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是2020年8月5日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5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批准文號:臨州府發〔2020〕69號
一、總體要求,二、基本情況,三、主要任務,四、責任分工,五、時間安排,六、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依據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
(二)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的空間格局。
(三)工作目標。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我州自然保護地、水流、濕地、森林、草原、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基本情況

(一)全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現狀
截止2018年12月,我州已設立各類自然保護地13處,其中自然保護區2處、風景名勝區2處、地質公園4處、森林公園3處、水產種質保護區2處。
全州現有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分別是黃河三峽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甘肅劉家峽白堊紀恐龍足印群省級自然保護區,面積31.75萬畝;3個省級森林公園,分別是臨夏市南龍山森林公園、永靖縣巴米山森林公園、和政縣南陽山森林公園,面積16萬畝;2個省級風景名勝區,分別是永靖縣黃河三峽風景名勝區、積石山石海風景名勝區;4個地質公園,其中3個國家級地質公園和1個省級地質公園,分別是和政古生物化石國家地質公園、劉家峽恐龍足印國家地質公園、甘肅炳靈丹霞國家地質公園和積石山古冰川省級地質公園,總面積60.02萬畝;2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都分布在劉家峽庫區,分別為:黃河劉家峽蘭州鯰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級),保護區面積10074公頃,占劉家峽水庫總面積的94%;黃河甘肅鹽鍋峽-八盤峽段特有魚類種質資源保護區(省級),保護區總水域面積2430公頃。(詳見表1)
 
表1 臨夏州自然保護地現狀統計表
保護地名稱
保護類型
保護級別
濕地生態系統類型
省級
甘肅劉家峽白堊紀恐龍足印化石群省級自然保護區
古生物遺蹟
省級
臨夏市南龍山森林公園
森林生態系統類型
省級
永靖縣巴米山省級森林公園
森林生態系統類型
省級
和政縣南陽山森林公園
森林生態系統類型
省級
永靖縣黃河三峽景區
風景名勝
省級
積石山縣石海
風景名勝
省級
甘肅和政古生物化石
國家地質公園
地質公園
國家級
甘肅劉家峽恐龍
國家地質公園
地質公園
國家級
甘肅炳靈丹霞國家地質公園
地質公園
國家級
積石山縣古冰川
省級地質公園
地質公園
省級
黃河劉家峽蘭州鯰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水產種質保護區
國家級
黃河甘肅鹽鍋峽-八盤峽段特有魚類種質資源保護區
水產種質保護區
省級
2、水流資源
(1)河流
臨夏州境內總計大小河流43條,均屬黃河水系。其中重要河流26條,包括黃河幹流1條,黃河一級支流6條(湟水河、大夏河、吹麻灘河、劉集河、銀川河、洮河),黃河二級支流10條(牛津河、老鴉關河、紅水河、槐樹關河、多支壩河、廣通河、冶木河、倒流河、八陽河、三岔河),黃河三級支流9條(巴謝河、大南岔河、小南岔河、新營河、牙塘河、流川河、蘇集河、胭脂河、中砥河),黃河四級以上支流17條。截止2018年底,臨夏州的水資源總量為336.15億立方米,其中過境水324億立方米,占總量的96.4%,自產水資源量12.15億立方米。
(2)水庫
我州有水庫16座,其中省級管理大型水庫3座,分別為劉家峽水電站水庫、鹽鍋峽水電站水庫、炳靈水電站水庫;州級管理水庫3座,分別為牙塘水庫、深溝水庫、槐樹關水庫;縣級管理10座,分別為梁家寺水庫、卜家莊水庫、王家水庫、藥水水庫、嚇灘水庫、徐家水庫、新民水庫、山莊水庫、姚溝水庫、曹家水庫。
臨夏州境內河流分布較廣,黃河幹流、一級支流、二級支流在境內均有分布,這些河流與水庫共同形成了豐富的濕地資源,對於保護物種、維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難以替代的生態價值。臨夏州濕地主要分布在永靖縣,全州濕地面積36.24萬畝,占國土面積的3.33%,濕地保護面積21.68萬畝,濕地保護率59.82%。濕地中主要為河流濕地和人工濕地,面積占總濕地面積的98.37%。
根據2017年林地“一張圖”國家公布數據,全州現有林業用地面積290.92萬畝,其中有林地81.63萬畝、疏林地2.88萬畝、灌木林地88.38萬畝、無立木林地15.17萬畝、未成林造林地15.08萬畝、林業輔助用地0.04萬畝、宜林地86.47萬畝;全州活立木總蓄積量221.12萬立方米;全州森林覆蓋率11.47%。國有林場12個,分別是臨夏縣三岔坪林場,和政縣大黑溝林場,康樂縣風轉磨粱、紅山、北山林場,東鄉縣高山、維新林場,永靖縣巴米山、新寺、西河、南山林場,積石山縣蓋新坪國有林場,總面積99.05萬畝(詳見表2)
表2 臨夏州林地資源現狀統計表
縣名
臨夏州
永靖縣
廣河縣
臨夏市
東鄉縣
臨夏縣
和政縣
康樂縣
積石山縣
林地面積
290.92
69.59
24.64
2.31
38.18
53.4
30.97
26.38
44.39
森林覆蓋率(%)
11.47
10.68
12
11.85
3.15
16.2
20.46
11.3
16.01
全州現有天然草原總面積410.70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33.52%,其中溫性草原324.56萬畝,占總面積的79.03%;溫性草甸草原4.47萬畝,占總面積的1.09%;溫性荒漠化草原14.05萬畝,占總面積的3.42%;高寒草甸4.72萬畝,占總面積的1.15%;高寒灌叢草甸62.90萬畝,占總面積的15.31%。草原可利用面積387.49萬畝,占草原總面積的94.35%。其中:禁牧面積255.06萬畝,草畜平衡面積132.43萬畝。全州退化草原面積318萬畝,占草原總面積的77%,2018年全州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為72.61%。
截至2018年底共發現各類礦產43種:金屬礦產17種(鐵、錳、鉻、銅、鎳、鉛、鋅、鎢、鉬、銻、金、銀、鉑、鉭、鈮、鈹、磷釔),能源礦產2種(煤、泥炭),非金屬礦產24種(重晶石、蛇紋岩、硼、磷、砷、鹽、鉀長石、螢石、白雲岩、矽石、耐火粘土、花崗岩、水泥灰岩、飾面大理岩、石膏、滑石、沸石、矽灰石、方解石、玄武岩、輝綠岩、磚瓦粘土、閃長岩、建築砂石)。占全省已發現礦種數的25%。全州省級評審備案的礦產地16處(和政縣鐵溝鐵礦、陳井鄉年家灣錳礦、永靖縣大槐溝錳礦、永靖年家灣—大台子腦—下圈錳礦、甘肅省永靖縣梯子崖-廟溝一帶錳礦、和政縣大峽銅多金屬礦、和政縣西槐溝金礦區、永靖縣孔家山白雲岩、東鄉縣白石峽脈石英礦、和政縣蔥花嶺耐火粘土礦、臨夏縣鐵寨鄉三岔溝石灰岩礦、永靖縣柏嶺子大幹溝石灰岩礦柏嶺子礦段、永靖縣柏嶺子大幹溝石灰岩礦大幹溝礦段、和政縣新營大莊窯溝門紅土礦、和政縣大幹溝黃土礦、永靖縣牌路溝玄武岩)。
目前全州已開發利用的礦種有鐵、錳、金、矽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雲岩、冶金用石英岩、建築用砂、磚瓦用粘土、建築用玄武岩、建築用閃長岩、建築用凝灰岩等13種。截止2018年底,全州共有各類持證礦山企業188家,其中省級發證的5家、州級發證的5家、縣級發證的178家(其中:磚瓦粘土礦131家,建築用石料、砂石料礦47家)。按開採礦種,全州大部分是建築用砂石和磚瓦粘土礦,占總礦山數的94.68%,金屬礦山和非金屬礦山只占到5.32%;按生產規模,全州大型4家,占總數的2.13%;小型26家,占總數的13.83%;小礦158家,占總數的84.04%。(詳見表3)
(二)全州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現狀
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主要為國有荒地,截止2018年底全州共有國有荒地總計16352.91公頃,其中空閒地20.52公頃,裸岩石礫地5.83公頃,裸土地16326.56公頃。(詳見表4)
以上各類自然資源及土地利用數據來源於目前的各類統計數據,最終數據以確權登記的法定數據為依據確定。

三、主要任務

(一)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按照省上統一安排部署,配合省級自然資源確權機構完成由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所有權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線核實、自然資源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核實以及其他工作任務。配合省級自然資源確權機構對涉及全州範圍內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跨市域河流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線核實、自然資源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核實以及其他工作任務,按時提交工作成果。
(二)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
根據自然資源保護地管理級別,分別由州、縣(市)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開展州域範圍內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工作。臨夏州範圍內11個自然保護地屬於州級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其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州級確權登記機構負責開展,並按照省上要求及州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年度計畫按時完成並提交工作成果。州級確權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收集整理臨夏州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工作成果,並依據該成果劃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利用國土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森林、濕地、草原、灘涂等自然資源,不單獨劃分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
(三)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水流資源按照管理級別及分布特徵分別由州、縣(市)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州級河長管理的5條重點河流由州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除州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確權登記之外的河流均由流經縣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州、縣(市)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要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河長制工作成果,確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水功能區劃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四)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臨夏州的濕地均由所在縣(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分布於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河流、湖泊、水庫範圍內的濕地,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在其他登記單元中,由相應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按照資源類型分別開展確權登記。縣(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要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資源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五)開展草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全州草原自然資源按照管理級別由縣(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經林草部門認定跨縣分布的草原由州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指定縣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各縣(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要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草原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草原自然資源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以及草原使用證、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信息。
(六)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全州森林自然資源按照管理級別由縣(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縣(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對縣屬部門管理林場的森林資源以及尚無林場管理的森林資源確權登記。要積極穩妥做好已登記發放的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核實相關權屬界線,對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和代理行使主體進行補充登記。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以土地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七)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
按照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機構的統一部署,開展州域範圍內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現階段只調查,不發證。全州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按照儲量評審管理級別分別由州、縣(市)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開展確權調查。州級主管部門評審備案的礦產,由州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調查;縣(市)級主管部門評審備案的礦產地,由所在地縣(市)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調查。各級確權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儲量登記資料庫及儲量統計資料庫導出的礦區範圍、儲量評審備案檔案確定的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範圍,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礦產資源確權調查。通過確權調查,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開展礦產資源確權調查工作。
(八)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
各級確權登記機構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標準開展工作,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並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要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做好本級負責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草等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四、責任分工

各級人民政府是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責任主體。州上成立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屬檔案1),具體指導督促推進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研究有關事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自然資源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並成立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技術指導組,開展業務指導和諮詢服務。各相關單位具體分工如下:
(一)州自然資源局
1.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省域內由省級管理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跨境河流、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和草原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完善工作制度,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積極參與工作推進,進行工作調度。及時向省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和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問題,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督導調研,指導、督促確權登記工作有序開展,如期完成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任務。
3.負責編制《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會同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務局、州林業和草原局以及自然資源所在地州人民政府制定州級分年度、分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完成州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審核各縣(市)工作方案及分年度的工作計畫,指導縣(市)如期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5.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當地民眾積極配合確權登記工作。
6.制定技術方案等相關技術標準,組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技術組開展確權登記業務指導、諮詢服務。
7.對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成果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8.負責縣級確權登記機構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
9.負責對州級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形成的自然資登記簿和附圖等所有資料和電子介質的安全管理、永久保存和異地備份。
10. 負責提供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所需的國土調查及年度變更數據,正射影像圖,高解析度衛星遙感影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數據;不動產登記發證資料;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儲量統計、儲量利用現狀調查數據和探礦權、採礦權登記數據、國家礦產地儲量空間數據等相關資料。
(二)州財政局
依據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負責做好州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的審核和保障工作。
(三)州生態環境局
1.負責提供生態保護紅線劃線成果,水功能區劃、排污許可資料,水質監測成果等相關資料。
2.指導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四)州水務局
1. 2020年6月底負責提供大夏河、廣通河、冶木河的管理範圍劃定成果,2020年12月底負責提供剩餘23條河流管理範圍和水域岸線劃界成果;提供河流、水庫等統計資料;水利普查、水資源調查等成果;水功能區劃、河長製成果;取水許可等相關資料。
2.組織縣級水利部門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與自然資源部門及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協調指導各級水利部門協助當地政府解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中所產生的涉水矛盾和糾紛。
(五)州農業農村局
1.負責完成並提供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審批、劃界成果;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水產養殖等用益物權登記成果等相關資料;
2.組織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與自然資源部門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然資源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協調指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協助當地政府解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中所產生的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水產養殖等用益物權等有關矛盾和糾紛,積極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六)州林業和草原局
1.2020年6月底前負責提供臨夏市南龍山省級森林公園和積石山縣古冰川省級地質公園的範圍劃定成果,11月底前負責提供剩餘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成果;森林資源清查、森林資源現狀調查成果,國家公益林區落界成果,林地“一張圖”,林地質量等級評定報告及圖件成果等森林專項調查成果;森林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成果;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成果;草地資源清查、保護、規劃等成果。
2.組織縣級林草部門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與自然資源部門及各類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制定印發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協調指導縣級林草部門協助當地政府解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中所產生的涉林草問題引起的各類矛盾和糾紛,積極參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七)縣(市)級人民政府
1.成立縣級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編制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分年度、分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計畫,組織本縣(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林草等有關部門開展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按時完成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任務。
2.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州自然資源局完成本市轄區內由省、州兩級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3.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及時撥付到位。
4.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當地民眾積極配合確權登記工作。
5.組織本縣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林草等有關部門,會同州級行業主管部門調處解決確權登記中出現的權屬爭議以及其他矛盾糾紛。
6.對本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成果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7.負責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
8.負責對本縣(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形成的自然資源登記簿和附圖等所有資料和電子介質的安全管理、永久保存和異地備份。
9.按工作階段時限完成本縣(市)工作,將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及時上報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時間安排

從2020年起,利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確權登記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一)2020年1月-6月,啟動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收集資料(2020年1月),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局負責匯總,州林業草原管理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基本管理範圍劃定成果及相關數據資料,根據工作需要,州自然資源局全面收集全州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專項調查資料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特殊保護規定等公共管制要求,初步掌握全州自然資源現狀及其管理情況。
2.編制工作方案及分年度工作計畫(2020年1月-4月),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財政局、州林業草原管理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配合制定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州自然資源局編制《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經徵求州財政局、州水務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意見,並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後,以州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各縣(市)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收集相關資料,於8月底前編制完成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報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後,以縣(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工作方案,分年度、分區域制定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3.動員部署(2020年4月-5月)
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局負責協調組織
臨夏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動員部署會議,傳達上級對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啟動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培訓學習(2020年5-7月)
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局負責總體業務培訓,州財政局、州林業草原管理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培訓,組織開展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學習培訓,全面學習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政策、法規、技術指南和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實施方案,掌握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政策法規、技術要求,為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做好保障。
(二)2020年8月-12月,完成重點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州林業草原管理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按各自行業管理職責要求按時提供本部門管理範圍劃定成果;州自然資源局負責統一確權登記按照工作方案,全面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完成重點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工作任務。州級確權登記的具體安排為:
1.2020年8月-12月,完成廣通河、臨夏市南龍山省級森林公園和積石山縣古冰川省級地質公園的州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同時,配合開展省級確權登記機構完成甘肅蓮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甘肅蓮花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2021年1月-12月,完成黃河三峽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巴米山省級森林公園、黃河三峽省級風景名勝區、和政縣南陽山省級森林公園、甘肅和政古生物化石國家地質公園、積石山縣石海省級風景名勝區等6處自然保護地和三岔河、牛津河、紅水河、巴謝河等4條河流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3.2022年1月-12月,完成甘肅劉家峽白堊紀恐龍足跡印群省級自然保護區、劉家峽白堊紀恐龍國家地質公園、甘肅炳靈丹霞國家地質公園等3個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同時,配合開展省級確權登記機構完成甘肅太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政縣松鳴岩國家森林公園的確權登記工作,並同步實施省級管理的礦產地的確權調查工作。
4.2023年1月-12月,完成牙塘水庫、深溝水庫、槐樹關水庫3個州級管理水庫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成果核查驗收,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建立臨夏州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並同步實施五處礦山資源的確權調查工作。
(三)2023年以後,在省、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及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縣域內的國有荒地、灘涂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現全州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四梁八柱”最基礎、最前沿的工作。各縣(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靠實工作責任,認真編制縣(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分年度、分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計畫,組織本縣(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林草等有關部門開展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保障工作經費,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有效有序推進。
(二)落實資金保障。依據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預算,及時撥付。在經費使用過程中要加強經費管理,實現專款專用,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管理程式,嚴格經費的預算和支出,加強財務審計,對經費使用進行全程監管。
(三)健全協調機制。要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
健全部門會商、信息報送、督導檢查等制度,加強協調聯動形成科學規範的制度體系。要主動認領工作責任,對已有資料,要及時主動提供,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進行確權登記,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開展補充性調查。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
(四)加強數據保密。在確權登記工作中管理及使用涉密數據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數據保密及保密審核,即要確保數據秘密安全,又要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及政務信息公開。
(五)加強宣傳監督。各縣(市)、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微信、微博等媒體和手段,全面、及時、準確的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努力營造積極參與、通力配合、全面支持的良好氛圍。同時,各級要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注,公告登記結果,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附屬檔案:1.臨夏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2.臨夏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分年度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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