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

《2024年徐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已經徐州市政府研究同意,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1月2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4年徐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27日
  • 發布單位: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辦城〔2021〕50號)和《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蘇舊改〔2020〕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改造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視察徐州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及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城市更新行動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願、建管並重,紮實推進“三個革命”,持續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著力改善居住條件、生活環境和功能品質,加快建設美麗宜居住區,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按照“市級指導、縣級主抓、部門協同”原則,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在明確責任、細化標準、完善機制、監督指導和長效管理上下功夫。積極推行市場化運作,
探索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居民積極參與的多方監管改造模式等。
(二)規劃引領、設計先行。按照“高站位、寬視野、大格局”標準,立足解決城鎮老舊小區功能缺失、設施不足等問題,發揮規劃設計的引領作用,有效提升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完善小區功能、改善小區環境,推動居民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
(三)因地制宜、分類改造。按照“最佳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思路,結合小區特點和設施現狀,在尊重民意基礎上,對實施項目量體裁衣、分類改造。
(四)統籌兼顧、協同推進。供水、排水、供暖、燃氣、路燈、通信等專項改造要科學規劃、有效銜接,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會審、同步施工,有效杜絕重複施工擾民和建設浪費等問題。
(五)建管並重、共建共享。注重改造標準和改造成效,加強施工質量和安全管控,規範文明施工,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突出黨建引領,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建立健全社區多方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居民主人翁意識和參與意識,自覺接受居民監督,實現共建、共享。
三、改造任務
2024年,我市總計劃改造城鎮老舊小區57個(含片區、單體樓),涉及建築面積174.5萬平方米、房屋478棟、居民18345戶,預計投資47435萬元。
四、改造內容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分為基礎類、完善類和提升類3種類型。
(一)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改造內容,主要是解決城鎮老舊小區功能缺失、設施不足等問題,對供水、排水、強弱電、綠化、道路、環境、消防、安防、垃圾分類等基礎配套設施實施的一般性改造,包括疏通維修排污管道、雨污分流、架空線路序化或入地、修補屋面漏水點、維護更新消防設施等。
(二)完善類。在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滿足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內容,主要是對供水、排水、強弱電、綠化、道路、環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實施的提升改造,包括屋面出新、增建消防栓、配備滅火器材、加裝電梯、增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
(三)提升類。為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打造宜居住區實施的改造內容,主要是對基礎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提升改造,包括實施屋面平改坡、增設微型消防站、增設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口袋公園、設定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中心等。
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和居民需求,細化改造內容清單、標準和支持政策。結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推進相鄰小區及周邊地區聯動改造,有序開展完整居住社區建設。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4年2月底前)。印發全市改造工作方
案,部署年度改造工作任務。各地開展調研摸底,廣泛徵求居民意願,確定具體改造內容,明確改造清單;按照全市改造工作方案和設計方案審查要點的要求,進行小區個性化改造方案設計,並完成審核審批;及時開展財政評審,履行相關招投標程式,確定實施改造的施工、監理單位;加大宣傳引導,全面實施動員,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改造階段(2024年3月至10月底)。各地全面開展集中改造,加強施工過程管控,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基本完成年度改造任務,力爭10月底完工率達到100%。市整治辦加強日常督查指導,列入市城建重點工程的按照重點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程式實施,屬“三供一業”整治的小區按照相關檔案執行。
(三)考核驗收階段(2024年11月至12月底)。各地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後,認真對年度改造工作進行梳理總結,安排部署好下一年度的改造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市老舊小區整治辦,市老舊小區整治辦依據各地改造工作實際組織市級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健全組織機構,建立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科學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配備齊全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現場管理員、工作協調員、信息管理員等,配備人員有困難的,可通過政府采
購第三方服務的方式解決。市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配合,指導各地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各項工作。
(二)堅持以人為本。各地要結合實際,編印宣傳手冊,利用街道、社區宣傳欄等平台和採取致民眾一封信、召開居民議事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宣傳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切實做到宣傳到戶、解釋到位,充分調動居民參與改造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項原則,在確定改造項目前廣泛徵求城鎮老舊小區居民的意願,徵求居民意見的覆蓋率原則上應超過90%,力求讓居民認可滿意,切實把居民同意對小區實施改造形成共識、對同步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形成共識、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列入改造範圍。同時,加大宣傳引導,強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識,發動居民參與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參與過程監督和後續管理、評價與反饋小區改造效果等。
(三)嚴把設計招標關。改造項目立項後要迅速開展規劃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規劃設計要施行“一區一案”,著重解決民眾關切的急難愁盼問題和功能缺失問題,既要專家評審,確保方案符合實際、彰顯特色,也要徵求街道、社區及民眾意見,爭取多方參與、體現民意;既要解決共性問題,也要因地制宜解決個性問題。方案設計要明確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提出注意事項及有關建議,應能控制工程投資,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要求,避免交叉重複。施工圖設計要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編制,應能滿足編制預算、施工招標、加工安裝、竣工驗收等要求。要加
強招投標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要求,選擇信譽高、實力強和管理經驗豐富的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確保公開、公正、透明。
(四)嚴格施工管控和驗收。各地要加強施工過程管理,嚴格施工程式,規範文明施工,提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要強化工程驗收組織管理,嚴格工程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完成後,及時按照《江蘇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評價辦法》進行評價,並及時報送有關情況。
(五)加強統籌協調。各地要切實做好與相關部門、專營單位的溝通協調,加大違法建設的認定、拆除力度,統籌好強弱電線路序化入地等改造施工方案。電信、移動、聯通、廣電、供電等專營單位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與屬地政府的溝通協調,按照省、市政府下達的改造目標任務,將老舊小區需改造的配套設施優先納入本單位專營設施年度更新改造計畫,並主動與老舊小區改造年度計畫做好銜接,項目開工改造前形成統籌施工方案,切實對通信管線、供電線路按照改造方案設計實施序化或入地。
(六)落實長效管理。各地要切實落實“兩不”政策(違章建築不拆除不施工、物業管理模式不落實不施工),同步推進實施改造工作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物業管理模式,老舊小區改造後要普遍開展基本保潔、基本保綠、基本保修、基本保全的“四基本”物業服務,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單元、物業管理單元和社會治理格線單元的“三網融合”。推行專項維修資金“即
交即用即補”機制,促進改造後的小區後續維護更新步入良性軌道。通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現小區可封閉管理,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並推動與基層社會治理格線單元深度融合,使物業成為社區治理的重要力量。對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改造完成的城鎮老舊小區,由市住建局牽頭負責考核,達標後給予每個小區每年補貼4萬元(市、區兩級財政各2萬元),連續補貼3年。其他縣(市、區)參照執行。
(七)加強督查考核。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行目標責任制,結合實際完善改造評價指標和考核辦法。市整治辦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實施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紅黃牌制度,強化全方位、全過程監管,跟蹤改造進展,定期督促檢查,通報完成情況。對項目開工早、完工早、標準高及超額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激勵;對資金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目標、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項目,以及不落實“優先使用、當年使用”要求、截留、挪用省級和中央補助資金的單位預警亮牌,並按照有關規定約談整改,確保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附屬檔案:1.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責任分工
      2.2024年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一覽表
      3.2024年全市城鎮老舊小區分類改造指導一覽表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辦城〔2021〕50號)和《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蘇舊改〔2020〕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改造工作實際,制定《2024年徐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視察徐州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會議要求和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城市更新行動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願、建管並重,紮實推進“三個革命”,持續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著力改善居住條件、生活環境和功能品質,加快建設美麗宜居住區,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按照“市級指導、縣(市)區主抓、部門協同”原則,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在明確責任、細化標準、完善機制、監督指導和長效管理上下功夫。積極推行市場化運作,探索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居民積極參與的多方監管改造模式等。
(二)規劃引領、設計先行。按照“高站位、寬視野、大格局”標準,立足解決城鎮老舊小區功能缺失、設施不足等問題,發揮規劃設計的引領作用,有效提升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完善小區功能、改善小區環境,推動居民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
(三)因地制宜、分類改造。按照“最佳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思路,結合小區特點和設施現狀,在尊重民意基礎上,對實施項目量體裁衣、分類改造。
(四)統籌兼顧、協同推進。供水、排水、供暖、燃氣、路燈、通信等專項改造要科學規劃、有效銜接,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會審、同步施工,有效杜絕重複施工擾民和建設浪費等問題。
(五)建管並重、共建共享。注重改造標準和改造成效,加強施工質量和安全管控,規範文明施工,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突出黨建引領,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建立健全社區多方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居民主人翁意識和參與意識,自覺接受居民監督,實現共建、共享。
三、改造任務
2024年,我市總計劃改造城鎮老舊小區57個(含片區、單體樓),涉及建築面積174.5萬平方米、房屋478棟、居民18345戶,預計投資47435萬元。
四、改造內容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分為基礎類、完善類和提升類3種類型。
(一)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改造內容,主要是解決城鎮老舊小區功能缺失、設施不足等問題,對供水、排水、強弱電、綠化、道路、環境、消防、安防、垃圾分類等基礎配套設施實施的一般性改造,包括疏通維修排污管道、雨污分流、架空線路序化或入地、修補屋面漏水點、維護更新消防設施等。
(二)完善類。在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內容,主要是對供水、排水、強弱電、綠化、道路、環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實施的提升改造,包括屋面出新、增建消防栓、配備滅火器材、加裝電梯、增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
(三)提升類。為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打造宜居住區實施的改造內容,主要是對基礎配套設施進一步的提升改造及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提升改造,包括實施屋面平改坡、增設微型消防站、增設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口袋公園、設定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中心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健全組織機構,建立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科學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堅持以人為本。各地要結合實際,編印宣傳手冊,利用街道、社區宣傳欄等平台,廣泛宣傳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切實做到宣傳到戶、解釋到位,充分調動居民參與改造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嚴把設計招標關。改造項目立項後要迅速開展規劃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規劃設計要施行“一區一案”,著重解決民眾關切的急難愁盼問題和功能缺失問題。
(四)嚴格施工管控和驗收。各地要加強施工過程管理,嚴格施工程式,規範文明施工,提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竣工驗收完成後,及時按照《江蘇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評價辦法》進行評價,並及時報送有關情況。
(五)加強統籌協調。各地要切實做好與相關部門、相關專營單位的溝通協調,加大違法建設的認定、拆除力度,統籌好強弱電線路序化入地等改造施工方案。電信、移動、聯通、廣電、供電等專營單位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與屬地政府的溝通協調。
(六)落實長效管理。各地要切實落實“兩不”政策(即違章建築不拆除不施工,物業管理模式不落實不施工),把改造工作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同步推進,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物業管理模式,要通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現小區可封閉管理,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
(七)加強督查考核。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行目標責任制,結合實際完善改造評價指標和考核辦法。市整治辦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實施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紅黃牌制度,強化全方位、全過程監管,跟蹤改造進展,定期督促檢查,通報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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