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鎮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

《重慶市城鎮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重慶市城鎮住房的規劃。

全文
為適應高品質居住需求,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根據《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發展環境
(一)“十三五”時期住房發展回顧。
“十三五”時期,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市城鎮住房發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把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託全面落實在重慶大地上這條主線,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為方向,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場兩個體系持續完善,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為促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作出重要貢獻。
住房保障體系不斷健全。以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相結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成熟,住房保障政策體系持續完善,公租房管理運營水平不斷提升,保障力度不斷增強。城鎮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蓋率達到23%,收入困難與住房困難民眾實現應保盡保。公租房保障覆蓋範圍持續擴大,累計籌集公租房56.4萬套,分配54萬套,直接惠及民眾約140餘萬人,公租房社區管理規範、服務到位、文明祥和的良性發展局面基本形成。住房公積金有效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累計繳存3388億元、提取2177億元,發放貸款2134億元。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加快推進,累計籌集人才住房9萬套,助力“近者悅、遠者來”的人才生態加快構建。
住房市場總體平穩。全市土地和住房市場協調發展,房地產投資平穩增長,市場供需總體平衡,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漲幅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相適應。全市累計出讓住宅類用地1.1萬公頃,累計完成住宅投資1.4萬億元,年均增長5.9%;商品住房累計新開工2.1億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累計銷售面積2.5億平方米。租賃市場加快培育,稅收、金融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國有平台公司固基,規模化公司引領,各類企業錯位發展”的租賃市場主體構架基本形成,以盤活存量為主、適當新建為輔的租賃房源籌集機制運行順暢。2019年重慶市入選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以來,累計籌集市場租賃住房12.08萬套。重慶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上線運行,1693家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平台進行開業報告和機構備案,核驗房源10.6萬套,完成租賃契約網簽備案9.6萬份。
居住水平明顯提升。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穩步增加,新增居住用地開發強度明顯下降,住房戶型結構持續最佳化,物業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棚戶區改造攻堅任務圓滿完成,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推進,住房綠色化、智慧型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較“十二五”期末增加5.7平方米,達39.7平方米;中心城區新供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下降0.69,至1.56;中心城區新增商品住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戶型套數占比提高30個百分點,達73.7%;中心城區專業化物業服務覆蓋率達到89.6%;全市累計完成棚戶區改造25萬戶、2788萬平方米;累計開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1842個,涉及37.6萬戶、3375萬平方米;全市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57.2%;實施綠色建築評價項目96個、1730萬平方米,打造綠色生態小區281個、智慧小區244個。
人居環境顯著改善。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業宜游的城市人居環境基本形成。統籌推進城市提升9大版塊、21個重點專項、86個子項任務。“兩江四岸”治理提升初見成效,長嘉匯大景區有力推進,長江文化藝術灣區啟動建設,十大公共空間項目加速實施。建成山城步道172公里。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治理,實施“清水綠岸”427公里,完成62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59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面達到一級A及以上排放標準,建設改造城鎮污水管網1.26萬餘公里,形成地下綜合管廊126.9公里,建成海綿城市421平方公里。
長效機制逐步完善。房地產調控政府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符合重慶市場特徵的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不斷完善,房地產市場系統調控、超前調控與精準調控成效顯著,合理自住需求充分保障,投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基本實現。地房市場聯控、金融槓桿調節、供需兩側引導的土地、金融、財稅政策高效協同;房地產市場運行監測預警平台全面運行,市場異動預警功能有效發揮;建立健全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誠信公示制度與負面清單制度,多部門聯合深入實施專項治理。房地產領域風險總體可控。
行業發展提質增效。房地產業持續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全市房地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6.3%,房地產業累計實現稅收3230億元,占同期稅收總收入的24.1%。房地產行業集中度持續提升,住宅產業現代化全面發展,獲批國家級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建成投用“智慧住建”雲平台。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總數2639家,較“十二五”期末減少530家;其中,一二級資質等級企業占比30%,較“十二五”期末提高6個百分點。實施建築產業現代化示範工程81個,啟動建設裝配式建築約2000萬平方米。
(二)“十三五”時期住房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三五”時期,全市城鎮住房發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包括:
住房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覆蓋面還需拓展,保障精準度有待提升,保障標準已不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尚未完全解決。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精細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住房供應結構有待進一步最佳化。租購併舉住房制度有待健全,租購同權難題有待破解。長租房市場發展不充分,多元化、多層次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有待建立。商品住房中改善型住房供應不足,居民對高品質住房的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滿足。
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有待進一步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量大面廣,棚戶區改造任務依然艱巨,資金與政策瓶頸有待進一步破解。三峽庫區移民遷建房等未達到改造標準的房屋,居住條件較差,且存在一定質量安全隱患。部分區域職住分離問題突出,基礎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還存在短板。
(三)“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新時代重慶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關鍵五年,住房發展由大規模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改造與增量結構調整並重的新階段,全市城鎮住房發展將面臨一系列新挑戰。同時,共建“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西部大開發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加快推進,“一區兩群”協調發展機制不斷健全,為我市城鎮住房發展帶來了戰略契機。
住房發展面臨新環境。在新發展格局背景下,住房消費健康發展與居民消費升級關係更加緊密,推動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協調發展要求更加嚴格,房地產業轉型升級更加迫切,防範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更加緊迫。
住房需求發生新變化。“十四五”時期全市城鎮常住人口總量將持續增加,主城都市區人口集聚趨勢將更加明顯,人口結構和生活方式發生顯著轉變,住房梯度化、多樣化、個性化需求更加強烈。
居住品質注入新內涵。隨著我市向著“兩高”目標邁進的步伐不斷加快,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迫切,住房需求已從“住有所居”逐步向“住享樂居”轉變。人民民眾對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的要求,已從安全、質量、面積、公共配套等基礎需求,提升到更加綠色、智慧型、健康的高層次需求。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黨對住房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探索新的發展模式,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為加快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建成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新範例提供有力支撐。
(二)規劃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從人民民眾根本利益出發,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堅持住房居住屬性,重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布局。加強與國土空間、基礎設施、生態保護等相關規劃的有機銜接,貫徹落實軌道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理念,最佳化空間布局,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協調發展。
堅持長效機制,供需平衡。遵循住房發展內在規律,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長租房市場,滿足城鎮居民多層次居住需求。
堅持綠色低碳,智慧引領。推動開發建設方式從粗放型外延式發展轉向集約型內涵式發展,促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住房建造與管理上的運用,提升居住品質。
(三)主要目標。
健全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場兩個體系,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補齊租賃住房短板,最佳化住房市場供應結構,引導形成“先租後購再改善”的住房梯度消費理念,推動形成“保障有力、市場平穩、品質提升、治理有效”的住房發展新局面,逐步實現從“住有所居”向“住享樂居”邁進。
——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不斷拓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渠道,以盤活存量為主、適當新建為輔,優先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安置房、企事業單位自有住房、商業商務等存量房屋盤活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將符合條件的市場租賃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持續最佳化公租房運營管理。積極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不斷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機制。“十四五”期間,新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人才住房5萬套。
——市場運行平穩健康。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不斷健全住房與土地、金融、財稅政策聯動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序擴大市場租賃住房供應,以盤活存量為主、適當新建為輔,優先盤活閒置住宅,持續完善租賃市場體系。全面建立住房租賃服務監管體系,逐步推進租購同權。“十四五”期間,全市商品住房供需總體平衡,新籌建市場租賃住房15萬套(間)。
——住房供應結構更加最佳化。以住房需求為導向,提高改善型商品住房占新建商品住房的比例,構建與人口流向、產業發展、資源環境及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住房供應結構。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到2025年,全市城鎮住房租購結構顯著改善。
——居住品質持續提升。不斷改善人民民眾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啟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約1.06億平方米,實施棚戶區改造約10萬戶,實施智慧小區建設項目600個,居住建築能效水平逐步提升。到2025年,新建城鎮民用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比例達100%;新開工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30%以上;全裝修住宅比例達到30%。
——治理效能顯著增強。持續健全住房開發、銷售、租賃、住房保障和物業管理服務等法律法規體系,鞏固深化行政審批、市場秩序、質量安全、物業監管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治理成果,不斷完善與住房相關的土地、金融、財稅制度,基本實現住房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表1  重慶市“十四五”時期城鎮住房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名  稱
“十四五”
期間
“十四五”
期末
指標
屬性
一、住房供應
1
新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萬套或萬間)
40
——
約束性
2
新籌建市場租賃住房(萬套或萬間)
15
——
預期性
二、居住品質
3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模(萬平方米)
10000
——
預期性
4
棚戶區改造(萬戶)
10
——
預期性
5
智慧小區建設項目(個)
600
——
預期性
6
綠色社區達標率(%)
——
90
約束性
7
全裝修住宅比例(%)
——
30
預期性
8
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
——
100
約束性
9
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
——
30
預期性
展望2035年,城鎮居民住房現代化基本實現。住房居住屬性更加凸顯,房地產與實體經濟均衡發展。住房保障廣泛有力,住房市場平穩健康、運行高效,居民住房更加健康舒適,居住環境更加綠色宜居,配套設施更加完善,生活服務更加便捷高效。全體人民“住享樂居”的新畫卷基本繪就,共建共享的高品質生活充分彰顯。
三、空間布局
堅持做大做強“一區”、做優做特“兩群”,立足“西密東疏”的人口經濟特徵與“大山大江”的地理環境,促進主城都市區和周邊城市互聯互通,差別化引導住房有效供應,構建與人口、產業、資源環境等相適應的城鎮住房空間布局。
(一)主城都市區。
主城都市區立足高質量發展重要增長極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核心引擎定位,遵循超大型城市與大都市圈發展規律,依據“一核、一中心、四同城、四支點、四橋頭堡”的空間結構與功能布局,以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區為目標,堅持中心城區“強核提能級”、主城新區“擴容提品質”,推動住房發展與產業布局、公共運輸、公共服務等統籌協調,為建設現代化主城都市區提供堅實保障。
1.中心城區。以建成宜居宜業宜游高品質生活都市區為導向,立足山水分隔的自然本底,圍繞以“兩江四岸”為核心的城市發展主軸,依據多中心組團式空間格局,中心城區住房發展統籌布局於三大槽谷九個功能綜合、配套完善、職住平衡的城市組團。中心城區內環快速路以內區域以存量住房更新改造為主,增量開發建設為輔,最佳化和改善居住環境、配套設施,提升居住品質;中心城區內環快速路以外區域住房布局圍繞“八副”組團中心,優先布局在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及周邊,以增量開發為主,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動高品質居住環境與高質量產業發展相協同。通過多元化商品住宅供應,有效配置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租賃住房與人才住房,提升組團綜合功能,引導人口向東、西槽谷區域集聚。強化住房發展與軌道交通站點空間布局的相互協調,推進TOD(以公共運輸為導向的開發)模式,提升軌道交通站點對組團中心、社區中心、街道中心的服務功能,形成軌道交通沿線帶狀連綿與點狀集聚相結合的居住分布。
(1)商品住房發展布局。按照供需平衡、協調發展的原則,依據中心城區各組團產業布局、人口狀況及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結合“十四五”軌道交通和城市主幹道等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統籌安排各組團商品住房供應。結合人口發展趨勢和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統籌安排中心城區商品住房年度發展規模。
(2)保障性住房發展布局。在充分利用既有公租房的基礎上,重點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工作,採取集中供應和分散配建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及周邊布局保障性租賃住房,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促進職住平衡。按照“一區一策”原則,引導人才住房向科技創新園區、總部經濟區周邊集聚,滿足人才就地安居的需求。
(3)市場租賃住房發展布局。重點盤活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及周邊區域存量房,適當新建市場租賃住房,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空間布局形態。“點”即解放碑、江北嘴、觀音橋、楊家坪、大坪、南坪、彈子石等商圈,“線”即軌道交通沿線,“面”即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等重點產業聚集地。
(4)城市更新布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分類實施、統籌推進、以人為本、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則,圍繞“一核一軸五城”(“一核”即兩江四岸核心區,“一軸”即“兩江四岸”城市發展主軸,“五城”即中部歷史母城、東部生態之城、西部科學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的城市空間規劃和特色結構,推動城市更新片區功能系統最佳化布局。以“兩江四岸”為主軸推動都市風貌重塑,加快以老舊小區及棚戶區為主要改造對象的城市更新。
2.主城新區。依據同城化發展先行區、支點城市、橋頭堡城市的功能定位,結合川渝毗鄰地區融合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建立與區域內人口規模、人口結構、產業布局等相匹配的住房供應體系。住房發展重點布局於高鐵與城軌快線站點周邊、城市拓展新區、產業園區等區域,推進TOD模式,完善公共服務與生活服務,逐步發揮對中心城區的人口疏解作用,為現代化主城都市區建設奠定基礎。
(1)同城化發展先行區。長壽、江津、南川、璧山是主城都市區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中心城區功能疏散承接地。城鎮住房重點布局中心城區毗鄰區域及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區域。住房建設標準全面對標中心城區,成為主城新區先行範例。
長壽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長壽城區,在長壽經開區與兩江新區龍盛片區空間協同區域預留住房發展空間,在長壽湖、大洪湖及菩提山等區域適度發展旅遊康養等特色項目。江津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與中心城區中部、西部槽谷相連地帶,重點布局雙福—德感—聖泉、幾江—鼎山—支坪、珞璜等中心城區毗鄰區域,在白沙、吳灘—油溪等區域預留住房發展空間,在四面山等地持續推進旅遊康養特色項目建設。南川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北部拓展區與永隆新城,重點發展金佛山、大觀生態園等旅遊康養特色項目,培育黎香湖、太平場、水江、南平等重點城鎮。璧山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璧城—璧泉、青槓—來鳳等與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聯動的區域,在重慶第二樞紐機場周邊預留住房發展空間,在北部大健康產業生態區重點布局養老休閒特色項目。
(2)支點城市。涪陵、合川、永川、綦江—萬盛是中心城區向東西南北4個方向輻射的戰略支點,是輻射帶動周邊的活躍增長極。支點城市住房發展重點滿足中心城區產業外溢帶動的轉移人口居住需求,以及城鎮化人口轉移的住房需求。
涪陵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玉屏公園片區至淶灘河以東區域以及新妙—石沱、清溪、白濤、藺市4個功能組團,在黃草山—文馨湖生態發展帶建設養老休閒特色項目,在與武隆、豐都毗鄰區域建設大仙女山旅遊特色項目。合川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城市核心北拓區域,推進天頂、南溪、草街、渭沱住房建設。永川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城東新城、躍龍旺龍湖等片區,在鳳凰湖、三教、港橋等區域發展高品質住房。綦江—萬盛住房發展主要布局綦江新蒲新區、萬盛經開區,預留永城南桐新城居住用地,發展古劍山、黑山谷等區域避暑休閒特色項目。
(3)橋頭堡城市。大足、銅梁、潼南、榮昌作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中部崛起的重要支撐,主要發揮聯動成渝、聯動城鄉的紐帶作用。城鎮住房發展要服務城鄉融合發展改革與做強優勢製造業集群,滿足區域內城市規模擴大、城鄉人口轉移及渝西川南融合發展的需要。
大足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大足高新區、三驅石刻文創園、雙橋經開區,推進海棠新城與高鐵新城等區域發展。銅梁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銅梁新城區及蒲呂組團。潼南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江北片區與潼南高新區擴容區域,著力推動大佛寺—大佛壩—雙江等片區建設。榮昌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北部新城區及昌元—昌州板塊、廣順—安富板塊。
(二)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
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以建設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示範區、高品質生活宜居區和世界級生態文化旅遊康養目的地為目標,以渝東北區域中心城市萬州為核心,開州、雲陽為支點的“萬開雲”三峽庫區核心增長極作為重點建設區域,引導和推動人口向“萬開雲”及主城都市區有序轉移,推進“萬達開”川渝統籌發展示範區住房協同發展。圍繞三峽庫區生態特色,布局一批中高端氣候生態康養和體育休閒避暑基地。
萬州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天城、龍寶、江南、高峰等片區,在鐵峰山、恆合等片區適度開發避暑休閒項目。開州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東部片區與歇馬片區,培育豐泰、大丘、盛山片區。梁平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都梁新區與東部片區。城口縣住房發展重點推進城區更新改造,加強閒置土地收回再利用。豐都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中心城區,重點打造南天湖、九重天等旅遊特色項目。墊江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東部新區及墊江高新區。忠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水坪、銀山片區。雲陽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東部新城楊沙和張家灣兩大片區以及黃石高鐵新城,打造水口等康養特色項目。奉節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朱衣胡家壩和三馬山片區,適度發展旅遊特色項目。巫山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江東組團與早陽組團,重點打造哨路、春泉、平槽等組團康養項目。巫溪縣住房發展重點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打造紅池壩鎮、古路鎮等旅遊特色項目。
(三)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
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以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打造文旅融合發展新標桿,建設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範為目標,住房發展依據“一心、一堡、四點”城鎮空間格局,以渝東南中心城市黔江和渝東南橋頭堡城市秀山為重點,統籌推進老城區有機更新和新城區開發,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提升城市服務功能與人口集聚帶動能力。推動武隆、石柱、酉陽、彭水獨具民族文化魅力的旅遊城市建設,發揮自然民俗優勢,豐富文旅融合產品業態,打造一批“產、文、景”融合的康養新業態項目。
黔江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正陽新區,重點推進正陽海關片區、舟白機場片區與黔江高新區住房建設,在武陵山區等重要旅遊目的地適度開發旅遊特色項目。武隆區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城區、仙女山組團、白馬山組團。石柱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城區,發展西沱、黃水、中益等組團。秀山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城區,發展洪安、川河蓋、鳳凰山、大溪等休閒農旅融合項目。酉陽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小壩新城,發展板溪、渤海、菖蒲組團。彭水縣住房發展主要布局靛水、新田、保家和長灘片區。
(四)“一區兩群”協調發展。
建立完善“一區兩群”住房發展協調機制。依據人口由渝東北、渝東南向主城都市區集聚的趨勢,依託主城都市區“四網融合”軌道交通網路與同城化快速通道,結合“一區”與“兩群”間高鐵雙通道與高速公路多通道,“兩群”間高鐵直連直通與高速公路多通道的交通布局,發揮不同區域比較優勢,結合城市規模、人口密度、空間結構等因素,合理供應住房。提升主城都市區及渝東北、渝東南區域中心城市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促進特色小城鎮在文旅融合、生態康養等方面的建設,加強城際間城鎮住房建設規劃、重點區域功能整合及各類服務的銜接,形成由主城都市區引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住房發展格局。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強化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支持,提升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能力,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實現全體市民住有所居。
1.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分類實施保障。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供應,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略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中心城區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達到30%。因地制宜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科學統籌人才住房的籌集、分配和運營管理。
專欄1  人才安居工程
以人才安居工程作為落實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行動計畫的重要抓手,強化人才安居保障能力,新增多層次人才住房5萬套。
1.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總體設計。以解決多層次人才住房保障為契機,構建多層次人才安居保障體系。出台人才安居供應政策,按照“一區縣一政策”原則,明確人才安居的保障對象、標準和方式,完善多層次人才購房、租房、補貼增長機制。持續加大對多層次人才在租賃補貼、公積金、按揭貸款、稅收減免等住房方面的支持力度。
2.加大人才住房供應。根據人才需求籌集人才住房,充分利用既有存量房等作為人才安居房源。鼓勵通過商品房配建等方式籌集高品質的人才公寓。增加產業園區技術人才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向符合標準的人才發放住房補貼,有效擴大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覆蓋面。
3.重點區域建設標誌性人才生態社區。在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等區域,規劃建設國際人才社區,集中建設高端人才住房和人才公寓,可通過“免租、成本價購買、購房補貼、贈送”等形式供應,努力建成人才集聚、交流互動、培訓孵化、生活服務的綜合性人才生態社區。
4.對重點產業行業人才實施精準保障。加大對重點發展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及智慧型網聯汽車、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技術、節能環保6大重點領域企業及科研院校的精準支持力度,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支持解決產業人才和科研院校人才住房問題。
2.強化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支持。在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支持利用存量閒置房屋和存量土地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將政府閒置的各類住房和符合條件的市場住房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符合規劃原則及周邊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礎上,有市場需求的,允許按照一定程式利用閒置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在符合規劃原則及周邊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礎上,有市場需求的,允許利用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按照一定程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並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
最佳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市、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由相關部門辦理立項(備案)、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等手續。中心城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由市住房城鄉建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對項目及建設運營管理方案進行聯合會審,通過會審並經市政府同意後出具項目認定書。其他區縣的項目參照中心城區聯合會審方式,出具項目認定書,並報送市住房城鄉建委。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檔案,不再辦理用地手續。探索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併為一個階段。實行相關各方聯合驗收。
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資金,用於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統籌使用中央財政資金,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予以補助。市、區縣財政可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給予獎補。建立健全與金融機構的對接機制,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設施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鼓勵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政府產業基金、企業年金參與我市租賃住房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戰略配售和投資。
加大稅費等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項目,享受國家規定的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3.提升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對現有各類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進行梳理,將符合規定的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範管理範圍,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規範和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管理等制度。推進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準入、保障標準、分配退出、運營管理等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構建法治化、科學化、人性化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支持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探索政府購買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服務,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務水平。
4.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進一步健全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擴大制度覆蓋範圍,探索推進對繳存擴面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方式。深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拓寬資金使用渠道,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支持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提取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進一步最佳化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長租房市場發展。
(二)補齊租賃住房短板,推動租賃市場穩步發展。
多措並舉增加市場租賃住房有效供應,強化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租金價格平穩的租賃市場體系和市場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便民規範高效的租賃服務監管體系。
1.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按照“以盤活存量為主、適當新建為輔”的工作思路,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單列用地計畫。以企業為主體實行市場化運作,推進市場住房租賃規模化專業化經營。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住房出租經營,培育多元化住房租賃供應主體,重點發展自持物業的住房租賃企業。引導金融機構、租賃企業規模收儲、託管閒置房屋,通過專業化改造和經營,對外提供規範的租賃服務。鼓勵居民家庭將閒置住房用於出租。盤活利用區位好、配套全的存量住房,增加用工單位租賃住房供應,促進職住平衡。
2.建立住房租賃政策支持體系。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對租賃登記備案的個人出租住房,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保險、基金、信託等金融機構投資長租房市場,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用於租賃住房建設,鼓勵銀行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租賃住房用地出讓金可採取分期支付方式,降低用地一次性投入成本。
3.完善住房租賃服務。持續完善住房租賃信息綜合服務,為住房租賃供需雙方提供高效、準確、便捷的信息服務。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促進長期穩定的租賃關係。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合法權益,逐步使租購住房在公共服務上享有同等權利。支持和引導裝修設計、家政服務、物業管理等機構為長租房市場提供專業服務,不斷完善住房租賃產業鏈。
4.加強住房租賃管理。依託重慶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加強住房租金監測和市場監管,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指導。嚴格落實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網路信息平台登記備案制度,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報告制度。完善並定期公布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等信息,落實網路信息平台核驗房源責任。落實登記備案管理,推動租賃契約網上備案。加快建立健全“市—區縣—鄉鎮(街道)—社區”四級聯動和多部門橫向聯合的政府租賃住房管理體系,推進住房租賃格線化管理。規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管理,嚴查嚴管“租金貸”“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違法違規行為。
專欄2  長租房市場發展
新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市場租賃住房15萬套(間),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達到30家。
  1.盤活存量。對國有企事業單位長期閒置的房屋,鼓勵引入或委託專業住房租賃企業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對個人長期閒置的住房,支持和引導個人委託住房租賃機構出租。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房項目中長期持有部分房源或將其持有的存量房源用於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等方式籌集租賃房源。
  2.適當新建。根據各區縣城市發展和住房需求適度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將租賃住房用地納入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畫,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允許產業園區和新建工業項目利用產業類工業用地,按照規定比例配套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在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周邊等住房租賃需求集中但存量房屋不足的區域,大力支持軌道交通站點上蓋物業發展租賃住房,面向新市民、青年人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
 3.依法依規實施商業商務項目改造再利用。對符合規劃原則及發展需要的商業商務項目,有市場需求的,可按照一定程式改建或調整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只租不售)或居住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改建或調整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當地居民標準執行。
(三)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保持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持續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健全土地供應、市場調控等機制,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1.最佳化住宅用地供應機制。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畫,合理安排土地供應規模、結構與時序,定期向社會公開住宅用地供應計畫。健全住宅用地出讓多部門聯合會商機制和地價房價聯動機制。強化對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後開竣工履約的監管。依法依規盤活閒置和低效建設用地,加快轉化為住房有效供應。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2.完善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繼續貫徹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嚴格實施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強化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加強對消費貸、經營貸資金流向監管,嚴禁挪用於購房。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指導工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商品住房價格,防止房價大起大落。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逐步提高商品房現房銷售比例。加強長效機制政策工具箱的政策細化儲備及實施,相機實施財稅、信貸、公積金等預調微調措施。
3.合理引導住房消費預期。倡導合理適度、梯次有序的住房消費理念,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預期管理和政策解讀,及時澄清誤讀,正面引導輿論。嚴厲打擊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穩定市場預期。
(四)著力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持續提升居民居住品質。
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深入實施綠色社區創建行動。聚焦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完善、住房設計和建造水平提升,持續推動城鎮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改善。
1.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改造提升城鎮老舊小區,統籌推進社區公共服務提升,建立更加完善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堅持黨建引領、共建共享,積極推動居民和社會力量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針對居民需求,著力推進解決加裝電梯、停車難、消防隱患、環境髒亂差等問題。按照“點、線、面”統籌謀劃原則,細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內容清單,落實基礎類改造內容,結合管理提升統籌安排完善類、提升類改造內容,一體化推進“硬設施+軟環境”改造,補齊“一老一小”、醫療衛生、農貿商超、便民服務等配套服務設施短板,著力打造“完整社區”。
2.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按照“輕重緩急,分類處置”的原則,嚴格把握棚改標準,科學劃定改造範圍並分類實施。集中有限資源和力量,重點做好“邊、散、遠、少”棚戶房改造,大力推進D級危房的搬離整治工作。嚴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依法依規籌集棚改資金,拓寬棚改融資渠道,發揮好資金效益。紮實做好棚戶區居民補償安置工作,加強棚改安置住房籌集使用,同步完善棚改配套基礎設施,確保居民得到及時妥善安置。探索棚戶區改造新機制,出台土地、規劃、城建等激勵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
專欄3  老舊小區改造和棚戶區改造
1.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按照“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原則,力爭規劃期內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其中中心城區3900萬平方米、主城新區3000萬平方米、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3200萬平方米、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500萬平方米。有條件的區縣可結合實際,將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逐步納入改造範圍。
2.持續攻堅推進棚戶區改造。計畫啟動棚戶區改造約10萬戶,其中中心城區約4.8萬戶、主城新區約2.6萬戶、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約1.4萬戶、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約1.2萬戶。
3.加強居住社區建設。以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為目標,把居住社區建設成為滿足人民民眾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單元。開展居住社區設施補短板行動。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發動民眾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園。綜合利用零星用地、低效用地建設公共活動空間,提升城市公共空間品質。
3.補齊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短板。以社區為基本空間單元,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等活動的全過程,以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方式,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整合有效政策和資源,統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智慧小區建設、社區文化建設。統籌實施垃圾分類、適老化改造、公共廁所建設、公共停車場和步行系統建設等民生實事。
專欄4  社區養老發展
1.補齊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保障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盤活小區既有公共房屋和設施,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點。探索將空置公租房免費或低償提供給社會力量,供其在社區為老年人開展康復護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務。持續實施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全覆蓋工程,規劃期內建成200個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和1700個社區養老服務站。
2.實施居家社區適老化改造。新建住宅全面推行適老化設計,推動既有住宅內外部空間適老化功能改造。既有住宅主要圍繞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
3.推行“物業服務+養老服務”居家社區養老模式。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對社區養老服務的營業收支實行單獨核算,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養老服務品牌化連鎖化經營,組建專業化養老服務隊伍。
4.推進智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配置智慧養老服務設施,建立智慧養老信息平台,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型化水平。創新智慧養老產品供給,研發推廣使用多元、個性、精準的智慧型產品,創建一批“智慧養老院”,推廣物聯網和遠程智慧型安防監控技術,實現24小時安全自動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風險,改善服務體驗。
4.提升住房設計建造水平。加快制定和完善適應山水城市、韌性城市的住房建設標準規範,持續最佳化居住小區設計標準,強化對住房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高差、總體高度、建築立面、建築面寬、配套設施、建築品質、公共空間等方面的科學管控,更加注重住房的通風、採光、節能等功能設計,提升住房使用價值和居住舒適度。持續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5.積極推動“智慧小區”建設。按照“智慧名城”建設要求,以提高智慧小區居住品質為導向,最佳化智慧小區評價標準和建設內容。鼓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打造智慧小區,切實提高智慧小區工程建設質量。引導建設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工作對接,確保智慧小區後期運行良好。推動智慧小區試點示範建設。加大智慧小區宣傳力度。
(五)深化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促進住房消費向高品質多樣化升級。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升級,推廣綠色建築與綠色建造,擴大裝配式與全裝修套用覆蓋範圍,推動科技創新套用,提升智慧化水平,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1.推動房地產企業轉型升級。立足居民住房消費需求升級和變化,引導房地產業與其他業態融合發展。推動房地產企業向片區綜合開發運營、老舊小區改造、住房租賃、文旅養老、物業服務、設計、裝修等方向拓展業務。引導房地產企業推進建築工業化和數位化轉型。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併重組,清理“殭屍企業”,最佳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結構。
2.推動綠色建築發展。推進綠色建築標準實施,推廣自然採光、通風等被動式建築設計,促進居住建築能效水平提升。推廣綠色施工和綠色建材,推動星級綠色建築、高水平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推動老舊小區綠色化改造,構建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建築發展體系。引導居民生活方式理念轉變,最佳化建築用能方式,推廣生活熱水、炊事高效電氣化技術與設備,促進居民生活用能轉型,減少直接碳排放。開展以江水源熱泵為主的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冷供熱試點項目示範,促進建築能源供給低碳化。提升住宅綠色運營管理水平,鼓勵採用綠色金融、財稅獎勵等方式支持綠色住宅的開發、租賃、運營、改造。推廣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推進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試點。推廣住宅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
3.擴大裝配式與全裝修套用範圍。大力推進裝配式建造方式在新建住宅中的套用,擴大裝配式建築實施規模。全面推廣套用預製樓板、樓梯以及內外牆板等成熟的部品構件。加快裝配式裝修技術研究,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嚴格管理裝配式建築項目。在確保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裝配率和集成度。全面推廣住宅全裝修,提升住宅綜合品質,逐步實現成品住宅交付。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實現全裝修交付。倡導選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多樣化和個性化需求。
4.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套用。以智慧型建造為核心,加快推進BIM(建築信息模型)、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維全過程的集成套用,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一體化智慧型管理。全面推廣BIM技術,拓展智慧工地套用,發展基礎設施物聯網,促進大數據智慧型化技術套用。推行住宅數位化交付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電子化。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一批運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項目。
5.著力促進“住房+康養”深度融合。推動房地產業與旅遊、養老、避暑休閒、康體醫療、文化娛樂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康養示範住房項目,形成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康養產業生態。依託渝南大婁山、渝東北大巴山、渝東南武陵山等生態資源富集區,打造康養、避暑、休閒產業鏈。在供地計畫編制中,統籌考慮800—1800米海拔區域內相關住房用地布局。
專欄5  “住宅+康養”特色發展
依託重慶大山、大川、大庫區及優質的生態和氣候資源,聚焦休閒養生、滋補養生、康體養生、溫泉養生四大業態,完善康養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聯動醫療、醫藥、文旅等產業共同構築重慶市大健康產業鏈。
  推動大健康與大文旅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溫泉康養游、森林與氣候康養游、中醫藥康養游等,建成四季皆宜的國際一流養生旅遊勝地。適度擴大康養基地試點範圍,建設一批森林康養示範基地、中醫藥特色康養基地,打造一批四季康養、各具特色的季候康養項目。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重點在距離中心城區和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中心城市較近、市場需求量較大、具有較好開發基礎、環境容量大的區域,發展“住宅+康養”特色項目。
(六)提高住房領域治理效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全面推進住房領域治理現代化建設,提升質量安全、市場秩序、物業服務、行政審批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治理能力,逐步形成法規完備、標準健全、監管有力、服務便捷的監管服務體系。
1.築牢房屋建築質量安全底線。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構建權責一致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最佳化工程設計檔案審查制度,堅守結構安全底線,進一步規範裝修改造工程、設計審查工作,將燃氣設施走廊和用地、豎井布局以及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納入建築設計、消防設計相關審查內容。強化對住房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加密對事故隱患企業和項目的監管頻次,充分發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作用。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房屋主體使用安全監管、城鎮房屋安全鑑定、城鎮危險房屋鑑定等制度和規範。加快推進城鎮房屋安全智慧型化監控與預警系統建設,提升城鎮危房風險管控水平,保障房屋住用安全。
專欄6  城鎮房屋質量安全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持續提升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1.啟動地方性立法。加快推進《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地方性立法相關工作,最佳化完善城鎮房屋使用安全“四級”格線化屬地管理體系和“隱患排查、安全鑑定、隱患治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行業部門監管體系,強化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屬事責任,劃清責任和管理邊界。
2.編制解危整治規劃。編制實施《重慶市城鎮危房解危整治規劃(2021—2025年)》,按照輕重緩急,結合實際情況,實行“一棟一方案”分期分批予以解危整治,確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提高鑑定質量,嚴控危房增量。
3.進一步完善制度標準體系。推動出台《重慶市城鎮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辦法》《重慶市城鎮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頒布《房屋建築鑑定標準》《城鎮房屋動態監測技術標準》《白蟻防治技術標準》。
4.群專結合加強監測預警。在危房隱患消除前採取“人防”和“技防”措施,逐棟落實監測人員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監測,對重大安全隱患風險點陸續安裝專業監測設備開展智慧型化監測預警,強化風險管控。
5.加強日常監管。做好城鎮房屋主體使用安全隱患排查、鑑定、治理、監測和應急處置等日常監管工作。持續開展城鎮房屋主體使用安全及白蟻防治監管工作專項督查。嚴格落實汛期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後核查)和值班值守制度,在暴雨等極端天氣及重大節假日前後加大對區縣監管工作情況隨機抽查檢查力度。
2.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與風險防範。完善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工作機制,加強風險預警和聯動處置。規範房地產開發、住房租賃、物業服務和經紀機構等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房地產市場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淨化市場環境。指導區縣落實屬地責任,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分級分類妥善處置化解矛盾糾紛。加強房地產企業融資管理,防範信貸和交易風險。鼓勵引導通過法治化、市場化方式化解重大風險。
3.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加強黨建引領,構建物業、社區黨建聯建機制,推進物業管理融入基層治理。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監管。加快完善物業管理配套政策,提升物業管理法治化水平。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提升智慧管理服務水平。健全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完善物業服務標準,推動形成質價相符的價格機制。立足居民消費新特點,大力發展線上線下生活服務,建設完善社區消費體系。有序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及居家社區養老、家政等,開展延伸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消費需求。推進物業服務投訴處理機制建設,完善物業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機制。
4.推進住房領域“放管服”改革。降低住房建設與管理環節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把最佳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核要件作為“放管服”改革重點,積極開展審批創新,最佳化辦事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服務水平,確保辦理建築施工許可等行政審批便利度保持國內一流水平。
5.提升住房管理數位化水平。構建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綜合性管理服務平台。嚴格房屋交易網簽備案制度,逐步實現新房和二手房買賣、住房租賃和房屋抵押網簽全覆蓋。依託規範編制的房屋建築標準地址及其二維碼,推進存量房屋數據全面採集,實現“一房一碼”。整合房地產開發建設、住房租賃、物業服務和中介服務等業務信息及市場機構信息,對接土地、金融、財稅、公安、民政、住房公積金、統計等相關信息,為住房發展提供及時準確全覆蓋的數據支撐。
專欄7  數字住房管理服務平台建設
建立數字房產管理服務平台,對從房地產開發、交易、物業服務到房屋徵收的全生命周期進行管理,堅持租購併舉、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房地產市場監測系統。按照及時、準確、全覆蓋的要求,以房屋交易網簽備案數據為基礎,綜合財政、稅務、土地、金融等信息,構建房地產市場信息資料庫。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和分析方法,為分析和研判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實施房地產市場精準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2.房地產業務監管系統。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屋租賃、房屋中介服務、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智慧物業服務等業務進行全面整合,為居民辦理涉房業務提供更加透明、專業的服務,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3.房地產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制定房地產領域信用信息採集、套用辦法,編制房地產開發、租賃、中介、物業服務等行業信用評價標準,建立房地產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相關部門共享信用信息,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建設廣泛約束性的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為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保障。
(七)推進成渝住房協同發展,助力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搭建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合作平台與溝通機制,實施住房保障管理合作,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住房領域高質量發展。
1.推進信息開放共享。建設川渝房地產展示交易平台,實現跨省域房地產項目和房源信息共享,提高網簽服務效率,為房屋消費提供便捷化服務。健全跨區域監測預警機制,聯合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
2.加強住房市場調控協同。共同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市場監管、數據共享、資質互認等方面,構建川渝兩地房地產企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3.推動住房保障管理合作。加強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合作,共同推動公租房住房保障實現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推動住房保障共建共享和信用信息共享互認,探索開展跨區域網上受理申請,逐步實現“最多跑一次”。
4.深入實施公積金互認互貸。堅持統一謀劃、一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鞏固推進川渝兩地住房公積金跨區域轉移接續和互認互貸機制,確保申請異地貸款職工與所在地職工享有同等權益,實現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證明無紙化、申請貸款“一地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公安、民政、財政、人力社保、稅務、金融、統計等部門協同配合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積極做好土地、資金、金融等資源保障,強化土地供應、產業布局、人口、城市更新等計畫的聯動協同,合力推進全市住房持續健康發展。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發展負主體責任,結合本規劃,明確本地區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和任務要求,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進規劃任務落實。
(二)落實資源保障。市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須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科學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畫,最佳化住宅用地供應結構,加強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城市更新等項目用地保障。市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要統籌好各級各類有關資金,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渠道,並創新投融資機制,對保障性住房、市場租賃住房、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提供資金支持。市稅務、金融等部門要落實稅費、信貸等相關差別化政策,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費需求,大力支持住房租賃和居住類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三)強化目標考核。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分類指導、督促檢查和績效評估,確保本規劃順利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規劃中期和實施期末的評估機制,在評估基礎上,結合住房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完善規劃任務和工作重點,使規劃更加符合重慶住房發展實際。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及時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加強與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民生服務等規劃的編制銜接工作,強化土地安排、空間布局、住房建設等指標的及時落實與同步調整。
(四)做好宣傳引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準確解讀本規劃和相關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與市場預期,引導形成“先租後購再改善”的住房梯度消費理念。規劃實施中,要廣泛徵求並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及時向社會公布規劃實施情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住房事業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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