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發〔2019〕116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 外文名:Programme of work for the uniform and definitive registr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in Shangqiu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商丘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
(二)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公有原則,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原則,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原則,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原則,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原則,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空間格局。堅持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商丘實際做好各項工作安排。
(三)工作目標。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發〔2019〕116號)和《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豫政〔2020〕12號)要求,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穩步實施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行使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配合做好國家級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省自然資源廳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的國家級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主要包括:
1.共同或者協助制定相關工作與實施方案;
2.按照工作安排發布工作通告;
3.協助完成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實施權籍調查、界限核實等工作;
4.及時調解處理權屬爭議;
5.按照工作安排發布登記前公告;
6.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完成其他的協調配合工作。
(二)開展省轄市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規定,參照自然資源部工作流程和要求,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省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並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我市行政轄區內現有國家級和省級濕地公園6處,分別為河南梁園區黃河故道國家濕地公園(面積6200畝)、民權黃河故道國家濕地公園(面積34552.5畝)、睢縣中原水城國家濕地公園(面積10876.5畝)、柘城容湖國家濕地公園(面積20028畝)、河南虞城周商永運河國家濕地公園(面積4090畝)、夏邑沱河省級濕地公園(面積3648畝)。國家級和省級森林公園5處,分別為商丘市黃河故道森林公園(國家級,面積12570畝,含國有林場)、睢縣榆廂省級森林公園(面積3503.7畝)、夏邑兩河口省級森林公園(面積5179.95畝)、民權黃河生態森林公園(省級,面積34999.5畝)、寧陵縣葛天森林公園(省級,面積48900畝)。濕地公園和森林公園情況以確權登記時最新調查成果為準。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梁園區、睢陽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內以及跨縣級行政區的省級森林公園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各縣政府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部門對行政轄區內省級森林公園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水流、森林、濕地、草原、灘涂等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範圍的,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定登記單元。
2.開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規定,參照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工作流程和要求,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根據水利部門調查,流經我市行政轄區內流域面積30平方公里以上的各類河流總計111條。轄區內共有各類水庫15座,其中中型7座、小型8座。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個,分別為睢陽區的南湖、睢縣的城湖。
市、縣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水利部門,按照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和河南省水利廳確定的市、縣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任務分工,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並按時完成我市天然湖泊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具體工作由市、縣自然資源部門承擔。
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生態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單元。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的規定,參照自然資源部工作流程和要求,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國土調查和濕地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我市行政轄區內現有國家級和省級濕地公園6處,面積7.9395萬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中央政府委託省轄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縣政府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中央政府委託縣級以上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已經在自然保護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登記的濕地不再作為單獨的濕地自然資源單元進行確權登記。
4.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規定和省自然資源廳工作安排,參照自然資源部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市、縣自然資源部門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或礦產資源國情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查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5.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市、縣兩級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同級林業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別對市轄各區和各縣行政轄區內,部、省級確權登記範圍以外的、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明的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並開展所有權確權登記。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具體工作由市、縣自然資源部門承擔。
6.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擴容等工作。按照全國統一的標準,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並實現與不動產登記、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正式發布後,調整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範圍的,按照調整後的範圍執行。
三、時間安排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及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覆蓋。
(一)2020年工作安排。
1.市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制定市級工作方案,按時報送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市政府及時印發,啟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縣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縣級工作方案。
2.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做好在我市轄區內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3.按照省級實施要求,收集整理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基礎資料,並於2020年12月底前報省自然資源廳。
4.根據省自然資源廳統籌安排確定我市2021年、2022年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工作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經費預算。各縣結合上級要求,制定年度工作實施方案,編制本級工作經費預算。
(二)2021~2022年工作安排。
1.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做好在我市行政轄區內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2.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全面開展本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3.2021年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工作;完成我市睢陽區南湖、睢縣城湖2個天然湖泊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2年全面開展市、縣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根據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安排,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5.完成市、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2023年及以後工作安排。
在基本完成全市(縣)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級統一安排、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履蓋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政府是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準確掌握各縣工作推進情況,強化實時監管,及時糾正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並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夯實部門責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完成其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任務,加強對各縣工作的監督指導。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督促縣財政部門把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市生態環境局要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市級層面相關工作,督促縣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流流經的縣政府制定實施方案,督促縣水利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提供現有的相關森林、濕地資源以及自然保護地等資料和相關林業專項調查成果,對自然保護地、濕地、森林等自然資源預劃分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成果和自然資源登記內容進行審核並予以確認,督促縣林業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三)強化協調配合。市、縣自然資源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建立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充分利用各有關部門現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做好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順利推進。
(四)落實資金保障。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根據市、縣承擔的工作任務,分別由市、縣財政承擔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支出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各縣及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工作經驗交流,為做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自然資源登記確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商丘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政策解讀

2020年8月20日,市政府印發了《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商丘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2020〕12號)(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要點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現實需要,是履行自然資源管理“兩統一”職責的基礎支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是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意義
《方案》的出台,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總體部署。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對於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具有重要意義。並將助力新時代經濟強市美麗商丘建設。
三、基本原則
《方案》制定堅持資源公有原則。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原則。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原則,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原則,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原則,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空間格局。堅持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商丘實際做好各項工作安排。
四、工作目標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要求,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穩步實施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履蓋。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行使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五、工作任務
《方案》明確了我市主要工作任務。一是配合做好國家級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二是開展省轄市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包括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開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六、時間安排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及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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