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發展規劃》由安徽省發改委發布,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城市房價上漲較快,住房市場重購輕租,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存在階段性住房困難,住房品質和居住環境亟待提升,物業管理還有弱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安徽省發改委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24日,安徽省發改委網站公布《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發展規劃》。
檔案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為明確“十四五”時期安徽城鎮住房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統籌和指導全省城鎮住房工作,合理配置土地、資金、技術等資源,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服務打造“三地一區”,建設現代化美好安徽,依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以及有關規定,結合安徽實際,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十三五”時期住房發展回顧
一、住房建設規模穩步增長
“十三五”時期,全省房地產開發投資年平均增長9.8%,其中,住宅開發投資年平均增長14.6%,比“十二五”時期提高2.5個百分點。全省累計新開工商品房53737.8萬平方米,其中,新開工住宅41012.1萬平方米,比“十二五”時期增長34.3%。2020年,全省住宅開發投資5636.8億元,占房地產開發投資80.0%,比2015年提高15.6個百分點。2020年末,全省商品住宅施工面積33686.7萬平方米,占商品房施工面積比重74.9%,比2015年提高7.1個百分點。
表1 “十三五”時期城鎮住房發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標內容 | 規劃目標 | 實際完成 | 備註 |
住宅開發投資年均增速(%) | ≥8 | 14.6 | 超額 |
累計新建商品住宅供應(萬平方米) | 33000 | 41376.7 | 超額 |
累計城鎮棚戶區改造(萬套) | 105 | 135.8 | 超額 |
累計城市老舊小區改造(個) | 2700 | 3024 | 超額 |
期末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平方米) | 37 | 42.1 | 超額 |
期末新建建築按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造率(%) | >60 | 77.0 | 超額 |
期末城鎮新建商品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覆蓋率(%) | 100 | 100 | 達到 |
二、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十三五”時期,我省堅持“房住不炒”,穩妥推進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分類指導,因城施策,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全省累計銷售商品房46502.3萬平方米,其中,銷售商品住宅41376.7萬平方米,比“十二五”時期增長68.6%。累計二手住宅成交12319.6萬平方米,二手住宅與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數的比值,由“十二五”時期1:6.5提高到“十三五”時期1:2.7。2020年,全省商品住宅銷售面積8695.4萬平方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逐步調整並接近合理區間,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比例逐步合理。
三、住房租賃市場加快發展
“十三五”時期,安徽省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各項政策,印發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皖政辦〔2016〕63號),多渠道籌集住房租賃房源,積極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機構。合肥市先後成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全國首批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累計新建、改建、盤活各類租賃住房13.1萬套(間),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成功上線運行。全省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逐步建立。
四、住房保障力度持續加大
“十三五”時期,全省公租房新增竣工25.4萬套、新增分配32.9萬套。截至2020年末,全省已累計建設公租房94.7萬套,總量位居全國第四;經盤活處置後,實物配租78.1萬套、租賃補貼在保家庭21.1萬戶,惠及民眾111.7萬多戶。全省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現依申請應保盡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合理輪候期內得到保障,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群體穩步納入保障範圍。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逐步推開。“十三五”時期,全省棚戶區改造累計開工135.8萬套,竣工交付131.5萬套,約390多萬居民“出棚進樓”。截至2020年底,全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達6240.5億元、提取總額4148.5億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565.8億元,幫助繳存職工實現了住有所居。
五、城鎮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
“十三五”末,全省城鎮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42.1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了7.4平方米。我省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列入省級重大民生工程項目,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皖政辦〔2020〕21號),全省改造直接投資110億元,累計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024個,房屋建築面積9851.6萬平方米,惠及居民110.8萬戶,住房功能和配套設施逐步完善。“十三五”時期,新建住宅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全省累計新增綠色建築2億平方米,新開工裝配式建築年均增長26.9%,住房品質和居住環境明顯改善。
六、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逐步提高
“十三五”時期,我省及時修訂了《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出台了《安徽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措施,宣城、六安、黃山等城市對物業管理進行立法。堅持黨建引領,積極創新住宅小區治理新模式,全省物業管理工作重心全面下移,並逐步建立多級物業管理服務體制。同時,物業服務市場監管不斷強化,物業服務企業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初見成效,物業服務質量標準更加規範。截至2020年底,全省登記註冊物業服務企業4755家,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約30萬人,在管房屋面積11.1億平方米。物業服務人員堅守抗疫一線,保小區平安,為奪取抗疫勝利作出較大貢獻。
但同時,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城市房價上漲較快,住房市場重購輕租,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存在階段性住房困難,住房品質和居住環境亟待提升,物業管理還有弱項。
第二章 “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形勢分析
一、需求變化
(一)居民對居住質量要求越來越高。改革開放以來,經過40多年的發展,我省城鎮住房短缺問題已經解決,城鎮住房正在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人們對健康舒適、綠色低碳的住房需求更加強烈,發展住房新供給越來越迫切。老舊小區居住品質亟待提升。全省2005年前建成、有改造需求的城鎮老舊小區還有5923個,涉及居民136.2萬戶,房屋建築面積12818.3萬平方米。
(二)住房租賃需求越來越大。隨著新型城鎮化推進,人口和經濟活動逐步向中心城市集聚,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價格相對較高,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一段時期內需要通過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加上跨區域流動人口租房居住,市場對租賃住房的需求特別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將呈增長趨勢。
(三)社區生活服務更加多元。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更加關注社區環境、公共配套設施、社區文化等建設。對社區生活服務需求不僅是保潔、綠化、維修、保全等傳統的物業服務,還包括養老、托幼、家政、助餐、購物、健身、文化等多樣化、多層次、個性化服務。
(四)夯實管理基礎尤為重要。隨著城市發展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住房領域迫切需要提升基礎管理水平,建設數位化住房管理平台,實現住房交易網簽,提升監測分析效能,最佳化住房保障(租賃)數位化管理和服務,推動城鎮房屋管理數位化,大幅度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
二、發展機遇
(一)重大戰略疊加效應集中釋放。2019年,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時強調,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要緊扣一體化和高質量兩個關鍵字抓好重點工作。“十四五”時期,國家將大力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共建“一帶一路”、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和中部地區加快崛起。這些重大戰略疊加效應的集中釋放,有利於發揮安徽左右逢源雙優勢,加快人才、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流動,為住房發展提供新的動能。
(二)經濟實力實現更大躍升。2020年,全省GDP從全國第14位提升到第11位。“十四五”時期,安徽通過吸引國內外資本和新興產業布局,擴大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投入,經濟總量將躋身全國第一方陣,人均生產總值與全國差距進一步縮小。高質量供給持續增加,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綜合立體交通網路基本形成,現代流通體系日益完善,有效需求規模不斷擴大,為住房發展提供重要的物質基礎。
(三)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住房事業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載體,又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點。必須緊扣進入新發展階段,乘勢而上,著力推動“十四五”時期住房事業實現新的更大發展。同時,要緊扣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住房發展方式轉變。從質上對住房發展提出新的要求。
(四)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為6102.7萬人,城鎮化率達到58.3%,比2010年提高15.3個百分點,但比全國平均水平低5.6個百分點,比長三角區域的江蘇、浙江兩省分別低15.1和13.8個百分點。“十四五”時期,我省仍處於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城鎮人口的增長,從量上對住房有較大的需求。
三、面臨挑戰
(一)人口結構重要變化。與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第七次人口普查中,全省15-59歲人口減少217.5萬人,占比下降5.2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增加253.8萬人,占比上升3.8個百分點。2020年,全省結婚人數47.2萬對,比2015年減少25.8萬對。“十四五”時期,15-59歲人口占比減少,結婚對數下降,剛性購房群體減少。
(二)大拆大建將被禁止。通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並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加強修繕改造,補齊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防止大拆大建等粗放型外延式住房發展模式。
(三)房地產市場調控任務艱巨。當前新的發展動力尚未完全形成、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各地對房地產開發有較強依賴,應採取差異化調控措施,及時科學精準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
第三章 “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指導思想、
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紮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住房高質量發展,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三地一區”,建設經濟強、格局新、環境優、活力足、百姓富的現代化美好安徽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民生為本,突出居住屬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始終將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實現住房發展為了人民,住房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突出住房居住屬性,多方式滿足不同層次居民住房需求,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
(二)堅持市場為主,加強政府保障。發揮市場在住房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處理好基本保障與市場供給的關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逐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以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圍繞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持續完善住房公共服務,推進租購同權;圍繞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要著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快建設美麗宜居城市;圍繞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同發展,要最佳化住房空間布局,加強城市間的互聯互通,打造住房聯動發展新格局;圍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要推動住宅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三)堅持深化改革,推動創新發展。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統籌兼顧住房發展同實體經濟之間的關係。完善人口、土地與住房聯動機制,加強住房與人口落戶、義務教育等相關政策的協調。積極運用先進技術為行業發展賦能,推動住房管理數位化轉型。
(四)堅持品質優先,適應美好生活。加強住房市場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發展綠色低碳住宅,轉變住房開發建設方式。加強老舊小區改造,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提高住宅品質,改善居住環境。合理增加各類住房供給,滿足市場不同層次的需求。
(五)堅持因城施策,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城市主體責任,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住房發展全過程,準確把握市場規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進住房發展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
三、主要目標
規劃期內,進一步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推動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提升住房品質和居住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具體目標為:
——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累計新建商品住宅供應360萬套(約41800萬平方米),累計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應2萬公頃,保持住房市場供求基本平衡、產品結構基本合理,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租購併舉住房制度基本建立。穩步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長租房政策,規範住房租賃行為,加快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立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
——住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累計改造城鎮棚戶區50萬套,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30萬套(間)。規劃期末,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28%以上。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不斷推進。完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5600個,房屋建築面積12500萬平方米,惠及130多萬戶。規劃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應改盡改,有條件的市、縣(區)力爭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住房品質和居住環境明顯提升。城鎮新建住宅中綠色建築面積占比達到100%,星級綠色建築持續增加、住宅全裝修占比逐步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築占比穩步提升,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城鎮人居環境更加整潔、舒適、安全、美麗。
表2 “十四五”時期城鎮住房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內容 | 規劃目標 | 屬性 |
累計新建商品住宅供應(萬套) | 360 | 預期性 |
累計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萬公頃) | 2 | 預期性 |
累計新增城鎮棚戶區改造(萬套/戶) | 50 | 預期性 |
期末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 | ≥28 | 預期性 |
累計新增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個數(個) | 5600 | 約束性 |
新建住宅綠色建築占比(%) | 100 | 約束性 |
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 | 100 | 約束性 |
四、遠景展望
2035年,全省住房供求總量和結構實現動態平衡,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全面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更加成熟,房地產市場發展平穩健康。覆蓋面廣、保障適度、運營高效、可持續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住有優居”實現新跨越,住宅產品更加綠色低碳,居住環境更加健康宜居,配套設施更加安全智慧型,生活服務更加便捷高效,美好居住生活取得實質性進展。
第四章 “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主要任務
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一)壓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管理精準程度。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鎮常住人口規模和結構變化、住房供求關係等因素,科學確定“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目標和年度任務,制定房地產市場調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及時分析研判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完善住房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
(二)保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供需雙向發力,發揮各項政策聯動協同作用,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完善住房供應結構,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健全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新建商品住宅供應規模、結構、時序、區域布局基本合理。根據不同區域、家庭不同階段住房需求,最佳化各類商品住房套型比例,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需求。促進住房市場與住房保障、住房買賣與住房租賃、一手住宅與二手住宅、高檔住宅與普通住宅的協調發展。保持居住用地價格、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二手住宅價格和住房租賃價格變動幅度在合理區間。
(三)建立住房發展區域協調機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探索建立區域住房市場和住房建設協調機制,落實人地掛鈎政策,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傾斜。實現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公共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疏解中心城區人口、產業和住房壓力。逐步最佳化城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提高城市新區、中心城市周邊中小城市和重點城鎮交通、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水平,促進職住平衡,推動產城融合。
(四)健全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以居住用地價格、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二手住宅價格、住房租賃價格為核心指標,結合居住用地供應狀況、商品住宅新開工面積、商品住宅銷售面積、二手住宅成交面積、房地產信貸等參考指標,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指標體系建設,健全多部門聯合監測機制,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警提示。加強與專業機構合作,建立常態化房地產市場月度、季度分析報告制度,為房地產政策制定和重要決策提供依據。
(五)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認真落實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落實房地產企業“三線四檔”融資管理和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查處經營貸、消費貸、信用貸等違規用於購房,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六)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全過程監管,規範開發、交易、租賃、物業服務等行為,妥善處置商品房逾期交付等問題。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條件,引導現房銷售。加快建立房地產企業日常巡查制度,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依法打擊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炒作學區房、惡意抬高二手房掛牌價,以及住房租賃企業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違法違規行為。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提升行業自律水平,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機制。
二、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一)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政策,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閒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以及發放租賃補貼和將政府閒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城市為重點,堅持小戶型、低租金,科學布局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區、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房地聯動。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因地制宜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二)實行住房困難群體精準保障。因地制宜,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公租房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實行應保盡保;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兜牢民生保障底線。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明確一定數量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改善基本公共服務行業職工居住條件。
(三)最佳化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機制。依法依規加強公租房準入和退出管理,建立公租房服務標準規範,確保公租房公平善用。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方式,穩步擴大購買服務覆蓋面,建立以住戶滿意度為導向、評價結果與服務費用掛鈎的公租房運營管理績效管理機制。提高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服務水平,切實增強保障對象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依託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建立統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庫,探索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機制,實行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全過程監管。持續推進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設,加快數位化技術套用。完善住房保障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和處理力度,促進公租房公平善用。
專欄1 住房保障體系 公租房:堅持實物配租與發放租賃補貼並舉,根據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需求,結合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實物公租房的保有量。提高新建公租房規劃建設水平,著力解決供需失衡、區域錯配問題。完善公租房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健全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方式,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水平。 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戶型、低租金,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30萬套(間),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共有產權住房:支持有條件的城市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供應範圍主要面向城鎮戶籍人口,逐步擴大到常住人口。 |
(四)穩步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落實“四個重點”、“六個嚴禁”工作要求,精準把握棚改範圍和標準,嚴格財政可承受能力評估,重點改造老城區“髒亂差”棚戶區,抓好棚改項目竣工交付,解決棚改安置難問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安排改造時序,做到“五個精準”,壓茬穩步推進。統籌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提升改造工程,將符合當地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的城市危房納入計畫,優先安排改造,補齊人居環境短板、增強民生保障水平。開展多種形式的創優示範活動,切實提高棚改工程質量,讓民眾住得放心、舒心和暖心。
專欄2 城鎮棚戶區改造 保持棚改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將城鎮棚戶區改造作為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支撐和內容,加強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的有效銜接,落實“四個重點”“六個嚴禁”工作要求,更加突出“五個精準”,“十四五”時期,全省計畫改造棚戶區50萬套。 “四個重點”:重點攻堅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棚戶區和國有工礦區、林區(場)、墾區棚戶區。 “六個嚴禁”:嚴禁將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棚戶區改造和公租房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除外)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戶區改造;嚴禁將因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嚴禁將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戶區改造;嚴禁將棚戶區改造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 “五個精準”:突出改造對象、改造方式、任務計畫、項目管理和城市危房改造的精準。 |
(五)促進住房公積金健康運行。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功能,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積極開展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試點。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先滿足新市民首套購房需求。拓展住房公積金使用範圍,加大住房公積金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支持力度。適應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要求,加快各部門數據共享,推動合作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業務聯動,分梯次推進住房公積金業務“一網通辦”。加強行業監管,有效控制資金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有效運行。落實線下服務標準化,推動網點服務向自主辦理、智慧型服務轉變。
三、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一)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通過盤活、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支持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建立並完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以盤活閒置存量住房為主,激活個人、社會機構將產權明晰、功能完善、居住安全的存量住房對外出租。結合城市更新,在滿足結構、消防和治安管理等安全底線前提下,支持商業辦公等非居住類房屋,按相關規定和程式改建為租賃住房。最佳化租賃住房建設機制,在新城區,布局和建設一批租賃住房,完善配套服務設施,提高租賃住房品質。
(二)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通過新建、改建、盤活等方式,籌集租賃房源,提高市場占有率,發揮帶頭和引領作用。支持品牌住房租賃企業做強做優,提升住房租賃企業的專業化水平。
(三)保障住房承租人合法權益。全面建立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提高住房租賃契約備案率。完善長租房政策,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契約,構建相對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引導新市民通過租賃解決階段性居住問題。支持在城市穩定就業、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自願選擇在租賃住房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四、推動住房品質提升
(一)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進一步明確住宅建築工程質量責任邊界,構建以建設單位為首要責任的各方主體質量責任體系,執行法定程式和發包制度,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全面履行質量管理職責,嚴格工程竣工驗收,建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落實竣工後永久性標牌制度,強化質量主體責任追溯。落實質量監督機構責任,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著力提升監管效能。強化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通病治理,推進質量信息公開。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切實保障住宅建築工程質量。
(二)提升住房品質和公共配套設施。合理安排居住區建築空間、道路交通、配套設施、公共活動空間,控制居住區建築高度、容積率上限和綠地率下限。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弘揚“徽匠精神”,推廣套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提高住宅建設標準,提升住房品質和宜居性能。加強智慧型產品在住宅中套用,打造智慧住宅項目。
(三)積極發展綠色低碳住宅。提高新建住宅中綠色建材套用比例,落實綠色建築設計標準,提升新建住宅節能水平,提高住宅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轉變住宅建造方式,推動智慧型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鼓勵普通商品住宅項目採取裝配式建設方式。發展成品住宅,倡導選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明確住宅全裝修中產品品牌、型號、批次、規格等,在購房契約中約定違約責任,倒逼開發企業提高住宅品質。
五、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一)科學謀劃老舊小區改造任務。以城市更新理念有序推進老舊小區改造。以現狀問題和居民需求為導向,對建成時間較長、配套設施不足、環境條件差、管理缺失等影響居民日常生活、民眾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小區功能。堅持“先地下、後地上”,改造完善基礎設施及服務設施,強化歷史文化保護、塑造城市風貌。加強老舊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二)推動老舊小區連片改造。跨區域多個產權清晰的老舊小區可統籌安置、整體測算、按規劃要求成片改造。打破空間分割,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與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海綿城市建設、城市生態保護與修復相結合,形成老舊片區整體改造。鼓勵新建項目在滿足小區自身需求的基礎上,與相鄰老舊小區共享公共服務設施。篩選民眾改造意願強、相鄰程度高、可利用空間足效的老舊小區進行連片改造。開展城市危舊房質量安全排查,分類推進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繕加固,確保居住使用安全。
(三)創新改造資金籌措方式。爭取中央資金補助,省級財政安排資金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多渠道籌集資金,可通過居民出資、管線單位投入、原產權單位支持、財政補助等途徑籌集改造資金。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推動居民出資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模化實施運營主體採取市場化方式融資;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鼓勵原產權單位給予資金支持。
專欄3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1.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支持提質改造,鼓勵提前改造。重點改造建成於2000年底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老舊缺失、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住宅小區(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住宅小區)。已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實施基礎類改造的小區,可在改造內容不重複的前提下,對房屋、小區環境和配套設施等進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質。支持對小區內危險房屋進行治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重點改造小區應改盡改前提下,適當放寬改造年限,提前對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嚴禁借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之名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 2.實施基礎設施應改盡改,完善和提升小區功能。改造市政基礎設施,修繕小區建築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環境及配套設施建設水平。挖掘小區、片區內空間資源,整合周邊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空置房屋在內的各種社會資源,在老舊小區內及周邊健全社區養老、托育、醫療、停車場、體育健身、文化、應急救援站、警務室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周界防護等智慧型感知設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場、便利店等社會服務設施。 |
六、提升物業管理和社區服務水平
(一)以黨建引領推進物業管理工作。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基層社區治理。建立健全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居(村)委會、業委會(或業主代表)和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參與的住宅小區“四位一體”議事協調機制。規範業委會履職,建立業委會運作評價、激勵和監管機制。加強物業服務全過程監管,逐步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機制。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加快物業服務標準化建設,培育一批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物業服務品牌。
(二)切實解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難題。完善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化解物業矛盾糾紛。鼓勵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進行第三方評價,化解物業服務收費難題。加強執法,整治住宅小區毀綠種菜、高空拋物、亂搭亂建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秩序管理,解決住宅小區違規飼養寵物、車輛亂停亂放亂充電等難題。探索建立住宅小區公共收益共管機制,改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老舊小區、回遷安置小區、公租房小區物業管理。
(三)滿足社區生活服務多元需求。建立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補齊居住社區服務短板。鼓勵物業服務企業依託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發揮熟悉居民、服務半徑短、回響速度快等優勢,在做好物業基礎服務的同時,為家政服務、電子商務、居家養老、快遞代收等生活服務提供便利。對接各類商業服務,構建線上線下生活服務圈,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生活服務需求。推進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與城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對接,打通服務民眾的“最後一公里”。
七、推進住房領域數位化建設
(一)推動房屋全過程閉環管理。提高住房交易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強交易網簽備案數據共享利用,做好橫向部門相關住房業務數據共享,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整合房地產業務系統,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屋租賃、房屋經紀服務、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智慧物業服務等業務進行全面整合,豐富數位化套用場景,實現從房地產開發、商品房買賣、存量房交易到物業服務的全過程閉環管理。
(二)完善房地產信用管理系統。推進房地產信用體系建設並不斷疊代升級,綜合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等信用評價辦法,建立統一的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平台。對各類房地產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的行為實時記錄,並進行信用評價,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以及住房租賃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清單。推行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實名制掛牌,健全房地產評估信用體系建設,形成人人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良好氛圍。
八、完善住房發展相關政策
(一)加強住宅用地管理和調控。建立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完善地價房價聯動。商品住宅供應不足、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靈活採用“控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高品質商品住宅”等方式出讓住宅建設用地。人口淨流入大城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二)落實相關支持支持。積極構建有利於城鎮住房發展的制度體系,細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統籌推進的政策合力和疊加效應。圍繞城鎮棚戶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租賃住房發展、智慧住宅發展等重要工作,強化要素保障和存量資源利用,推動財稅引導支持政策落地,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質效。
第五章 保障機制
一、規劃方案落實機制
充分發揮省級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加強部門溝通和交流,把住房發展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落實落細,保障新建商品住宅和新建租賃住房(含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給,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形成省、市、縣合力協調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多規聯動實施機制
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等為依據,建立本規劃與上位規劃、其他專項規劃銜接機制,加強信息互動性,強化規劃聯動性,確保住房發展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公眾廣泛參與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住房發展工作;堅持頂層設計與問計於民相結合,廣泛徵求並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科學民主決策,及時向社會公布規劃編制和年度實施計畫完成情況,促進規劃有效實施。
四、輿論引導促進機制
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機制,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地報導房地產市場形勢,準確解讀房地產政策,引導居民理性住房消費,防止虛假信息誤導,積極回應民眾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
五、規劃監測評估機制
加強規劃主要目標指標統計監測,積極開展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總結評估工作,強化監測評估結果運用,及時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有必要調整規劃,按程式辦理,更好發揮規劃的統籌指導作用。
內容解讀
“十四五”時期住房發展形勢:
隨著新型城鎮化推進,人口和經濟活動逐步向中心城市集聚,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價格相對較高,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一段時期內需要通過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加上跨區域流動人口租房居住,市場對租賃住房的需求特別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將呈增長趨勢。
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為6102.7萬人,城鎮化率達到58.3%,比2010年提高15.3個百分點,但比全國平均水平低5.6個百分點,比長三角區域的江蘇、浙江兩省分別低15.1和13.8個百分點。“十四五”時期,我省仍處於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城鎮人口的增長,從量上對住房有較大的需求。
“十四五”時期,15-59歲人口占比減少,結婚對數下降,剛性購房群體減少。15-59歲人口占比減少,結婚對數下降,剛性購房群體減少。
房地產市場調控任務艱巨,各地對房地產開發有較強依賴,應採取差異化調控措施,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