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9日印發銅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9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9日印發銅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
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9日印發銅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1全文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
1.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規定給予救助。2.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由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綜合...
2021年11月 ,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要“促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與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協同發展、有效銜接,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這意味著,國家未來將充分發揮政府部門與社會力量結合的優勢,...
《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確救助對象分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類,在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等方面作了新的規定。將《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支出型困難家庭中,因病導致剛性支出較...
目錄 1 一、目標任務 2 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3 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 四、健全工作機制 5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目標任務 編輯 語音 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合理確定救助標準,最大限度減輕困難民眾醫療支出負擔;加強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求助便捷、救助及時和“...
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一、準確把握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的總體要求 編輯 語音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困難民眾醫療費用負擔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規範管理,加強統籌銜接,不...
1.健全黨建引領工作機制。完善醫保部門黨組議事規則,涉及基金監管重大事項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經辦重點崗位人員定期輪崗制度。強化衛生健康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職能,統籌抓好定點醫藥機構基層黨組織建設,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情況,納入述職評議和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完善公立定點醫藥機構領導班子和領...
為切實減輕困難居民的醫療負擔,加強醫療救助制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疾病應急救助、慈善援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提高全市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
健全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機制,推動新業態就業群體參加生育保險。落實《銅陵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銅陵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政策規定,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成效,保障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3.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
1.救助費用保障範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部分(含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給予醫療救助。嚴格執行待遇清單制度,堅持基本保...
《鹹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鹹寧市人民政府同意,鹹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 1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
《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7日印發,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4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楚雄州重特大...
推進“全民參保計畫”,做好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標準。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向進城農民工覆蓋。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規範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健全基層“救急難”工作機制。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新增一批省級和市級一類幼稚園。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
2022年7月20日,遼寧省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22〕36號予以印發。意見全文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
《張掖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 29日印發.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全文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甘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已經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同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0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 徹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精神,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
2022年12月22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福建省鄉村振興局、福建省總工會、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發布《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醫保局、民政局、...
《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8 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
《平涼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平涼市政府五屆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 2年7月13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
《南昌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已經2022年11月28日第32次南昌市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12月5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6日起實施。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
2022年5月25日,滄州市陽光政務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滄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印發了《滄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政策。今後,全市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內困難民眾在參保繳費、...
《雲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是2022年5月3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措施。修訂信息 2022年5月3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雲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內容全文 一、科學確定醫療救助對象範圍 (一)醫療救助對象分類。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
《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是2023年2月福建省醫保局等十部門印發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3年2月,福建省醫保局等十部門印發《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內容解讀 《細則》明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為新認定的醫療救助類別,即特指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
第一條 為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簡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防範因病致貧返貧,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通知》(皖政辦〔2022〕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重特大疾病...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及《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
第一條 為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做好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
《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8日 辦法全文 《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增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