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紮實做好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依據《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以下簡稱《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總體部署,對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省的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我省轄區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支持自然資源部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開展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開展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組織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林業主管部門、自然保護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地開展確權登記。通過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省已有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明確全省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種類、質量、分布、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向社會公開。
對於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森林、濕地、灘涂、探明礦產資源等,不單獨劃分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國家批准的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態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登記單元。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時,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分登記單元;相互重疊的自然保護地,按照同級別保護強度優先、不同級別低級別服從高級別的原則進行單元歸併確權登記;相互交叉的、面積不同的,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進行確權登記,以保護強度和級別高低確定登記單元。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組織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水利主管部門、水流所在地人民政府,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江河湖泊水流進行確權登記。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已有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管制要求,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向社會公開。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組織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濕地主管部門以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進行確權登記。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已有的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向社會公開。
4.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組織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資料庫管理系統、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已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情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探索採用礦產資源三維登記模式,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向社會公開。
5.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組織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的森林資源外的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森林資源所有權登記,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
建立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和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並關聯不動產登記、國土調查、專項調查等信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三、時間安排
按照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要求,從2020年起,利用4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重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省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一)2020年6月底前。省自然資源廳根據總體工作方案、省級自然資源名錄和資源清單要求,分年度、分區域制訂省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啟動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省有關部門負責補勘、完善自然保護地邊界及相關信息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訂本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後,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予以印發。
(二)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級政府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以及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貴重稀有等探明儲量礦產資源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中,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具體年度實施計畫表及編制說明見附屬檔案。
(三)2023年以後。在基本完成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省政府相關副秘書長、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協調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確保工作有序開展,按期完成。市、縣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保障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二)強化協調配合。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精心制訂工作方案,加強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統籌協調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了解掌握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進度,確保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落實落地。省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協同做好相關資料收集提供、權屬糾紛調處、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定和權籍調查等,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
(三)落實經費保障。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做好輿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媒介,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大意義,解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的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切實做好輿論引導,為全省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和輿論環境。
(五)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各地要根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確保人員隊伍適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要求。

印發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近日,省政府印發了《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據
2019年7月11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下發《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國全覆蓋的工作目標。《辦法》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本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後,以省級人民政府名義予以印發。《辦法》下發後,根據省政府要求,省自然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工作方案,依據《辦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起草了《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通過並按其要求進行修改完善,與省編辦、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5個省直部門完成了會簽,形成《方案》送審稿,經省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省政府印發實施。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明確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3項主要任務;第三部分是時間安排;第四部分是有關要求;第五部分是附屬檔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總體部署,對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省的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1.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支持自然資源部做好自然資源資料收集、通告和公告的發布、地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具體工作。
2.開展省級及省級以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開展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省政府組織對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明確全省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種類、質量、分布、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政府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地進行確權登記。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省政府組織對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江河湖泊水流進行統一確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管制要求。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政府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水流進行確權登記。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省政府組織對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濕地進行統一確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政府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進行確權登記。
(4)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省政府組織對對中央委託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省政府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
(5)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省政府組織對全省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的森林資源外的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森林資源所有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森林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3.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
按照統一標準建立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和信息管理平台,實現自然資源登記成果的統一管理,實現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相關部門信息交換共享,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和相關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
(三)時間安排
《方案》強調,按照從2020年開始,利用4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重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省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方案》明確,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省政府相關副秘書長、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自然資源、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協調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要求,市、縣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保障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強化協調配合。《方案》指出,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統籌協調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掌握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進度。省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要協同做好相關資料收集提供、權屬糾紛調處、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定和權籍調查等,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
三是落實經費保障。《方案》明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是做好輿論宣傳。《方案》強調,各地要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大意義,解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的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做好輿論引導,為全省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和輿論環境。
五是加強隊伍能力建設。《方案》指出,各地要根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需要,加強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
(五)附屬檔案
一是安徽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年度實施計畫表、編制說明;二是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三是安徽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
三、政策亮點
一是明晰了開展確權登記的自然資源類型及登記主體。根據國家關於自然資源的分類,確定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自然資源類型為自然保護地、水流、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和森林五種。明確省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由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具體登記工作由省級及省級以下登記機構負責辦理。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正式出台前,我省各級登記機構按照《方案》確定的主要任務開展確權登記。其中,由市、縣登記的自然生態空間和自然資源,市、縣登記機構應先行開展權籍調查等登簿前的相關工作,待自然資源清單正式出台後,再由具體有登記管轄權的登記機構進行登簿。
二是確定了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計畫。按照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對完整的生態功能、集中連片的原則,初步從主要的自然保護地類型中選出44個自然保護地,由省本級開展確權登記。除長江、淮河(安徽段)明確外,按照由國家直接確權登記。按照水流由省以上管理、不跨省界、跨設區市的標準,選出29條(個)江河湖泊開展確權登記。在開展過程中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整。根據確定的自然保護地和江河湖泊名單,按照年度數量均衡、涉及地區面廣、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先易後難的原則,確定2020、2021、2022年3年具體實施計畫。實施計畫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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