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經蕪湖市政府同意,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蕪湖市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2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總體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設人民城市,大力改造提升城鎮老舊小區,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做到改造後的小區安全、乾淨、整潔、設施完好,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總體目標
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應改盡改;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三、實施期限
本方案實施期限至2025年。
四、改造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安居惠民。
立足小區居民最關心、最迫切的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科學制定改造目標,切實改善居住環境,注重保護歷史風貌和古樹名木,展現城市特色,延續歷史文脈,讓人民民眾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
按照“先地下,後地上”“先拆違,後改造”“重視里子,兼顧面子”等改造思路,力爭做到改一個成一個。
(三)堅持多方參與,合力推進。
充分調動街道(鎮)和社區積極性,廣泛發動民眾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實現整治成果共享。有效動員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凝聚各方合力,有序推進。
(四)堅持黨建引領,建管並重。
以加強基層黨建為引領,將社區治理能力建設融入改造過程,促進小區治理模式創新,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切實加強項目組織實施管理,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
五、改造內容
以《安徽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為指導,包括小區基礎設施、房屋整修、公共設施、安防消防、建築節能、“適老化”和有條件的小區加裝電梯等改造內容。改造內容按照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三種類型實施。基礎類改造內容堅持應改盡改;完善類改造內容在尊重居民意願基礎上能改則改;提升類改造內容,立足小區及周邊條件宜改則改。
六、組織實施
(一)明確實施主體。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考慮小區改造及改造後設施運營、後期管理等因素,確定改造項目實施主體,建立項目生成機制,優先考慮居民改造意願強、參與積極性高的小區。支持引入社會資本作為實施主體參與改造及後期運營。實施主體對擬改造老舊小區進行調查和評估,廣泛徵詢小區居民意見,確定老舊小區改造範圍和內容,並報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二)編制改造方案。
建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庫,制定年度實施計畫,按照一小區一方案原則,編制老舊小區改造方案,結合改造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衛生服務、養老、托幼、文體等設施,打通為民服務最後一公里,打造15分鐘生活圈。老舊小區改造應與城市有機更新、城市生態保護與修復相結合,積極推進老舊小區的海綿城市改造。鼓勵對區域內老舊小區實施連片改造,統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設施,實現共建共享。改造設計方案須通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審查。
(三)加強項目管理。
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服務、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項目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各類審批事項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監管範圍,簡化施工許可證辦理手續。建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每個改造的小區推選3-5名居民代表,作為義務監督員,跟蹤老舊小區改造全過程。
(四)提升改造成效。
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實施應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項、理順機制、強化服務、標本兼治、完善治理為主要工作,健全完善老舊小區各類配套設施,補齊短板,最佳化功能,提升環境。鼓勵通過“投資+設計+施工+運營”一體化招標確定實施單位,實施片區統籌,實現小區周邊資源在統一平台上利用,通過市場化融資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改造及運營。
(五)建立長效機制。
老舊小區改造之前,在街道(鎮)和社區協調指導下,成立業委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小區改造工程監督、開展物業服務;暫不具備條件的小區,由街道(鎮)和社區牽頭徵求業主意見,可通過託管、社會組織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進行管理,廣泛發動民眾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實現整治成果共享。
七、資金籌措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來源於中央補助資金,省級財政專項補助,市級財政補助,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投入等。
按照“市級統籌、分級負擔”的原則,從2021年開始按400元/平方米標準實施改造(不含水電氣管網改造費用和弱電管線治理費用)。除中央和省級下達到項目的資金以外,市級補助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市和鏡湖區按5:5獎補,市和弋江區、鳩江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按4:6獎補,市和無為市、南陵縣、灣沚區、繁昌區按2:8獎補。
統籌民政、公安、醫療衛生、教育、體育、郵政快遞、社會治安、消防等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落實各項有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稅費減免政策。
引導專營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出資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單位設施設備需改造提升的,由專營單位負責改造,並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組織實施。對建設停車設施、車輛充電設施、加裝電梯等改造項目,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倡導居民個人直接出資或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支持各地依法採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方式籌措改造資金。鼓勵各商業銀行等機構加大對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金融服務力度,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推進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相應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形成統籌協調,上下聯動,部門配合,各負其責的推進機制。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住建局:負責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政策擬定、技術指導、質量安全監管、督查考核等工作;牽頭做好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申報,爭取項目資金,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下達資金;指導改造後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制定完善老舊小區改造增設電梯政策;督促供水、供氣企業同步實施管網改造。
市發改委: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發改部門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申報,項目可研、立項審批,爭取項目資金;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創新方式,拓寬籌資渠道;督促供電設施同步改造。
市財政局:參與年度改造計畫編制,負責落實市級財政資金,研究制定老舊小區改造獎補政策;爭取上級補助資金;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監督與管理。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老舊小區改造提出規劃指導意見,對需布局調整的連片改造的方案進行規劃指導和審核把關,支持老舊小區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
市經信局:協調老舊小區改造相關網線遷改工作,督促各通信運營企業按標準要求對老舊小區通信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升級。
市城管局:負責老舊小區違建拆除;指導老舊小區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設施、垃圾分類、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
市民政局:指導基層社區治理和養老服務,推進居家養老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老舊小區改造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協調服務。
市消防救援支隊:指導老舊小區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車通道治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住宅改造。
市體育局:負責指導社區體育設施建設,支持老舊小區全面健身設施全覆蓋。
(三)加大宣傳力度。
利用多種媒體形式大力宣傳引導,宣傳改造政策、方法步驟和改造成效,提升人民民眾的知曉度、參與度。宣傳推廣進度快、效果好的優秀項目和典型做法,形成社會廣泛支持、民眾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落實獎懲機制。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調度,採取“四不兩直”方式組織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的開展約談,追究責任。將改造任務完成、工作推進、資金籌措、長效管理等方面情況作為考核指標,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考核評價,並依據考核等次安排獎勵資金。

解讀

2021年12月31日,蕪湖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了《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蕪湖市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蕪政辦〔2021〕23 號,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2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論述,制定並出台《方案》,明確相關責任單位工作任務,實施城市更新,規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體制,完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管理體系,提高改造標準,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0年10月啟動《方案》起草工作。經反覆討論與修改,形成《方案》(徵求意見稿),2021年1月8日徵求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22個單位意見。2021年10月15日,市司法局徵求了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皖江江北集中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37個單位意見。結合有關意見和建議,我局形成《方案》(送審稿)。12月17日,經市政府常務會審定。12月31日,以蕪政辦〔2021〕23 號正式印發實施。
四、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應改盡改,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五、主要任務
意見共8章十八條,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完善政策體系。指導蕪湖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水平。
(二)健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管理體系。一是最佳化現有的工作體制,廣泛徵詢民眾意見,鼓勵聯片改造,實現區域資源共享。二是創新改造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改造,鼓勵通過“EPC+O”方式實施改造。三是明確資金保障,提高改造標準,採用“市級統籌、分級負擔”原則,市級補助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保障。引導專營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出資參與改造。
(三)構建共同推進部門聯動工作機制。一是調整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同時明確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合力推進改造。二是建立聯合審查制度,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與,按照“一小區一方案”原則,共同審查改造方案,確保改造內容落到實處。
(四)落實獎懲機制。建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調度制度,健全督查、通報、整改、約談機制。加強對縣市區考核評價,並以此安排獎勵資金。
六、創新舉措
(一)創新資金統籌方式。提高改造標準,按400元/平方米標準實施改造,改造投入在全省前列。按照“市級統籌、分級負擔”的原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下達市級補助資金。
(二)完善改造機制。《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形成統籌協調,上下聯動,部門配合,各負其責的推進機制。
(三)創新改造方式。通過與城市有機更新、城市生態保護與修復相結合,積極推進老舊小區海綿城市改造。鼓勵對區域內老舊小區實施聯片改造,統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設施,實現共建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調整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二是要強化輿論宣傳。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發動民眾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形成有利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良好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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