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按照陝西省委、省政府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經陝西省政府同意,制定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按照陝西省委、省政府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經陝西省政府同意,制定的措施。
《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按照陝西省委、省政府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經陝西省政府同...
統籌銜接。推進醫療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強與慈善事業有序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力量參與的高效聯動和良性互動。 公開公正。公開救助政策、工作程式、救助對象...
(二)主要目標。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織密織牢醫療保障“安全網”,確保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救助對象類別。醫療救助制度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
第九條 堅持保基本,妥善解決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的基本醫療需求。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照規定納入醫療救助保障範圍。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畫,積極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納入全國統籌,加快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完善社保轉移接續和待遇調整機制。積極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以居家養老為主要形式,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完善三孩生育養育教育配套政策。做好退役軍人工作。
三、完善分類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六)明確救助費用保障範圍。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一個年度內,在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或按規定轉診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費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門診費用,未按規定轉診的救助對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不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更好發揮醫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不斷提升保障水平,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
(牽頭單位:市醫保局)(七)合理確定基本救助水平。按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分類設定年度救助起付標準(以下簡稱起付標準)、救助比例。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取消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分別暫按3000元、3000元、10000元(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10%、30%)...
《張掖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 29日印發.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全文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甘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已經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同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0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 徹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精神,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
第一條 為進一步減輕我市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遵循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救助水平與經濟...
《焦作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 月30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精神,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日印發淮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請結合實際認真貫 徹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通知》(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40號)精神,進一步增強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兜底性保障,確保政策能落地、待遇能落實、民眾得實惠,結合我市...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
《平涼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平涼市政府五屆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 2年7月13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
2022年12月22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福建省鄉村振興局、福建省總工會、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發布《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醫保局、民政局、...
《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8 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增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能力,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的通知》 《國家醫保局等七部門關於...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切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及《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
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最佳化大病保險待遇保障制度設計,健全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協調。加強部門協同,建立高額費用患者監測預警機制,健全支出型貧困家庭醫療救助制度,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實現救助對象動態維護更新和信息共享。增強醫療救助托底...
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制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重視發展殘疾人事業和慈善事業。(十)強化高質量發展項目支撐 加快項目建設。對“十四五”規劃確定的重點項目,...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制度。三是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實施長樂康養、殘疾人康復中心等...
(十三)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按照全省統一安排部署,積極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落實全省基準政策標準。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每個縣至少有1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
《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2021-2030年)》、《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
3.推進全民參保計畫,提高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穩步提高婦女醫療保障待遇水平。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到2025年達到90%,到2030年達到95%以上,待遇水平不斷提高。5.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落實相關待遇水平。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困難婦女生活得到...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待遇保障水平穩步提高。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到2025年達到90%,到2030年達到95%以上,待遇水平不斷提高。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落實相關待遇水平。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困難...
實施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的利益導向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 建立適應經濟發展水平的農村初級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民享有養老、醫療等基本社會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度和覆蓋面,逐步建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加強對被征地農民的技能培訓,逐步建立、健全就業安置...
率先實現區域內社會保障統籌和社會保險關係跨省區轉移接續。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工傷和生育保險覆蓋面。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規劃建設兒童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殘疾人康復中心等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服務機構。改革開放 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