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細化措施》已經昭通市人民政府同意,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8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細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8日
- 發布單位: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昭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細化措施》已經昭通市人民政府同意,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8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昭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細化措施》已經昭通市人民政府同意,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8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1全文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各省結合本省實際提出實施意見。安徽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
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確保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
,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要“促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與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協同發展、有效銜接,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多層次醫療保障...
全省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合併實施,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實現醫療救助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與相關社會救助、醫療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權益。
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合理確定救助標準,最大限度減輕困難民眾醫療支出負擔;加強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求助便捷、救助及時和“一站式”即時結算,提高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水平;強化部門協作,鼓勵社會參與,形成醫療救助工作合力。2016...
第一條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22〕39號)等檔案精神,為進一步落實我省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制度,聚焦減輕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結合...
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堅決防範因病規模性返貧。(責任單位:州醫保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鄉村振興局)11. 規範補充醫療保險。完善和規範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居民...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
《臨夏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研究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31日印發,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 貫徹執行。全文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更好發揮醫療救助兜底保障...
生育保險制度更加完善;城鄉醫療救助統籌發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全面實施,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建成,推動全州醫療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範、醫療...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精神,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成果,築牢民生保障底線,結合我州...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及《甘肅省人民...
抓好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通知明確,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成果,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嚴格落實“四不摘”要求...
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進一步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醫療需求保障水平。支持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社會慈善捐贈,支持慈善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機構參與...
《張掖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 29日印發.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全文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
第一條 為進一步減輕我市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
2022年7月20日,遼寧省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22〕36號予以印發。意見全文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
統籌銜接。推進醫療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強與慈善事業有序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力量參與的高效聯動和良性互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2〕3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鹹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鹹寧市人民政府同意,鹹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 1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
《焦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 月30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
《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確救助對象分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類,在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等方面作了新的規定。將《...
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是增進人民健康福祉的內在要求。要推進法定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統籌規劃各類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四)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實《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雲發〔2020〕19號)精神,加快推進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加快建成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