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發〔2022〕1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檔案全文
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2022年2月
目 錄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主要成績
第二節 “十四五”時期發展形勢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第一節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第二節 強化養老服務兜底保障功能
第三節 完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
第四章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第一節 強化居家養老服務基礎保障能力
第二節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第三節 推動社區居家養老專業化智慧化發展
第五章 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第一節 強化機構養老服務能力
第二節 調整最佳化養老機構結構功能
第三節 積極發展普惠養老服務
第六章 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供給質量
第一節 加強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第二節 推進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規範持續運營
第三節 建立健全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機制
第七章 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服務能力
第一節 完善醫養康養結合體制機制
第二節 拓展醫養康養結合服務範圍
第三節 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
第八章 大力發展銀髮經濟
第一節 最佳化養老服務市場環境
第二節 推動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第三節 豐富養老產品供給
第九章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第一節 完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結構
第二節 提高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綜合素質
第三節 促進養老服務人才職業發展
第十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第一節 注重老年人群體人文關懷
第二節 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
第三節 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
第十一章 促進養老服務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第一節 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第二節 全面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第三節 建立完善養老服務領域應急保障體系
第十二章 強化養老服務發展要素支撐
第一節 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
第二節 強化財政資金保障
第三節 加強多元金融服務支持
第四節 完善養老服務法治保障
第十三章 推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
第一節 推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市場發展
第二節 建立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協作機制
第三節 協同推動建設西部養老服務高地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堅持黨的領導
第二節 健全工作機制
第三節 加強輿論宣傳
第四節 落實評估考核
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高品質養老服務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重慶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主要成績
“十三五”期間,市委、市政府將養老服務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動計畫,全市養老服務工作進展有序、勢頭良好、成效明顯。
養老服務制度不斷完備。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體系不斷最佳化,《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重慶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修訂完善,老年人高齡津貼、高齡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等福利政策不斷最佳化,出台《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重慶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實施方案》《重慶市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等12個政策檔案,為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全面覆蓋、養老機構全面提檔發揮了重要支持作用。市級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先後在社區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城鄉養老服務發展、適老化改造、養老服務質量提升、醫養服務融合等方面出台具體舉措方案,基本涵蓋養老服務各個領域環節,養老服務呈現良好發展勢頭。
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擴大。“十三五”時期,全市養老機構由906所增長到1453所、養老服務床位數從14.77萬張增長到23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32.8張。居家、社區、機構養老協調發展,新增街道養老服務中心220家、社區養老服務站2912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新增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中心47家、提檔升級鄉鎮敬老院398家,建成鄉鎮養老服務中心369個、村級互助養老點5308個,農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提升到71%。“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深入推進,新增普惠性養老機構18家、普惠性養老床位3000餘張。老年人照顧服務計畫穩步實施,助餐、助浴、助醫等“三助”行動逐步推行。醫養結合深度融合發展,全市醫養結合機構達155家,床位4.51萬張,對所有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費體檢和健康檔案管理服務。大渡口區、巴南區、墊江縣、石柱縣等區縣試點推行長期護理保險。
養老服務質量不斷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專項行動全面開展,養老機構達標率超過65%。制定《社區養老服務規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等12項地方標準,評定四星級以上養老機構20家。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全面建立,有效解決糾紛1300餘起。養老服務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健全,推行機構安全“日排查、月抽查、季通報”制度,開展金融風險防範專項行動,有效維護養老服務市場秩序,切實降低養老機構運營風險。舉辦養老服務職業技能競賽,養老從業人員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養老市場活力不斷增強。最佳化養老服務營商環境,完善養老服務政策支撐體系,吸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新增社會辦養老機構364家,培育10餘家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服務企業。建立養老服務項目庫,首批收錄185個康養小鎮、養老公寓、連鎖養老機構等項目。“養老+”計畫深入實施,建成江津四面山、武隆仙女山、石柱黃水等一批康養特色小鎮,健康養老、旅居養老、森林康養等新業態不斷湧現。老年用品產業繁榮發展,打造健康養老產業集聚區5個,老年康復產品用品基地2個,智慧養老產品用品多元化發展。
第二節 “十四五”時期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國際環境、國內經濟社會形勢發生較大變化,我國人口及家庭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面對新形勢,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要緊密結合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民民眾高品質生活、社會高效能治理,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搶抓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戰略機遇,開啟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十四五”時期,全市人口老齡化率預計將進一步提升,老年人消費需求不斷升級,養老服務市場潛力巨大,養老事業和產業發展具備較為堅實的物質基礎、優質的人力資本和良好的營商環境。但同時也要看到,全市養老服務質量不優、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依然存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評估體系、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亟待健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仍需完善,養老服務專業化標準化水平亟待提升。農村養老服務發展較為緩慢,特殊困難老年人群基本養老服務保障仍需加強。醫養康養結合不夠緊密,養老服務供給結構還不夠合理。養老事業和產業仍需深入滲透、相互融合,養老服務與康復、家政、老年產品用品、人工智慧等產業融合度較低。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短板明顯,專業化、職業化的養老服務人才短缺,養老服務機構“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亟待完善,養老服務法治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發展的土地、規劃、資金、金融等支撐要素仍需進一步強化保障,全社會共同參與養老服務發展的氛圍和環境仍需進一步營造。
“十四五”時期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第一個五年,必須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視窗機遇,聚焦老年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化養老服務體制機制改革、最佳化養老服務供需結構,努力推動“十四五”時期重慶養老服務發展再上新台階。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按照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總體部署,落實《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任務要求,把握中長期人口老齡化趨勢,結合“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立足當下、著眼長遠,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強化體系建設,夯實要素基礎,加大改革創新,全面構建高質量、可持續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顯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順應趨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養老服務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融入重大決策,加快建設符合全市實際、順應人口老齡化趨勢、滿足多元化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共享改革開放發展成果。
保障基本,普惠多元。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積極支持普惠養老服務發展,豐富普惠養老服務內容,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的普惠養老服務。
最佳化結構,提升質量。統籌推進城鄉養老服務,聚焦失能老年人剛性需求,將照護服務能力提升確定為階段性重點,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引導養老機構到社區、進家庭,就近就便提供專業化服務。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設。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深化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廣泛參與,推動提升多層次養老服務供給質量。培育養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養老+”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大力發展銀髮經濟,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
多方參與,共建共享。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強化社會養老服務與賦能家庭養老相結合,努力構建政府、社會、家庭共同參與、各盡其責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會。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養老服務保障持續加強,養老服務供給有效擴大,養老產品供應日益豐富,行業支撐要素不斷增加,老年宜居環境初步建成,基本建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事業和產業有效協同、高質量發展,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養老服務供給結構更加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均衡合理、優質高效的養老服務供給進一步豐富多元。兜底養老服務能力不斷增強,特殊困難老年人政策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作用更加突出,農村養老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普惠養老服務資源持續擴大,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的養老服務設施網路逐步完善,養老服務質量明顯提升,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養老服務業態更加豐富。建立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機制,實現養老服務供給多元化發展。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硬體等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套用不斷拓展,智慧養老深入推進。“網際網路+養老”服務新模式新業態加速湧現,老年消費市場蓬勃發展。
養老服務人才更加專業。養老服務領域產教融合持續深入,養老服務人才教育體系更加健全、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培育渠道不斷拓展,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程度逐步提升,數量充足、結構優良、專業性強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持續壯大。
養老支持環境更加最佳化。養老法規制度更加健全,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基礎設施、信息網路更加適老,養老服務領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能力顯著提升。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區建設全面推進,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老年群體關懷關愛層層傳遞,老年人社會參與程度不斷提高。
養老服務發展更加規範。養老服務標準不斷完善,綜合監管機制更加健全,質量顯著提升。養老服務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規劃、土地、用房、財政、融資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成渝地區養老領域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進,建成西部地區養老服務高地。
專欄1 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名 稱
2025年目標
指標屬性
1
養老服務床位總量
達到25萬張
預期性
2
養老機構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
≥60%
約束性
3
街道(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
100%
約束性
4
鄉鎮(村)養老服務覆蓋率
100%
約束性
5
養老機構服務基本質量達標率
100%
預期性
6
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
100%
約束性
7
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
≥80%
預期性
8
居家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
≥80%
預期性
9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
≥65%
預期性
10
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率
≥90%
預期性
11
區縣級老年大學覆蓋率
100%
約束性
12
街道(社區)級老年大學教學點覆蓋率
≥70%
預期性
13
城鄉社區基層老年協會覆蓋率
≥95%
預期性
14
老年志願者註冊人數占老年人口比例
≥15%
預期性
15
每千名老年人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或每百張養老床位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
≥1
預期性
16
各級福彩公益金用於養老服務業的比例
≥60%
約束性
到2035年全市養老服務發展遠景目標:全市養老服務制度更加健全,全面形成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養老服務體系,科技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老年友好型社會總體建成。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第一節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完善基本養老服務的對象、內容和標準,將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內容納入基本公共服務範疇。優先將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和老年人口狀況,建立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並逐步豐富發展服務內容。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制度,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貫徹落實國家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建立全市統一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福利補貼、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依據。到2025年,80周歲以上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基本實現全覆蓋。試點推行養老服務設施和養老服務標準化評估評價,完善養老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機制,培育一批綜合評估機構和評估隊伍,評估人員、評估對象等數據實現全市共享和動態更新。
第二節 強化養老服務兜底保障功能
加強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服務。健全城鄉特困老年人供養服務制度,完善基礎供養金動態調整機制,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發揮鄉鎮敬老院兜底服務功能,整合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制度效能,確保特困老年人“應養盡養”。完善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機制,提升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機構管理服務水平,確保有集中照護意願的失能特困人員“應護盡護”。加強特困老年人探訪關愛機制,依託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互助養老點,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定期慰問、精神慰藉、康復照料、文化娛樂等基礎養老服務。
提升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作用,重點支持保障失能老年人照護需求的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各區縣要根據特困人員等重點人群數量和集中照護意願,合理確定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的床位建設規模和類型,切實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加大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設施改造,推動消防設施提檔升級,提升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能力,增設失智老年人護理專區。支持公辦養老機構在保障供養對象入住需求的基礎上,利用空餘床位收住社會老年人,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制度,明確社會老年人輪候條件和排序入住原則。
第三節 完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長期護理支付能力。完善高齡津貼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加強與特困人員護理補貼銜接統籌,試點推進養老服務補貼項目化、清單化。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適度擴大長期護理保險覆蓋範圍和保障人群,最佳化長期護理保險資金籌措、評估體系和服務享受政策舉措,加大對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長期照護支持力度。加快發展商業護理保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多樣化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發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強、待遇享受周期長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第四章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第一節 強化居家養老服務基礎保障能力
鞏固家庭養老基礎地位。弘揚具有民族特色、時代特徵的孝親敬老優秀傳統文化,開展宣傳教育和“孝親敬老典型榜樣”評比等活動。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實施“老吾老”計畫、“時間銀行”等機制支持親屬或社區鄰里開展養老服務,鼓勵供給充裕的養老機構提供老年人短期托養床位,為照顧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式服務”。
創新居家養老支持政策。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養老領域行業協會開發公益課程,利用網際網路平台,多渠道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人才,將家庭照護者納入養老護理員職業培訓範圍和相關養老服務知識技能培訓範圍。試點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工作,完善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規範和監管規則,提升居家照護服務能力。全面實施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支持子女照護老年人。對無監護人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建立健全監護保障機制。
推動居家養老多元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和社會專業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行業,建立多元化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機制。培育和支持一批跨區域的連鎖化養老服務企業,開發智慧型化養老服務產品,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服務需求。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企業發揮貼近住戶優勢,與社區養老機構合作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第二節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升級“中心+站點”服務網路。根據行政區劃調整、老年人口變化,進一步完善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促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規範化、適老化、實用化,確保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嚴格落實新建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驗收、交付“四同步”,老舊小區通過政府回購、租賃等方式加強設施保障,構建“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小區養老服務點”的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三級養老服務平台。
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推動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發揮綜合服務和區域統籌指導功能,支持社區養老服務站完善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居家上門等輔助服務功能,鼓勵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發揮社區專業養老護理的補充功能。依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整合轄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醫療服務機構、家政服務公司、物業服務公司等為老服務資源,為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評估、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建立社區老年人基礎信息檔案,加強特殊困難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訪巡視。
提升社區養老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指導工作體系,明確市、區縣、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在社區養老服務中的職責任務,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對轄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服務指導、資源整合等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規章制度,推進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職責任務、人員配備、服務規程、收費標準等內容,強化規範運營。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評估和獎補制度,探索租金補貼或免租金運營支持模式,推動設施可持續、高質量運營。
第三節 推動社區居家養老專業化智慧化發展
推進社區居家適老化改造。加強財力保障,為失能特困老年人實施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配備輔助器具和防走失裝置等設施,提供專業護理和遠程監測等服務。開展無障礙社區創建工作,將適老化改造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範圍,因地制宜增加適老化活動場所。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建立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的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體系。
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業水平。完善“機構建中心帶站點進家庭”全鏈條服務模式,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社會化、連鎖化運營,提供專業化、標準化養老服務。推進社區居家和機構養老服務協調發展,共同構建定位精準、功能互補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建成“一刻鐘”養老服務圈。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功能,鼓勵推行項目定製服務,推進養老機構的生活照護、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等專業化服務延伸到老年人家庭。
提升養老服務智慧化水平。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持續打造市級綜合性信息服務平台,建立全市居家老年人信息庫。發揮智慧養老信息化平台優勢,整合各類養老服務資源,加強大數據採集、分析和運用,實現養老服務需求和供給精準對接,促進養老資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支持社會力量整合利用網際網路等資源,開發和推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智慧型終端產品和套用,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遠程醫療、無線定位、安全監測、家政預約、物品代購、費用代繳、服務轉介等服務。
專欄2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升行動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織密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社會化運營率達到100%;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加快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擴大養老服務的覆蓋面。到2025年,完成小區適老化改造50個,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2萬戶;新增小區養老服務點1000個、家庭養老床位5000張。
“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建設工程。支持和引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依託現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延伸建設運營一批社區嵌入式小型養老服務機構,實現社區居家機構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全面構建“一刻鐘”養老服務圈。
智慧養老升級工程。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引領,培育養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快建成全市養老大數據信息服務平台,推進區縣、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智慧化升級。到2025年,建成區縣級智慧養老服務平台20個,智慧健康養老套用試點企業10個、鄉鎮(街道)10個、示範基地10個。
第五章 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第一節 強化機構養老服務能力
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探索將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或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完善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制度,鼓勵各地採取委託管理、補貼運營、股權合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發展,推動公建民營模式逐步實現制度化,促進公辦養老機構專業化發展。
推動社會辦養老機構提質發展。引導社會辦養老機構規範有序發展,支持社區嵌入式、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鼓勵社會辦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和抗風險能力。鼓勵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跨區域開展養老服務,加強交流合作。積極培育發展其他為老服務機構,促進社會工作服務組織、老年協會、志願服務組織參與養老服務。
健全養老機構發展扶持政策體系。完善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運營補貼制度。創新社會資本舉辦養老機構扶持措施,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支持和規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動有條件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或綜合實力較強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牽頭組建養老服務集團或聯盟,促進社會辦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
第二節 調整最佳化養老機構結構功能
增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和安全保障。以滿足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實施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落實法人登記備案、加強人員配備、整合最佳化資源、消除安全隱患要求。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全面落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消防安全“自管”和“自律”制度,實現養老機構火災隱患自行排查、自行整改,初起火災自行處置的目標。
完善養老機構示範指導功能。引導和支持養老機構發揮專業服務優勢,積極拓展延伸社區養老服務和居家上門服務,推動形成一批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養老服務綜合體。進一步盤活養老床位存量、最佳化護理型床位增量,推進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提升護理型床位設定比例和康復護理水平,加強護理型床位供給。推進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重點扶持發展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為主的養老機構,不斷提升養老機構長期照護服務能力。
提升養老機構應急處置能力。養老機構要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定期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知識全員培訓,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應急救援能力。完善養老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培育應急回響先期處置隊伍。
第三節 積極發展普惠養老服務
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發揮政府預算內投資引導和撬動作用,推動建設一批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養老服務機構。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性養老服務,綜合運用規劃、土地、用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完善市場規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
加大國有經濟對普惠養老支持力度。強化國有經濟在養老服務領域的有效供給,加強養老基礎設施布局。引導國有資本和企業積極培育發展普惠性養老服務,對養老服務領域國有企業以及其他承擔養老服務的國有企業,進行養老服務業務分賬核算、分開考核,重點考核提供養老產品的服務質量、成本控制、運營效率和保障能力等。
推動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普惠養老。按照“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推動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建立“綠色通道”,依法依規協調解決培訓療養機構存在的資產劃轉、改變土地用途、房屋報建、規劃銜接等困難,推動一批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養老示範項目。
專欄3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到2025年,養老服務床位達到25萬張、護理型床位達到15萬張,新增普惠性養老機構200家、普惠養老床位1萬張,培養跨區域、連鎖化本土養老服務品牌企業不少於10家。
第六章 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供給質量
第一節 加強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區縣、鄉鎮、村三級養老服務平台。推進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工程建設,不斷完善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機構功能設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水平。推進鄉鎮敬老院提檔升級和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確保全全隱患全部清除、適老化程度大幅提升。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敬老院增設失智老年人護理專區,增強特困老年人集中照護和社會養老服務拓展能力。有序推進村級互助養老點建設,完善日間照料、康復理療、休閒娛樂、緊急救援等功能,實現農村老年人基本養老需求“有需必應”。
健全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網路。因地制宜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模式。到2025年,每個村設定1個兼具日間照料、康復理療、休閒娛樂、緊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養老點,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養老助理,培育1支志願服務隊伍,每個村民小組組建1個互助服務小組,對農村老年人普遍開展定期巡訪、結對幫扶、緊急救援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助浴、送醫等服務,基本滿足農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提升農村養老兜底保障能力。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能力建設,依託鄉鎮、村社等基層治理力量,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確保兜底保障對象及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安全,督促家庭成員履行贍養義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兜底保障對象建立信息檔案,加強精細化管理服務,定期組織開展核查工作,因地制宜實現農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服務全覆蓋。
豐富農村養老服務業態。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支持社會力量利用農村地區生態優勢和自然稟賦舉辦養老機構,連鎖化運營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滿足農村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落實農村用地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流轉農民土地,舉辦生態田園型養老機構,發展旅居度假型養老機構,舉辦家庭式老年公寓、社會失能人員照護機構。充分發揮農村勞動力和自然資源優勢,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就業,發展老年用品、綠色健康食品產業,開展鄉村生活體驗、健康養生等特色養老服務,推動養老服務與鄉村旅遊、康養產業等融合發展。
第二節 推進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規範持續運營
推動農村養老機構規範化運營。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中心要按照失能老年人不低於3∶1的比例配備管理服務人員,提高失能護理服務品質,在滿足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需求前提下,對社會失能老年人入住予以支持。繼續做好鄉鎮敬老院法人登記和備案工作,按照供養對象不低於10∶1的比例配備管理服務人員,支持利用空餘床位收住農村經濟困難、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社會老年人。
推動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社會化運營。以保全全、提質量、增效能為前提,通過稅費減免、績效評價獎補等扶持政策,引入優質社會辦養老機構投資改造升級、運營管理鄉鎮敬老院和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發揮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統籌管理和指導轄區互助養老點職能,提供基礎性、普惠性養老服務,並輸送服務到家庭,形成中心與點銜接互通、優勢互補的農村社區養老服務網路。
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支持各區縣依託“金民工程”、養老大數據云平台,建立農村老年人資料庫,重點掌握留守、失能老年人等基礎信息,連結鄉鎮養老服務中心、村級互助養老點等服務資源,整合城鄉養老服務資源要素,開展信息採集、精神慰藉、政策諮詢等線上線下融合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配套安裝高清視頻監控、電信寬頻、信息軟體等智慧型化設備,為居家特困人員以及特殊困難老年人配備安全防護手環等智慧型監測設備,開展遠程智慧型監護和緊急救援。
第三節 建立健全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機制
健全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機制。完善政府補助、村級集體經濟支持、社會捐助、個人(子女)繳費相結合的經費籌措機制,分類發展特色可持續的互助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村探索“集中照護”服務模式,重點為居家特困人員、無人照料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低保戶等困難老年人開展集中居住養老服務,打造“老年幸福家園”。支持探索“集中助餐”服務模式,為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集中助餐或送餐服務,打造“老年幸福食堂”。不具備集中居住和供餐條件的村,可定期企業文化娛樂、休閒健身等喜聞樂見的老年活動,打造“老年幸福樂園”。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專業服務隊伍,上門為老年人提供巡迴流動助浴、助醫、家政、康復護理等服務。
建立農村老年人“結對扶老”制度。依託村級互助養老點,建立農村居家特困人員及高齡、獨居、留守老年人數據台賬,整合資源開展多樣化互助養老服務。對居家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失能老年人等重點對象,組織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提供居家照料、尋醫送藥、代買代繳等支持服務;對其他高齡、獨居、留守社會老年人,實行“格線化”“劃片式”結對幫扶,定期上門巡訪探視,提供家政保潔、精神慰藉、救助救援等基礎服務。
建立城鄉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機制。充分發揮城市養老服務的資源優勢與輻射帶動作用,引導城市養老機構對農村養老機構開展掛鈎幫扶,加快推進城鄉養老服務資源和要素自由流動,積極推進城鄉養老服務標準統一、政策共享。以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職責功能為目標,堅持宜公則公、宜民則民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運營機制改革。鼓勵優質的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服務企業挖掘農村養老服務市場,拓展農村地區社會化養老服務業態。
專欄4 農村養老服務供給能力提升行動
補齊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到2025年,全市建成區縣級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中心80所、建成鄉鎮養老服務中心800個,設定互助養老點8000個;提檔升級鄉鎮敬老院600所,社會化運營率不低於60%。
第七章 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服務能力
第一節 完善醫養康養結合體制機制
健全醫養康養結合機制。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進一步規範合作內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鼓勵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做好養老機構內設診所、醫務室、護理站備案管理,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實施醫養結合試點合作示範,全面深度促進醫養融合發展。
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支持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積極穩妥將部分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探索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支持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富餘床位開設康復、護理床位。加大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等建設力度,提高綜合性醫院為老年患者服務的能力。
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加快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預約就診、雙向轉診等合作機制,構建養老、醫療、照護、康復、臨終關懷等服務相互銜接補充的“醫養結合”一體化服務模式。支持養老機構通過服務外包、委託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將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
第二節 拓展醫養康養結合服務範圍
推進醫養康養結合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設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持發展一批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老年人健康檔案、年度免費健康體檢、年度健康管理方案、慢性病長處方等保障服務,對居家重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重點服務。
推進醫養康養結合服務向社區延伸。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依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養老機構等資源,改造升級一批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鄉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定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和安寧療護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
支持醫養深度結合。完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保報銷政策。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並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鼓勵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
第三節 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
認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延伸養老服務鏈條,實現從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護到安寧療護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蓋。推動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養老服務,完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綜合連續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加強老年人重點疾病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建立完善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的老年護理服務網路,探索將老年人健康管理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與精神疾病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不斷擴大老年健康體檢覆蓋範圍。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強化中醫藥防治優勢病種作用,發揮中醫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優勢,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第八章 大力發展銀髮經濟
第一節 最佳化養老服務市場環境
最佳化政務服務。推行養老機構申辦一站式服務,建立“一門受理、一併辦理”的網上並聯審批平台,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完善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和管理服務配套辦法,在養老機構籌建審批過程中,相關部門要主動公開審批程式和審批時限,加強對籌建養老機構的指導服務。
完善費用管理機制。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對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合理確定;對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對以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主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主體依據委託協定等合理確定。加強面向老年群體的防範非法集資公益宣傳,嚴厲打擊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節 推動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促進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協調發展。按照事業帶產業、產業促事業的原則,暢通養老服務各類要素流動,實現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協調發展、相互彌補、相互促進。支持康復輔具、食品藥品用品研發與養老照護、智慧健康等服務融合發展,完善創新設計生態系統,促進用品製造提質升級。大力扶持養老服務優質企業,推動品牌化連鎖化發展。
促進養老服務業與文化、旅遊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發展旅遊養老、田園養老、異地旅居養老等“養老+”新業態新模式,逐步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養老服務業新發展格局。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旅居養老目的地,積極依託自然生態資源優勢,著力發展長壽養生、休閒養老、康復療養等特色養老產業。
促進養老服務業與“網際網路+”有機融合。加快智慧型養老服務的深度套用,整合衛生健康、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門數據資源,健全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養老”標準化體系,實現養老服務業的數位化、智慧型化、智慧化發展。利用雲計算、智慧型穿戴智慧平台等信息技術手段,打造“時間銀行”、志願者服務等個性化、定製化的養老服務模式,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第三節 豐富養老產品供給
積極研發製造老年用品。培育一批帶動能力強、輻射面廣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廣泛開發滿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推動認知障礙評估和訓練、精神溝通訓練、老年人能力評估等健康促進類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強化人工智慧、腦科學、虛擬現實、可穿戴等新技術在健康促進類康復輔助器具中的集成套用。
推廣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套用。針對老年人康復訓練、行為輔助、個性化照顧、健康理療和安全監護等需求,加大智慧型假肢、機器人等產品套用,加快推廣社區居家互動式智慧健康養老平台套用。開展智慧健康養老套用試點示範建設,建設智慧養老領域眾創、眾扶、眾籌等創業支撐平台,建立一批智慧養老產業生態孵化器、加速器,推動智慧養老規範化、標準化發展。
加大為老科技的成果轉化。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老年用品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成果轉化、服務創新及套用推廣,培育壯大骨幹企業,促進老年用品產業創新。支持老年用品領域培育市級或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增強創新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促進醫養協同創新和關鍵共性技術產業化發展。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保護相關專利、商標和商譽等合法權益。
專欄5 養老服務業多元發展行動
養老產業培育工程。以養老服務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快培育一批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服務企業,推動醫養、康養融合發展,完善養老服務產品體系。到2025年,力爭國家智慧健康養老示範企業突破10家。
養老產品提升工程。重點開發適老化家電、家具以及新型照明、洗浴裝置、坐便器、廚房用品、輔助起身、智慧型輪椅、生物力學拐杖、助行機器人以及安防監控等。推廣使用易於抓握、手感舒適的扶手等支撐裝置、地面防滑產品、無障礙產品等。發展老年益智類玩具、樂器、心理慰藉和情感陪護機器人等休閒陪護產品。提升成人紙尿褲、護理墊、護理濕巾、潰瘍康護用品等護理產品的適老性能。發展適用於輔助搬運、移位、翻身、夜間巡檢等機器人產品。發展認知障礙評估和訓練、溝通訓練、失禁訓練、運動肌力和平衡訓練、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日常活動訓練等康復輔助器具。
第九章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第一節 完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結構
培育多層次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大力培養一線護理員,加強對機構養老護理員、失智老年人照護員、居家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提升養老護理人才職業技能和照護能力。大力培養專業技術人才,打造老年服務管理、醫療保健、康復護理、營養調配、心理諮詢、技術培訓等養老專業人才隊伍。大力培養管理人才,加強對養老機構院長等管理人才的養老服務理論和實操培訓,全面提升養老行業管理水平。
拓寬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培育渠道。鼓勵醫師、醫士、護師等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轉崗養老行業,支持家政服務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養老服務。推動“校企聯動”培養模式,引導支持養老服務、養老護理、醫療護理等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到養老行業就業,鼓勵退休醫務工作者、低齡老年人參與為老服務。推動高校自主培養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高技術人才,加大新技術新套用的引人用才力度,為智慧養老、老齡科研、適老化產品研發製造等領域培養引進和儲備專業人才。大力培養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在養老服務機構中開發設定社會工作者崗位。
培育養老服務教育培訓機構。大力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將養老服務列入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支持社會資本、企業與職業院校進行校企合作,打造產教融合型養老示範企業。加強養老服務專業教育與實踐套用相結合,推行“職業培訓包”和“工學一體化”培訓模式。支持在有條件、有行業特色的高職院校建立養老服務專業培訓基地,開展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支持社會辦養老機構創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或實習實訓點,支持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建設。
第二節 提高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綜合素質
健全養老服務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完善以職業教育為主體、學歷教育和職業培訓相互銜接的養老服務人才培養體系,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培訓大綱和考核評價規範,常態化開展養老護理人員崗前培訓、在崗輪訓、轉崗培訓,強化養老護理員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綜合能力素質培養。最佳化養老服務專業設定,完善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學標椎體系,大力發展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社會工作等相關技能課程。積極穩妥推進“1+X”證書制度試點。
提升養老服務人才職業素質。健全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研究制定涵蓋專業技能、人文素養、學歷教育等多維度的綜合評價標準體系,定期開展技能評比和技能大賽。建立養老服務人員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統,完善信用評價體系,推進評價認定信息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信息共享,為養老服務人員培訓、管理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建立養老服務職業經理人制度,促進養老服務管理職業化、專業化發展。
第三節 促進養老服務人才職業發展
完善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鼓勵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認證的養老護理員參與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質量評價等工作,進一步推動全市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專業化發展。建立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掛鈎機制,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作用,促進養老護理員工資合理增長。鼓勵各區縣建立入職補貼、工齡補貼、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等養老人才補貼制度,引導貧困家庭子女、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取得職業技能等級並按規定獲得補貼。支持將養老護理員作為緊缺職業(工種)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兩目錄一系統”。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保障工作。確保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勞動契約簽訂、社保繳納、帶薪休假等得到依法保障,促進養老服務領域勞動保護和職業保護。最佳化工作環境,為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提供免費體檢、心理疏導、精神慰藉、技術幫助等輔助措施。大力發展養老服務協會等社會組織,強化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維權和監督。
營造社會支持的良好氛圍。積極開展養老護理員褒揚活動,培育宣傳養老服務行業典型,對湧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跡進行廣泛宣傳。定期組織養老護理人員職業技能競賽、優秀護理人員評比等活動,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不斷增強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榮譽感和崗位吸引力。
專欄6 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技能提升行動
養老專業人才隊伍培育工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社會工作等養老專業人才。到2025年底,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超過10萬人次,力爭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或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養老管理人才隊伍引育工程。面向國內外培養引進養老服務業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級以上職稱人員。到2025年,每年培養引進500名養老護理主管,每年培養引進100名養老管理院長。
第十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第一節 注重老年人群體人文關懷
加強老年人多樣化照護。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社工崗位設定,做好老年人入院適應、情緒疏導、矛盾調解、危機干預、臨終關懷、文化娛樂等服務,提高機構人文關懷服務專業化、規範化水平。健全“社會工作者+志願者”聯動服務機制,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諮詢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和生活支持等專業化服務,鼓勵志願服務組織和慈善組織為老年人提供身心關愛、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樣化服務。
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活動。積極開展老年教育活動,藉助數位化遠程教育等手段,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務。支持開展符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活動,培育老年品牌文藝團隊,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創作。引導老年人科學健身,支持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生理特徵、心理特點的體育健身、康復體操、康復遊戲等的研發、展示、體驗、推廣,普及老年人安全健身知識。
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積極開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務專項維權活動,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創新老年人專項維權便民舉措,開闢老年人服務“綠色通道”。加強對身患疾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的特殊照顧,推廣預約上門服務,強化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熱線的法律諮詢功能,提供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第二節 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
增強特殊困難老年人服務供給。定期開展社區居家老年人探訪活動,重點關注特殊困難老年人等。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有資質的機構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代辦業務,鼓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康復、護理、巡訪關愛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適老化改造工程。有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路面平整、出入口和通道無障礙改造、地面防滑處理等,在樓梯沿牆加裝扶手,樓層間安裝掛壁式休息椅等,做好防災監測、應急避險等安全防護。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的適老化改造,打造更加方便、溫馨的社區居家環境。為特殊困難老年人配備輔助器具和防走失裝置等設施,方便安全出行。
完善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村地區經濟困難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探訪與幫扶制度,完善定期巡訪措施,推動實施格線化管理,及時化解農村老年人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強化留守老年人精神關愛,大力發展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支持社會力量設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基金,通過向社會公開募捐等方式籌集善款對農村留守老年人進行關愛幫扶。
第三節 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
開展“銀齡行動”。積極倡導健康老齡化思想觀念,引導老年人根據自身情況參與家庭、社區和社會發展。大力推進基層老年協會規範化建設,引導老年人特別是離退休老專家學者和基層老年幹部民眾,保持健康心態和進取精神,積極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持老年人參與公益慈善、文教衛生等事業,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或參與志願服務,推動老有所為。
建立老年人社會參與保障體系。根據區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人口結構,建立老年人社會參與長效機制,開展老年人再就業工作。積極搭建平台,加快設立老年人力資源信息庫,及時收集相關資源信息,免費為老年人才登記入庫。組建老年人才市場,定期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場所,提供就業供求信息。強化老年人再就業的宣傳和引導,通過與各類媒體合作,擴大老年人再就業影響力,形成老有所為與全民創業相結合的良好氛圍。
長效解決“數字鴻溝”難題。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線上服務便利老年人使用,線下渠道最佳化手續流程,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各地區公共服務適老化程度進行評價,相關結果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評估體系。
第十一章 促進養老服務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第一節 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體系。支持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標準化研究,制定出台一批符合重慶市情、體現高質量發展、適應管理服務要求的養老服務地方標準。積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培育扶持一批標準化、示範性養老服務機構。全面推行養老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建立健全與評定結果掛鈎的收費價格制度和扶持政策。
提升養老服務標準化水平。推進養老服務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按照合理的服務半徑,分區分級設定城鄉養老服務設施。推進養老機構社區輔具標準化配置,制定養老機構社區輔具配置標準,發展與失能老年人生活相適應的康復輔助器具。推行養老服務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做好養老機構消防審批服務,明確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配置要求,探索標準化的消防安全檢查指南,全面提升養老服務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水平。
做好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探索建立養老服務質量信息公開清單制度,制定《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因地制宜細化完善公開事項和工作要求,推動養老服務機構主動公開服務質量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機構陽光服務、老年人自由選擇、市場公平競爭。
第二節 全面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機構主責、部門協同、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明確監管重點,全面加強養老服務領域設施建設用地、運營秩序、質量安全、從業人員、涉及資金等方面監管。推進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與市場發展形勢相適應,引導和激勵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積極轉型升級、持續最佳化服務,促進養老服務業態健康有序發展。建設養老服務機構押金、保證金等預付款監管信息系統,確保資金安全。
建立養老服務聯合監管機制。加大對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管理力度,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堅持規範監管、公正執法。不斷創新養老服務領域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推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貫穿全周期、覆蓋全流程。
建立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守信主體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加強養老服務業信用信息公開與共享。推動養老服務領域行業自律體系建設,加強會員信用管理,提高養老服務行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規範、自我服務能力。探索開展養老服務機構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養老服務機構信用等級。
第三節 建立完善養老服務領域應急保障體系
健全養老服務應急工作預案和防控體系。探索制定《養老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明確職責範圍、養老機構主體責任、預案啟動程式、應急處置流程等。健全組織機構,成立公共衛生工作小組,確保職責明晰、責任到崗。強化演練培訓,對養老機構內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專門的演練和培訓,確保相關管理人員、護理人員熟悉和掌握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處置程式和措施。
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應急隊伍建設和援助體系。探索建立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和應急救援支援隊伍,強化養老服務隊伍應急培訓,加強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跨區域應急救援協作機制,市級層面統一組織養老服務救援工作,並做好支援全國養老服務救援工作應急預案。
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應急物資儲備和供應體系。完善物資儲備制度,探索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建立應急防控物資多層次供給體系。結合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和養老機構的現狀,制定科學的儲備方案,堅持聯合共建、平戰結合,統籌考慮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應急需要,合理測算物資儲備數量和庫存,合理調配使用。完善應急捐助支持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保障。
第十二章 強化養老服務發展要素支撐
第一節 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
科學規劃布局新增用地。注重規劃引領,科學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根據全市人口結構現狀和老齡化發展趨勢,提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規模、標準和布局。強化用地保障,落實分年度供應要求,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養老設施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中優先予以安排。強化政策支持,以多種有償方式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探索研究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充分保障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劃撥用地需求。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申請劃撥供地。
積極利用存量用房。在符合詳細規劃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閒置場所改建養老服務設施,進一步最佳化存量土地用途的變更程式。鼓勵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將具備條件的教育培訓或療養休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鼓勵社會力量盤活閒置醫院、學校、商業設施等資源,改造提升後用於養老服務。完善建設施工和消防驗收政策,支持社會力量利用存量商業服務用房開展養老服務。
第二節 強化財政資金保障
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統籌相關資金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做好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安排,確保養老服務財政投入的科學性、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發揮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導作用,各級福彩公益金用於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低於60%。鼓勵各區縣在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中同步預留運營補貼,確保機構發展可持續。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帶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經費多渠道籌集機制。
精準惠及保障對象。研究制定可操作的運營補貼等激勵機制,引導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特殊困難老年人,促進財政資金精準惠及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加大對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的資助扶持力度。支持接收外地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同等享受各項運營補貼。
落實現有優惠政策。落實落細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政策等。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降低養老服務企業在融資、用地、物流、物業等方面的運營成本。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因難以計量等操作性原因無法執行的,探索套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予以解決。
第三節 加強多元金融服務支持
健全養老服務融資體系。建立完善養老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快推進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投資養老產業,創新養老服務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探索建立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健全養老服務商業保險體系,推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護理人員職業責任險、養老機構責任險等保險產品。
拓寬養老服務融資渠道。規範和引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鼓勵探索以營利性養老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創新股權等抵質押貸款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建立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購置、建設和改造養老服務設施。鼓勵保險資金加大養老產業投資力度,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畫的主要承擔者。鼓勵設立養老領域慈善信託,開展養老服務慈善項目。
第四節 完善養老服務法治保障
落實依法行政要求,發揮養老服務法律法規在保護當事人權益、維護市場秩序、規範契約管理、調處服務糾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推動出台《重慶市養老服務條例》。建立健全以老年人權益保障、養老服務等法律為統領,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為主體的養老服務法律體系,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落實國家和我市關於養老機構的管理辦法,規範養老機構規劃建設、機構設立、服務運營及監督管理行為,促進養老機構健康發展。
第十三章 推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
第一節 推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市場發展
鼓勵成渝地區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規範引導產業資本和品牌機構進入養老服務市場,支持社會辦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合作制定區域內產業資本和品牌的市場指南,聯合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和養老服務設施服務質量評價。探索設立養老服務業發展基金,對跨區域的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養老企業進行扶持。
推進養老服務政策共享。統籌發展成渝地區營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扶持政策體系,完善養老服務運營補貼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區域內養老機構、企業或社會組織同等享受建設運營補貼、土地保障、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探索支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養老保障制度同城化,實現區域內老年人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互認和銜接。推動老年人照護需求評估、老年人入住評估等互通互認。
推動成渝地區人才交流互動。建立完善成渝地區養老護理員評定製度,遴選專業機構予以評定互認,並按要求享受崗位津貼和人員補貼,實現成渝地區養老服務人才合理流動共用。積極開展養老服務職業指導活動,加強成渝地區職業指導專家溝通和交流。
第二節 建立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協作機制
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成渝地區養老服務統籌謀劃,將養老產業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健全推動成渝地區協同的養老產業和養老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支撐體系。定期開展學習交流,共同最佳化成渝地區養老服務營商環境,組織業務培訓和研討會議,組建專業養老人才培訓聯盟,聯合開展養老服務發展研究,合作舉辦養老服務展會,共同打造養老服務發展論壇品牌。
建立完善醫養結合機制。統籌成渝地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養結合。共同推動解決醫師多點執業、醫保結算等方面存在的難題。貫徹落實養老保險跨區域轉移政策,推廣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加快出台相關扶持政策,鼓勵成渝地區通過共建醫養結合機構或簽約服務,強化醫養結合服務合作共享。
建立改革試點合作機制。加強養老服務領域示範試點合作,共同發展普惠養老試點機構,為成渝地區老年人提供價格實惠、品質保障的養老服務。共同探索完善“時間銀行”等制度,構建成渝地區一體互認互助養老服務體系。協作推動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試點,積極推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
第三節 協同推動建設西部養老服務高地
推進成渝地區特色康養產業基地建設。依託成渝地區生態、醫療、自然資源優勢,建立完善扶持政策體系,支持養老服務企業在區域內布局發展特色康養機構,共同打造一批醫養康養結合示範基地。
助力成渝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推動人口信息互通共享,開展人口發展監測分析,深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創新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成渝地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探索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效措施。
推動養老服務評估體系建設。推進成渝地區養老護理員等級評定和職稱序列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與薪酬待遇掛鈎的制度設計,規範老年人入院、能力和護理等級等評估行為,綜合評定養老護理員的護理能力,打造全國一流的評估鑑定權威機構,培育穩定、專業、積極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
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面推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動形成適應成渝地區實際情況的長期護理保險政策框架、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標準、長期護理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為國家層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積累經驗。
推進養老職業教育發展。充分發揮“行業辦學、校企聯動”的技術和人力優勢,打造集教學、科研、評估、實訓一體化的職業教育體系。深入研究養老服務政策舉措,開展人才交流培訓,研發智慧型化用品產品及養老服務平台,為促進成渝地區養老服務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堅持黨的領導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把黨的領導始終貫穿於“十四五”時期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在構建養老服務體系中的領導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全面調動各級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實現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第二節 健全工作機制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市場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將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市政府督查激勵範圍。加強工作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統籌推進、各負其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如期完成規劃設定的目標任務。加強規劃實施銜接,各區縣要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加強年度工作計畫與本規劃銜接,加強區縣養老發展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協同。
第三節 加強輿論宣傳
將發展養老服務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任務,弘揚尊重和關愛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媒介作用,積極宣傳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民眾對發展養老服務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凝聚共識合力,營造全社會關注養老服務、關心養老事業、支持養老工作的良好氛圍。
第四節 落實評估考核
加強規劃實施評估,組織開展規劃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重點對規劃指標、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及重點任務、工程項目等實施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將重點工作目標納入市政府對市級部門、區縣年度考核內容。強化對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的動態監測,落實相關屬地責任。暢通民眾訴求和意見表達渠道,鼓勵各區縣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