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四川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是為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各地科學制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推進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2021—2025年)》《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健康四川2030”規劃綱要》等,編制本規劃。

2022年12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四川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基本介紹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8日

內容全文

為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各地科學制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推進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2021—2025年)》《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健康四川2030”規劃綱要》等,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規劃背景和總體要求
第一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大力推進健康四川建設,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加速振興發展,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城鄉居民健康狀況不斷改善,全省人均預期壽命從2015年76.38歲提高到2020年 77.56歲。截至2020年底,全省醫療衛生機構8.28萬個,床位64.97萬張,衛生人員82.70萬人。2015年—2020年,每千人口(指常住人口,下同)執業(助理)醫師數從2.22人增長至2.81人,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從2.32人增長至3.42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從1.27人增長至2.03人,每萬人口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數從5.22人增長至6.12人。國家口腔醫學中心、兒童區域(西南)醫療中心落戶四川,建設國家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17個,全省三級甲等醫院從63個增加到105個,100%的市(州)建成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71.43%的市級疾控機構和61.90%的市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標準,84.87%的縣醫院達到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堅持中西醫並重、中醫藥並用,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經受住了考驗、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問題與挑戰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愛滋病、結核病等傳染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職業健康等問題日益凸顯,地震、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發。同時,隨著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眾健康服務需求呈現多層次、多樣化特點,對服務質量和品質要求逐步提高。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相比,我省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總體不強不優,公共衛生體系短板突出、優質醫療資源缺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薄弱、“一老一小”服務有效供給不足等問題仍然存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有待健全。
第二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健康中國戰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黨的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有關衛生健康工作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健康四川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統籌推進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和中醫藥強省建設。加快“三高建設”,構建“主幹”有“高峰”、區域有“高原”、市(州)有“高地”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圍繞服務基層,夯實“三個基石”,構建以縣醫院為龍頭、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為支撐、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骨幹、村衛生室為網底的基層醫療衛生新格局;堅持預防為主,織密“三張網路”,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防﹑救治、應急防護網路;聚焦民眾需求,強化“三期服務”,構建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治療和臨終關懷於一體的整合型衛生健康服務體系。推動四川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衛生健康強省,為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系統整合。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對衛生健康的領導責任、投入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堅持系統整合,統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統籌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服務,強化全行業與屬地管理,提升服務體系整體效能。
堅持需求導向,提質擴能。適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人民民眾健康需求為導向,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增加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供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全面提高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
堅持均衡布局,重心下沉。加快優質資源均衡配置,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提升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堅持中西醫並重,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持續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堅持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強化預防為主,把預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強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時需求,充分考慮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應對需要,完善設施設備標準,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
堅持改革創新,強化支撐。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綜合醫改試點省建設,推進高水平省級專科聯盟﹑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建設,加快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加強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協同,充分發揮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撐作用,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體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力爭實現以下具體目標:
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基本建成。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疾病預防控制能力顯著提高,醫防協同機制更加健全。以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全面建立,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處置和公共衛生救治體系更加完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持續強化。建成能夠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滿足公共安全需要的強大公共衛生體系。
優質均衡的醫療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積極爭取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戶四川,積極建設省醫學中心和省區域醫療中心,推進市(州)級公立醫院提標創等,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完善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補齊社區衛生服務短板,增強民族衛生服務能力。
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加快優質中醫醫療資源擴容,推進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積極爭取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在川落地。中醫醫院特色發展,形成一批中醫“龍頭醫院”“骨幹醫院”,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於一體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其他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逐步完善。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持續完善,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不斷擴大,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心理和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第二章最佳化布局和資源配置
第一節最佳化布局
一.資源布局基本要求
市(州)級以上分區域統籌規劃,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務和保障能力。縣(市、區)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設定根據地域實際,綜合考慮城鎮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環境、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布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或一定服務人口進行設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數﹑服務範圍、工作量等因素最佳化設定。
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
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其中,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政府辦醫院根據舉辦層級劃分為部門辦醫院﹑省辦醫院、市(州)辦醫院、縣辦醫院等,含優撫醫院,其他公立醫院主要包括軍隊醫院對社會提供服務部分、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醫院主要提供疾病診治,特別是急危重症和疑難病症的診療,突發事件醫療處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服務,並開展醫學教育、醫療衛生人員培訓、醫學科學研究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等工作。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和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提供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地方病等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
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醫學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醫療機構等獨立設定機構和護理機構、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服務機構。
三.推進衛生健康區域協調發展
加快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衛生健康一體化發展。提高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完善聯防聯控常態機制。共同打造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支持醫聯體建設和跨區辦醫,推動中心城市三甲醫院異地設定醫療機構。發展線上醫療,建立區域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體系。完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學檢驗結果互認和雙向轉診合作機制。增強成都平原經濟區衛生健康優質資源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川北、川南、川東北省域經濟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統籌布局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特別是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延伸拓展。
第二節資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合理配置床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的預期性指標為7.8—8.0張左右,其中公立醫院4.1——4.5張左右。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引導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設定院區。各市(州)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醫養服務、家庭病床服務。可按照公立醫院床位15%的比例設定公立專科醫院。省辦綜合醫院單體規模床位數量以1500——3000張為宜;市辦綜合醫院單體規模床位數量以1000—1500張為宜;縣辦綜合醫院單體規模床位數量以600——100O張為宜,對超出規模標準的,要採取綜合措施ꎬ逐步壓縮床位。
最佳化床位結構。各市(州)根據實際需求,科學測算、合理配置治療性床位,增量或轉型床位應向傳染、重症、腫瘤﹑精神、康復、護理、中醫等緊缺領域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數達到0.1張,每千人口康復病床達到0.34 張,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數達到0.8張,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達到0.85張。
提升使用效率。最佳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衛生人員)比的預期性指標為1∶1.62。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改進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床位和護士實行統籌調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比例。將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制醫院平均住院日,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內。
強化綜合評價。按照國家建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綜合評價體系,對各市(州)床位數量﹑質量、結構、效率進行綜合評價,推進各市(州)最佳化配置床位資源。各市(州)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結構、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實際狀況,科學制定床位發展目標;根據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標合理確定醫療衛生床位分布。原則上,病床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需合理控制床位數量,不再新增床位。
二、人力配置
公共衛生人員配置。到2025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增長到6.64萬。每萬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1名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加強心理和精神衛生人才配置,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不低於4名,每10萬人口精神科註冊護士數不低於8.68名,全省心理治療師達到500名。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醫療機構人員配置。提高醫生配置水平,大幅提高護士配置水平,重點向基層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2人(其中中醫類別0.92人),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達到3.8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93人,每千人口藥師(士)數增長到0.54人。合理設定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崗位。承擔臨床教學、醫學科研、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醫學中心和省區域醫療中心應適當增加人員配置。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配備。
三.技術配置
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機構類別和等級要求,分類分級進行技術配置。創新發展精準醫學、轉化醫學、核醫學、高原醫學等高新醫學技術,部分重大疑難疾病的診治能力達到全國或世界先進水平。加強國家級、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強化心腦血管、腫瘤、重症、兒科、老年醫學、麻醉、影像﹑精神﹑創傷、傳染病﹑康復等臨床專科建設,支持質子、重離子等技術發展,提高病例組合指數(CMI)值﹑微創手術占比和四級手術占比。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建設,強化中醫藥技術推廣套用。布局建設一批達到國際國內一流水平的研究型醫院。完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開展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評估。
四、設備配置
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民民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與承受能力、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與等級要求、醫學科技進步與學科發展等,堅持資源共享與階梯配置,引導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合理配置適宜設備。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分級分類規劃配置,甲類大型醫用設備按照國家規划進行配置,省級統籌規劃全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瞄準國際國內先進水平,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設施設備。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加強體外膜肺氧合設備(ECMO),移動斷層掃描(CT')機、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等檢驗檢測儀器配置,提高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以市(州)為單位,按照每3萬人口配置1輛救護車,以縣域為單位,根據縣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數,按照每3萬人口1輛救護車的標準配備救護車。
五、信息資源配置
加快數字健康發展,推進5G、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信息技術在衛生健康行業融合套用。強化衛生健康信息標準套用,推進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員人口信息庫建設。穩妥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規範“上雲”。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基礎資源等核心資料庫管理。推動縣域電子病歷和基層醫療信息、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採集設備信息、可穿戴設備標準化信息等全部歸集入健康檔案。加快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資料等信息共享互認。
第三章加快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
第一節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以省、市、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能力。
一、強化現代化疾控體系建設
加強體系建設。縣級及以上每個行政區劃內原則上設定1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建設。高標準建設西部領先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支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到三級甲等(三州達到三級乙等)標準,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到二級甲等標準。
明確職責定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科疾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科疾病防治協作網路、擬訂防治標準規範、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二.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水平
強化能力建設。構建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的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網路,加強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能力建設,支持市(州)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備2個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支持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備1個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鼓勵有條件的疾控機構配備移動檢測車。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為主體,構建傳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實驗室參比體系。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積極爭取建設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加強病原微生物資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確證實驗室、人才培訓基地等建設。依託部分綜合能力強的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布局省域公共衛生中心。
加強隊伍建設。按規定核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 ,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於70% ,合理增加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比例。
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信息系統升級。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化建設,推動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疾病監測預警系統。推動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依託現有機構等建設公共衛生數據中心,開展屬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監測與評估。
三.創新醫防協同機制
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科室,並配備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本機構疾病報告、就診者和家屬健康教育等工作,協助開展疾病調查和標本採集等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接受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傳染病防控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的比例不得低於25% 。
加強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在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主體開展相關技能培訓、技術指導等,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推動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縣域醫共體協同建設發展。按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政策。
第二節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完善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為哨點,以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一、加強全域監測和智慧型預警
最佳化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改進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強化公共衛生信息系統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協同,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增強傳染病報告信息時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同監測機制,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藥店等哨點作用。依託公共衛生、動物疫病、口岸檢疫、食品安全等系統,健全網路直報、醫療機構報告、醫務人員直接報告、科研發現報告、民眾個人報告﹑輿情監測等多渠道信息綜合監測體系,建立完善新發未知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機制,實現省、市(州)、縣監測信息同步共享,構建全域監測、全程追蹤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體系。
二.提升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
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升級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加強緊急事務跨部門共享,實現風險研判、專業決策、應急處置一體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回響機制,確定不同級別回響的啟動標準和流程。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定期演練機制。動態修訂專項預案和保障預案,完善物資儲備與保障等子預案,構建分層分類、高效實用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針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在全省分區域建設專業化、多場景的醫療衛生演訓基地。建立全社會定期演練機制,加強針對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
第三節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強化急救中心(站)、傳染病救治機構以及依託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心、站點)建設,增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患者轉運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最佳化急救體系
健全院前醫療急救體系。21個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獨立設定急救中心(站),條件尚不具備的縣(市、區)依託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定縣級急救中心(站)。有條件的大型城市可以在急救中心下設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受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託,急救中心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急救資源,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症病人途中監護,有條件的地區可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完善急救中心(站)布局,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因地制宜確定。加強急救中心(站)急救車輛等急救運載工具和設備配置。
完善醫療機構急診科設定。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設定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定急診科觀察床,完善基礎條件,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機構轉運的傷病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並向相應科室或其他醫院轉送。突發事件發生時,接受所在地急救機構指揮調度,承擔現場急救和轉運任務。
推動院前醫療急救與醫院信息系統連線貫通。加快建設四川省衛生應急與急救數據中心(四川省人民醫院)。21個市(州)急救中心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化平台,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車輛人員統一調度。偏遠或交通不便的縣(市、區)依託獨立設定的急救中心(站)或承擔縣級急救中心(站)職能的醫療機構,建立指揮調度信息化平台,提高調度效率。
二.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
完善省、市(州)、縣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統籌省、市、縣規劃布局,加強傳染病醫院、定點醫院、亞(準)定點醫院建設。
傳染病醫院建設。省級:加快建設省公共衛生綜合臨床中心和成都、瀘州、南充、達州、雅安、涼山“1+6”區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結合國家應急隊伍建設,組建高水平救治專業技術隊伍(含中醫),作為全省疑難危重傳染病診治中心、技術指導中心和遠程會診中心。市(州)級:每個市(州)建立1所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醫院傳染病區;原則上200萬以下人口的市(州)至少配置160張可轉換傳染病救治床位,每增加50萬人口增加30張床位;人口稀少地區傳染病救治床位配置標準由地方根據實際合理確定。每個市(州)應有1所醫院建有獨立的兒童傳染病病區。縣級:依託縣域綜合實力最強的綜合醫院,規劃布局建設相對獨立的感染樓或感染性疾病病區。原則上,在疫情發生時能迅速開放的傳染病病床數10萬以下人口的縣(市、區)不低於10 張,10萬—30 萬人口的不低於20 張, 30 萬—50萬人口的不低於50張,50萬—100萬人口的不低於80 張,100萬以上人口的不低於100張。按照綜合醫院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標準,加強呼吸、創傷﹑感染、急診、重症、檢驗、麻醉等專科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所有兒童專科醫院設定感染性疾病科,並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規範設定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將傳染病醫院建設成為傳染病救治﹑檢測﹑科研、培訓等基地;重點傾斜涼山州愛滋病、甘孜州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
定點醫院、亞(準)定點醫院建設。每個市(州)要指定綜合能力強、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礎好的醫院作為定點醫院。根據人口規模,將方艙醫院提標改造為亞(準)定點醫院。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次中心和服務人口較多的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一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哨點),設定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備必要的消毒產品、防護物資並做好儲備,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三.加強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
強化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心、站點)建設。依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在省域內規劃布局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在市(州)和縣(市、區)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站點,提升現場醫學救援處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強事故災害應急醫學救援力量。提升省人民醫院核輻射救治基地和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省職業病防治醫院)中毒救治基地能力。
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融合醫療、防控、檢測﹑管理等多專業,促進衛生應急隊伍功能由單一向綜合發展。加強省級突發事件防控隊伍建設,支持21個市(州)組建快速反應小分隊,每個縣(市、區)建立1支基層綜合應急分隊。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提高災害事故現場醫學救援處置能力。加強航空醫學救援隊伍建設,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培訓。加強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與培訓中心(四川省人民醫院)建設,提升衛生應急救治能力。
第四節健全中醫藥應急防控救治體系
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完善中醫藥應急機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中醫藥應急救援體系,提升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更好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體系
依託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四川省中醫醫院)等省級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省重大疫情中醫藥救治基地。根據區域和人口分布,布局建設5—8個區域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中心。加快補齊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短板,市級中醫醫院獨立設定傳染病病區,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院全部設定感染性疾病科,所有縣級中醫醫療機構能夠發揮重大傳染性疾病監測哨點功能。強化鄉村、社區疫情中醫藥防控,推廣行之有效的基層中醫藥防治方案。
二.健全中醫緊急醫學救援體系
支持省骨科醫院加快建設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統籌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四川省中醫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等機構,建設集中醫緊急醫學救援﹑臨床研究、人才培養基地和中醫緊急醫學救援統籌運行平台於一體的省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布局建設5—8個區域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加強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完善中醫急診臨床診療方案。
三.完善中醫藥應急機制
全面加強中醫藥應急指揮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領導、調度機制和中醫藥第一時間介入、全程參與的應急回響機制。將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面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健全中西醫結合救治和聯合會診制度。支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中醫藥科室和專家隊伍,健全省、市、縣三級中醫醫院中藥應急物資周轉儲備和核銷機制。完善中西醫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機制。建立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
第四章強化優質均衡的醫療服務體系
第一節築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構建以縣醫院為龍頭,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為支撐,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骨幹,村衛生室為網底的基層醫療衛生新格局,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村和社區。
一.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路
將醫療衛生服務融入城鎮化發展戰略,最佳化調整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原則上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或每3萬—10萬居民規劃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定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推動被撤併為街道的鄉鎮所轄衛生院調整轉型為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20%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為社區醫院。
二.、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政府在每個鄉鎮辦好1所達標衛生院。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建設400個左右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民族地區等地廣人稀的地區應強化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節點作用。根據鄉鎮衛生院服務範圍和村級人口分布特點,調整最佳化行政村衛生室的設定,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辦好1所達標村衛生室。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等常住人口較少、交通半徑大的地區,可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民眾就醫可及性。
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以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及兒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保健等服務為重點,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在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社區醫院、中心衛生院等布局和建設1000個左右基層臨床特色科室。持續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到2025年,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機構逐步達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推薦標準,8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基本及以上標準。
四、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由縣級醫院牽頭,以其他若干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為成員單位,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行縣鄉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後勤服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推進縣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
第二節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爭創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快省醫學中心和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持續推動市辦醫院發展,全面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規範推進公立醫院分院區建設,著力推動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縣解決。
一、加強國家醫學高峰建設
推進委省共建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合作協定落實,加快國家口腔醫學中心和國家兒童區域(西南)醫療中心建設發展。爭創綜合類﹑高原病等國家醫學中心和傳染病﹑呼吸﹑創傷等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快推進老年疾病、口腔疾病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爭取建設70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推動相關專科能力達到國際一流水平。
二、推進西部醫學高原建設
以“雙中心”建設為重點,充分發揮我省優質醫療資源引領輻射帶動作用,在全省規劃設定3個省醫學中心;在成都、川北、川南、川東、川西5個片區,每個片區規劃設定10個省區域醫療中心,全省共設定50個。建設300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相關專科能力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三,加快全域醫學高地建設
推進市(州)級公立醫院提標創等,鼓勵市級公立醫院牽頭建設醫療集團,全力構建以市級醫院為引領的區域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診療服務體系。支持市辦醫院以轉診、會診、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醫學研究﹑管理創新等為紐帶,加強與縣辦醫院的分工協作。按照格線化布局建設城市醫療集團,由綜合實力強的市辦醫院牽頭,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參加,統籌格線內醫療資源協同發展。建設500個市級臨床重點專科,相關專科能力達到省內一流水平。
四.發揮縣級醫院龍頭作用
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支持縣級醫院發展,加強專科建設,建設1000個縣級臨床重點專科。加快建設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症監護等臨床服務五大中心,建強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五大中心。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醫療綜合服務能力薄弱縣和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力度,改善設施條件,加強對口幫扶,補齊能力短板。全面提升縣辦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到2025年,力爭100%縣醫院達到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80%縣醫院達到推薦標準。
五、加快推進政府辦醫院發展
國家委在川醫院。積極支持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等部門辦醫院在川發展。
省辦醫院。根據常住人口數,每1000萬人口設定1—2個省辦綜合性醫院,加強四川省人民醫院等省辦綜合醫院、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四川省中醫醫院)等省辦中醫醫院和四川省腫瘤醫院、四川省兒童醫院、四川省骨科醫院等省辦專科醫院建設發展。支持符合達標晉等條件的省級公立醫院創建三級綜合醫院,力爭到2025年末省辦醫院均達到三級水平。支持規模小、水平低的省辦綜合醫院通過合併、整合等方式向高水平省辦綜合醫院轉變。
市(州)辦醫院。依據市(州)常住人口數,每100萬——200萬人口設定1—2個市辦三級綜合性醫院(三州地區根據人口密度可適當放寬),爭取建設達到三級甲等水平。根據需要規劃設定兒童、精神、婦產、腫瘤、傳染病、康復、老年等市辦專科醫院(含中醫專科醫院)。
縣辦醫院。縣級區域原則上設定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原則上縣域人口超過100萬的,可適當增加縣辦醫院數量;縣域人口低於10萬的,統籌考慮交通條件、服務半徑、就醫需求等,整合設定縣辦醫院,可適當減少縣辦醫院數量。支持有條件的縣辦綜合醫院達三級醫院標準。充分考慮醫療基礎水平、功能任務、專科設定、病源結構等,有序引導部分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專科醫療機構,或向人口流入、醫療資源薄弱區域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六,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建設
公立醫院“分院區”是指公立醫院在原有院區(主院區)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設或者併購等方式設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規模的院區。分院區屬於非獨立法人,其人、財、物等資產全部歸主院區所有。
設定分院區醫療機構的基本條件:三級甲等公立醫院,病床使用率持續超過90%高位運行,平均住院日處於全國同類別醫院前10%(以平均住院日短為優),住院病人疑難程度(CMI值)排名為上年度全省同類別醫院前10% ,現有院區績效考核等級連續三年A+級以上(專科醫院A級以上),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件和嚴重行風問題,資產負債率處於合理可控區間。
原則上,到2025年末,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舉辦分院區不得超過3個;在醫療資源薄弱的三州地區、革命老區等地區開辦分院區,分院區數量不計入基數管理。除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單位以及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省重大戰略項目外,不跨省設立分院區。新增分院區的,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於二級同類別醫院最低要求、不高於同級綜合醫院單體規模床位最高標準,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上一年度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設定與主院區同類別分院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數量與床位數量比例應當符合主院區所屬級別類別醫院的基本標準。綜合醫院設定專科型分院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數量與床位數量比例應當符合相應三級專科醫院的基本標準。公立醫院分院區的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命名管理、評審校驗以及管理機制等應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相關檔案要求執行。
公立醫院舉辦的基層醫療服務延伸點、門診部、未設定床位的健康體檢中心等,以及醫聯體、醫院託管、合作舉辦、協定合作、對口支援等合作醫療機構不屬於分院區。
第三節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
非公立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高端服務和康復醫療、老年護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是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獨立設定機構規範發展
優先支持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婦產、兒科、精神、腫瘤、眼科、口腔、骨科、醫療美容、中醫、康復﹑護理、醫養結合、體檢等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辦醫向高端化、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參與公共衛生服務,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結合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特點積極開發多樣化、個性化健康保險產品。支持舉辦連鎖化、集團化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安寧療護等獨立設定機構。
二.促進診所發展
診所設定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經註冊後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滿5年的醫師按規定全職或兼職開辦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範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三.促進公立醫療機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
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與政府辦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合作,按照平等自願原則組建專科聯盟。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可以自願加入公立醫院牽頭組建的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綜合力量或專科服務能力較強的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也可牽頭組建。
第四節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模式
一、強化防治結合
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項目,最佳化服務內涵,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銜接,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才,提升慢病醫防融合能力。在有條件的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鼓勵婦幼保健機構整合預防保健和臨床醫療服務,提高防治結合水平。完善醫療衛生機構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醫務人員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
二.完善平急結合
完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平急結合方案,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回響、區域聯動和人員調集等機制。健全應急狀態下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機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面向臨床醫師和護理人員的流行病學、傳染病、醫院感染等風險警覺意識教育和臨床救治培訓制度,提高設施、設備、人員“平急”轉化能力。加強醫療機構相關救治設備和應急物資配置。
三.推進分級診療
健全分級診療工作機制,加強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基層傾斜力度,暢通綠色轉診通道,完善雙向轉診機制,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規範有序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健全科學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導機制。積極推動二三級醫院專科醫生為基層家庭醫生簽約團隊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台、全科醫生為核心、全科專科有效聯動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
四、促進學科協作
針對腫瘤疑難複雜疾病、多系統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討論和聯合查房制度,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鼓勵將麻醉、檢驗、影像﹑病理、藥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探索心臟中心,神經中心、腫瘤中心等綜合學科發展模式。持續推進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等急診急救領域新型服務模式建設,為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綜合救治服務。鼓勵醫療機構設定服務協調員,在患者診療過程中予以指導協助和跟蹤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務。
第五章建設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構建以省級高水平中醫醫院為引領,市、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於一體的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第一節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支持省級中醫醫院新院區建設和老舊院區改造,推動省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提升疑難危急救治能力和循證研究水平。支持高水平中醫醫院爭創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和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強化市級中醫醫院醫教研綜合能力和區域輻射作用,加強基礎薄弱的市級中醫醫院建設,推動南充市獨立設定市級中醫醫院。原則上每個具(市、區)辦好1所具級中醫醫院,有效承擔具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診療和急危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任務。支持縣級中醫醫院扶優補短建設,鼓勵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全面提升縣域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藥特色專科建設,做優做強一批中醫優勢專科(專病),打造優勢病種特色鮮明的中醫醫院和科室。支持民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升民族醫藥服務能力。
第二節強化基層中醫藥陣地建設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現中醫館全覆蓋,中醫類別醫師占本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不低於25% ,能夠規範開展6類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支持15%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強化中醫館內涵建設。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 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8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規範開展4類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實施傳統中醫診所惠民行動,發展傳統中醫診所5000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連鎖經營的名醫堂。到2025年,基層中醫藥服務量占比達到50%。
第三節加快推進中西醫協同發展
加強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傳染病醫院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建設,打造中西醫結合團隊,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模式,打造一批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旗艦”科室、“旗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資源缺乏的區域,鼓勵將富集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改建為相應層級的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加強中西醫結合學科(專科)建設,聚焦癌症、心腦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高原病防治、不孕不育和微生物耐藥問題等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研究制定“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開展臨床類別醫師中醫藥專業知識輪訓,推進中西醫結合診療服務覆蓋醫院主要臨床科室。
第六章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第一節持續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構建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大中型醫院和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技術支撐、民營婦幼健康機構為補充的婦幼健康服務網路(體系)。
一、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
全面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到2025年力爭實現省、市(州)、縣(市、區)均有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建設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嚴格規範相關技術套用,加強服務監管。建強省婦幼保健院,引領全省婦幼健康高質量發展。支持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水平,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水平。支持基礎較好的婦幼保健院發展婦女兒童專科醫院,鼓勵建設省、市、縣三級婦幼專科聯盟和醫療聯合體。
二、強化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路
依託產科兒科實力和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省、市(州)、縣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會診、轉診網路,全面提升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推動實現全省孕產婦、新生兒死亡率穩中有降。省級設定若干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市、縣兩級均有至少1個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
省級設定產前診斷中心、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中心。市(州)原則上至少設定1個產前診斷機構、1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中心、1個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分中心。縣(市、區)應當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每個縣(市、區)至少設定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1個新生兒聽力篩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的宣傳動員和健康教育,逐步構建新生兒先心病篩查服務網路。
四、夯實兒童健康服務網路
加強各級各類兒童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0.87名、床位增至2.50 張。夯實基層兒童保健服務,構建以縣級醫療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兒童保健服務網路。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全科醫生提供規範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配備醫師從事兒童保健服務。
第二節加快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以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建設為重點,進一步改善托育服務基礎設施條件,推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不斷擴大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完善服務體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各類主體興辦普惠托育機構。大力發展社區托育,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辦托班,推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的方式,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以大眾性、普惠性為重點,加強項目儲備,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辦好普惠托育民生實事。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普惠托位占比穩步提升。
二.提升公辦托育服務能力
鼓勵採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利用現有設施、空置場地等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各市(州)建設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深入開展全國活力發展城市、兒童友好型城市、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及省級優質托育服務縣、機構創建活動。
第三節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撐體系
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支撐體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醫
加快推進省老年醫院建設,推動市(州)和人口大縣老年醫院增量提質,引導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為老年醫院或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加強省級老年醫學臨床重點專科和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以上。鼓勵有條件的縣級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設定和增加老年醫療床位。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到2025年,85%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
二,深化醫養服務
建立以老年醫院、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為引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護理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為支撐,家庭醫生團隊和鄉村醫生為網底的醫養服務網路。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分區合規、流程合理、院感可控的醫養服務中心。推進建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療住院、康復護理、穩定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醫養服務模式。完善醫養服務人才隊伍激勵機制,建立完善醫養服務標準規範體系,開展醫養結合示範縣(市、區)和示範單位創建活動。
三.提高長期護理和安寧療護服務能力
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護理院、床位富餘的醫療機構以及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依規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門行動”,每年至少為20萬名 65歲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門提供免費健康服務。穩步擴大安寧療護服務,推動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到2025年,除三州範圍外的每個縣(市、區)實現安寧療護服務全覆蓋。
第四節強化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提高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工程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
一提升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能力
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中心)為主幹,完善省、市、縣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路。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驗檢測、工程技術、臨床醫學、康復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 ,其中工程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10%。職業健康檢查中心按需要配置執業醫師、護士、其他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至少配置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建立各級職業病防治相關領域質控中心。推進全省21個市(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鼓勵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積極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
二.強化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能力
構建省級、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路。在職業危害重點行業領域依託現有機構和資源,承擔職業病危害防護工程設計、工程控制技術和裝備、工程治理、個體防護等標準研究和技術研發、篩選、推廣、套用。提高川藏鐵路沿線醫療衛生機構職業健康能力。依託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攀鋼勞研所、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技術中心等在成都、攀西、川南建設區域性職業健康工程防護中心。建設命名一批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中心。
三.提高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
發揮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構建省、市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路,並向重點縣、鄉鎮延伸。省級職業病防治院所(職業病專科醫院)參照三級綜合醫院標準配置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市(州)級職業病防治院所(職業病專科醫院)根據需要合理設定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縣級根據需要單獨設定或依託縣級綜合醫院整合設定職業病防治醫院。承擔職業病診斷職責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等規定,配置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
第五節完善健康促進與教育體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健康教育職能部門等組成的健康促進與教育體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設定
加強省、市、縣三級健康教育機構建設,支持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設定健康教育機構,爭取每個縣(市、區)具有1個承擔健康教育工作的機構。加強健康教育力量建設,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爭取每個村、社區至少有Ⅰ名健康教育人員。
二.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
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健康教育科(室),暫不具備條件的確定具體科(室)負責相關工作,接受當地健康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每個機構至少配備2名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醫院健康教育職能部門負責開展個體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險行為干預。市、縣兩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相關科(室)負責開展公眾健康素養等相關監測及干預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相關科(室)負責向轄區居民普及健康知識,落實健康促進與教育相關措施。
第六節最佳化心理和精神衛生體系
以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最佳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一、完善省、市、縣精神衛生防治體系
加強省精神醫學中心及綿陽市(省精神衛生中心)、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廣元市、南充市等區域精神衛生中心建設,提升精神專科領域醫療、教學、科研等綜合能力。成都市和人口超過300萬的市(州)設定1所精神專科醫院或者依託綜合醫院設定精神專科和病房。城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可根據醫療需求開設精神心理門診、病房。服務人口多且市(州)級機構覆蓋不到的縣(市、區)可根據需要建設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區)至少有Ⅰ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有病房的精神科,人口30萬以下的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精神心理門診。
二.完善基層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網路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基層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復指導、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任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承擔康復訓練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復訓練、生活照料等任務。到2025年,70%以上的縣(市、區)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康復工作。
三,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
健全各部門各行業心理健康服務網路,鼓勵有條件的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以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員工提供心理評估、諮詢輔導等服務。搭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台,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範設定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對村(居)民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承擔公眾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等任務。充分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作用,對醫療機構臨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建立心理和軀體疾病多學科聯絡會診制度。省、市(州)依託精神衛生中心成立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組建由精神科專業人員、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心理救援專業隊伍。
第七節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以康復醫院、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療中心為主體,以基層醫療機構等為基礎,加強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一.增加康復醫療服務資源供給
力爭建成或轉型1個省級三級甲等康復醫院。常住人口超過600萬人的市(州),至少設定2個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市(州)至少設定1個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充分發揮區域性帶動作用。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區)至少有1個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 30萬以下的縣(市、區)至少有1個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門診。推動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合理增加康復醫院數量。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康復醫學科(門診),加強基層康復醫療專科能力建設。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康復水平。加強康復醫療專業隊伍能力建設,力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
二.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三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和三級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引領輻射和幫扶帶動作用。二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創新康復醫療多學科聯合診療模式,支持三級康復醫院牽頭建設城市康復醫療聯合體、康復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多種形式醫聯體,探索建立符合康復醫學疾病診療特點的分級診療體系,將早期康復﹑精準康復貫穿於疾病診療全過程。以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鼓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
第八節構建優質高效血站服務體系
最佳化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庫設定,加強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庫建設,提供血液供應能力,完善血站服務體系。
一.最佳化血站設定
加強省血液管理中心(成都市血液中心)建設,爭創國家西南區域血液安全中心,發揮技術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難以覆蓋的縣(市、區)可根據需要,依託縣辦綜合醫院規劃設定1箇中心血庫。各縣(市、區)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至少設立1個固定採血點。在民族地區、偏遠地區加大儲血點建設。將獻血屋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對流動採血車、送血車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
二.提升血站服務能力
填平補齊血站業務用房缺口,最佳化設備配置。推進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設,積極融入國家、省、血站、醫療機構四級血液管理信息系統,精準開展血液供應保障和應急調配。繼續加大血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力度,鞏固血液核酸檢測全覆蓋成果。統籌規劃設定血液集中化檢測實驗室,降低檢測成本。
第七章強化體制機制保障和要素支撐
第一節深化“三醫”聯動改革
一.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持續推動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平穩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續標工作。完善省際聯盟採購機制,常態化實施省際聯盟及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推廣運用貸款資金流、訂單信息流﹑貨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藥械招采平台,推動全省醫藥機構按規定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對結核病、C肝等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重大傳染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探索進一步降低患者藥費負擔的有效方式。加強傳染病藥品監測預警。推進藥品使用監測和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動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建立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統籌兼顧經濟發展水平、醫療技術進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調控醫療服務價格總體水平。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科學確立啟動條件、調價空間、調整方法,定期開展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要穩妥有序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支持公立醫院最佳化收入結構。逐步統一全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最佳化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準入制度,常態化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立項評審。
三、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國家規定的調整許可權,動態調整最佳化醫保目錄,將臨床價值高且經濟性評價好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推動實施區域性醫保基金總額控制,逐步實現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醫保支付方式。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並對中醫藥醫療機構的調整係數進行傾斜支持。推進實行醫療康復、安寧療護、慢性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及醫養結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費。逐步完善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包政策,實行按人頭付費。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醫共體實行“一個總額付費、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醫保管理。完善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完善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政策,發布中醫優勢病種目錄,推行按中醫療效價值付費、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四、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加強門診共濟保障,逐步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落實異地就醫結算。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災害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醫保基金預付、結算制度,落實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用豁免政策,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覆蓋範圍,進一步完善籌資、待遇、服務管理、委託經辦機制,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醫療管理服務質量,合理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支持和促進工傷康復技術發展,將包括中醫在內的工傷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鼓勵探索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支付制度改革和創新,完善監督考核,逐步形成適應工傷保險特點的費用支付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工傷醫療異地就醫結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運行機制
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黨委會會議(或常委會會議)、院長辦公會議(或院務會議)等議事決策制度,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內部機構設定、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等自主權。突出公益性導向,紮實推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最佳化完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充分運用績效考核結果。完善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績效考核制度,強化分工協作,促進資源共享,提高基層服務能力。以提高積極性為重點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健全績效考核機制。選優配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領導班子,實施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婦幼保健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可按規定獲得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收入。
六.推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確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價制度,分層分類設定評價標準,最佳化臨床評價指標。推動在公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完善薪酬分配製度。大力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改善公立醫院收支結構,合理確定人員支出占比。最佳化薪酬結構,提高保障性工資水平。合理核定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落實衛生防疫津貼、突發傳染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臨時補助政策。合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收入水平。鼓勵基層醫務人員在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兼職兼薪獲取報酬。落實鄉村醫生待遇,做好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工作。
第二節最佳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
一.培育壯大公共衛生人才隊伍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骨幹人才培養,選拔培養指揮管理、流行病學調查、大數據分析、院感控制和風險溝通等方面的專業骨幹,到2025年,為每個市(州)、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培養不少於1名具有較高水平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能力的骨幹人才。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鼓勵人員雙向流動。完善醫學院校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布局,支持在川高等院校增設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加大公共衛生醫師培養力度。建立公共衛生人才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醫學教育銜接貫通的培養機制。穩步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推進複合型人才培養,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科學合理確定各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的人員數量和結構,健全“首席監督員”制度。支持衛生監督人員通過在職教育提高學歷層次,實施全省衛生監督人員3年輪訓計畫。強化婦幼保健人員、產科、助產士、兒科醫師等人員培訓。
二,強化醫療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健全完善畢業後教育培養體系,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大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力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培訓能力建設,嚴格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提升培訓質量。重視全科、兒科、兒外科、精神科、婦產科、麻醉科、急診科、臨床病理科、重症醫學科等急需緊缺專業培訓基地發展,逐步擴大年度招收規模。保障住院醫師培訓期間合理待遇,增加住院醫師獲得感。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加強對醫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穩步推進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加強醫療衛生管理、老年醫學人才培養培訓,發展和壯大護士和藥師隊伍。在三級公立醫院探索建立信息首席負責制。
三.加強鄉村衛生人才培養
結合服務人口變化情況,可在總量內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用好用足空餘編制。推進“縣招鄉用”“鄉聘村用”。深入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加強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力度。最佳化鄉村基層衛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加強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引導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力爭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45%左右。鼓勵免費定向培養一批源於本鄉本土的大學生鄉村醫生,多途徑培養培訓鄉村衛生健康工作隊伍。繼續實施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和人才“五進”活動,每年向脫貧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統籌選派1000名專家人才,幫助受援地區培養5000名本土醫療衛生人才。
四、強化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培訓
強化衛生人才資源整合,實行縣鄉醫療衛生人才統一調配使用,縣級醫療機構每年選派科室骨幹醫師輪流到中心鄉鎮衛生院駐點工作。加強本土化人才教育培訓,結合基層實際和考生意願,以本土本鄉為重點,每年免費培養200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每年規範化培訓住院醫師50名。以重點專科建設帶動臨床診治技術提高和人才培養,5年內,培養30名重點專科帶頭人。
五.加強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養
落實對境外省外高端緊缺人才激勵政策,大力加強境外省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充分用好兩院院士四川行、中國西部海外高科技人才洽談會、全球青年學者論壇、省校(院、企)戰略合作、“蓉漂人才薈”等載體平台,支持鼓勵醫療衛生單位引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創業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部署實施四川省“衛生健康英才計畫”,採取分層分類選拔培養方式,遴選培養一批衛生健康首席專家、領軍人才、中青年骨幹人才、臨床技能名師、基層衛生拔尖人才、岐黃學者、名中醫等。鼓勵支持各地各單位設立與省級人才培養計畫相銜接的人才培養項目,推動形成定位清晰、層次鮮明、分類科學的人才培養體系。深入實施人才強衛戰略,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國內一流水平的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學科帶頭人。
第三節強化衛生健康科技創新
深化科衛協同、區域協同、軍民融合機制,完善全省醫學研究科研基地布局,把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四川省醫學科學院·四川省人民醫院、四川省中醫藥科學院、四川省預防醫學科學研究院、四川省腫瘤研究所、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成都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等在川醫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醫院建設成為我省醫學科技創新體系的核心基地。協同推進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新藥創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天府錦城實驗室建設,健全各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體系,加強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資料庫、菌(毒)種保藏基地等科技資源平台建設,鼓勵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藥企業探索建立醫學科技創新聯合體和研發平台,形成差異化定位、支撐性互補、分類化管理的四川醫學科技創新平台體系。聚焦醫學前沿技術、重大疾病防控、重點人群健康保障等重點領域,深入實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專項,加強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臨床研究和成果轉化,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培育一批重大標誌性成果。
第四節推進衛生健康數位化轉型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套用水平提升工程,開展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切實提升醫療健康服務數位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力爭60%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醫院、20%的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醫院;市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電子病歷系統套用水平分級評價達到5級以上水平,縣級公立綜合醫院達到4級水平。非中醫醫院電子病歷增加中醫模組,建立兼容中醫電子病歷、電子處方的基礎資料庫。提升基層機構醫療信息化水平,加強基層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深度融合,不斷改善居民醫療衛生公共服務水平。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省所有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和縣級公立醫院,並逐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積極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病原體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發揮支撐作用。
最佳化“網際網路+醫療健康”便民服務。利用信息技術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拓展醫療服務空間,逐步實現線上健康諮詢、複診、審方、用藥指導、心理與健康狀況評估、接種預約以及電子處方流轉、藥品配送、跟蹤隨訪、家庭心電監測社區預約轉診等服務。完善和豐富電子健康檔案服務內容,最佳化面向個人開放的服務渠道和互動方式,推進線上查詢和規範使用。加快網際網路醫院建設,推進網際網路醫院線上線下數據共享和業務無縫銜接,逐步實現患者居家康復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力爭建成300家網際網路醫院。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探索開展“信用就醫”、人工智慧輔助診療等場景套用。
第五節健全醫療衛生法治保障體系
強化醫療衛生地方法規制度體系。完善醫療衛生領域立法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按照立法程式推進公共衛生、醫療管理、醫療糾紛預防處置等重點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修訂,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努力構建完備的衛生健康地方法規和制度體系。加強醫療衛生標準宣傳貫徹,推進醫療衛生技術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修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健全法治監督體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和處理機制,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健全法治保障體系。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八五”普法規劃,紮實推進“法律七進”。
強化衛生健康領域監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設,到2025年,全省衛生健康領域實現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所有市(州)承擔監督執法的機構運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現場執法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監督協管工作的鄉(鎮)全部裝備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系統。加強傳染病防控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對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監督。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深入開展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八章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
第一節強化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黨對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領導,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作為對衛生健康發展進行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健康四川建設任務要求。省衛生健康委會同財政廳、省中醫藥局等有關部門統籌規劃跨市(州)的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並推動納入市(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市(州)人民政府負責研究編制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重點規劃市辦及以下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及時銜接省級有關部門。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並及時銜接市(州)有關部門。
第二節落實部門責任
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機構編制﹑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醫療保障、中醫藥、藥監等部門要加強政策協同,協調推進規劃編制與實施。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牽頭編制規劃並根據需要按程式適時進行調整。發展改革部門依據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機構編制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合理確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在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給。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節動員社會參與
結合推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全面推進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聯動機制,構建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夯實群防群控﹑聯防聯控的基層基礎。強化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健康四川行動推進委員會作用,統籌推進健康四川行動及相關工作。學校按規定設定保健科(衛生室),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技術人員。強化“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健全社會健康教育網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第四節嚴格監測評估
省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機制,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組織開展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中醫藥局等有關部門(單位)成立專家委員會,對各市(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划進行論證。市(州)人民政府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強化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全過程管理,科學評估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狀況和服務體系整體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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