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21日印發銅陵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1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21日印發銅陵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21日印發銅陵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1全文為進一步提升醫保基金監管能力,堅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
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9日印發銅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請認真 遵照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
《宿遷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宿遷市政府六屆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 1 6日印發.全文 為深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提升醫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
《銀川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已經銀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1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行。全文 為深化我市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提升醫保治理能力,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
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構築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安全堅固防線,紮實推進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3〕1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
為推進行政監管,明確醫保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醫保基金監管專職機構開展行政檢查。二是進一步強調定點醫藥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實施方案》中進一步強調定點醫藥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有利於定點醫藥機構增強自律意識,加強內部管理。三是明確行業部門主管責任。衛生健康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聚焦過度診療等行為,持續加強醫療...
為全面提升醫保治理能力,堵塞醫保基金監管漏洞,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皖政辦〔2021〕9號),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山東省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實施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精神,紮實推進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工作,切實守好人民民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2024年2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
(十)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應不斷完善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
2023年12月,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若干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3〕17號)精神,加快構建權責清晰、嚴密有力、安全規範、法治高效的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體系,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欺保、套保和挪用...
為嚴守醫保基金安全紅線,堵塞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漏洞,深刻汲取太和縣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騙保問題教訓,切實加強我市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深度淨化制度運行環境,全面提升醫保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號),結合我...
(三)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負責非稅收入計畫編制和征管;負責專項資金管理;負責財政專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管理全市預算外資金,參與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貿、科教、住房、土地、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負責津補貼管理和財政票據管理;監管全市彩票發行;指導全市向上爭取轉移支付工作。(四)負責審核和...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依法確定醫療保險費收入預算目標。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作相應調整,制定調整方案,報統籌地區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六條 經辦機構按照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收支情況和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設定風險預警...
醫療保險科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的審批、監督、檢查;擬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貴州省醫療保障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推進醫療保障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參保民眾合法權益和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
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五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合理調整醫藥價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六是加強公立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院服務;七是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作為全國首部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條例重點圍繞醫保政策、醫保支付標準和醫保用藥、醫保基金結算、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規定。《條例》強化了醫療保障基金的全流程全鏈條監督管理,對於推進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化、體系化、法制化,有效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