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蕪湖市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實施方案》已經2022年6月6日蕪湖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切實保障全市老舊電梯安全運行,根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關於檢查<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動態數據監管平台、創新檢驗檢測和檢查模式、開展安全評估、加強維保質量抽查、推行責任保險和智慧監管等措施,實施老舊電梯分類監管,精準施策,有效管控,強化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形成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切實做到老舊電梯遇到重大問題有預警、有監測、有人管、有錢修、及時修,不斷提高電梯安全治理和質量水平,保障民眾乘梯無憂。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我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在用曳引驅動乘客電梯。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動態台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充分發揮我市電梯應急救援信息化系統大數據和格線化監管的功能,動態建立我市使用10年以上老舊電梯明晰台帳,將信息化系統電梯登記數與檢驗數、實際調查數進行逐一比對核查,精確分類核查在用、停用、變更、註銷等電梯狀態,定期統計和分析電梯困人等故障數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監控,重點監管。(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落實主體責任,開展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
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電梯安全運行負主體責任,負責本單位電梯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1.對使用10至15年的電梯,每年開展風險監測。
對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內的電梯,市場監管部門組織使用單位按照當年度檢驗、次年度檢測的模式開展檢驗檢測,根據結果,進行原因分析,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對發現問題的,按照“一書一單一報告”制度,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整改消除。(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對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年開展風險監測,按需開展安全評估。
對使用15年及以上電梯,市場監管部門組織使用單位開展每年度檢驗1次、檢測1次,並對故障頻率較高、影響正常使用和遭受水災、火災、地震等災害影響的電梯,提前介入,主動銜接,督促使用單位及時開展安全評估。
電梯使用單位應委託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評估機構,按照電梯相關安全狀況評估規範要求進行安全評估,評估機構應出具真實有效且有明確維修、更新或改造等結論的評估報告,並對出具的評估結論負責。
根據電梯安全評估意見,對於只需改善電梯使用環境、強化安全管理、加強維護保養、規範使用的電梯,使用單位應加強規範管理和使用,維保單位應嚴格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電梯使用安全。對於需要修理、改造或更新的電梯,電梯的修理、改造、更新費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自籌為主;對於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可以依照《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同時住建部門應最佳化簡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審批環節,提高使用效率;對於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金額不足的住宅小區,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統籌解決資金來源。(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維保監管,開展維保質量專項檢查。
全面建立電梯維保單位備案制度,落實電梯維保單位責任。每年通過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全市電梯維保單位開展維保質量專項檢查,優先選擇10年以上老舊電梯,重點檢查電梯維保單位備案情況、電梯檔案資料、現場電梯維保質量等。電梯維保質量專項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對排名靠後的,約談維保單位負責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告電梯維保單位行政許可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四)大力協同監管,實施“三合一”督查。
堅持問題導向,由市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聯合住建、商務、衛健等市特種設備專委會成員單位,發揮市電梯行業協會和市物業管理協會作用,採取“執法監察+技術檢查+行業督查”即“三合一”督查模式,每季度隨機抽取部分老舊電梯進行監督檢查,著重查找電梯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督促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並將督查結果抄送相關部門,落實閉環管理機制。“三合一”督查費用列入市本級年度預算。對督查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電梯使用、維護保養單位,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跟蹤督辦,必要時提請市安委辦掛牌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同時,加強部門配合,在電梯採購、土建、安裝、信號覆蓋等源頭環節,選擇優質的電梯供應和服務,加強施工設計監督,形成監管合力,提升電梯安全管理質量。公安部門負責配合處置老舊電梯涉及因封停或電梯事故而引發的涉穩事件;依法查處破壞和危害電梯公共安全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電梯行業協會、市物業管理協會)
(五)強化信息技術賦能,推進建立“物聯網+電梯監管”新模式。
充分借鑑上海、南京、成都、無錫等地電梯智慧監管試點經驗,結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建設“物聯網+電梯監管”,優先將具備技術改造條件的老舊電梯納入電梯智慧監管,加強線上實時監測電梯運行、故障、困人等電梯安全運行狀況,以及維保質量可視化的日常監管,預防和消除老舊電梯運行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高維保質量和電梯應急救援水平,實現電梯運行全鏈條、全過程管理。
鼓勵電梯生產、使用和維護保養單位安裝電梯安全遠程監測裝置。(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財政局)
(六)推行責任保險,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推行電梯責任保險,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專業協助”的原則,大力推動全市範圍內在用電梯和新裝電梯投保電梯責任保險,重點推進10年以上老舊住宅電梯以及學校、醫院、車站、商場、機關事業單位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責任保險工作,充分發揮責任保險事前防範與事後補償功能,落實電梯相關單位安全責任,促進電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維護各方權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政策資金,積極保障安置小區等民生項目的電梯責任保險。(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中國銀保監會蕪湖分局)
(七)提高檢驗質效,充實一線檢驗力量。
電梯法定檢驗是發現電梯安全隱患的主要手段。要強化市特檢中心全市電梯法定檢驗、風險預警和受託開展安全評估等公益性保障功能和“技術主力軍”作用,加強在用電梯跟蹤監測和技術服務,做到“報檢必檢、應檢盡檢、優質快檢”,全力保障人民民眾乘梯安全。根據近年全市電梯快速增長,尤其是後續老舊電梯占比遞增,加強市特檢中心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足額保障一線檢驗力量,進一步完善專技人員薪酬和激勵政策,確保法定檢驗技術隊伍穩定,鍛造一支技術過硬、作風頑強的全天候檢驗保障隊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特檢中心)
(八)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及時組織協調、解決老舊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將老舊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組織協調住宅小區電梯修理、改造、更新及其資金籌措等事宜。市直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解讀

2022年7月1日,《蕪湖市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實施方案》(蕪政辦明電〔2022〕6 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發布施行,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我市電梯數量逐年遞增。截至2021年底,我市在用電梯數量已逾3萬台,位居全省第二。據數據統計和分析,其中使用10年以上電梯困人故障率明顯高於其他電梯。隨著使用年限的不斷增加,我市電梯逐漸邁入“老齡化”,電梯安全運行態勢愈發嚴峻,給電梯安全監管帶來更大挑戰,引發民生廣泛關切。
雖然我市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對電梯的安全監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於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電梯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電梯質量有待提高、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資金籌集困難、電梯檢驗力量不足等問題。為切實保障我市老舊電梯安全運行,創新管理模式,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根據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精神和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的《關於檢查<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要求,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
電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其中老舊電梯的安全風險突顯,安全形勢愈發嚴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實施方案》的出台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舉措,能夠更加有效地把老舊電梯安全保障工作作為解決民眾“急難愁盼”問題、“天天有感”的安全大事和民生實事抓細抓實。
《實施方案》的出台是細化落實《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的具體措施,按照為民服務、依法監管、改革創新、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則,以落實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為重點,以科學監管為手段,預防和減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斷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讓人民民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起草過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要求,市市場監管局經過調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等起草了《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2022年2月2日,通過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向社會廣泛公開徵求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2月22日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市特檢中心、市電梯行業協會、市物業管理協會等單位徵求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2條,市市場監管局結合實際,充分研究後,均吸收採納,完善後形成《實施方案》(送審稿)。3月4日,通過市市場監管局的法規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4月1日,通過專家論證。4月10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2022年6月6日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送審稿),7月1日正式印發施行。
四、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動態數據監管平台、創新檢驗檢測和檢查模式、開展安全評估、加強維保質量抽查、推行責任保險和智慧監管等措施,實施老舊電梯分類監管,精準施策,有效管控,強化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形成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切實做到老舊電梯遇到重大問題有預警、有監測、有人管、有錢修、及時修,不斷提高電梯安全治理和質量水平,保障民眾乘梯無憂。
五、主要內容
包括工作目標、實施範圍、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標。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實現老舊電梯遇到重大問題有預警、有監測、有人管、有錢修、及時修,不斷提高電梯安全治理和質量水平。
第二部分實施範圍。針對我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在用曳引驅動乘客電梯的安全進行保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七項具體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台賬。摸清十年以上老舊電梯底數,建立動態台賬,定期分析電梯故障數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監管。二是根據使用年限分類開展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其中對使用10至15年的電梯,每年開展風險監測;對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年開展風險監測,按需開展安全評估。老舊電梯修理、改造或更新的費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自籌為主,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金額不足的住宅小區,由屬地政府統籌解決資金來源。三是加強維保監管。全面建立電梯維保單位備案制度,落實電梯維保單位責任,通過對全市電梯維保單位開展維保質量專項檢查,規範維保市場,提高維保質量。四是開展電梯“三合一”督查。隨機抽取部分老舊電梯進行監督檢查,加強部門配合,在電梯採購、土建、安裝、信號覆蓋等源頭環節,形成監管合力,提升電梯安全管理質量。五是強化技術手段。試點建設“物聯網+電梯監管”,實時監測電梯運行、故障、困人等電梯安全運行狀況,實現電梯運行全鏈條、全過程管理。六是推行電梯責任保險。推動全市範圍內在用電梯和新裝電梯投保電梯責任保險,充分發揮責任保險事前防範與事後補償功能。七是提高檢驗質效。強化市特檢中心全市電梯法定檢驗、風險預警和受託開展安全評估等作用,加強在用電梯跟蹤監測和技術服務,全力保障人民民眾乘梯安全。
六、創新舉措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開展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對使用 10 年以上、15 年以內的電梯,市場監管部門組織使用單位按照當年度檢驗、次年度檢測的模式開展檢驗檢測,根據結果,進行原因分析,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對發現問題的,按照 “一書一單一報告”制度,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整改消除。對使用 15 年及以上電梯,市場監管部門組織使用單位開展每年度檢驗 1 次、檢測 1 次,並對故障頻率較高、影響正常使用和遭受水災、火災、地震等災害影響的電梯,提前介入,主動銜接,督促使用單位及時開展安全評估。
二是大力協同監管,實施“三合一”督查。堅持問題導向,由市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聯合住建、商務、衛健等市特種設備專委會成員單位,發揮市電梯行業協會和市物業管理協會作用,採取“執法監察+技術檢查+行業督查”即“三合一”督查模式,每季度隨機抽取部分老舊電梯進行監督檢查,著重查找電梯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督促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並將督查結果抄送相關部門,落實閉環管理機制。“三合一”督查費用列入市本級年度預算。對督查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電梯使用、維護保養單位,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跟蹤督辦,必要時提請市安委辦掛牌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電梯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從保障改善民生、建設人民城市的高度,牢固樹立“安全至上、以民為本”的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各相關方責任,創新機制,多措並舉,把老舊電梯安全保障作為民眾“急難愁盼”問題抓緊抓實,穩步開展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責任落實。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市直其他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積極協同,形成合力,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電梯使用、維護保養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不斷提高電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維保工作質量。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加強《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和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倡導文明乘梯,安全用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同時,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對涉及電梯的輿情,及時研判處置,避免引起負面輿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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