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工作責任制度
印發了《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5年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和任務責任分解方案》,制定了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辦事指南》,編寫了《政府信息公開學習資料》,召開了全廳政府信息公開座談會,對2015年新錄用的公務員和信息聯絡員進行了培訓,推進和規範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加強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力度。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密審查相結合的原則,印發檔案依法審定公文公開性質,把政府信息公開法規要求在公文管理中落到實處。
(二)加強網路輿情監測和評論工作
根據省委、省政府對網路輿情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網路輿情監測水平,及時掌握網路輿論動向,積極主動引導社會輿論,最大程度消除各種負面影響,切實維護政府部門形象,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路輿情監測辦法》,細化工作內容,明確責任分工,安排專人負責做好每天的網路輿情監測和評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全年共發布輿情監測信息6條。
(三)規範入口網站管理,開設網站專題欄目
進一步加強廳入口網站的管理,規範信息的採集、審核、發布。嚴格按照《保密法》和廳網站管理有關制度,對涉密信息堅決不對外公布;按照每日信息發布不過夜的原則,堅持當日信息當日發布,確保信息的準確性與時效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68條,其中:工作動態類信息450條,占96.2%;領導動態信息14條,占3.0%;機構職能信息4條,占0.9%。
發布建設類企業資質核准、個人執業資格註冊、從業資格認定審查意見公示和審批結果公告,省外建設類企業入晉備案公告,總計385條。
廳機關電子屏發布信息3740條;向省人民政府網站報送政府公開信息101條。
截至2015年底,廳入口網站共發布信息1745條;2015年訪問量達到415萬人次,成為社會公眾了解我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動態和查閱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政策的重要視窗。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建部住房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政策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制度,落實公開主體責任,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我廳開通山西省住房保障網站,以“山西省住房保障”入口網站為平台,公布省級、廳局、市縣等政策制度及辦事指南,公示城鎮保障性住房項目信息及年度建設任務進展通報。重點抽查11個市、35個縣區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對信息公開的內容、公開渠道、政策發布、分配信息、公開程式、社會反應、輿論引導等方面檢查,加強督促指導。在今年兩次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座談會上對加強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入口網站建設進行安排,發揮好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
(二)住房公積金信息公開情況
一是根據住建部要求,及時在廳入口網站公開全省住房公積金2014年年度報告,主要公布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概況、業務運行情況、主要財務數據、資產風險狀況四方面數據。二是出台《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關於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晉建金字〔2015〕74號),並及時在山西日報和我廳入口網站進行廣泛宣傳,方便廣大繳存職工及時了解我省住房公積金新政。三是為配合做好住房公積金信息公開工作,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及各煤炭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及時在所轄市入口網站、電視台、地方報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入口網站及煤炭集團入口網站公開住房公積金2014年年度報告。
(三)房屋徵收補償信息公開情況
嚴格按照《關於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完善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紮實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民眾依法獲取房屋徵收信息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緊密結合住房城鄉建設實際,從創建法制型、服務型政府部門入手,重點圍繞完善工作機制、暢通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最佳化工作平台等方面,依託山西建設信息網,加大力度,多措並舉,確保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健全完善政策法規,《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2015年9月24日經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三條確立了“決策民主、程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基本原則,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作為重點內容,緊緊圍繞房屋徵收決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三個關鍵環節,在《條例》全文中共用10條規定了“4公告、7公布”具體事項,明確了信息公開範圍和重點公開內容,從法律層面徹底解決了房屋徵收“信息如何公開、公開什麼信息”等問題。
(四)工程質量治理信息公開情況
按照住建部開展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統一部署,紮實開展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出台配套檔案和管理檔案,召開推進會、培訓會6次,及時通過廳入口網站、省廣播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報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兩年行動”的最新動態,積極營造人人關心、人人關注、人人監督工程質量的良好氛圍,有效地促進了“兩年行動”的順利開展。通過樹立正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促進“兩年行動”的深入開展,營造濃厚的社會監督氛圍,震懾警示違法違規行為。要求“兩年行動”各成員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本部門在行動期間下發的檔案、召開的會議等需要向社會公開的事宜,第一時間在入口網站進行公布。
(五)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公開情況
以全省建築工程招投標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強制度建設,制定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評標辦法中對不同的考核誠信等級賦予不同分值,研究探索將企業誠信評價信息通過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台進行公開,並套用於工程招投標中,鼓勵企業誠信經營、創先爭優。目前,全省11個地級市均設一個有形建築市場,按照屬地原則所有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均進入當地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形成了“統一交易平台、統一發布信息、統一交易流程、統一信息公開”的有序格局。其中8個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了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整合,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構建完善山西省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台,已經實現了企業、人員、項目、誠信四個基礎資料庫的互聯互通,做到全省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全覆蓋,實現了建築市場監管、項目管理、企業和人員信用管理信息的全面公開,系統中目前有各類企業信息9237條,其中建築業企業3012條、房地產企業3529條、質量檢測機構620條。已錄入各類註冊執業人員信息45699人次,其中註冊建造師33419人次;已錄入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144項,企業誠信信息400餘條。
(六)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信息公開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住建部關於城鄉規劃公開公示的規定》和《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有關規定,在做出規劃許可決定前,將擬許可的事項及內容在項目所在地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對重大建設項目採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在許可決定作出後,及時向社會公布。為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城鄉規劃公開公示的規定》,我省太原、大同、晉城、長治、朔州、晉中等六市建立了城市規劃展示大廳,面向社會公眾開放,實現了規劃公示公開的專業化、立體化、形象化。及時將廳確定應主動公開的檔案在我廳網站上予以發布,規劃選址項目的基本情況和選址方案除應保密的項目外都在廳網站上予以公示10天,收到民眾意見和建議後都及時予以答覆和處理。如太原至焦作城際鐵路(山西段)項目公示期間共收到公眾意見和建議20餘份,我廳聯繫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研究後都積極予以答覆,在民眾收到答覆滿意後我廳才予以批覆。
積極開展重點工程建設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下達。省政府部署全省“項目提質增效年”工作,確定了2015年全省重點工程“六位一體”年度目標任務,並對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任務進行分解,以省政府辦公廳檔案印發《全省“項目提質增效年”工作方案》(晉政辦發〔2015〕12號)和《2015年省重點工程項目名單》(晉政辦發〔2015〕13號),向全社會主動公開。印發檔案調整2015年省重點工程項目名單,也向全社會主動公開。堅持“月調度、月考核、月排名”,每月召集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召開全省重點工程調度會,對各市重點工程“六位一體”完成情況進行排名和通報,並多次在省主要媒體公布,特別是各市排名情況分別在山西省廣播電視台晚間的新聞聯播和山西日報頭版上逐月公布,反響強烈。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處理情況
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全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辦理和回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訴訟情況
暢通民眾利益訴求渠道,在廳入口網站上明確告知了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電話及受理舉報方式。2015年,涉及我廳的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總計9件。其中以住房城鄉建設部為複議機關,我廳為被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案件0件。以我廳為複議機關,依法作出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案件9件。經審理,1件維持,1件責令下級行政主管部門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申請人申請撤回複議申請4件,受理前撤回2件,申請人未補正1件。未發生行政訴訟事項。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15年,我廳用於政府信息公開專項費用支出約1萬元,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費用。
七、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今年以來,我廳住房城鄉建設工作雖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從高標準嚴要求的角度來看,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對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公開的規範性有待於進一步增強,公開的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廳將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完善:一是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類型。繼續嚴格執行信息發布審批制度,在判斷信息公開類型上嚴格把好關,將應該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避免公開涉密或不宜公開的內容。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效率。爭取做到當天信息當天發布,在各處室(單位)建立信息聯絡員機制,及時與信息聯絡員聯繫,減少中間環節,確保第一時間將應公開的信息予以公開。三是創新信息公開形式。加強廳機關入口網站建設,完善網站信息公開欄目。繼續用好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宣傳優勢,著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信息公開模式,促進信息公開渠道的多樣化、便民化。四是主動回應社會關注問題。密切關注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對我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相關報導,及時掌握和化解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對經網路媒體報導的熱點問題和引發矛盾糾紛的事件,實事求是地發布正面信息,解釋疑惑,正確引導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