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 實施地區:大安區
《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的問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網公布《大興安嶺地區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暫行辦法 大興安嶺地區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簡化程式,充分發揮醫療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 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衛生等部門,鼓勵和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醫療救助費用的辦法,民政部門可結合實際提供必要的預付資金。對於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等醫療救助對象,憑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到...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是指通過公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按...
辦法全文 《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增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能力,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項目設施目錄;財政部門負責預算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和工作經費,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並制定管理辦法;審計部門對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第五條 市、縣政府要按照多渠道籌集資金的原則,建立城鄉...
第七條 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實行分次申報審批、分次救助(必要時可以一次性救助)的辦法,救助標準以救助對象的家庭為單位。家庭全年累計個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在3000元至5000元的,按照個人應承擔醫療費用的20%的標準予以救助;家庭全年累計...
《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江西省撫州市發布的地方法規。印發通知 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已經2006年8月28日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一、低保對象住院醫療救助 (一)“一站式”住院醫院救助。城鄉低保對象在“一站式”定點醫院住院的,出院時醫院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確認其救助身份後,由醫院直接辦理醫療保險報銷補償並與區(市)縣民政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區...
第一條 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是指農村困難居民就醫,在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政策後仍然就醫困難的,由政府給予的資金補助和醫療機構給予的診療收費優待。第三條 ...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城鄉低保對象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 長政發〔2011〕28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現將《長沙市城鄉低保對象醫療救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下同)及開發區城鄉困難民眾的醫療救助。第三條醫療救助以保障困難民眾獲得必需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應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盡力而為、應救盡救,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民眾...
規範醫療救助程式,保障醫療救助工作健康發展,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湘民辦發〔2008〕6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科學確定救助對象範圍 (一)分類確定救助對象。醫療救助適用於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包括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牽頭單位:省民政廳)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
《廣漢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由廣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一份關於城鄉醫療救助的檔案。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逐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解決城鄉貧困居民的醫療困難,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第十一條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財政部、民政部負責解釋。廢止 財政部 民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社〔2013〕217號 各省...
黔東南州醫療救助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州社會救助體系,建立“城鄉一體、標準統一、資金落實、管理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切實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中央、省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使其與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充分銜接,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根據國家有關醫療救助規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62號),結合...
遵義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減輕貧困人員醫療負擔,提高社會保障水平,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
(內政發[2007]125號)和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內民政保[2007]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具體實施辦法。
《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業經大連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大連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9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 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統籌...
(國辦發〔2005〕10號)和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民發〔2009〕81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2021〕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62號)精神...
《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辦法》是大足縣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渝府發〔2007〕75號)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2016年1月15日印發的《唐山市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唐民通〔2016〕2號)同時廢止。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市醫療 保障局承擔。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
《西安市醫療救助辦法》是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健全西安市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困難民眾患重特大疾病的經濟負擔而實施的一條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衛生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發〔2008〕115號)和《大足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足府發〔2008〕48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15〕3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鄂民政發〔2017〕38號)和《...
《黃岡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已經黃岡市人民政府同意,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5 日印發.本實施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增進民生福祉,提高...
儋州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和《海南省醫療救助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