革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推進實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完善集中帶量採購配套激勵約束機制,落實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並優先使用集中帶量採購中選藥品。建立健全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等藥品聯動管理機制。繼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建立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健全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健全州、縣兩級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體系。加強藥品使用監測體系建設,藥品使用監測套用範圍基本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並延伸到80%以上的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機制,到2023年,實現二級醫療機構考核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覆蓋率達50%以上並逐年提高。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試點工作。
3.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強化公立醫院體系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和滿意度評價等。完善縣域醫共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重點考核醫療資源下沉、基層服務能力提升、有序就醫秩序建立和居民健康改善等內容。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機制,將服務質量數量、運行效率、患者滿意度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同時將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劃撥、績效工資總額核定、醫保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引導公立醫院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加快健全新機制、構建新體系、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動力、建設新文化,實現公立醫院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運行模式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向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全面落實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和“紅河奔騰”人才計畫。實施執業(助理)醫師增量提質計畫。醫教協同,完善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加大執業(助理)醫師培養力度,加強兒科、婦產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復、急診、影像、病理、中醫、中西醫結合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加強衛生健康領域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健全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機制,增加人才項目醫療衛生人才入選比例,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實行考察招聘,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挖掘引進“候鳥”人才。強化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公共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準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實施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提升公共衛生隊伍素質。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機制,鼓勵人員雙向流動。按傳染病醫院設定基本標準,加強傳染病救治機構人員配備。強化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以縣市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合理配置編制資源,重點用於補充執業醫師。強化人才統籌使用,健全醫療衛生人才“下沉、流動、共享”的用人機制。強化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大力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師承教育,持續加大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骨幹人才培養力度和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力度,實施“西學中”人才培養,建設一支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人才隊伍。加強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符合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護理人才梯隊。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職業化培訓,實施衛生健康經濟管理人員能力提升計畫;加強老年人、嬰幼兒照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健康產業、健康服務業相關學科專業人才培養。
(三)加強醫學技術創新發展
深化科衛協同,健全完善臨床科研體系。充分利用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5G技術等信息技術,搭建“醫—教—研”一體化平台,推進新興技術與衛生健康行業的創新融合發展。鼓勵醫療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重大衛生健康問題,加強跨機構、跨部門、跨學科合作,開展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中醫(民族醫)藥學融合的醫學研究,鼓勵依法依規開展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幹細胞、基因治療、再生醫學、腫瘤免疫臨床診斷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套用能力建設,開發推廣適合基層套用的醫療衛生技術。
九、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健康紅河建設任務。州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區域醫療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重點規劃州級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設定,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市。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負責制定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負責轄區內縣市辦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
(二)加強部門協同
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同,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並落實基本建設投入;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用地;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根據需要按程式適時調整規劃;醫療保障部門要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
(三)加強投入保障
建立穩定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各級財政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及業務經費等根據人員標準、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納入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建立財政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儲備長效投入機制,並納入政府經常性預算安排。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責任,落實對中醫類醫院和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全面加強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投入保障。探索通過機構運營補貼、家庭托育補貼、政府採購等方式,加強財政對托育服務的發展支持。
(四)動員社會參與
結合推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村(居)委會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學校按照規定設定保健科(衛生室),配備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落實入學新生體檢和師生重點疾病篩查等工作。用人單位做好職工疾病預防控制有關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聯動機制,構建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在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配備等方面予以保障,健全各級愛國衛生工作網路,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要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健全社會健康教育網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五)加強監測評估
衛生健康部門要牽頭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效率監測評價機制,做好規劃任務分解,以主要指標和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為抓手,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動態評價,推動將主要指標和重點任務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抓實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按期開展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