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六安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為正處級。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嶺中路101號8-16樓
  • 性質: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胡雪松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擬訂有關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地方性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六安市轄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和規劃管理及批後管理和監察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檔案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等級和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負責組織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科技信息交流。對重大科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建設,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二)綜合科。承擔組織編制全市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負責機關調研和綜合性文字工作。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工作。承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執法科。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行政執法聽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組織查處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及測繪違法案件,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指導縣區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信訪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測繪管理科。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市場及成果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落實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普查、維護和保護。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負責地圖管理。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擬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
(六)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貫徹執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擬訂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畫。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市場監管、動態監測、信用體系建設。組織修訂土地等級及地價更新工作。貫徹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相關考核。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相關工作。
(七)國土空間規劃科。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統籌銜接其他各類專項規劃。承擔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指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
(九)建設用地管理科。負責受理轄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參與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專項規劃的的編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用地紅線圖,擬訂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項目規劃用地審批檔案的形成和移交。
(十)建設項目規劃科。負責受理轄區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和建築設計方案的審核和審批,擬定規劃批覆,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面圖。
(十一)建設工程管理科。負責受理轄區範圍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規劃核實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負責建設項目的放線和驗線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檔案的形成和移交,並配合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十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縣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十三)耕地保護監督科。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十四)礦產管理與地質災害防治科。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管理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統計分析並指導全市礦業權審批登記,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擬訂全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編制並實施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五)財務科。編制部門綜合預算並貫徹執行。擬訂有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依法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
(十六)人事教育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市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本系統辦理出國(境)人員審查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政治處。政治處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承擔。

現任領導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胡雪松。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韓曉東。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本偉。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袁緒漢。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進。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總規劃師:汪海洋。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興旺。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彭峰。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余培友。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愛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調研員:劉凱。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調研員:徐力。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調研員:夏承斌。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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