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白銀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白銀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白銀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白銀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白銀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各省結合本省實際提出實施意見。安徽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白銀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保障。第二章 個人賬戶管理 第五條 改革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
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二、著力整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編輯 語音 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將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整合為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按照《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財社〔2013〕...
收入型和支出型貧困醫療救助對象的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訂。 (三)資助參保費用。對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照不低於資助參加城鄉...
建立以基本醫保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體系,編密織牢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網,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二、統籌三重製度綜合保障 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
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里的內容。發展歷程 2021年10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焦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 月30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
《平涼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平涼市政府五屆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 2年7月13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髮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長府辦規〔2022〕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市...
《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3日 檔案全文 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 制度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
《張掖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 29日印發.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全文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
《鹹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鹹寧市人民政府同意,鹹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 1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2〕3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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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
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做好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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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社局負責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工作。第二章救助範圍 第六條具有本區戶籍且常住本區區域內,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的下列城鄉居民可以給予醫療救助:(一)城市“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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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40號)精神,進一步增強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