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

《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規範了養老機構的建設、運營補貼申請,並對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的生活能力評估作了進一步規定。

2022年12月,天津出台了《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試行)》,每張床位最高可享建設補貼3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
  • 出台時間:2022年12月
  • 出台地區:天津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鼓勵區、鄉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機構,對符合規定的公辦、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機構性質、建設類型等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每張床位最高可享建設補貼3萬元。
在建設補貼方面,《辦法》規定,登記為事業單位的養老機構和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向區民政局提出建設補貼申請;採取公建民營方式設立的養老機構,由區民政局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
在運營補貼方面,《辦法》明確,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報經民政部門備案後,可按收住老年人人數、老年人的生活能力評估等級等申請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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